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無法否認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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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周劍文,是我丈夫的堂兄,家住榮旺街。”
“是有人偷了他的錢嗎?”
“是的……數額是六萬金元……聽人說是60張麵額為1000元的鈔票。”
“這筆錢是用來幹什麽的?”
“是以前堂兄借給別人的,已借出去很久了,聽說直到他被害的頭天晚上才把錢要回來的。”
“被害的頭天晚上,那就是說錢是星期六晚上討回來的了?那筆錢的事你先生知道吧?”
“知道,他星期天給堂兄打了個電話,電話中,堂兄提到過,說是討回了很久以前的一筆舊債,很是高興。當時,我丈夫還說,家裏放那麽多錢不保險,勸他將錢存入銀行。”
“這是你聽到的,對嗎?”
“對,我當時聽得清清楚楚。”
“你還記不記得那是在星期天的什麽時間?”
“大約在下午一點鍾。那天,我丈夫原本與堂兄約好,要騎摩托車去探望他,但因為身體不適,臨時改了主意,因此特地打個電話向堂兄道歉。他們在電話中曾提到了錢的事。”
“那麽,你先生後來就再也沒外出嗎?”
“對,他在家中呆了一天。”
“和你一起呆在家中嗎?”
“不是的,成真華先生,就是這位先生,來家中玩,我和母親還有成真華先生,我們三人一起到外麵看了一場電影。”
“女仆呢?”
“那天該她休息,因此她不在家中。”
“噢,那麽,家裏隻有你先生一個人了?……你們回到家時是什麽時候了?”
“傍晚的時候,回家後,我們才聽到消息說是堂兄被惡賊殺死了。第二天,我丈夫就被抓走了,他們說他是殺人嫌疑犯。”
“你的先生有什麽嫌疑呢?安保局提出了什麽證據?”郎小白緊緊盯著這位年輕的妻子,問道。
“有,有證據的,……而且那種證據令人無從分辯。”
“凶手逃走時,騎的是一輛摩托車,而這輛車子的輪胎可正與我丈夫的摩托車一模一樣,另外還有把手槍,也是我丈夫的。”
“哦,這證據的確無法否認。”
“更何況,附近有人說,那天下午大約三點鍾的時候,我丈夫曾騎著摩托車出門。另外有個證人說,曾看到我丈夫從外麵回到家裏,時間是四點三十分左右,而凶手作案時間經法醫檢查推斷,正是下午四點種左右。”
“原本是這麽回事,但是,對這些人證,物證,你先生是怎樣為之解解的呢?”
“我丈夫說:他那天整個下午都在睡覺,而且還睡得很沉,一定是有人起此機會從車庫中偷走了摩托車,騎到外麵。此外,在車庫的牆壁上掛著一個袋子,裏麵裝著手帕和手槍,凶手肯定拿了這些東西,這是有意來陷害我……我丈夫的辯詞就是這樣的。”
“是這樣,這樣辯解很好呀。”
“可是,法官卻不相信。首先,每個星期天我丈夫肯定會騎摩托車出去兜一圈,但是,唯有那一天,卻沒有騎車外出,這很讓人不解。何況,沒有人能為我先生的話作證,證實他那天下午的確睡了一下午的覺。”
“總而言之,他無法提出反證。”
“其次,據說凶手殺人後,曾去過附近的酒店喝酒。他沒用酒杯,而那個酒瓶子上的指紋,清清楚楚正是我丈夫的。”
“事情越來越不妙了!……”
郎小白咬緊嘴唇,深深地思索著。盡管是他本事過人,智慧高絕,但碰到這樣多種證據確鑿的情況,他也同樣感到一籌莫展。
況且,就在明日一早,就要執行死刑了。現在,他的胸口就像壓了塊大石頭般地沉悶。
他坐在椅子上,一根接一根地抽了三根雪茄,絞盡腦汁地苦思冥想,終於,經過他的頭腦的反複推敲之後,一個推理完成了。
他集中精力,對這件怪案的真實內幕進行探索……
“請稍等,兩個小時之內,我一定找出你先生無罪的證據。在此之前,我們得先吃頓午飯。嗨!成真華先生,這附近有小飯館沒有?”
“我的宿舍樓一樓就開著一家小飯館。”
他們來到小飯館後,在一個小房間裏坐了下來。郎小白問道:“成真華先生,被盜的那六萬元鈔票上的號碼你知道嗎?”
“知道,被害人收到那筆款子,就馬上抄下了全部號碼,據說安保局現在還保管著那個號碼本。
“很好,隻要有了這個……”
郎小白從桌子上拿起電話,給安保局吳探長通話。
“喂,我是郎小白,吳探長最近忙嗎?噢,對了,聽說明天就要對那害死周劍文的殺人犯執行死刑了!唔!怎麽?抓到了凶犯,但是卻沒有發現那六萬元?……對呀,那筆錢藏在何處,我已知道了!哈哈!你說我的眼睛是非常人所及的,能洞察一切?不,這隻是我無意中偶然發現的,不,不更確切地說,這是靠我推理的本領。”
“那好,請你馬上派人來這裏吧。噢,地點嗎?這裏是麗霞飯館,再會。快點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