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捧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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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捧殺
圍觀百姓,議論紛紛。
蒯越卻是對著外麵隱秘的打了個手勢,當即就有人應在人群中厲聲喊道:“如此判決,簡直可笑至極!”
“昏官誤國誤民,當誅!”
“證據確鑿卻如此判決,昏官必是收了賄賂!”
……
在有心人的引導下,站在門口圍觀的百姓,紛紛被激起了心中的憤怒,七嘴八舌的聲討著諸葛亮。
麵對百姓們的口誅筆伐,以及縣令的厲聲斥責,諸葛亮卻始終非常平靜。
反倒是在府衙旁聽的許儀見狀,不由猛然起身,手握刀柄走到門口,目光凶厲的盯著眾人,沉聲喝道:“治中如此斷案,自有其道理,爾等若心中不服,可提出質疑!”
“若還有人膽敢出言誹謗朝廷官吏,且看我許儀手中刀利否!”
許儀這位二代之名,早就傳遍了整個襄陽,那些躲在人群中拱火之人,看到了殺氣騰騰的許儀以後,紛紛隱藏了自己的蹤跡。
至於其他跟風討伐諸葛亮的百姓,也不敢繼續叫罵。
府衙之內,最惱惱怒者莫過於之前審理此案的縣令。
他猛然起身,指著諸葛亮厲聲喝道:“被告、人證、物證俱在,汝怎可如此斷案?”
諸葛亮看著縣令,道:“閣下莫要著急,且聽吾細細道來。”
他走到了府衙門口,看著外麵仍舊義憤填膺的百姓,毫不畏懼的與眾人對視,隨後說道:“此案所謂的四條能夠給鄒午定罪的證據,在本官看來,皆站不住腳。”
眼看眾人又有了些許騷動,諸葛亮抬手在空中虛按,道:“諸位莫要多言,且聽本官解釋緣由。”
眾人聞言,這才沒有繼續騷亂,而是全都虎視眈眈的盯著諸葛亮,想要看看諸葛亮如何解釋。
諸葛亮朗聲說道:“在本官看來,此案最得力的證據,反倒是是被害人王氏的親口述說。”
“然孤證不立,若僅此一條,根本不能給鄒午定罪。”
諸葛亮話音剛落,縣令當即沉聲說道:“案發現場有過火燒痕跡,能夠證明雙方曾經發生過劇烈衝突,二人也都沒有否認。”
“這難道還不能證明,被害人王氏內心不願,鄒午卻強行與之發生關係嗎?”
諸葛亮轉頭看向縣令,道:“本官建議閣下先去看看律法對於強奸的定義。所謂強奸,是指使用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強行與被害人進行發生關係。”
“也就是說,隻有證明二人在發生關係的時候違背了王氏意願,強奸的指控才會生效。”
“可此前已經證實,無論是屋內有過火燒痕跡,亦或是王氏被強行拖拽進入屋內,都隻能表明在事發以後,王氏表現了強烈的情緒波動。”
“這裏需要注意,事後反悔並不意味著能夠代表事前不願意,因此這兩個所謂的有力證據,隻能被列為參考性證據,而不可以成為決定性證據。”
縣令有些惱羞成怒,道:“那麽王氏手臂上的淤青,難道還不能證明事發時王氏曾經激烈反抗嗎?”
諸葛亮說道:“不排除有這種假設。”
“但此前我曾經詢問過王氏,二人在事後發生過爭執,王氏趁著鄒午滅火之際逃出府中,而後大呼“強奸”、“救命”,最後被衝出來的鄒午強行拖入屋內。”
“本官還問過目擊證人,對方也能證實這點。”
說到這裏,諸葛亮不再理會縣令,而是看向那些在門外竊竊私語的百姓們,道:“本官做個假設,如果鄒午並未強奸王氏,王氏卻跑出去以後大呼“強奸”、“救命”等詞匯,會不會引得鄒午方寸大亂,繼而衝出去將之強行拖拽至屋內?”
“而王氏左右大臂以及右手腕的淤青,皆符合被拉著雙臂強行拖拽進屋所產生的傷痕,所以也不能當做是二人發生關係時王氏反抗的證據。”
眾人聞言,皆麵露沉思之色。
無論哪個時代,都沒有人願意背上強奸的名聲,如果有人跑出去大聲呼叫汙蔑自己強奸,自己使用的手段或許會更加激進。
在這種情況下,王氏雙臂出現淤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縣令卻是有些急了,喝道:“這隻是你的猜測,怎能因此就判鄒午無罪?”
諸葛亮沉聲道:“律法對於刑事案件的證據鏈要求極其嚴格,隻要案子存在疑慮,並且嫌疑人沒有認罪,就不能給其定罪,這就是所謂的疑罪從無。”
“鄒午在縣衙之內已經被嚴刑拷打過,卻始終沒有承認自己強奸的事實,再加上這些所謂的證據都發生在事後,也有著合理的解釋。”
“那就證明,至少以現有的證據鏈,根本不能判處鄒午犯下強奸罪。”
“閣下身為一縣之首,難道連這點最基本的判斷力都沒有?”
縣令被諸葛亮懟得啞口無言。
蒯越將諸葛亮表現盡收眼底,不由暗自感歎這個年輕人對於律法的精通,所行所為的確是按照規定而來,根本挑不出毛病。
事實上,那位縣令當時判決鄒午犯下了強奸罪,也的確有失偏頗。
話雖如此,蒯越卻不會坐視諸葛亮完滿解決此案。
既然從律法與規則上無法讓諸葛亮露出破綻,那就通過輿論手段激起民憤,令諸葛亮名聲掃地,也能達成蒯越的既定目的。
他起身走到諸葛亮身前,道:“治中的推斷看似合情合理,卻唯獨沒有考慮人性。”
他轉身指著正跪在地上掩麵哭泣的王氏,道:“被強奸本就是難以啟齒之事,就算鬧到官府,無論鄒午是否會被定罪,王氏此生都有了難以抹掉的汙點。”
“試問一下,若非王氏的確遭到了強暴,受到了難以磨滅的傷害,又怎麽會冒著自毀名節的危險,卻仍舊執意要將罪犯繩之以法呢?”
蒯越這番道德綁架的言論,果真得到了大家的共情。
圍觀百姓當即紛紛聲援王氏,道:“是極是極,若非王氏的確受到了天大屈辱,又怎會自毀名節?”
麵對再次反轉的輿論,諸葛亮卻是不慌不忙。
能夠打敗魔法的隻有魔法,能夠擊敗輿論的也隻有輿論。
等到門外百姓正把情緒推到頂峰之際,諸葛亮卻是猛然提高了聲音,喝道:“本官想請問一下諸位,民間訂婚意味著什麽?”
僅僅一句話,就讓情緒激昂的百姓們安靜了下來。
諸葛亮走到一位老嫗身前,問道:“媼媼能否為本官解惑?”
婦人遲疑半晌,隨後說道:“按照民間俗禮,訂婚也就意味著女方已經成了男方未過門的妻子,基本上已經算是男方的人了。”
諸葛亮繼續問道:“就算男方此時強行與女方發生關係,媼媼認為,女方會不會深感恥辱,而後前去報官告自己未婚夫強奸?”
這一次,婦人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直接搖頭道:“不會。”
她可是過來人,這輩子也看了不少東西,特別是在普通家庭,訂婚尚未完婚發生關係者也不在少數。
且婚約已定,兩人早晚是夫妻,女方太過也沒道理。
其餘圍觀百姓這個時候,也都猛然回過神來,看向王氏的眼神都充滿了質疑。
蒯越心下一沉,沒想到諸葛亮思維如此敏捷,當即再次站了出來,道:“治中此舉未免有些偷換概念了吧,無論有沒有訂婚,隻要是違背了王氏意願與之發生關係,都構成強奸罪,休要拿約定成俗的道理做掩護。”
諸葛亮卻是反問道:“別駕既有異議,就拿出明確能夠給鄒午定罪的證據啊。”
“若果真有,本官絕不多言,必然會當眾宣判鄒午有罪!”
蒯越無言以對。
繞來繞去,還是繞到了開頭那一幕,在沒有新的更有利證據出現的情況下,以上那些所謂的證據可謂是漏洞百出,根本禁不起推敲。
好在蒯越並非好相與之輩,心念急轉之間就已經想到了對策,當即說道:“按照律法來講,的確是孤證不立。”
“然既有王氏控告鄒午強奸在先,又有那麽多佐證。”
“最為重要的是,王氏手臂上的傷痕,的確有可能是在被強暴時反抗所留下。”
“有了如此多的證據相互論證,治中也不能如此輕易就判鄒午無罪吧。”
蒯越的這句話,再次得到了眾人的認可。
王氏重重點了點頭,道:“的確如此。”
諸葛亮繼續問道:“那麽是否說明,汝在被鄒午強暴之時曾經有過反抗,而且能夠在手臂上留下淤青,想必反抗也比較激烈,是也不是?”
王氏眼神有些飄忽,不過仍舊點頭稱是。
諸葛亮長長吐出了一口氣,而後說道:“既然如此,那麽你能否配合一下,將案發經過還原一下?”
王氏有些詫異的問道:“怎麽配合?”
諸葛亮招來了一個差役,在其耳邊低語了一陣,當即使得那人滿臉震驚。
諸葛亮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汝且放心,這麽做都是為了破案,事成以後重重有賞。”
差役聞言大喜,急忙應諾。
諸葛指著這個差役,對王氏說道:“汝且將此人當做是那晚強暴你的鄒午,把當時發生的事情經過重演一下,如此也能讓本官更加直觀的了解此案。”
王氏麵露猶豫之色,問道:“就演一下嗎?”
諸葛亮笑道:“的確是演,隻要伱果真被人強暴,本官絕對會還你一個清白。”
王氏深吸口氣,眼神逐漸變得堅定起來,而後對著那名差役說道:“來吧。”
差役聞言,開始還有些不敢上前,但是被諸葛亮鼓勵以後,當即咬牙將王氏撲倒在地,就開始解對方衣服。
王氏最初還認為對方隻是走走過場,也非常配合的被對方脫掉了外衣。
不過讓王氏驚駭的是,差役在脫掉其外衣以後,根本沒有停止動作,而是想要把她裏麵穿的衣服也全部脫掉。
王氏驚駭欲絕,口中大喊大叫,拚死反抗。
差役仍不罷休,用力撕扯著王氏內衣,就算把衣服撕爛了一些,卻仍舊被王氏死死護住。
“救命,救命,救命啊!”
王氏淒厲的慘叫在府衙之內回蕩著,眾人都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情,當即全都義憤填膺,對著諸葛亮口誅筆伐。
“啊!”
就在此時,眼看衣服被撕爛了許多,已經露出些許肌膚的王氏,當即狂性大發,直接伸手在差役左臉留下了四道血淋淋的撓痕。
差役大怒,揚起了自己的右手,就準備給王氏一個教訓。
“住手!”
關鍵時刻,諸葛亮的聲音傳了過來,讓被憤怒衝昏頭腦的差役頭腦清醒了過來,急忙起身捂著自己的左臉退了下去。
王氏驚嚇過度,哭哭啼啼的把自己裹在衣服裏麵。
“簡直放肆至極,公堂之上豈容你縱人行凶,欺辱婦女?”
縣令勃然大怒,指著諸葛亮厲聲嗬斥。
圍觀百姓也都義憤填膺,為王氏打抱不平,紛紛出言指責諸葛亮。
麵對千夫所指,諸葛亮卻是不為所動,反而朗聲道:“諸位且看,府衙內身強力壯的差役,莫說是對王氏施暴,就算想要脫掉其衣物都如此困難。”
他走到王氏身旁,指著其已經被外衣裹住了的內衣,道:“事情隻進行到了一半,王氏衣物就已經有了撕裂痕跡,且差役臉上被撓了四道傷口。”
“若本官沒有及時製止,差役那個巴掌肯定就打了下去,彼時王氏臉上也必然會留下傷痕。”
他環顧眾人,沉聲說道:“本官為了審理此案,把刺史府內最近幾年所有關於強奸的卷宗都調了出來,看完卷宗以後發現一個共性。”
“凡是強奸案,要麽使用相對溫和的手段,下藥或者讓女性醉酒,在對方失去意識與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強行與之發生關係。”
“要麽就是手持武器以死亡做威脅,恐嚇被害者配合,最終完成強奸事實。”
“對女性傷害最大者乃是第三種,也就是在女性極力反抗的情況下。此類案件女性大都傷痕累累,嚴重者身體甚至會有多處骨折,在大腿內側肯定會有淤青,下麵亦有撕裂傷。罪犯會把女性打到失去反抗能力,再對其施行侵犯。”
“本案之中,王氏聲稱自己在事發之時曾經極力反抗,最後卻隻有左右大臂、右手腕有淤青,衣服既無撕裂,大腿內側又無傷痕。”
“請問一下,在這種情況下,鄒午有沒有可能完成侵犯?”
諸葛亮話音落下,眾人盡皆驚歎。
直到此時,他們才知曉諸葛亮剛才荒唐舉動的含義。
許多過來人也不由沉思起來。
他們自忖,若是在女方清醒卻又不願意的情況下,莫說是拚死反抗,就算不怎麽配合,每次在自己打算做事的時候扭動一下,男人都不太可能成功。
三兩次下來,男人成了軟腳蝦,也就會逐漸失去興致。
後世不就有句俗話嘛——神仙難草打滾批。
這麽看來,王氏聲稱自己奮力反抗,衣物既無撕裂,身上亦無傷痕,的確有很大疑點。
事實上,此類案件在明朝就有記載。
明朝宏誌年間的官員魯永清,就用諸葛亮此法斷案,最後讓誣告男子強奸的婦人乖乖認罪。
後世的某部電影之中,張宗昌智斷冤奸案,大致也是參考了此例。
“諸葛治中果然英明神武!”
“此案的確頗有蹊蹺,王氏所言的確有許多漏洞。”
……
輿論再次反轉,百姓們不僅不再痛罵諸葛亮,反而紛紛稱讚其斷案如神。
蒯越眼中閃過一道厲芒,暗道:“既然此案難不住諸葛亮,那就將之鬧大,案子牽連下去,經手此案的所有官吏都會受罰。”
這件案子的確漏洞百出,本來鄒午不至於被定罪。
隻可惜,當初經受此案的官吏判斷失誤,先將鄒午關了那麽長時間,並且還違規用刑。
若最終不能給其定罪,鄒午再上告的話,那麽該縣上下與此案有關之人,都會遭受處罰。
縣令正是知曉這點,才會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仍舊硬著頭皮給其定罪,不過判刑較輕,隻要對方認罪,那麽此事就能揭過去。
他卻沒想到,鄒午性格如此剛烈,被嚴刑拷打都拒不認罪。
他更沒想到,其母居然跑到襄陽打算敲響登聞鼓。
若非縣令在地方隻手遮天,得到消息以後急忙派人追趕鄒午母親,並且在關鍵時候將之攔了下來,事情可就真的鬧大了。
饒是如此,縣令此時也感覺有些戰戰兢兢。
可以想象,一旦諸葛亮宣判鄒午無罪,那麽阻攔鄒午母親敲響登聞鼓的官吏,以及與此案相關的所有官吏,都會因此被追責。
責任最大者,就是縣令本人了。
蒯越卻不顧及縣令死活,繼續想到:“我再上表刺史,盛讚諸葛亮斷案入神,讓其複查襄陽境內這些年有爭議的案件。”
“有幾個案子,可是牽扯到天大關係。”
“我倒想要看看,諸葛亮是否每次都能夠輕易脫身!”
蒯越可是知道,有時候捧殺比一味的打壓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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