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自己抄自己寫的書,算犯法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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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下一刻,古美門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為了打倒一個所謂的大壞蛋,將他宣判有罪,你們可真是費了不少功夫啊。”
    他的言語中,一如既往帶著諷刺。
    九條玲正眉頭皺得更緊。
    “你這是什麽意思?”
    “沒什麽,我就是感歎。”
    古美門微微笑道。
    “你們檢察院為什麽就這麽肯定,我的當事人一定是犯了法呢?”
    “哼,證據已經很明顯了,又有雇傭合同又有錄音!”
    九條玲正冷笑道。
    “難不成,古美門律師,你還想像以前那樣,想耍出什麽花招來?”
    “不敢不敢,我哪敢耍什麽花招啊!”
    古美門連忙擺了擺手。
    頓了頓。
    他臉上的笑容更甚。
    “我想說的是,你們怎麽就肯定,田所先生抄的一定是別人的書?”
    這話一出,在場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一時間,沒有人聽懂他的意思。
    隻有證人席上的田所俊哉,臉色驀然一變。
    “你胡說什麽!”
    九條玲正厲聲喝道。
    “錄音證據裏都說了,證人在寫書的時候靈感不足,他不去抄別人的書,難道還能抄自己的……”
    話說到這裏,他便止住了,臉色也一下子發生了變化。
    驚駭之色從眼中浮現出來。
    九條玲正隱隱約約意識到,古美門想說什麽了。
    隻見古美門打了個響指。
    “不愧是九條檢察官啊,一語中的。”
    他笑眯眯地說著。
    “在此之前,我也曾閱讀過這兩部的具體內容,這兩部確實很出色,我對於作者其天馬行空的想象歎為觀止,更為其中的情節深深地著迷……”
    旁聽席上,小哀忍不住撇了撇嘴。
    “胡說八道。”
    古美門之前是怎麽對她誇誇其談,怎麽貶低這些日本輕的,她到現在記得清清楚楚呢。
    台上,古美門先是亂吹了兩部一陣。
    “我不得不承認,這兩部有不少相似之處,可能確實存在借鑒的地方。”
    隨後,他話鋒突然一轉。
    “隻不過,如果是借鑒的話,這借鑒的地方是否不合常理呢?”
    古美門從桌子上拿出了一份新的打印文件。
    這同樣是一份表格,將兩部的段落進行對比。
    “我們可以看一下這兩段話的描寫。”
    “狸花貓叼著魚離去,太陽光落下,將它的影子拉長,隻留下一個孤獨的背影。啊,可憐的狸花貓!”
    “黑貓接受了三花母貓的表白,月光照射下來,拉出了一片深長的影子,兩隻貓依靠著坐在一起,靜靜享受著這輪明月。啊,貓咪之間的愛情,可真令人羨慕!”
    “……”
    九條玲正一言不發。
    田所俊哉抿著唇,咬緊了牙關。
    古美門繼續說道。
    “大家可以看到,這兩段話無論是語境還是場景,完全都是不一樣的,一個是寫流浪的狸花貓抓魚來吃,一個卻是寫貓咪之間的戀愛。”
    “按理說,如果是借鑒,不應該去借鑒完全不同的場景。”
    “然而,這兩段話的文風,卻非常相似,甚至用的語癖都是差不多的。”
    “大家難道不覺得,這種現象很不合理嗎?難道抄書會有人抄得如此相像嗎?”
    “……”
    冷汗從田所俊哉的腦袋上流下。
    他硬著頭皮,強行爭辯道。
    “這有什麽不合理的?寫的作家們本來就習慣於互相學習,吸取對方的長處以補足自己。我覺得對方這個文風不錯,就去參考學習了一下,有什麽好奇怪的?”
    古美門看著對方的表情,嘴角勾起。
    “你確認你隻是在學習對方的長處嗎?”
    “當然!”
    “很好,那大家來看看這份報告吧。”
    隻見,古美門再一次從桌子上拿出了一份文件。
    “這是《流浪的狸花貓》,原作者木村拓也於最近五次更新時候的登陸ip,我特意去找網絡運營公司查證,證實了該ip的所在地,為東京六本木,其具體地點,正是虎倉大介居住的別墅區!”
    頓了頓。
    “請問,原作者一個窮寫手,為什麽更新新章節的時候,會特意跑來這樣一個,和他自身的平民階級完全沒有任何契合度的地方呢?”
    “這,這……”
    田所俊哉汗如雨下,已不知如何作答。
    古美門笑容滿麵,將文件拍在桌子上,高聲說道。
    “唯一一個解釋,就是《流浪的狸花貓》,這本所謂的被抄襲作品,其真實作者也是出自田所先生之手!因為你寄住在虎倉的家裏,所以上傳章節的時候,用的是虎倉家的ip地址。換言之,這兩本書都是你自己寫的!”
    這話一出,全場頓時驚變。
    這個案子居然真的還有轉機!
    抄襲者和被抄襲者,居然是同一個作者!
    這個反轉劇情,是誰都沒想到的。
    “我就說嘛,虎虎怎麽可能這麽壞!”
    “這一看就是別人要陷害他!”
    “誰讓他太出名了,招人眼紅啊!”
    “律師大人棒棒噠,一定要打贏官司,還虎虎一個清白哦!”
    “虎虎必勝!”
    扔掉後援牌的女粉絲,馬上又把牌子撿了回去,把上麵吐的口水擦了個幹淨。
    這邊,在古美門陳述完己方觀點後。
    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有些意想不到。
    法官好幾十歲的人了,他也算是當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
    迄今為止,也接觸過不少著作權方麵的案子。
    可從來沒有一個案子,是現在這種情況。
    抄襲者和被抄襲者是同一個人。
    說明白點,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證人,代寫槍手田所俊哉,是自己抄自己的書……
    自己抄自己的書,算犯法嗎?
    法官一時間也不知道該怎麽判斷了。
    當然,日本法庭實行當事人主義,犯不犯法,首先要看檢察官那邊的辯論。
    “原告,請陳述你的觀點。”
    法官將目光看向檢察官九條玲正。
    此時的九條玲正也是額頭冒汗,有些不知所措,也沒有了之前那種自信。
    他怎麽也沒想到,古美門居然真的有後手。
    隻能怪他太過自信,沒有事先將情況調查仔細。
    不過,九條玲正好歹也當了十幾年檢察官,在檢察官界也算是有一定知名度。
    他拍了拍自己的臉頰,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絞盡腦汁想出辯論的對策。
    過了一會兒,他抬起腦袋。
    “就算兩本書都是證人寫的,證人是自己抄自己的書,然而按法律規定,也一樣不能算是合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