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雙標?你什麽時候見我對法律雙標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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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律師證的人,可以去打官司給人辯護嗎?
    當然是可以的。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律師職業才能擔任法庭辯護人。
    律師職業的存在,隻是顯示了其專業性,方便打官司能找到這一類可以求助的人。
    還有一些法律規定的事,隻有律師才能做,比如說法律意見書隻能律師去寫,律師函也隻能律師去發之類的。
    除非法律上有規定限製,比如說剝奪政治權利、或是限製人身自由的人,不可以當辯護人。
    除此以外,隻要滿足一定條件,不是律師也可以當辯護人的。
    “你不要瞧不起我,我現在可是我媽媽事務所的員工哦!”
    毛利蘭元氣滿滿地昂起頭。
    頭上的角翹了起來,非常活潑地扭了扭。
    眾所周知,毛利蘭還是高中生,17歲,屬於未成年。
    未成年可以工作嗎?
    當然可以,日本《勞動基準法》第六章第6條有明確規定,日本人隻要年滿1周歲,便可以從事白天的工作。(夜工晚上10點到次日淩晨點的工作必須要18歲以上)
    “我看你母親是腦袋被門夾了。”
    古美門毫不留情說道。
    “居然讓一個什麽法庭經驗都沒有的雛鳥去擔任辯護工作,這種事是怎麽想出來的?她是完全不把委托人當人看待嗎?”
    “胡說,不準你詆毀我媽媽!”
    毛利蘭生氣地瞪了古美門一眼。
    “我在我媽媽那裏實習了那麽長時間,她是有明確判斷的,她說我已經可以擔任辯護工作了!”
    “是嗎?”
    古美門眯了眯雙眼。
    隨後,他也沒說什麽,點了點頭:“既然如此,祝伱好運吧。”
    雙方也沒什麽話好說,打了個招呼,便要各自離開。
    在即將離開之際,身後傳來柯南的聲音。
    “誠實醫生,你在接下來的人生,都決定要跟著這個人了嗎?”
    一直沒說話的麻生成實,身體微微一頓。
    “是的,古美門律師是我的恩人。”她如此回答。
    “是嗎?”柯南的表情有些失望,“我還以為你會良心發現,會回到警察局自首。”
    他還在耿耿於懷,之前的月光奏鳴曲殺人事件,麻生成實被古美門無罪辯護的事情。
    盡管父親工藤優作再三聲明,真相可能不是他說的那樣。
    但柯南始終無法相信。
    他自始至終的觀念就是:真相永遠隻有一個。
    麻生成實看了柯南一眼,搖了搖頭,便追隨著古美門離開了警察局。
    當然,她並不知道,當初從火海裏把她救出來的高中生,其實就是眼前這個小男孩。
    不過,就算知道了也沒關係。
    麻生成實已經被法庭宣判了無罪,不會因為工藤新一幾句話,就再跑回牢裏去。
    ……
    “什麽,你在警察局遇到了小蘭姐姐?”
    回到居住的別墅,古美門和小哀說了一下今天遭遇的事,小哀一個鯉魚打挺,一下子就從沙發上坐了起來。
    “沒想到,她已經成長到這個程度了啊!”
    小哀感歎了一句,語氣中充滿欣慰。
    古美門瞅了她一眼:“你怎麽和工藤新一那個玩意兒一樣,開始稱呼毛利蘭為小蘭姐姐了?”
    小哀翻了個白眼:“要你管,我偶爾這麽叫一叫,不行啊?”
    “嘖,稱呼實際年齡比自己小的女性為姐姐,看不出來,你有這麽強的惡趣味啊!”
    “怎麽,這樣顯得我年輕,你不服氣嗎?”
    “老妖怪就喜歡裝嫩。”
    兩人隨口吵了幾句。
    頓了頓,小哀又皺緊了眉頭,歎了口氣。
    “隻可惜,工藤新一又跑去她身邊了,這下又要把小蘭置身於危險之中了。我說,你為什麽不把真相告訴她呢?”
    古美門挑眉道:“告訴她幹什麽?按她這個傻白甜的腦子,不是隻會做出更危險的事情來?”
    “唔……也對。”
    小哀想了想,同意了古美門的觀點。
    毛利蘭是個爛好人性格,也不會善於偽裝,有些事情確實不能讓她知道。
    隻能說,作孽的都是工藤新一,硬要把毛利蘭扯進事件中來。
    “話說,你是怎麽拿到這些卷宗的?”
    小哀看了一眼古美門手中的文件。
    “你現在又不是這個案子的辯護人員,應該沒有調查取證相關事件的權利,警視廳的檔案屬於保密事項,那些警察會乖乖把這些東西給你?”
    “哦,因為我給他們看了這個。”
    古美門隨手從公文包裏拿出一張打印單。
    小哀看了一眼,頓時無語。
    打印單是一份合同文件,上麵寫了一些和虎倉大介有關的,顧問律師方麵的事項。
    “這個東西是你偽造的吧?”小哀指了指文件底下的簽名。
    “是啊,那又怎麽樣?”古美門說,“沒這個東西,他們會乖乖把資料給我嗎?”
    “……”
    小哀抽了抽嘴角。
    “虧你還在警察局裏,能義正言辭地去指責那些搜查一課的警察濫用職權的事情。”
    “我為什麽不能去指責他們?”
    古美門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他們既然犯法,那每個人都有指責的權利,有什麽不對嗎?”
    “你簡直是法律界雙標的典型啊!”小哀虛著眼,“自己都做了那麽多犯法的事情,卻還去指責別人犯法。海洋對麵有句話你沒聽說過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雙標?你什麽時候見我對法律雙標過了?”
    古美門如此說道。
    “還什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的意思不是用在這裏的。”
    “隻要客觀事實存在,任何人都有評論的權利。”
    “比如說,我玩個遊戲,覺得遊戲很垃圾,我就不能去罵廠家?我看本,覺得寫的垃圾,那我還得自己寫本才能去罵這本書垃圾?”
    “請問,我寫的垃圾,和我去罵別人的垃圾,有什麽衝突嗎?”
    “既然有人觸犯了法律,那我為什麽不能去指責他?”
    “同樣,我犯法,別人也可以來指責我,你見我有反駁過別人的指責嗎?”
    “……”
    小哀張了張嘴。
    的確,古美門一直以來說的都是——既然你認為我犯法,請拿出證據來證明,類似這樣的話來。
    他可以肆無忌憚地去指責別人犯法。
    也從來不畏懼別人對他的指責。
    “行行行,我說不過你。”
    小哀白了他一眼。
    “你身體從上到下,就靠那一張嘴夠硬了。”
    “嗯,其實不止一張嘴,我身上還有一些地方很硬的,你要不要來試試?”
    “滾!你這個死變態!”
    “蛤?你在說什麽?我指的是牙齒,誰讓你老是那麽咬我。”
    “好吧,你那種說法,誰都會誤會吧?”
    “嘖嘖,是你自己心思肮髒,看什麽都是髒的。”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