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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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頭罩和瑟維之前想象的不太一樣。
    紅頭罩是曾經的小醜使用過的代號,在過去,也有不少人會使用這樣的特征、代號犯罪。
    所以下意識的,瑟維就將紅頭罩代入了小醜的形象,並且他在紅頭罩和羅賓的戰鬥之中感受到了瘋狂——所以這樣的想法就更加鮮明了。
    可是在見到他頭罩下的真實麵容之後,在感到些微的熟悉之後,瑟維也出乎意料的發現,他比自己預料的要年輕很多。
    瑟維認為對方根本沒有到能喝酒的年齡,不過在這種地方也根本沒有人管就是了。
    他控製著紅發女巫走到沒戴紅色頭罩的紅頭罩的旁邊,帶著和這個人設非常貼合的笑容反問道:“不請我喝一杯嗎?”
    挑染白發的青年哼笑一聲,透著些微瘋狂的藍眼睛對上女巫:“我是不是應該擔心一下你會給我下毒?”
    “對於可愛的男孩,我總會給一些特權的。”女巫愉快地說道。
    “其實你下毒也沒有關係。”青年又給自己灌了一大口酒,說道:“因為在這裏的每一個人都該死。”
    “包括你?”女巫反問。
    “包括我。”青年毫不猶豫地回答。
    然後,他毫不預兆地拿出一把手丨槍,突然對準一個人開槍!
    槍聲響起,原本站在吧台內部的酒保速度極快地從原來的位置消失,而其他所有的客人,有尖叫著逃走的,也有毫不猶豫同樣拿起手丨槍對準了青年的方向,霎時間,槍聲和碰撞聲尖叫聲混亂無序。
    紅頭罩在這片無序和汙泥之中瘋狂地大笑道:“你看!就像是這樣!”
    他看上去仿佛隻是單純宣泄著情緒,但是每一發子丨彈都出現在了非常恰巧的位置。這代表著他還保有著理智。
    在這片混亂之中,瑟維沒有站起身,所有人都像是遺忘了女巫的存在一樣。
    這是一個小小的忽視魔法。唯獨紅頭罩沒有忽視她的存在,用著類似於抱怨的口吻道:“哦——我真沒想到,他們竟然還懂得尊重女性?”
    瑟維有點意外,他沒想到紅頭罩竟然還具備魔法天賦。
    於是女巫笑道:“或許這就是我的魅力?”
    “也對,讓女士出手也過於不紳士了。”紅頭罩也不知道信還是沒信,瘋狂到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會受傷,沒一會兒,房間裏站著的人就隻剩下他了。
    血腥味和硝丨煙味在房間裏彌漫開來,瑟維才慢吞吞地不得不從破損了一個角已經立不穩的凳子上站起來。
    於是,現在站著的就是兩個人了。
    “你欠我一杯酒。”女巫說道。
    “這裏的酒可不適合你這樣高貴的女士。”青年勾著肆意的笑,說道:“下次我請你喝最棒的。”
    “那我就開始期待了。”女巫回答道,她看上去心情好極了。
    他們沒有互相告知姓名,也沒有說之後應該如何見麵,紅發的女巫從青年的麵前走過,長發微微揚起,紅頭罩嗅到了她發間的一縷清香。
    那股淺淡的香味讓充斥在他大腦裏的瘋狂和痛苦都減弱了幾分,讓他無意識地回想起了韋恩莊園幹淨又溫暖的氣息。
    ——韋恩莊園。
    迪克趴在沙發後背上,對著抱著筆記本的提姆說道:“你最近對香水感興趣嗎?我說不定能給你一點意見。”
    提姆一點也不意外迪克會知道香薰的事情,蝙蝠家向來沒有所謂的隱私。
    “是有點。”提姆沒有否認。
    迪克立刻笑道:“你也到了這種年齡了啊,提寶。”
    迪克隨意地說了幾個牌子:“我推薦這幾款。”
    提姆的目光沒有從筆記本屏幕上移開,隨口道:“你的哪個前女友給你的意見?”
    “是莎……咳!提姆!”迪克做出一副受傷又震驚的表情。
    “我還以為是貝娜,我記得她在香水公司工作。”提姆說道。
    迪克:“……”
    迪克捂住臉:“你變得不可愛了,提姆。”
    提姆:“我本來就不適合用可愛來形容。”
    提姆一邊敷衍著迪克,一邊確認著香水的成分表,並且他還在回來的路上買了瑟維利安同款的水晶石香薰。
    雖然味道似乎沒有什麽差別,成分也沒有任何區別,但是提姆還是可以確定,這和他之前在瑟維利安家裏聞到的那股味道還是有區別的。
    現在去他助理家再偷一次樣本如何?提姆在心裏思索道。
    瑟維利安為什麽會在這麽晚的時候出現在公司,他已經知道原因了,因為他今天去韋恩企業的時候,剛好看到瑞娜對瑟維利安表達感謝以及歉意。
    “幸好你沒出事!要不然我絕對不會原諒我自己的!!”瑞娜緊張慌亂地說道:“我沒想到昨天晚上公司竟然會出現小偷……幸好助理你剛好錯開了!”
    至於瑟維利安為什麽會離開的這麽晚……提姆輕咳了一聲,對這些員工說道:“既然公司安保出現問題,你們的項目不用這麽著急,可以稍微放緩一下進度,之後就不要在公司加班到太晚了。”
    之後提姆就在公司幹了一整天的活,順便調查了一下紅頭罩的事情。
    和瑟維一樣,在聽到紅頭罩的時候,提姆也第一時間想到了小醜——他也非常理解為什麽迪克和布魯斯想把他隔開。
    因為他的前一任羅賓,就是因為小醜而去世的。
    提姆和前兩任羅賓不同,他並非是布魯斯收養的孩子,而是自己發現了蝙蝠俠的身份,在某一天突然意識到蝙蝠俠失去了羅賓,行事變得暴躁之後,先去找了迪克——那個黃金男孩。
    然後中間出了一些事情,最終提姆成為了第三任的羅賓。
    雖然提姆德雷克一開始完全沒想過自己會成為羅賓,也一直抱著結束了就重新去當普通人的想法。
    但是簡單用一句話概括的話,可以解釋說提姆德雷克其實是自薦成為的羅賓。
    比起由蝙蝠俠選擇的羅賓,自薦的提姆出現的時間相當尷尬,也自願承受了蝙蝠俠那段時間因為失去羅賓而暴躁混亂的情緒。
    因為他本就是為了這一點而出現在這裏的。
    提姆無聲歎了口氣,他原本是抱著結束之後就恢複成普通人的想法。可是真的成為了羅賓,遇到了這麽多事情之後,提姆已經意識到普通人的生活和自己已經距離有多遠了。
    他很難——像是一開始那樣,僅僅隻是拿著照相機跟在夜晚的保護者身後看著了。
    他已經做不到這一點了,所以他隻能讓自己變得更好,做得更好。
    今晚,迪克和布魯斯應該會去試探這個紅頭罩,那他應該做什麽?
    去試探小醜?哦,這個選項太糟糕了——b是絕不會允許的。
    那麽,就去做他最擅長的事情吧。提姆沒讓迪克看到他眼裏的狡黠。
    提姆在沒有被蝙蝠俠訓練之前,就可以獨自一人抱著攝像機出現在哥譚陰影的大街小巷之中,現在被訓練之後,當然隻會做的更好。
    蝙蝠俠和夜翼現在所做的,隻能知道宏觀意義上——紅頭罩做的事情,而他可以做到更多,他可以在紅頭罩出沒的地方,向那些居住在那裏的普通人套話。
    有時候,這些人更加敏銳,注意到哥譚的哪怕隻是一點點的變化。
    就像是第二代羅賓,在犯罪巷的口碑是最好的,很多人都不會對第二代羅賓抱有警惕,甚至毫不猶豫地對二代羅賓說自己的小道情報。
    他們有著自己的一套認人的方式。
    提姆還記得,自己成為羅賓後第一次踏足犯罪巷的時候,救下一個髒兮兮的小男孩後,男孩看向他的目光從驚喜變成了失落,小男孩對他說:“你不是他!”
    不隻是這個小男孩,有不少犯罪巷的常駐人口,都表現出了類似的情緒,隻是沒有小男孩那麽明顯。
    提姆當時沒有說什麽,但是後來沒忍住換了個身份,在白天的時候去詢問這些人對羅賓的看法。
    而當時那個瘸腿的老先生,一邊吐著煙,那雙渾濁的雙眼在這一刻卻透著一點說不清的清醒與智慧:“嘿,你肯定不是我們這兒的人。”
    “犯罪巷是一個沼澤,她會給每一個生活在這裏的孩子刻下一輩子都抹不掉的印記。”
    “我們都認得出來,之前那個羅賓,是我們之中的一員。所以隻有他才能理解我們想要什麽,明白我們的想法。”
    老爺子嗬嗬笑了一聲,沒有什麽惡意地說道:“你不會懂這些的,富家小子。”
    當時穿著老舊破損的衣服的提姆,沒想到會被點破這一點,他留了點錢給老先生,老先生也毫不猶豫的接了下來,沒有一點扭捏。
    犯罪巷有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和準則,所有外來人隻會在其中顯得格格不入。
    二代羅賓一直處在最初的黃金男孩的陰影之下,但他絕對想象不到,作為第三代羅賓的提姆,同樣處在他的陰影下——甚至提姆是處在他們兩個人加在一起的陰影下。
    還要在加上蝙蝠俠暴躁的情緒和控製欲。
    所以他總是會在心裏想,如果是迪克,他一定能做的很好,如果是傑森,他一定不會產生這樣的失誤。
    他知道這樣的心態是錯誤且不正確的,但是……人總不能完全控製好自己的情緒,不是嗎?
    提姆有些走神,他不由再次為羅賓的離開感到遺憾。
    他是第一代羅賓——那個黃金男孩,迪克格雷森的忠實粉絲——不僅僅是羅賓的,他還是那個馬戲團小子的粉絲。
    但是他同樣也追逐著第二代羅賓傑森陶德的身影。
    哥譚的哪個男孩不喜歡羅賓?不論是哪一位,都是最好的那個。
    提姆換了一身裝備,又一次在不是使用羅賓身份的時候前往了犯罪巷。
    那位老先生在這幾年之中搬了家,所以提姆也沒有想到自己會再度遇到那個老先生。
    他看起來更老了,腰已經挺不直了,拿著一把破舊的雨傘充當拐杖,可是他的身邊多了一個孩子,一個五六歲大的孩子。
    提姆忍不住靠近了一些,開口問道:“需要幫忙嗎?”
    小男孩警惕的看著他,把老先生護在自己的身後。而那個老先生卻帶著和犯罪巷不符的樂嗬嗬的笑容,拍了拍小男孩的頭:“沒事的,你先回去。”
    “小子,你這次又想問什麽?”老先生把小孩哄走之後,笑嗬嗬的問道。
    他看上去更老,卻多了一份意外的慈愛感。
    提姆笑了一聲:“沒想到您還記得我。”
    老先生回答道:“像你這種會主動來犯罪巷的富家小子,我這輩子見過的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剛才那個孩子是……?”提姆問道。
    “那是我撿的,我孫子!怎麽樣,可愛吧。”老先生的口吻之中透著驕傲:“他可聰明了,我打算等他再大一點,送他去學校讀書!”
    老先生說著對未來的期待,提姆沒有打斷,認真地聽著這些話語。
    而提姆分明還沒有問出口,但是老先生自己先提起了那個紅頭罩:“最近的東區,亂起來了——我不知道這是好的還是壞的。”
    “有個帶著紅頭罩的男人——老實說,他不覺得這個搭配有點奇怪嗎?他拉攏了上層的毒丨販頭子,要求他們上供販賣毒丨品的錢。”
    這句話讓提姆忍不住皺眉,卻沒想到老先生繼續道:“但是你知道嗎?那個紅頭罩,竟然要求這些不要良心隻要錢的毒丨販子,不給學生小孩毒丨品!”
    老先生甩著自己的雨傘,嘲笑出了聲:“我在哥譚待了一輩子,第一次聽說過這樣奇怪又詭異的要求!”
    “但是,這段時間,小孩子和學生,的確安全了不少——你知道嗎,我隔壁有個學生,他也吸那玩意,但是他現在找不到人賣他了!街頭毒販說他們現在不賣學生!”
    “這太滑稽了!太可笑了!”老先生這麽說著,但是他的眼裏卻透著光。
    提姆明白理由,因為這就代表著,老先生的那個孫子,至少遠離了來自於毒丨品的侵害。
    提姆依舊留給了老先生一點錢,偷偷的,不被人發現的。他離開了老先生之後,又去找了其他人。
    犯罪巷的居民,比提姆想象中更快的,接受了這個紅頭罩——就仿佛,紅頭罩本就是這裏的一員一樣。
    提姆感覺自己好像捕捉到了什麽,他將這一點記在了心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