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花朝秘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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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二十年前的舊案,但畢竟涉及了人命,還直接地引發了一個節日的消亡,這樣一起轟動的案子是很容易查到蹤跡的。
馬曉超領著柳夢微來到檔案館,順著時間進入最深處的一個角落,翻開這本塵封了二十年的案卷,她終於找到了茉莉。
一張已經模糊得難辨五官的黑白照片立即映入眼簾,但還是依稀能看出她麵容柔和,清秀端莊。照片裏的女孩身材瘦弱,手帶枷鎖,目光迷離,如同一隻落單受傷的雛燕。她站在一座高大的女性塑像下,襯得她愈發弱小無助,孤立無援。她的眼睛沒有焦點,遊移飄忽地似乎在尋找站在照片之外的一個人,卻遺憾地一無所獲。
照片裏作為背景的那尊塑像,敞袖流裙,如水波蕩漾,似無風自動,飄然若仙,自然就是那花神廟裏的花神了。林雪柔的畫雖然簡陋,沒有多少細節,可人物輪廓,衣擺方向,姿態動作卻與這照片上的花神塑像基本一致。至此,柳夢微已然能夠確定林雪柔畫的那張古代仕女圖,正是西寶莊東邊那座花神廟裏的花神。
可她畫的茉莉卻與照片上的女孩沒有可以辨認的相同特征。翻完所有相片資料,柳夢微找到了一張比較清晰的照片,正好從女孩的右側拍攝,將她的右半邊臉清楚地記錄了下來。那裏沒有什麽印記,不管是胎記、傷疤,還是痣,都沒有,她年輕細嫩的臉上幹幹淨淨。
柳夢微隻能繼續翻看手中的檔案資料。
幾件染著斑斑血跡的髒汙衣裙,一個長著尖刺的燭台,一副有嚴重灼燒痕跡的青年男子的屍體,指紋標本,血樣標本,走訪記錄,審訊筆錄等等厚厚一遝資料,在檔案室這個編號為rf19980321xe的檔案袋裏沉睡了二十年。
茉莉其實是個孤兒,西寶莊的一位小學老師收養了她,於是她就成為了這位老師的女兒。可實際上,這位名叫白玉揚的老師並不符合收養孩子的條件。因此,茉莉也一直沒能進入戶籍係統,沒有任何身份證件,她就這樣在不為人知的地方悄悄活著。
她一直沒有入學,不過他的父親就是老師,或許私下裏一直在教導她,又或者是身為知識分子的父親卻信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思想,認為讀不讀書都沒有什麽區別。
案卷裏有多份筆錄。記錄員的字跡工整漂亮,橫平豎直,筆鋒淩厲,像是寫了一首一氣嗬成的散文詩。其中有問有答,有答必應。
問3月21日晚上你在哪兒?
答花神廟,我是花神侍女,爸爸讓我留在那裏和花神娘娘說話。
問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麽?
答我不知道,我好害怕,爸爸在哪裏?
問當時隻有你一個人在廟裏嗎?
答是的。
問後來呢?是不是又有人來了?
答是的。
問誰來了?
答不知道,我不認識他。
問是不是照片上的這個人?(此處展示李有林的照片)
答我不知道,我爸爸在什麽地方,我想回家。
問他對你做了什麽?
答他要抓我。
問然後呢?發生了什麽事?
答我很怕他,我逃跑了,他一直在追我。
問你被他抓住了嗎?
答抓住了,我被他抓住了。
問然後他又對你做了什麽?
答他抓住了我,他抓著我不讓我走。
問然後你幹了什麽?
答我想逃跑,我想回去找爸爸。
問你看看這個,有沒有印象?(此處展示燭台的照片)
答蠟燭,我拿了花神娘娘桌子上的蠟燭。
問你拿蠟燭幹什麽?
答是花神娘娘給我的。
問沒有花神娘娘。
答有的。
問沒有什麽花神娘娘,那隻是一座雕塑,不會動的。
答有的。
問你拿了這個燭台之後做了什麽?
答我打了他。
問你是怎麽打他的?打了幾下?
答不記得了,好幾下。
問他放開你了嗎?
答放開了,他躺在地上了,就放開了我。
問上麵的蠟燭呢?
答蠟燭掉在地上了。
問掉了之後呢?
答之後就掉在地上了。
問掉在地上的蠟燭還在燃燒嗎?火滅了嗎?
答沒有,花神娘娘的廟一直亮著火。
文字詳盡得幾乎能將當時的情形完美地重現。閉上眼睛,柳夢微仿佛進入了一個狹促的暗室,刺眼的白光直射著她的眼睛。耳邊冷淡的問詢聲,催促聲,喝令聲像急不可耐的暴雨一般令人應接不暇。
被鎖在椅子上的女孩眼神清澈得如同晨間晶瑩的露珠,卻又無助得像一隻被咬住脖子的哀哀幼鹿,她的回答有時矛盾,有時含糊,有時重複,有時答非所問。在霹靂雷霆一般的重壓之下,她隻能任由洪水一般的眼淚傾瀉而下,哭到眼睛幹涸,嗓子沙啞,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柳夢微墜入了藍得發黑的深海,恐懼隨著漫漫海水侵入心肺,她開始感到窒息,胸口如壓千斤重擔。當她的手再一次撫過這張張泛黃的紙頁時,她終於見到了茉莉。
恐怕那位記錄員也不知道自己何時竟有了這樣的魔力,能把一個將死之人的濃烈思緒印刻在他筆下的這些紙張裏。
實際上每一張被寫上字的紙,都或多或少帶著它們自己的故事和情緒,隻是能讀懂的人太少罷了。
要在混沌的意識海洋裏捕捉到那如煙如霧的靈魂,需要怎樣強大的精神力?
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鬼魂嗎?他們其實無處不在,有時溶解在你呼吸的每一口空氣裏,有時變成一團風猛烈地向你撞來,有時又像冬日暖陽一樣將你包圍。他們分散在生前與之交往過的人的回憶中,偶爾或常常出來作祟,叫你為他們心傷,懷戀,懊悔,痛苦,恐懼,這便是他們鬼魂的本事。
翻到檔案的最後一頁,那裏是一張法院的判決通知書。
“犯罪嫌疑人白茉莉,女,18歲,出生籍貫不詳,無業。夥同雲河市西寶莊村民王金龍、趙強、陳衛東等人進行流氓犯罪活動。並於1998年3月21日晚上9:30在花神廟裏,用案桌上的燭台刺死東寶莊村民李某某,並試圖焚燒被害人李某某的屍體,以掩蓋罪證。本院認為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行特別嚴重,手段十分惡劣,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秩序。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罪行,根據《刑fa》第160條、第232條,以及hang務ei/yuan會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分子的規定,以流ang/zui和故意殺人zui判處白茉莉死刑立即執行,剝奪zheng/zhi權利終身。”
幽暗的曠野,肅殺的夜風,身邊一陣又一陣如鬼泣般的嗚咽,聽來叫人遍體生寒。在這些人中,隻有一個清純如同茉莉花的女孩沒有哭泣,她睜著那雙小鹿般的黑色眼眸,空洞洞地看著前方。。
“嘭——”抵在後腦勺的槍響了。有時候,嚴謹死板的物理定律也想要調皮一把,走一走那些不同尋常的路。
子彈從右眉角貫穿而出,留下了一個蠶豆大小的血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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