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火槍騎兵和重甲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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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3章 火槍騎兵和重甲騎兵
    種花家的重騎兵,為何選擇放下長矛拿起火槍?
    當世界的曆史進入近代,首先改變的是來自法蘭西的敕令騎士。他們就是火槍兵,他們在意大利戰爭中證明了他們仍然能夠拿出決定性的精彩表現。
    可到了以法國宗教戰爭為標誌的動蕩年代,不僅是敕令騎士在戰場上的作用受到懷疑,就連他們是否應當存在都遭到挑戰。
    而且騎兵傳承下來的傳統衝擊方式也走向了消亡。敕令騎士的衣缽傳人們,已經無可挽回地走在依靠火力的“邪路”上,他們就是著名的使用火槍作戰的黑騎兵和手槍騎兵。那麽為什麽會出現這種變化呢?
    投入戰鬥時,重裝騎兵必須以慢步推進到距敵100步處,然後按照眼力目測,以快步前進到相距25-30步處,始終保持隊列齊整,把馬槍放在腿甲上,把帶有擊鐵的手槍收進鞘裏。
    然後,號手吹響衝擊信號,先鋒隊將要展開齊射,他們把戰馬韁繩放開一半,拿出馬槍,把它放在握持韁繩的那隻拳頭上——至少第一列得這麽幹——開火。
    隨後握持手槍,全速衝擊,要等到能夠頂到對手腹部時再開火,也可以對著胸甲下緣大腿護罩的頭兩片甲射擊,要是都不行,就朝馬匹的肩膀開槍。
    歐洲主力重騎兵放棄長矛衝擊戰術,改為使用火槍進行打擊的原因何在?是因為步兵的優勢最終已經變得無可爭議了嗎?
    是因為尚處於雛形階段的長矛和火繩槍相結合已經有效到讓騎士的衝擊變得過時了?又或是應該從騎兵本身的演變中尋找原因,將它歸因於一種新型重騎兵——黑騎兵的出現?
    這些來自神聖羅馬帝國的黑騎兵多數屬於出身德意誌人的傭兵,精明的傭兵把鎧甲的大部分表麵塗成深黑色,以減少拋光開支,遮掩金屬的瑕疵,與法軍重裝騎兵傳統的“大白鎧甲”形成鮮明對比,因而得到“黑騎兵”的綽號。
    後來,以黑騎兵方式作戰的騎兵部隊也會因為裝備胸甲和手槍而被人們稱作“胸甲騎兵”和“手槍騎兵”。
    進入法國後,這些人先是被亨利二世雇傭,然後在宗教戰爭期間為交戰雙方效勞以換取金錢。與敕令騎兵連中的“弓箭手”和輕裝騎兵一樣,同時代的人通常會把“黑騎兵”歸類為輕騎兵,然而他們卻列隊作戰,敢於直麵敕令騎兵連中的重裝騎兵。
    最重要的是,黑騎兵帶來了一種嶄新的武器和新的戰鬥方式,著名的半回轉,這更像是一種訓練方式。這種戰鬥方式從根本上改變了衝擊的形態,它主要依靠的是火力,這就不能不影響到衝擊的節奏和作用。
    由黑騎兵普及的“半回轉”戰術體現了非常典型的16世紀中葉新型訓練、戰鬥方式。中隊排成10-15列迫近敵軍。
    進入射擊距離後,第一列停下來開火,然後轉彎前往中隊尾部裝填。每一列都執行同樣的機動。這種半回轉理論上能夠讓部隊連續開火,也可以讓人、馬質量較差的騎兵得到有效的訓練。
    火力的勝利-輪燧手槍,想了解黑騎兵的出現所代表的意義,就需要分析一項技術發明,輪燧擊發裝置是怎樣促使一種在武裝和編組方式上迥異於敕令騎士的全新重騎兵問世,從而促使手持騎槍的“樹籬”衝擊陷入絕境。
    此後,騎士式的衝擊不得不和新的衝擊方式並存,後者變得越發常見,最終強加到所有騎兵身上。與固有印象相反的是,黑騎兵和以黑騎兵方式作戰的騎兵即胸甲騎兵或手槍騎兵的防禦性裝備幾乎不比舊式重裝騎兵差。
    他們的主要區別在於進攻性兵器:輪燧手槍,這是一項真正的技術革新。然而,這兩種騎兵之間的區別並不僅僅局限於運用火器。事實上,這種新兵器的引入對馬匹習性、質量,乃至騎手本身都產生了巨大影響。
    當然,騎兵們並沒有等到輪燧手槍出現才采用火器。比如說,在意大利戰爭期間,路易十二模仿亞平寧半島的“阿爾巴尼亞人”傭兵建立的“阿爾戈利斯”騎兵很快就放棄了弓弩,轉而使用火繩槍。
    然而,火繩槍的使用起初仍然局限於非正規軍或輕裝部隊,而且還受到武器固有缺陷的限製。這些限製主要源於槍上的發火係統火繩槍機。
    火繩槍機是一個獨立於槍支其他部分的裝置,它固定在一塊金屬板上,火繩已經被夾到連到金屬板上的一根可移動杆子的鉗口當中。
    當士兵扣動扳機時,彈簧將這根杆子向後推動,並使得火繩接觸到藥池裏的火藥,從而引燃槍膛裏的裝藥。火繩槍子彈的穿透力強於弓箭,比箭矢造成了更“肮髒”、更傷人的創口,還能夠更便於普通士兵掌握。
    但它仍然存在若幹缺陷,這嚴重製約了它的運用前景,一是難以讓火繩持續燃燒,惡劣的天氣下尤為困難。二是它事實上迫使騎兵需要動用雙手才能開火,於是就不得不放開韁繩。
    如果考慮到武器的重量、長度,裝填的難度和縱馬奔馳有可能引燃裝藥的狀況,就不難理解它在騎乘戰鬥中的用場相當有限。按照法國宗教戰爭時期天主教宿將塔瓦納元帥的說法,騎馬的火繩槍手“沒什麽價值”。
    16世紀20、30年代引入的輪燧槍機基本原理類似我們的現在的打火機,它通過擊鐵和轉輪的摩擦產生火花,點燃藥池,最終引燃主裝藥。
    不過,這種機械裝置設計頗為複雜,它比火繩槍機精致得多,對保養要求也相對較高,因而使用範圍往往局限於騎兵、戶外運動和狩獵。盡管如此,輪燧槍機使得輪燧手槍成為依靠尺寸和重量在馬背上獲得用武之地的兵器,從而決定性地改變了騎兵交戰狀況。
    擁有手槍的騎兵可以將它靠在臀部或胸前單手操作,此外,由於擁有輪燧槍機,手槍上膛後就可以握在手中耐心等待開槍時機,騰出另一隻手掌控戰馬。
    與此前的火繩槍騎兵往往需要原地停頓乃至下馬開火不同,手槍騎兵完全可以在移動中射擊——通常是在快步行進時開火。而且由於手槍體積較小,手槍騎兵往往會隨身攜帶數支手槍,因而能夠在接敵時多次射擊。
    不過,彼時的手槍無論在威力還是便攜度上都與二十世紀為人熟知的勃朗寧、毛瑟相去甚遠,因此,需要貼著肚子或對著大腿護罩打,手槍得在距離敵人三步之內開火才有效,得讓手槍射擊時迸發的火焰燒到敵人身上才好,但打起來,幹脆要是傷不了人的話就直接打馬心髒算了。
    可是,如果騎兵需要在如此貼近對手後才開槍,那麽他也必須感受到自己得到了充分保護。於是,騎兵由此進入了近乎自我毀滅的鎧甲升級競賽。
    法國宗教戰爭中重裝騎兵由於火繩鉤槍和手槍的傷害,鎧甲變得比以前更沉重、更結實,“大號手槍”讓馬匹護甲失去了作用。
    一再加強防護後,大部分人與其說是身著鎧甲,不如說是身穿砧板。“騎手之美”消逝無蹤,防護裝備把人“變成畸形”。這樣的騎兵成了不動的砧板,給馬匹帶來極大的負擔。
    盡管如此,作為火藥時代的產物,手槍的破甲能力終歸比騎槍等冷兵器高出一截,手槍擊穿,手槍殺戮,手槍帶來死亡和恐懼。與此同時將騎槍和斧頭、錘矛一同歸為祖先的兵器,盡管手槍還是近身射擊為主,但它可怕、傷人。
    首先,手槍帶來了一種嶄新的衝擊方式。當騎兵以騎槍為主兵器時,他們所追求的是以盡量齊整的隊形完成端平騎槍的高速衝擊,不管為了維持隊形以慢步、快步行進多久,接敵時刻總得提升到跑步乃至襲步。
    可是,當騎兵普遍使用手槍作為火力輸出工具時,他們往往就無需讓坐騎加速到跑步,快步時常就足以作為接敵步法。
    其次,手槍不僅改變了騎兵的戰術,也改變了騎兵的社會組成,哪怕是最弱的人,哪怕騎著壞馬,隻要有勇氣就能夠很好地使用手槍。
    騎槍是一種外形看似簡單的兵器,但熟練掌握它需要長年累月的練習,因而被貴族壟斷。而看似複雜的手槍則讓騎兵“庶民化”了,任何一個人隻要學會騎馬,就能夠很快掌握在馬上持槍、伸出手臂、瞄準槍口並扣動扳機。
    顯而易見,庶民化的手槍騎兵已經不可能像貴族化的敕令騎士或重裝騎兵那樣維持昂貴的馬匹和相對較高的馬術水準。
    17世紀初當時的騎兵已經是為了湊數從各地聚攏的仆役或卑鄙無賴之徒,胸甲騎兵(即手槍騎兵)不過是拿走槍騎兵的好馬和騎槍,給他一匹差勁、沉重、無用坐騎的產物。
    也的確說明了人、馬質量的下滑趨勢。率軍征戰多年的人對此看得更開,槍騎兵之所以會消失,之所以讓步於胸甲騎兵,就是因為槍騎兵需要“昂貴”的好馬才能有效運用騎槍,而後者卻可以大量招募,卻隻需要“結實的馬匹”、“夠用的平庸馬匹”。
    說到底,戰爭就是要以相對最低的成本換取相對最高的戰果,不管新時代的騎兵個體戰力如何,他們已經極大地降低了作戰成本,徹底將騎士的戰爭變為騎兵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