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書 卷二十三 郜芝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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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郜芝者,字玉蘭,河南密縣人,世為中原大姓。祖節,梁兗州刺史;父護,早亡,故芝少孤。頗好學,遍客諸同宗,惟求該覽其書。每借而抄寫,再日乃畢,其勤勉如此。

    梁崇寧元年,薦補本縣記室,機敏速算,功每倍於共事。三年,為本縣典庫,明年為令,守正執法,不以私情為擾。有同宗者,所乘馬驚誤撞殺一人,親戚皆勸免之,芝固執不許,頗為族人所言(注曰:嫌其不以宗族動情)。而每有俸祿,常分於宗親,事長老如父母,恭敬畢盡,時之所高。

    七年,行本郡事,人榮之。既行本郡,勸獎農桑,招攬戶口,以無主之田租之,等分其穀。以郡府購牛,貸民為用,借者初歲年成分其四歸官,餘年分其三歸官。時災荒頻發,民有饑憂,故郡縣賴之。

    開陽二年夏,帝師至河南,芝以郡歸誠。高帝久聞其名,見之甚喜,以為司州長史。四年,遷戶部侍郎。六年,求轉兵部,高帝疑其不知兵,乃問以近世勝敗之所由,皆知其始末,乃轉之兵部侍郎,兼典軍校尉。

    七年夏,吳魏連兵四十萬鄉洛,帝議與群臣,芝言曰:“今敵雖眾,而吳魏不能合,可乘其勞頓,以我之精卒,要彼弱處,一戰威發,挫其鋒銳,則其自行瓦解,不戰可退。”禦史令方從益言曰:“不然。臣以為,敵勢眾,我不能卒敗,可堅壁清野,待敵深入,敵既遠來,內隙而糧遠,一戰可禽。”郜芝又言曰:“方禦史之策,必使敵終臨洛下,不可禦也。”帝謂曰:“今其鋒銳,未必可挫,亦堅壁以待。”芝乃言曰:“事大,亦召聖王來距。”帝雖然之,未發書。

    後果如芝所料,吳雖回兵,魏承威徇克,直抵洛南,帝急召河南諸軍於洛,複書聖王,使將關中兵來援。語芝曰:“恨不聽卿計,使東西勞頓。”自此常參機密,軍國大略,多有謀謨。

    十五年,拜司隸校尉,封滎陽侯,在政清和,京畿歌頌。十七年,白衣鮮卑十餘萬大壓遼西,帝詔群臣議討鮮卑。聖王進曰:“臣弟以為,末梁以降,索虜猖獗,荼毒百姓。今皇兄以神威席卷四海、囊括宇宙,關內盡已大定,宜帥師親征,一清戎狄,絕百年之患,無使為子孫累也。”芝駁曰:“索虜雖猖獗,不過一部之寇。陛下萬金之身,天下之所賴,不宜躬臨征伐,應另擇大將,授以兵甲,劍指東北,囚虜自滅。”聖王固執,芝固諫,帝遂稍寢其議。出,芝拜聖王曰:“方庭爭之事,為國家計耳,非敢衝犯九千歲。”聖王對曰:“君與在下同為社稷謀也,知卿心也。”後帝托於大將,並不親征。

    十七年,加將作大匠,督辦兩京宮殿。十八年夏,加兵部尚書,司隸校尉如故,芝位兼文武,當時以為榮。

    二十一年五月,太宗發兵南鄉。廢太子引芝問曰:“當何如?”芝對曰:“以小狼王之勇,憑河而守,傳檄四境,此上計;派遣大將,阻於河北,此中計;人心未穩,興師北討,此下計。”廢太子用其中計,竟為太宗所敗。

    太宗既踐阼,加芝特進。昌武元年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二年二月,議伐西域,人多以路遙兵老,不能克之,芝獨曰:“西域孤縣已久,今中土已定,若假陛下之威,憑關右之眾,王師西鄉,當可摧枯拉朽,未有不克之理。”帝從之,終克西域。

    七月,歿於洛陽。帝聞而歎息,曰:“此天奪柱國。”時年六十七,諡曰文襄。

    初,芝每讀前史,常有縱橫之誌,乃自薦於兵部,遂常居帷幄之任。高帝聖王之征,兵馬糧草、軍用調度,多出其手。凡戎馬之事,鹹有參預。又博覽群書,著《典論》辯考十卷、《先梁河南實錄》四十卷、《名門錄》二十五卷,文賦百計。時人謂其文武全才,曠世不出。

    三子:長子路,文有父風,好詩,終不仕,有詩集三十五卷存於世,溺水死。次子蹈,早卒。幼子跡,官至工部尚書,罹趙氏難。

    路四子,名並不顯,惟第二子陸,以祖蔭為清河太守。跡三子,長次並同死於趙氏,幼子俊時隨從兄在琅琊,故免,官至濟陰太守,以祖之顯,特賜持節,太守有持節,自其方有故事。

    俊長子昌,有才華,善算術,至於工部侍郎。次子徹,西京司空也,事近不錄。

    史臣曰:文者經綸,武者定邦。筆籌並舉,惟我文襄。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