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銅鍋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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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大喜,一看就是有好東西要出手,和包玉醉對視了一眼,她一臉懵,我示意她先穩住這個人。
    來人很拘謹,也很懂禮數,接煙都是用雙手接。
    隨後,他拿出一盒火柴。
    “呦,有品位,還抽柴火煙。”我故意開玩笑。
    “莫,莫啥,出門摸了一包火柴。”
    我心裏已經有了大致的判斷,他抽煙時警惕地觀察四周,我猜想他的東西,要麽是來路不正,要麽是墳裏刨出來的,反正肯定不是家傳的。
    “老哥,怎麽稱呼?”
    “俺叫王三喜。”他說話時,特意把嘴裏的煙拿出來。
    “來,坐一會。”
    “不坐咧,蹲一會。”
    我心裏這個氣呀,你蹲著,我怎麽和你談買賣。
    “老哥,我看您是有東西要出手呀。”
    王三喜拍了拍尿素袋子:“在裏麵呢。”
    “那您拿出來看看?”
    王三喜猶豫了,他蹲在地上思考,既不接話,也沒有打開袋子的動作。
    難道是什麽好東西,他才如此謹慎?
    他越捂著,我越好奇。
    包玉醉把遞給他一瓶水,隨後把我拉到了一邊:“吳念,來曆不明的東西,別收,小心雷子順藤摸瓜,把咱倆給點了。”
    “先看看,收不收你決定。”
    “行,小心點。”
    包玉醉很謹慎,她擔心王三喜就是拋墳的,玩意哪天落網了,追贓的時候,肯定得給我倆帶上。
    於是,我蹲在了王三喜身邊,小聲說道:“老哥,這都中午了,要不咱出去聊?”
    “去哪?”王三喜疑惑地問。
    “這不是到飯點了嘛,門口有一家涮羊肉,挺不錯。”
    一聽有涮羊肉,王三喜雙眼冒光,他咽了一下口水說:“那誰花錢?”
    我笑了笑:“肯定是我花錢呀,您光顧小店,買賣成與不成再說,先填飽肚子。”
    包玉醉接話道:“我請,我那家還有卡呢。”
    潘家窯門口,有一家老京都涮羊肉,很有名,全國開了不少連鎖店。
    正值飯點,飯店大廳坐滿了人,有遊客,也有上午收成不錯的攤主。
    來京都好幾天了,一直聽說這的刷羊肉地道,我也想嚐嚐是啥味。
    包玉醉直接找了個小包間。
    我又給王三喜發了一支煙:“老哥,這很安全,也清淨,你不用一直拎著尿素袋子,那玩意,多劃手。”
    “莫事莫事,幹活幹習慣了,手糙的很。”
    “什麽東西呀,您讓我看一眼。”我試探性的說,他的防備心很強,我怕說多了,他在尥蹶子,到時候就白玩了。
    王三喜的魂早就被涮羊肉的香味勾走了,我說啥,他好像沒聽見一樣,根本不搭理,自顧自望向門口。
    包玉醉對著我無奈的笑了笑,我也是無可奈何,遇上這主顧,故意捂著寶貝不讓看,我也沒辦法。
    “三個人,點三盤肉,夠嗎?”包玉醉問。
    我看向王三喜說:“老哥,牛羊肉,能吃幾斤?”
    王三喜有些不好意思:“農村人,不幹活的時候,墊吧一口就行。”
    我喊來了服務員說:“三斤牛肉,三斤羔羊肉,剩下的這位女士點。”
    服務員睜大了眼睛:“你們幾個人?”
    “三個呀,我餓了好幾天了,就等著這頓羊肉呢。”
    服務員把腦袋轉向一邊笑話我。
    包玉醉又點了點粉絲和青菜。
    “老哥,啥東西呀?”
    王三喜摸了一把鼻子說:“吃完了,再說,先吃飯。”
    我心裏這個氣呀,看著樸實的漢子,實際上都是心眼,怎麽著,怕我不讓你吃飯呀。
    “你看哈,咱們也是有緣分,這麽多鋪子,你直接來小店了。”
    王三喜忙擺手:“不是,我在這轉悠一上午了,有個老頭和我搭話,我看他人不錯,就給他看了東西,他說是好東西,隻是錢沒帶夠,讓我來你店裏賣。”
    “那老頭啥樣呀?”我故意詐他,萬一是糊弄我呢,故意勾著我的好奇心。
    “南方口音,有點胖,是個跛子。”
    媽的,是昌叔。
    那老小子有好東西不自己留著,還能讓我們賺錢?
    包玉醉也反應過來了,她努了努嘴,又對我挑了挑眉。
    王三喜一直盯著門口,說話也是心不在焉,就在盼著服務員把火鍋端進來。
    “老哥,這空調涼快吧。”
    “涼快,可真好哇。”
    “賣了東西,回去也裝一下。”
    “不行嘞,賣了東西,回去娶個俊婆姨,生娃。”
    我幾次故意把話題往東西上扯,可王三喜鬼精鬼精的,就是不告訴我是什麽東西,坐在椅子上,雙腿夾著尿素袋子,眼睛時不時瞟向門口。
    說話間,服務員端著羊肉和火鍋上來了。
    王三喜的眼睛都看直了,他也顧不上說話,將一雙筷子玩的飛起,也不管羊熟沒熟,夾起來一大坨,弄點韭花醬就往嘴裏送。
    我也沒好哪去,也是一筷子接著一筷子的吃。
    包玉醉看我倆的吃像,嚇得都不敢動筷子了。
    六斤肉,不出二十分鍾就下去了一大半,王三喜心滿意足都打了個嗝。
    我又給他發了一支煙,這次王三喜明顯不那麽緊張了。
    “你看看,能值多少錢,我問了,少五萬,我可不賣嘞。”
    我心裏這個氣呀,五萬塊錢的東西,至於來京都嘛,我當是什麽鳳毛麟角呢,白瞎我這涮羊肉了。
    王三喜順勢將袋子拎了出來,我打開一眼,心中再次燃起希望。
    這是一套鳳冠霞帔,朱紅色的綢緞喜袍上用金線繡著鳳凰,鳳冠鑲嵌著珊瑚、瑪瑙、硨磲和羊脂玉。
    少說也得值個二十多萬。
    “五萬塊,能給哇?”
    我點了點頭。
    “真?”他拉長音說。
    “老哥,這東西,哪來的?”
    “我祖上是清朝的大官,家裏傳下來的。”
    說著,王三喜筷子紛飛,又開始大口大口吃起涮羊肉。
    我心裏有些猶豫,東西是好東西,可王三喜不說實話呀,鳳凰,這玩意,以前皇室才能用。
    根本不可能是清朝。
    要是說明朝還是有點可能,明朝允許女子在出嫁當天穿著繡有鳳凰圖案的服飾。
    我得想想辦法,讓王三喜撂點實話。
    要不然,指不定生出什麽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