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父仇不共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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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葉天,出生在嶺南西部大山的鷓鴣寨。
    記事起,我就沒見過娘,跟著爹生活。
    五歲那年春天的一個雨夜,爹突然叫醒我,來不及穿衣服,把我用毯子裹起來,放進了一個木盆。
    他搬著木盆,放入屋後的小溪。
    “不要報仇——”
    這是爹留在我記憶中的最後一句話。
    溪水湍急,木盆順流而下。
    我扒著木盆邊,遠遠望去,爹一直站在溪水裏,向我揮手。
    他的背後,寨子已經燃起熊熊大火。
    木盆漂流了一夜,天亮時到了下遊的九丈渡口,被擺渡人甘蔗叔撈起來。
    他抱著我,看著上遊來的溪水慢慢變紅,最後成了觸目驚心的血水。
    甘蔗叔扔掉了渡船,帶著我乘坐驢車出山,一路向北,到了汴梁城。
    那是年的清明,甘蔗叔在租來的院子裏立了兩個空墳。
    墳頭上沒有墓碑,隻有一個空著的木牌。
    我們在汴梁城住了五年,靠著甘蔗叔給人家打零工過日子。
    我進了學校,開始讀書。
    那時候我才發現,自己有過目不忘的本事,所有的課文隻看一半,就一字不落地記住。
    “不要顯擺任何本事。”這是甘蔗叔教我的第一件事。
    十歲那年,春天的傍晚,我在家裏寫作業,甘蔗叔還沒回來。
    家裏來了個客人,是一個穿著黑衣服的漂亮姐姐,說是甘蔗叔的朋友。
    她的眼睛像黑寶石,又大又亮。
    看著院裏的空墳,她的表情變得冰塊一樣凝重。
    甘蔗叔回來,漂亮姐姐說:“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甘蔗叔也黑著臉:“阿天他爹說了,不能報仇。”
    漂亮姐姐冷冷地重複:“不報仇,活著幹嘛殺父之仇都能忍這樣的男人,不如一生下來就扔在水潭裏淹死好了。”
    我用力握著鉛筆,啪的一聲,鉛筆從中斷開。
    “不能報仇,永遠離開這一行,好好做一個普通人,阿天他爹說的——”
    漂亮姐姐把一疊照片扔在桌上,照片中,我爹被倒懸在樟樹上,眼睛被摳掉,雙臂被斬斷,鮮血把樹下的土地染紅了一大片。
    那時,我爹還沒死,一群黑漆漆的烏鴉站在樟樹枝頭,隨時等著我爹咽氣,啄食他的遺體。
    “鷓鴣寨慘案三日後,我才聞訊趕到。你爹死得很慘,我把他埋了,怕仇家卷土重來,不敢修墳立碑。葉天,如果你是無膽鼠輩,那就一輩子躲在鄉下,擔驚受怕,老老實實,做個普通人,最好把姓都改了,免得被仇家找到,斬草除根——”
    我猛地站起來:“夠了,夠了,我要給爹報仇,我要給爹報仇!”
    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像狼崽子在嚎叫。
    血紅的溪水一下子浮現在我腦海裏,全村六十口,沒有一個人生還。
    “坐下!”
    “我要報仇,宰了那些狗娘養的,給爹娘報仇!”
    我頭腦發熱,一遍一遍重複著這句話。
    父仇不共戴天,那些狗娘養的殺了我爹,我要十倍報複回來,誅滅他們九族。
    “好,有骨氣。”
    黑衣姐姐說完起身,告訴甘蔗叔:“我帶他走,十年磨劍,學成之後,橫掃天下。”
    甘蔗叔跳起來,雙手攔住門口。
    “他爹把孩子托付給我,不能再入江湖了,讓他做個普通人。”
    黑衣姐姐冷笑:“普通人他是龍胎鳳髓,天選之才,你讓他做個普通人”
    她抓住我的手,推開甘蔗叔,大步走出門去。
    “父仇不共戴天,十年磨劍,不死不休。甘蔗,他是葉聖的兒子,做普通人——天也不答應。”
    我在院內空墳前重重地磕了三個頭:“爹,我要報仇。您在天上好好看著,保佑那些害死您的人都活著,等我誅滅他們九族——”
    我跟著姐姐離開了那個院子,從此一腳踏入江湖。
    十年光陰,倏忽而過。
    我從懵懂少年,成長為帥氣青年。
    十年內,姐姐帶我去過國內全部的大城市,又出國遊曆,到過歐美非三大洲的大部分國家。
    每到一處,姐姐先帶我去各大博物館。
    “把看到的全都記下來,書畫珍奇,全都印在腦子裏。”
    接著,姐姐帶我到古玩市場、古董店鋪、文物商店、黑市地攤。
    “記住每一件物品,記住物品的主人,記住他們說話的口音特點……”
    最後,她帶我深夜出行,去城市裏的三更鬼市。
    “記住每一件物品的來曆和形狀,包括包裹器物的箱子和破布,還有這些人的交通工具。”
    我與生俱來的過目不忘的本領,在這種反複曆練裏,變得越來越強悍。
    “山、醫、命、相、卜五道相通,望、聞、問、切是華夏醫學四字訣,也是這一行裏的訣竅。
    “望,你天生神眼,過目不忘,這是一切的基礎。”
    “聞是聽,聽到就要記住。”
    “問是開口談生意,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要開口留下痕跡,所以這一行應用最多的是手語和唇典。”
    “切是交易,十年之內,不許你有任何交易。畫虎不成,反類其犬——”
    十年內,前三年,姐姐對我的態度是“嚴”。
    做十錯九,姐姐從不開口訓斥,直接一個耳光過來。
    中三年,姐姐對我的態度是“冷”。
    做十對九,姐姐從不誇讚,隻是喝令我重做一次。
    後三年,我做十對十,毫無差錯,姐姐眼中漸漸有了讚許之意。
    最後一年,我的眼力、聽力、話術、手感已經到達巔峰,過目不忘,聽風辨器,一針見血,出手無誤。
    頭腦記憶中,古董、古玩、字畫、金玉各方麵知識儲備,更是超過了列國的百科全書。
    在鑒寶和千術這一行裏,我已經遊刃有餘,從不失手。
    同時,我還跟著姐姐的幾個蒙麵朋友,學會了武術。
    他們教我的不是花拳繡腿,而是各國白道頂級保密的“一招製敵術”精髓。
    “武術是殺人技——”這就是我從這些蒙麵人那裏學到的。
    比起鑒寶和千術,我更喜歡武術。
    最後,我練到連續徒手撕裂五張生牛皮,一腳踢斷小腿粗的竹竿。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總有一天,我要像撕裂生牛皮一樣,撕開仇人的胸膛,踢斷竹竿一樣,踢斷仇人的脊椎。
    清明,姐姐帶我去了嶺南鷓鴣寨。
    那個寨子已經消失了,草木覆蓋之下,隻剩斷壁殘垣。
    在姐姐當年埋葬我爹的地方,我親手堆起了一座土墳。
    姐姐削了一塊紫樟木板子,插在墳頭上,一筆一劃地寫下了“天下第一千王至尊葉聖長眠於此”。
    “你爹單字名聖,是山醫命相卜五道至尊。江湖名氣最盛時,他遇到了你娘,一個京城高官家的大小姐。愛情讓他喪失理智,解散門派,金盆洗手,歸隱江湖,不再出山。”
    “我的殺父仇人是誰”
    “不知道,甘蔗是你爹的老部下,他隻知道一句話,鷓鴣寨出事前,你爹就叮囑他,如果自己出事,不讓你報仇。我猜,仇人太強大了,你爹不想讓你白白送死。”
    我在墳前磕頭,咬破中指,在木板背後寫下一行字:“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葉天必誅仇家九族。”
    “阿天,十年磨劍,今日大成。過了今晚,明早咱們的緣分就盡了。我雖然是女子,但始終知道,父母生養我們於天地之間,不報仇,枉為人……”
    姐姐從山下買來土酒和菜肴,我們在爹的墳前痛飲一場,酩酊大醉。
    我捶打著自己的胸膛,對著山穀嚎叫。
    “報仇,報仇,我要報仇……葉家的狼崽子回來了,你們都給我……洗幹淨脖子……等著——”
    山風凜冽,我的聲音在穀中引發陣陣回聲。
    此刻,我胸中熱血沸騰,不能自已。
    “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我爹已隱退江湖,仇人追殺不止,該死該死,血債血償,殺殺殺殺殺殺殺——””
    大哭大醉之後,我和姐姐相擁而眠。
    山中靜謐,我隻記得兩人急促的呼吸。
    山中野樹婆娑,藤蔓上的花瓣落下,滿地都是殷紅的血痕。
    天亮醒來,姐姐已經離去。
    她在我身邊留了一封信:“阿天,你不是狼崽子,而是天生奇才,十年磨劍,劍乃大成,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今日起,正式出山,不要讓你爹失望。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身為男兒之身,就要快意恩仇。去吧,橫掃天下,讓江湖永遠記住你葉天的名字。”
    信紙右下角,沒有名字,隻畫著一顆閃光的星星。
    我回到了汴梁,十年過去,物是人非。
    出租屋早就拆遷,甘蔗叔也不見了。
    汴梁是中原大城,北宋首都,曆史上曾經繁華富庶,達到華夏巔峰。
    很可惜,金人南下,席卷一空,留下了華夏史上最令人痛心的“靖康之恥”一筆。
    之所以選擇回到汴梁,就是因為,這裏的民間文物收藏異常豐富,很多地下陵墓都未開掘。
    這種地方,是鑒寶行業撿漏高手的寶地。
    隻要出馬,就不會空手而回。
    十年磨劍,未曾試手。
    姐姐已經教會了我一切,未來的江湖,必然有我葉天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