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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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11章  判決
    送走戲忠以後,諸葛亮臉上的醉意迅速消散,眼中露出了清明的神色。
    他站在門口,眺望著楚王府所在的方向,最終微微歎息。
    諸葛亮剛剛擔任荊州治中,就被迅速推上了風口浪尖,先是在楚王殿下的暗示下,不得不嚴格審查地方官吏所察舉的人才。
    如此做,不僅會得罪那些被刷下去的士子,也會交惡他們所在的家族,以及那些舉薦他們的地方官吏。
    要知道,有資格能夠舉薦孝廉名額者,都是德高望重的地方高官,這些人在荊州的影響力極其驚人。
    諸葛亮正在思索如何走出當今困局,荊州士族接踵而至的發難就已經來了。
    他雖不願入局,奈何刺史邊讓卻故意讓其經辦此案。
    哪怕諸葛亮多智如妖,在毫無背景的情況下,也仿佛是在大海中飄搖的孤舟,隨時都有傾覆的可能。
    未曾想,就在正緊要關頭,戲忠這位二代之中最難招惹之人,居然主動來到了自己府中。
    戲忠根本沒有掩飾自己此行目的,不僅是在傳遞楚王殿下對於此案的看法,甚至還暗示諸葛亮行事無需太過墨守成規。
    “呼!”
    諸葛亮站在門口沉思許久,最終長長吐出了一口氣,目光逐漸變得銳利起來。
    他本來還想著在擔任荊州治中期間,以學習蟄伏為主,等到未來周繼繼承了楚國基業以後,再大展拳腳不遲。
    可是現在,周琦這位楚國的掌權者,卻以如此粗暴的手段,逼得諸葛亮掉進了漩渦之中。
    既然被迫入局。
    要麽披荊斬浪,殺出一個朗朗乾坤,從此名揚天下。
    要麽就隻能被艱難所吞沒,最終黯然隱退。
    雖然有著周繼的這層關係,沒有人會真的拿諸葛亮怎麽辦,可一旦在政治鬥爭上失敗,未來就很難起來了。
    好在諸葛亮並不是在孤軍作戰。
    楚王殿下既然將其推到了風口浪尖,顯然圖謀甚大,不會讓這枚棋子輕易失去作用。
    事實也的確如此。
    戲忠今日前來麵見諸葛亮,也就代表了楚王殿下的態度。
    有了楚王殿下在背後支持,隻要諸葛亮把案子辦得漂漂亮亮,在明麵上讓人挑不出任何毛病,就不會出現太大問題。
    心中吃了一顆定心丸以後,諸葛亮一麵繼續翻閱所有關於強奸案的卷宗,一麵前去拜訪諸位令史,向他們請教問題。
    所謂令史,也就是後來的仵作與法醫。
    早在戰國後期就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和活體檢測,其中自然也包括查驗傷情。
    仵作一詞,最早出現在隋唐,而且當時指的是殯葬行業人員,直到宋朝以後,其職責才逐漸類似於後世的法醫。
    因此在漢代,尚不能稱呼查驗傷情者為仵作。
    諸葛亮在刺史府等待多日,卻始終沒有等到相關人員抵達襄陽,不由心中起疑,當即派人前去查驗。
    不多時,負責查驗的差役返回,稟報道:“被告傷情嚴重,並不適合長途跋涉,如今正在地方縣衙調理身體。”
    諸葛亮聞言,不由眉頭微皺。
    差役雖然說得隱晦,諸葛亮卻也已經猜到了事情原委,應該是犯人被拷打過。
    漢代並不禁止拷打犯人,就好比曆史上陽球抓捕王甫父子,以及曹操抓捕楊彪,都曾經對他們進行嚴刑拷打。
    法不禁止,卻不意味著可以肆意妄為。
    若按照正規流程,官員審理案件應該還是以反複詰問,繼而從中尋找破綻,逼迫罪犯認罪為主。
    至於嚴刑拷打,隻有在各種證據鏈齊全,犯人卻仍舊拒不認罪的情況下,才能對其用刑。
    而且漢代對於各種刑訊的工具、尺寸以及方式,都有著極其嚴格的要求,不得濫用私刑。
    隻不過,除非是在太平盛世,地方官吏為了快速破案,經常違規拷問犯人。
    曆史上那些有名的酷吏,基本都是違規操作,甚至對犯人屈打成招,也因此受人詬病,大多不得善終。
    周琦在治理楚國的時候,並沒有照搬後世律法,反而在整體上繼承了漢朝的律令。
    不僅是因為時代不同,貿然照搬後世律法可能會有些水土不服。
    最為重要的是,亂世需用重典,完全的君主集權比一味地寬仁更加合適。
    既然是君主集權,很多時候君主所使用的手段,也未必需要遵守律法。
    諸葛亮看過簡略的卷宗,知曉此案當地縣令判犯人強奸罪成立,並且有完整的證據鏈以及辦案依據。
    哪怕在這種情況下,男子仍舊拒不認罪,這才被刑訊逼供。
    從法理上來講,地方縣令的所作所為並不違規,或許隻是用刑過度而已。
    諸葛亮繼續問道:“爰(yuan)書可曾帶回來?”
    爰書,乃是漢代記錄囚犯供辭的文書,其中包括官員的辦案詳細經過,甚至連如何拷問犯人都必須記載在冊。
    包括官員對於犯人的詳細判決,也都會寫到爰書裏麵。
    隻要拿到了爰書,基本就可以了解整個案件的詳細經過。
    差役急忙說道:“爰書原件已然封存,擔心會有損壞,不敢妄動,縣令隻讓在下帶回來抄本,與原件內容一般無二。”
    諸葛亮道:“無妨,且將爰書拿來。”
    拿到爰書以後,諸葛亮就讓差役離去,而後開始查看裏麵的詳細內容。
    果不出諸葛亮所料,這個案子存在巨大分歧,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言辭根本是天差地別。
    隻不過,由於原告出具了人證、物證以及身體上的傷痕,縣中官吏在斟酌過後,決定采納原告說法,把被告所有的供詞棄之不用。
    看完爰書,諸葛亮將之放下,不由長長舒了口氣。
    “這個案子,倒是有趣。”
    時間流逝,又過了五日,這個案子不知怎地忽然在襄陽城傳開,以致讓許多人都知曉了此案。
    強暴自己未婚妻,並且被告上了官府,罪犯還拒不認罪,如此驚天大事時讓得很多百姓興致勃勃,迫不及待的想要吃瓜。
    就在眾人都翹首以盼之際,原告、被告、經受此案的地方官吏、負責勘察案發現場以及女方傷痕的令史等人,終於全都抵達了襄陽。
    由於此案涉及隱秘之事,諸葛亮本來打算秘密審理。
    奈何眾人抵達襄陽的消息不脛而走,在有心人故意帶節奏的情況下,百姓們紛紛要求公開審理此案。
    甚至於,就連蒯越以及刺史府其餘官吏,也都讚成公開審理此案。
    諸葛亮無奈,隻得應允。
    審案當日,官府門口可謂是人山人海,許多聞風而來的百姓都跑過來吃瓜。
    甚至於,就連戲忠、典滿、許儀以及項臨,都聯袂來到府衙之中,想要觀摩諸葛亮審案。
    戲忠,乃戲誌才兒子;典滿,乃典韋兒子;許儀,乃許褚兒子;項臨,乃項弘兒子。
    此四人,幾乎能夠代表周琦麾下最有權勢的元從派,哪怕他們隻是元從二代,卻也沒有人膽敢忽視他們。
    不僅僅是刺史府其餘官吏,就連蒯越這位荊州別駕,都和顏悅色將四人引到了府衙之內。
    隻不過,蒯越此時卻是心中微沉。
    他欺諸葛亮沒有後台,此番本來召集了許多荊州有名望的士人,想要借助此案給其難堪。
    到時候不論諸葛亮如何斷案,都能讓其下不了台。
    未曾想,戲忠、典滿、許儀、項臨四人的不告而來,卻是讓蒯越嗅到了非同一般的氣息。
    他不相信,這幾位權勢最高的二代若無圖謀,會有閑工夫來看諸葛亮斷案。
    隻不過,箭在弦上不得不發,蒯越也不能將四人趕出府衙,隻能見機行事。
    “啪!”
    諸葛亮猛拍驚堂木,府衙之中的差役整齊列在兩側,虎視眈眈的注視著堂下眾人,壓迫感十足。
    諸葛亮先是與眾人梳理了一下案件的原委,尚不知曉案件詳細的吃瓜群眾,紛紛驚歎出聲,沒想到居然會發生這種事情。
    “真是個禽獸,居然對自己的未婚妻下手!”
    “證據確鑿都不認罪,建議直接判死刑!”
    “未曾想,此女性子居然如此剛烈,明知將未婚夫告上府衙會名聲掃地,仍舊堅持正義!”
    由於地方縣令已經判決的緣故,大多數百姓都在心中認定,被告的確行了禽獸之舉,對於女子抱著同情心。
    隻不過,也出現了些許反對聲音。
    “既然已經訂婚,又單獨與未婚夫前往屋內,是否代表默認此事?”
    “隻怪她不懂得潔身自好,還有臉麵狀告自己未婚夫?”
    “早晚都是夫妻,縱然發生了這種事情,也不應該把事情鬧到官府才對吧!”
    諸葛亮並沒有理會府外議論紛紛的人群,而是對著臉色蒼白的被告問道:“鄒午,汝可認罪?”
    鄒午眼中布滿血絲,咬牙道:“草民無罪!”
    諸葛亮繼續問道:“那你當日有無強暴王氏?”
    鄒午轉頭看了一眼垂首掩麵的王氏,眼中布滿恨意,隨後斬釘截鐵的說道:“當日我們雖然做了那種事情,卻是你情我願,絕無強暴行為!”
    諸葛亮尚未繼續詢問,蒯越就已經厲聲喝道:“當時屋內隻有你二人,並無人證能夠證明汝之清白!”
    “如今證據齊全,汝此時不認罪更待何時!”
    聽著蒯越的喝問,鄒午臉上露出了悲憤的神色,卻也感覺百口莫辯。
    之前負責審理此案的地方縣令,亦是出聲喝道:“若無此事,王氏又怎會冒著名節被毀的危險,前來官府狀告於伱?”
    鄒午看著二人略帶偏向性的質問,眼中露出絕望之色,忍不住握緊了自己的拳頭。
    “啪!”
    就在此時,驚堂木再次拍下,諸葛亮目光掃視過蒯越與那名縣令,沉聲說道:“此案吾為主審官,在吾沒有完成詢問以前,還請兩位暫時莫要幹擾審理程序。”
    “若是覺得吾審理過程有問題,也應該等到審理完畢以後再提出質疑!”
    麵對諸葛亮突如其來的強勢,蒯越、縣令二人對視一眼,紛紛閉嘴不再多言。
    本來已經心如死灰的鄒午,眼中再次燃起了希望的光芒。
    諸葛亮看向鄒午,道:“汝既然不認罪,那麽本官就把證據都擺出來!”
    言畢,諸葛亮當即讓人傳來負責此案的差役,問道:“官府接到報案以後,汝前往案發現場看到了什麽?”
    差役答道:“案發現場有過火燒的痕跡。”
    諸葛亮看向垂首掩麵的王氏,問道:“被告王氏能否告知本官,這些火燒痕跡自何處而來?”
    王氏泣道:“事後我驚慌失措,與之發生爭執,手忙腳亂之下打翻燈盞,以致屏風被點燃。”
    “我趁著他去滅火之際,倉惶逃出了屋內,並且在外麵大聲呼救!”
    “你撒謊!”
    未曾想,鄒午聽到王氏的敘述以後,當即氣得身體發抖,指著對方厲聲嗬斥。
    “肅靜!”
    驚堂木再次拍在岸上,諸葛亮先是對著鄒午厲聲嗬斥,而後示意王氏無需繼續說下去。
    他看著鄒午,問道:“你二人曾在屋內發生過爭執,是否確有其事?”
    鄒午著急的說道:“的確有此事,但事情的原委卻完全與王氏說的不一樣!”
    諸葛亮擺了擺手,道:“也就是說,你承認自己與王氏在案發現場發生過爭執?”
    鄒午咬著嘴唇,麵對鐵一般的事實,隻能頹然的點了點頭。
    諸葛亮打斷了還想繼續為自己辯護的鄒午,隨後對著兩人警告道:“吾再重申一遍,堂中未經允許不得發言,就算被詢問也隻需回答本官問題即可,不許多言其他!”
    很顯然,就連剛才王氏的陳述,後麵一句也並不符合規定。
    眼看二人被自己震懾住,諸葛亮繼續對王氏問道:“火燒屏風之事,究竟是發生在強暴前還是強暴後?”
    這一次,王氏不敢再多說其他,簡明扼要的回答道:“強暴後。”
    門下掾吏,在旁邊不斷記錄著諸葛亮的審案經過。
    諸葛亮又召來經手此案的令史,問道:“案發以後,王氏身體上可有傷痕?”
    令史答道:“王氏左右大臂、右手臂上皆有淤青。”
    諸葛亮問道:“可還有其餘傷痕?”
    令史搖頭道:“沒有。”
    諸葛亮當即轉頭看向王氏,問道:“你手臂上的淤青從何而來?”
    王氏道:“乃是被鄒午強暴反抗時所傷。”
    諸葛亮微微頷首,道:“如此說來,你二人當日的確發生過肢體衝突!”
    諸葛亮繼續問道:“事發以後你是否逃離鄒府,並且大呼“救命”、“強奸”等詞匯,而後被鄒午強行拖拽進入府中?”
    王氏掩麵泣道:“的確如此。”
    諸葛亮又問道:“這件事情發生在火燒屏風以後還是以前?”
    王氏答曰:“以後。”
    諸葛亮隨即又傳喚了人證,問道:“事發當晚,你是否看到王氏自鄒府跑出來,隨後又被鄒午強行拖了進去?”
    證人急忙說道:“草民的確看到過鄒午強行拖拽王氏?”
    諸葛亮問:“以何種方式拖拽?”
    證人有些猶豫的說道:“當時天使昏暗,草民看的不甚真切,好像是扯著王氏的雙臂。”
    諸葛亮並未詢問鄒午,而是把目光放到之前審理此案的縣令身上,問道:“汝當初判處鄒午強奸罪行成立的依據有四。”
    “其一,王氏作為受害人親口控訴被鄒午強暴。”
    “其二,案發現場有火燒痕跡,表明雙方曾發生了爭執,以此斷定王氏並非自願。”
    “其三,王氏雙臂有淤青,以此證明其在被強暴時發生過反抗。”
    “其四,有證人看到王氏逃出鄒府,隨後被鄒午強行拖拽進入屋內。”
    “除此之外,是否還有其餘更加有力的證據?”
    縣令搖頭道:“此事發生在極度隱秘的空間,不可能有其餘人證。”
    諸葛亮不置可否,隨後又看向王氏,問道:“你是否還能提供其餘更加有力的證據?”
    王氏急忙說道:“我是個比較保守的人,早在訂婚以前就曾對鄒午說過,沒有成婚以前應該潔身自好,絕不能發生違背底線之事。”
    “說這話之時,媒人就在現場。”
    諸葛亮甚至都沒有傳喚媒人,而是說道:“事前約定,不等同於事發時拒絕。人的情緒會隨著時間、環境與心態的變化而變化,此事不能當做指控鄒午的證據。”
    王氏臉色明顯有了些許變化。
    諸葛亮繼續問道:“本官最後再確定一下,你被強暴之時處於清醒狀態,沒有醉酒,也沒有被下藥、捆綁,對不對?”
    這些事情,令史早就檢查過,也做不得假,王氏隻得點頭道:“對!”
    看著諸葛亮隻問王氏,卻根本不在意自己的看法,鄒午不僅有些著急,想要開口為自己辯解,卻又擔心擾亂府衙秩序,隻得在心裏幹著急。
    鄒午母親站在門口,看到此情此景也是急的淚水在眼眶理打轉。
    諸葛亮讓門下掾吏把自己詢問的問題,以及眾人的回答全都記錄在案以後,隨後猛然一拍驚堂木,道:“根據現有證據,不能證明鄒午曾經強暴過王氏。”
    “若王氏與地方縣衙不能繼續提供更加有力的證據,本官將判鄒午無罪!”
    “嘩!”
    此言落下,眾人皆驚,門外圍觀百姓更是議論紛紛,不少人甚至在暗罵諸葛亮昏庸。
    不僅僅使吃瓜群眾。
    就連戲忠、典滿、許儀、項臨四人,都是驚訝的長大了嘴巴。
    隻有蒯越、鄒午及其母親,臉上露出了驚喜的神色。
    昨晚看過上一章的兄弟們可以返回看看下半段,就從諸葛亮見到戲忠開始。
    上一章鄒午母親自辯那一段全都刪了,如果後續再出問題,這個案子就此結束,別怪虎頭蛇尾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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