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親閨女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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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夢華年紀輕輕地就能當上易水鎮派出所的所長,除了能力強偵破過幾個重大案件之外,他身上還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氣勢。
    敏銳且強勢。
    吳桂芬也是個強勢的人,但她屬於窩裏橫,拿捏一下老實本分的人,還有她兩個孩子,還能拿捏的住。
    可這份強勢放到李夢華跟前,就不夠看了。
    她就像一個吹起來的氣球,看著鼓鼓囊囊好像挺厲害,李夢華就是一根繡花針,吳桂芬不敢過分造次。
    其實說白了,吳桂芬就是欺軟怕硬,她怕的是李夢華的身份。
    被李夢華冷冷的視線掃過,吳桂芬的氣勢更弱了,隻能強撐著回答道,“警察同誌,你看你這是說的啥話,我一個普通老百姓,哪兒有資格教你做事兒啊。
    我就是如實匯報情況,也怕您被那小賤……被那女人給欺騙了。
    我可是好人,還積極地配合你的工作,你可不能被那女人蒙蔽了雙眼,好賴人不分啊。”
    “我們會秉公辦案,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李夢華沒在這事兒上過多的揪扯,主要是吳桂芬也被打成了豬頭,臉腫的快看不出原本的模樣來了,若真較論起來,林知瑜也討不到好處。
    他就算有心偏著她,這事兒鬧到最後頂多定性為互毆。
    最後也是雙方調解了事兒。
    壞人得不到懲罰,好人白白受了傷。
    所以還是得從對方更惡劣的事情上入手才行。
    李夢華公事公辦地說道,“說說金手鐲的事兒吧。”
    孟季凡聞言主動站了出來,抬手指著吳桂芬,“李警官,就是這個女人偷了我的金手鐲,她死不承認也不歸還,還百般抵賴,甚至還威脅我們的人身安全。”
    李夢華點了點頭,“你有什麽證據能證明她偷了你的金手鐲嗎?”
    吳桂芬聽到這話,像是重新活了過來,比打了雞血還激動,“是啊,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偷了你的金手鐲?
    別以為我什麽都不懂。
    我心裏門兒清,誰主張誰舉證,你說我偷了你的金手鐲,必須得給警察同誌拿出證據。
    沒有證據你就是在汙蔑我。
    我可以告你汙蔑跟誹謗,讓警察同誌把你抓起來,關到監獄裏麵去吃一輩子牢飯。”
    “請你不要妨礙我們執行公務!”李夢華冷眼看過去,聲音也冷冰冰的,“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罪,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如果不想現在就吃牢飯就閉嘴,不要妨礙我辦公。”
    吳桂芬立馬就噤聲了,跟個鵪鶉似的往後縮了縮,臉上雖然還是一副不服氣的表情,但她也不敢再多說什麽。
    這警察太橫了,比她橫的多,她可惹不起。
    聒噪的聲音消失,耳邊終於安靜了,李夢華看向孟季凡,直接了當地問道,“你有證據嗎?”
    孟季凡點了點頭,又指了指吳美娟,“吳桂芬的親閨女剛才都勸她,讓她把金手鐲交出來。”
    “你放屁,你……”吳桂芬又想跳出來,再次碰到李夢華冰冷的眼神時,到嘴邊的髒話硬是給咽了回去。
    李夢華順著孟季凡指的方向,看向吳美娟,“是這樣嗎?”
    吳桂芬覺得孟季凡瘋了,讓她閨女指認她偷金手鐲,這事兒用腳指頭想想都不靠譜。
    她親閨女那可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不向著她這個親媽,還能向著他們這些非親非故的外人不成?
    真是大白天的就開始做夢。
    孟季凡好歹也是個工廠的老板,算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怎麽能辦出這麽離譜的事兒來。
    那腦袋裏裝的都是漿糊嗎?
    幸好這樣的人沒有跟她閨女好上,不然真成了她的女婿,還不夠丟人的呢。
    她家的家庭條件雖然差了點兒,比不上孟季凡,但也都是有頭有臉要麵子的人。
    孟季凡一個人發瘋,她就覺得夠無語的了,沒想到這個警察也跟著發瘋。
    還一本正經地問她閨女‘是這樣嗎?’
    吳桂芬聽到這四個字都想笑。
    怎麽易水鎮腦袋裏裝漿糊的人這麽多?
    真不知道他們的腦回路是怎麽長得,她親閨女還能背叛她?
    真是天大的笑話,說出去也不怕笑死人。
    “是。”一道聲音從吳桂芬身後響起。
    吳桂芬臉上嘲諷的笑容瞬間變得僵硬,扭曲,又感覺一道雷好巧不巧地劈到了她身上。
    她猛地轉過身,狠狠地盯著吳美娟,“你瘋了?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麽?你是不是想害死你老娘我!
    我要是進去了,就你那榆木疙瘩腦袋能掙到錢帶好你弟弟跟兩個孩子嗎?
    我上輩子肯定是做了不少孽才生了個,你這樣的掃把星,孽障,討債鬼,白眼狼……”
    吳美娟低著頭一聲不吭,任由吳桂芬責罵,心裏想的確實,如果吳桂芬真進去了,那就沒人管她了。
    沒人管她正好,以她的姿色,哪怕帶著兩個孩子也照樣能嫁個有錢人,來的路上,他們就碰上好幾個有錢的男人,當然那些人沒有很完美,多少有點挑兒。
    比如有的年紀大了些,死了老婆,有的身體不好沒娶上媳婦兒,有的厭倦了家裏的黃臉婆,離了婚。
    那些男人碰到她之後,對她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甚至為了討好她,還給她買東西。
    甚至有好幾個都表示,隻要她願意嫁過去,不僅不會介意她帶兩個孩子一塊兒過去,還會用八抬大轎抬她進門,彩禮啊新房啊都按著頭婚媳婦兒的標準準備。
    原本她能帶兩個孩子過上好日子。
    可吳桂芬說,那些人經濟條件是還可以,但也隻是還可以的程度而已,不算特別有錢。
    吳美娟帶著兩個孩子嫁過去,確實不會受罪,甚至某種程度上還能過上好日子。
    但吳桂芬也想跟著一塊兒過好日子,對了,還得把她兒子也帶上,將來再給她兒子買個房子,娶個正兒八經的好媳婦兒。
    那些上趕著的男人明顯沒這個實力。
    所以吳桂芬便讓吳美娟拒絕了那些人。
    吳美娟心裏冷哼,吳桂芬倒是找到了一個符合心意的男人,孟季凡長得可以,年紀合適,不是一般的有錢還沒結過婚,是她心目中完美的女婿人選,能讓她們一家子飛黃騰達,還能讓她們從此不再受貧窮帶來的屈辱,體體麵麵地活著。
    甚至還能享受美好的生活。
    吳美娟自己也十分鍾意,感覺孟季凡就是她的真命天子。
    她在心裏暗暗發誓,一定要抓住這次機會,讓孟季凡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成為她的男人!
    結果呢,讓吳桂芬搞得一塌糊塗。
    白白便宜了吳佳妤。
    有吳桂芬在,她這婚姻就順當不了,到處都是阻礙。
    所以,吳桂芬要是進去了,關上幾年,這不挺好的嗎?
    給她幾年的時間,她一定能帶著孩子把日子過好。
    至於她弟弟……吳美娟並不想帶著他,那是吳桂芬的責任,不是她該承擔的,她自己還沒過上好日子呢,憑啥負擔她弟弟呢。
    吳美娟隻打算帶兩個兒子,以後過好日子。
    這下,輪到吳桂芬發瘋了。
    她怎麽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的親閨女會在她背後插刀子。
    吳桂芬把滿肚子的髒話都罵了一遍,還是不夠解氣,伸手就想去打吳美娟。
    她想打死吳美娟,別人家的閨女都是貼心小棉襖,隻有她家這個是討債鬼,打死才合適,省的讓她討債。
    隻可惜,現場有好幾位辦案警官,在李夢華的示意下,兩位女警官將吳桂芬架了起來,防止她動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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