第二百六十一章逐漸出現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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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第一眼看見那陸大人的時候,心頭就沒來由的一緊。
    那人的麵向怎麽看都不像是一個文官,尤其雙眼分明帶著幾分狼顧鷹視的陰狠,看誰都像是在看獵物。
    我正在尋思要不要過去給他見禮的時候,陸大人先開口道:“案情要緊,虛禮就免了吧!”
    “那個……”陸大人指向我道:“你叫什麽名字?”
    “本城捕快元爭,見過大人。”我不想見禮,是不想行跪禮。
    見了城隍我都沒跪過,見了鬼魂還要我跪下麽?
    他說不跪,我也正好不跪。
    陸大人語氣嚴肅的道:“你來,給我講一下案情。”
    我跟在陸大人身後往客棧裏走時,我每說出一段話,他就要去現場看上一下,甚至親手觸動過煮了人頭的砂鍋。
    這個人,絕不是普通的文官,至少他能占一個“狠”字,普通文官見到如此血腥的場麵,就算不當場嚇癱,也得嘔吐不止,這個陸大人卻能麵不改色的翻動屍體,單憑這股子狠勁兒,就讓我覺得他應該是酷吏出身。
    陸大人聽完之後,麵帶威嚴的說道:“本官執掌州府五年,轄域之內一向政通人和,百姓安居樂業。而今出現如此慘案,本官實在難向聖上交代,也難向百姓交代。”
    “元捕頭,你看這案子多少天能夠告破?”
    我沉聲道:“客棧烹煮新娘案,案情十分詭異,想要破案,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不行!”陸大人斷然道:“案犯手法凶殘,令人發指。不盡快破案,定會引起百姓恐慌。”
    “七天,本官隻給你七天時間。”
    “本官要你立下軍令狀,七天之內破不了客棧血案,你提頭來見。”
    事態果然是在向七天的方向發展,捕快七天不能破案就會被地方官處斬。
    按照朝廷律法,可沒有破不了案子就斬捕快的說法,而且,地方官府也沒有“軍令狀”的說法。
    影視劇的古代律法看似隨意,實際上,古代律法的嚴謹性並不弱於現代法律。更重要的是,古代將軍法和律法劃分得非常清晰,“軍令狀”這類東西,並不適用於地方官府。
    這個陸大人憑什麽能處斬捕快?
    我還沒來得及往後細想,就聽陸大人說道:“元捕快,你是要拒絕本官嗎?”
    “屬下不敢!”我既然隻能按照試煉的設定繼續查案,也就沒有必要在七天的問題上繼續糾結了。
    況且,我現在拒絕對方,很可能當場惹來殺身之禍。
    現在,可不是我去冒險試探的時候。
    陸大人滿意道:“很好,筆墨伺候。”
    跟在後麵的書吏馬上寫好軍令狀送到了我麵前,我剛要去拿印泥的時候,那個書吏卻笑道:“堂堂捕快,還用得著這個東西麽?”
    “大人,是要看你的決心。”
    我淡淡一笑,抽出匕首劃破拇指,在軍令狀上按下了一個血指印。
    陸大人這才滿意道:“元捕快,這裏的事情交給你了。”
    “你放手去做,要錢,府衙出錢。要人,府衙之內從我以下的人手任你調動。”
    “本官靜候佳音。”
    陸大人帶人離開之後,施棋又開始安排衙役對在場之人問話。
    葉歡低聲對我說道:“我看那個姓陸的,不像是什麽好人啊!”
    “就剛才給你軍令狀那書吏,身上都帶著戾氣。這是一般人麽?”
    我點頭道:“我也看出來了。”
    “先不管他!把這裏的人問清楚了再說。”
    “我就不信,這麽多人,連一個看到疑點的人都沒有。”
    我聲音一頓道:“你在上菜的時候說,廚房有人盯著我們看,你當時看清那人是誰了沒有?”
    “就是那廚子,現在都已經涼透了。”葉歡指了指地上的屍體道:“我現在就納悶了,這一後廚的人,全都在那殺人剔肉做菜,就沒一個人害怕嗎?”
    葉歡說的確實有道理,但是,不是常年做殺人賣肉生意的人,不可能表現得如此淡定。
    客棧的後廚很有可能已經被人給控製了,至於,他們用了什麽手法,我還沒看出來。
    我淡淡道:“你說,當時那個廚子會不會看的不是我們倆,而是桌上另外的人?”
    葉歡道:“跟咱們同席的人,長什麽樣我都記得,我現在就去把人找出來。”
    葉歡剛要去找人,施棋就趕了回來:“元爭,客棧裏丟了一個人。”
    我不由得反問道:“什麽意思?”
    施棋說道:“我一開始清點過人數,等我找完之後,發現問話的人裏少了一個。”
    “我去看看。”葉歡跑出去一會兒就回來了:“確實少了一個人,就是跟我們同席的那個帶著氈帽的人。”
    施棋得過捕快傳承,對人物的特征把握得非常清晰。葉歡的本事,比施棋還要高一些。
    就算有一百人從他前麵走過去,他也能把整個隊伍記得清清楚楚。
    他告訴我,這是土匪的看家本事,土匪裏的水線子,也就是出去踩點、踏盤子的人,記得更清楚。
    他這本事還是葉老鬼逼著他學的,說是將來走江湖的時候能用得上。
    但是葉歡記得快,忘得也一樣快。
    說不定過幾個小時,他就能把剛才看到的事情忘得一幹二淨。
    我仔細回想了一下桌上的人,確實有那麽個帶著氈帽的人,隻是那人從上桌就在那裏悶頭吃飯,連頭都沒抬過。怎麽看,都不像是籌謀作案的人。
    我沉吟片刻道:“婚禮的主場在什麽地方?新娘為什麽沒到主場?問出來沒有?”
    施棋道:“我剛才在一個衙役那裏打聽了。主場離著這裏就一條街,接到新娘之後,應該直接回去。但是,接親的隊伍卻繞了個圈去城外了。接親隊伍出城之後就一直沒回來。”
    我沉聲道:“去把婚禮司儀給找來!”
    按照結婚的風俗,出來接親的隊伍不能走回頭路,所以,接了新娘之後,不能原路返回,必須要走一條新路回去。
    但是,隊伍肯定不會繞得太遠,最多也就是隔條街。
    他們跑到城外去幹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