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有個當警察的親戚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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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會被她男人嫌棄,更不會離婚,也不會帶著兩個孩子灰溜溜地回娘家,天天被罵沒出息,永遠也沒辦法抬起頭來做人。
    還有……吳美娟視線掃過孟季凡,要不是她媽在裏麵瞎摻和,孟季凡能這麽嫌棄她嗎?
    她跟吳佳妤的條件就在明麵上擺著,傻子也知道應該選擇哪個。
    孟季凡放著她這顆珠圓玉潤的寶石不要,選擇一個毫無女人味兒可言的假小子?
    那才是真的有病。
    但孟季凡意氣風發的模樣怎麽可能是個傻子。
    吳美娟之前還困惑,孟季凡看上了吳佳妤哪裏,明明最有女人味兒的是她,現在她懂了。
    問題就出現在了她媽身上!
    她媽要是沒有對吳佳妤說那些難聽的話,沒有強勢地逼著孟季凡接受她。
    孟季凡就不會對她那麽反感,更不會選擇吳佳妤。
    吳美娟堅定地認為,孟季凡選擇吳佳妤隻是為了跟她媽賭氣,對吳佳妤並不是真心的。
    同吳佳妤表現出來的那股子親密,也是為了報複她媽的無理取鬧。
    她沒跟孟季凡好上,這一切都怪吳桂芬。
    以後怎麽辦?
    吳美娟在這一刻醍醐灌頂,開始認真思考以後的日子應該咋過。
    吳桂芬一天不放手,她就不能真正的自由,連自由都沒有還怎麽找一個條件好的對象。
    就算找到了,依著她媽這麽愛占便宜的性子,也長久不了。
    她媽會像以前一樣,跟她未來的男人要東要西,沒準兒還會提出更過分更無禮的要求。
    哪個正常男人能受得了這樣沒完沒了的丈母娘。
    所以就算她以後跟有錢男人結婚了,最後也會被她媽攪合地以離婚收場。
    吳美娟是真厭煩了這種一眼看到盡頭沒有期盼的日子。
    她真的一天都不想再過了。
    吳美娟一臉痛苦且憤怒地看著吳桂芬,沒好氣地出聲道,“媽,你就別讓我們姐弟兩個跟著你丟人現眼了。
    趕緊把東西拿出來,警察來了之後,人家要是讓你去坐牢,我們姐弟兩個可管不了你。”
    吳桂芬是個十分固執且強勢的女人,她要是聽勸,也不會走到今天這步,更不會把兩個孩子管的跟沒有思想的木頭一樣。
    她揚起手對著吳美娟就是一巴掌,“你個小蹄子說什麽胡話呢,別人挑撥一兩句你就聽心裏去了是不是?
    他媽的,這麽多年要是沒有老娘,你早就餓死了,還有你這兩個小崽子也不會有今天的好日子過。
    現在有壞人對付老娘,你作為孩子就應該衝出來保護我。
    結果可好,你不僅不出頭,還他媽的在背後扯我的後腿。
    你要不是老娘親生的,我今天就打死你。
    我做的所有事情是他媽為了我自己嗎?還不都是為了你跟你弟能過上好日子。
    看見你這樣的窩囊廢我就心煩,你呀,真是隨了你爸那個窩囊廢,狗屁不會淨他媽的拖後腿。
    但凡要是隨了我一點,我今天都跟你生不著這窩囊氣。
    滾滾滾,你要是不會說話,就他媽給我滾一邊去,閉上嘴老實待著。”
    吳桂芬火大地伸手推了吳美娟一把,她就是這樣,別人越是反對不讓她做的事情,她越是要拚盡全力去做成。
    這個金手鐲她要定了。
    等倒了手換了錢,過上吃香喝辣的日子,甚至連養老錢都有了,這有什麽不好?
    就算警察來了,查出來她身上有金手鐲又怎樣。
    那東西又不會說話,還不說是誰的就是誰的。
    總之,吳桂芬有恃無恐,絲毫沒注意到吳美娟看她的眼神都變了。
    之前隻是痛苦跟憤怒,現在有了恨意。
    林知瑜將一切都看在眼裏,她一點兒都不同情吳美娟。
    吳美娟往孟季凡身上生撲,想同他發生肢體接觸,趁機賴上他,還有吳桂芬明目張膽地欺負威脅吳佳妤,她可是眼睜睜地看著來。
    說白了,今天如果沒有孟季凡跟她管這事兒,吳佳妤會吃很大的虧,吳桂芬是始作俑者,吳美娟就是幫凶。
    得利的全是她們。
    如今吳美娟對吳桂芬又勸說又嫉恨,並不是吳美娟良心發現,從心裏認識到她們欺負吳佳妤不對。
    隻是因為吳桂芬的行為破壞了她的利益。
    之前,孟季凡已經挑撥了一次,吳美娟心裏有些動搖,她對吳桂芬產生了埋怨,但遠遠沒達到效果,所以林知瑜隻能再添一把柴,讓她們母女之間的火燒的更旺一些。
    吳佳妤要是嫉恨吳桂芬,這事兒可就有意思多了。
    一個家庭不怕窮,更不怕有外人欺負,隻要家人之間彼此堅定,相處的和睦,擰成一股繩,踏實努力地去過日子,總能把日子過好的。
    就怕人心不齊,每個人都計較著自己的利益得失,家裏人過好了心裏也不平衡,這樣的家庭就會像一盤散沙,別說團結一致對付別人,他們自己就能把自己給耗枯竭了。
    這空擋,李夢華帶警察來了。
    犀利的視線一一掃過在場的人,最後落到林知瑜的胳膊上,眉頭一皺,“怎麽回事兒?他們還動手打人了?”
    林知瑜大方承認,“嗯,沒大事兒。”
    李夢華抿了抿唇,都流血了這還叫沒大事兒,什麽叫大事兒,讓人打死把命搞丟了才算嗎?
    她也是,身手明明挺好的,還能讓人傷著,那一身的本事呢。
    李夢華原本對林知瑜有好感,但知道她有男人有孩子之後,便斷了那些不該有的想法,但人都慕強,他也不例外。
    對於優秀厲害的林知瑜,李夢華心裏既敬佩又欣賞。
    再加上李寶珠嫁給了林國慶,兩家子有了親戚關係,李夢華就把林知瑜當成了自己妹妹,在他這,林知瑜跟李寶珠的待遇是一樣的。
    所以,林知瑜跟別人起衝突的時候,李夢華心裏偏著她。
    看到她胳膊上帶了傷,就氣她沒保護好自己,那個護短勁兒就上來了。
    吳桂芬差點兒沒氣死,她跳出來,激動地對李夢華指了指自己的臉,“警察同誌,這個小賤人她在撒謊,她顛倒是非黑白。
    事情根本不是她說的那樣。
    我都沒有碰她一下,反倒是她,不由分說地抽了我兩個耳光,你看我這臉腫的跟豬頭一樣。”
    李夢華眼底有些寒光,警告道,“你嘴巴放幹淨點兒。”
    一口一個小賤人,滿嘴噴糞!
    要不是場合不對,他又穿著這身衣服,就這種口無遮攔的人,他高低得讓她知道知道什麽叫好好說話。
    吳桂芬蠻橫歸蠻橫,倒也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她怕身強力壯的壯漢,因為那些人揍她一揍一個準兒,她打不過也躲不了。
    她還怕穿警服的人,那些人身上的氣勢比壯漢們還要可怕的多,壯漢們頂多是揍她一頓,可警察說把她關警局就把她關進去,她撒潑蠻橫那一套在警察跟前一點兒用都沒有。
    她好日子還沒過夠,才不要進監獄吃牢飯呢。
    不過,這是重點嗎?
    不是。
    吳桂芬氣勢弱下來,小聲嘀咕道,“我說的都是事實,你關注我說話幹淨不幹淨幹啥,查清楚到底是不是她打的我才是重點。”
    李夢華挑眉,“你在教我做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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