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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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家已然沒落,朝上沒有太大的勢力,耳目也折損的厲害。
    一晚過去。
    作為二流世家竟然沒有收到任何風聲,對政治的敏感度也差了些。
    畢竟是女子當家。
    張亂儒也隻是個武夫,根本不會經營,對朝堂也不夠關注。
    所以燕京城暗流湧動,跟他們沒有什麽關係。
    同時更是跟龍雲沒有任何關係。
    此時龍雲正在跟張惜水說話。
    張惜水說道:“難道那個護衛沒有跟你說過你的名字嗎?”
    “你是說那個一臉凶相的護衛?他都好幾天躲著我了,想來他也不懂。”
    “你怕是問錯人了,你叫什麽我也不懂,我隻是在路邊撿到你,那時你滿身泥汙,血跡染衣,隨行大夫都說,你命不久矣,我不忍看你死於荒野,這才帶著你,沒想到你竟然沒死。”張惜水緩慢解釋道。
    不得不說,一副好的麵龐確實很管用。
    最起碼跟美女說話的時候,不會被誤認為是糾纏不清。
    人家也願意搭理你。
    要是換成林逸那樣的,纏著張惜水問話,估計都要被當場轟走。
    “既然如此,不如這位美女取一個名字給我如何?反正我現在什麽都記不得了。”
    張惜水對於這個說話有點輕浮的帥氣男子有點佩服。
    最先是很不適應他說話的方式,可細細一品雖然輕浮跳脫,卻還算承受範圍之內,至少手腳沒有任何輕浮之舉。
    那有一上來就叫人家美女的,顯得粗鄙和淺薄。
    這麽赤果果表明要自己取一個名字,不糾結過去種種倒是灑脫之人。
    這倒是好接受多了。
    張惜水說道:“那我就取一個?”
    龍雲說道:“取一個,放心,取得不好,我也不會笑話你的。哈哈。”
    開懷略帶爽朗的笑聲,也是引得張惜水笑了起來。
    她略微一思索,說道:“嗯~你如今回想不到前塵,不知從何而來,不知到哪裏而去,漂泊無定,就取一個飄字。
    既然姓氏全忘,不如就雖我姓如何?畢竟我是你救命恩人,恩同再造,也不辱沒了你原先姓氏,等你恢複記憶,在取回本名如何?”
    “張飄?pochng?這……讓我很為難啊。能不能換一個?”
    “有何不妥?是張飄,哪裏有反著念自己的名字的?況且,飄張有何不對之處?”一副責怪然後又是一陣追問。
    腦袋微微一斜,向上望著龍雲的臉龐,那種求知的眼神,彷佛他的臉上有答案一樣。
    龍雲最受不住的就是這種雞同鴨講。
    雖然這個名字對於如今世界的人沒有什麽,可對於和諧社會而來的他,那可不是什麽好詞匯,寓意還真不好。
    就算是pochng,這個社會也是普遍接受的啊。
    男人三妻四妾,偶爾還要逛青樓發泄,這都是風流的象征,也是權勢的體現。
    非常正常不過,因為女子地位普遍較低,到了張惜水這種地位,其實就算pochng也不是什麽大事。
    所以才有此一問。
    龍雲自己保有前世記憶,隻是對於自己在這個世界的經曆全然不知。
    這個名字讀起來總覺得有點羞恥。
    但他卻不知道跟眼前這個女子如何訴說,就是因為世界觀不同,說了也等於沒說。
    他自己不舒服,就說道:“嗯,這個名字好是好,隻是感覺差了一點,要不再加一個字吧。”
    張惜水也不明白為什麽要多加一個字,反正她就隨口說道:“不如叫張飄零如何?”
    “獨身飄零有俠腸,豪門金縷泣秋娘。少年詩句藏心事,莫便溫柔認是鄉。”龍雲也就是如今的張飄零直接念出了這首詩。
    “這詩是你所作?有感而發?看來你還是個才子,以詩訴情,倒也貼切,隻是這莫便溫柔認是鄉,你以前定是個誌向遠大之人。”
    “你還懂賞詩?”龍雲比較驚奇,在他的印象裏麵,能夠賞詩的女人都是珍惜動物。
    前世上下五千年,有名有性的才女,屈指可數,留下詩句的更是少之又少。
    “燕京乃天下文風匯聚之所,高門大戶自然識文斷字,女子終日不出大門,經常讀些才子佳作,以為寂寥。這有何奇怪?”
    “哦,大概是我隱藏記憶之中沒有任何女子賞詩,作詩的片段。”
    “原來如此,那你大概不是燕國人,燕國、蜀國的高門大戶女子,基本都會賞析詩句,也隻有涼國和蠻國才不善此道。”
    “這麽說,我原先應該是蠻國或者涼國人?”
    “這也說不定,公子詩才橫溢,我聽聞蠻國男子猶喜練武,不善,涼國乃苦寒之地,風吹日曬,男子皆袒胸露乳,皮膚黝黑。
    公子你兩者都不沾,或許來自蜀國也說不定啊。”
    “嗬嗬,這些都不管,以後稱呼我為詩仙。”
    “僅做一句詩,就大言不慚,果然是狂妄之輩,肯定非燕國人。”
    “哪一國不要緊,我很喜歡詩仙這個名號。改天跟別人鬥一鬥詩,保證他們屁滾尿流。”
    “用詞粗鄙,不知你是故意還是真性情,要真想鬥詩,改天等你身體好一些,讓人帶你參加一些詩會也不錯。
    正好再有八個月就是科舉,燕國各地才子陸續抵京,你要真是才學,定然脫穎而出。”
    “脫穎而出又如何呢?我又不求名利,於我本心不符。”
    “那敢問你本心如何?”
    “哈哈,說道這個,就是白天遣一眾家丁,逗貓遛狗,招搖過市。
    晚上,擁一群丫鬟,紅袖添香,大被同眠。”
    “呸,沒想到你是如此下作之人,虧得我還認為你是風流才子,理應吟詩作對,縱論天下,揮斥方遒,那才是男子所為。”
    “那有什麽有趣的,天下不天下的,於我小民有什麽關礙,我就是想娶你這麽一個漂亮的媳婦做大婦,然後讓你幫我娶很多小妾,生很多孩子,這生活多快意,整天國家大事的,多費腦細胞啊“
    雖然張惜水不知道腦細胞是什麽,可也能猜得出個大概。
    說道:“男子漢大丈夫,當報效朝廷,為國盡忠,如國人人都似你這般,國將不國,我等如何自處?
    還有休要再調戲於我,否則,趕你出張家,讓你自己要飯去。”
    “哈哈,這不是調戲你,而是見到你,我確實心中歡喜啊。報效國家的人多了去,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
    方才所言,確是我心中所想啊。
    在美女麵前,如何不一訴衷腸,愛就要大聲說出來,否則別人如何知道呢?”
    一番言論驚世駭俗。
    偏偏君子大多溫潤如玉,說話含蓄,方顯涵養。
    可卻遇到了龍雲這樣不按套路出牌的人,張惜水也是沒有什麽辦法。
    當然其中獵奇心理和龍雲的帥氣容顏占據了大半,這才沒有揮袖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