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Chapter 2 “別出聲好嗎……

字數:12763   加入書籤

A+A-




    明琅一直記得那天下午, 她剛滿十六歲,才參觀完公司的直屬學院,整個人鬱鬱寡歡。
    那是她第一次意識到, “階級”的存在。
    對於十六歲的少女來說,“階級”兩個字難免有些空泛。
    明琅其實也不懂這一詞的具體意思,隻是很討厭那種無論如何也追趕不上的感覺。
    她還年輕,有夢想, 有計劃,有野心,不想那麽快就被條框固定住。
    今天的參觀, 卻明確地告訴她,她以後要麽會變成給公司員工遞槍的人, 要麽會變成他們槍口下的人。
    明琅很憤怒。
    她想跟同學傾訴心中的憤怒,同學卻在興奮地討論公司學院裏看到的名牌。
    明明他們的父母賺一輩子的錢, 也買不起那些牌子的一件衣服、一個手提包,卻會為了爭論哪個牌子的名氣更大、設計更好而爭得麵紅耳赤。
    那種模樣,讓明琅感到陌生又厭惡。
    回去的路上,天還未黑, 霓虹燈已接連亮起。
    高樓大廈如同一棵摩天巨樹, 上麵纏繞著花花綠綠的廣告枝葉。
    這是一座繁華得幾近怪異的城市——高大、宏偉、輝煌的建築旁邊,是黑黢黢的工業區和貧民區。
    明琅每次回家, 都必須經過貧民區。
    可能她身上貧窮的氣息太過明顯,貧民區雖然犯罪率極高,她卻一次也沒有被打劫過。
    窮人和窮人, 仿佛一群麻木不仁的野獸,彼此並不熟悉,卻可以精準嗅出誰是同類, 誰身上有油膏可刮。
    明琅有點討厭這種感覺。
    她想當一個特別的人,生活卻總把她推到人堆裏去。
    現在回想起來,青春期的她真的有太多煩惱。
    一點小事,都能讓她慪氣一整天。
    明琅回到家,正要掏門卡開門,卻發現自己忘帶門卡了。
    一時間,所有委屈情緒瞬間湧上心頭。
    今天是她十六歲的生日,被拽到公司學院羞辱了一頓不說,還沒辦法進家門了。
    她委屈得想哭。
    更讓她委屈的是,前天她跟爸媽說,生日想要一個公司芯片——很多同學都有,可以用來上網、聊天、導航、麵對麵視頻電話,還可以下載課堂的全息錄像,有什麽不懂的可以反複觀看。
    爸媽卻拒絕了她這一請求,理由是小孩子裝什麽芯片。
    如果有芯片的話,她就不必被鎖在門外了。
    明琅越想越委屈,蹲坐在門口,抱住雙膝,紅了眼眶。
    她發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個帶血的牙印,以此表達自己的不滿。但太痛了。她咬了一會兒,悻悻地鬆了口。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腳步聲和輕微的談話聲。
    明琅心裏又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來,沒看清是誰,就大叫了一聲:“——就不能進屋裏去說嗎?!”
    話音落下,談話聲立刻消失了。
    明琅卻有些尷尬。
    不是因為這話不禮貌,而是因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沒有比哭著罵人更丟臉的事情了。
    讓她恨不得挖個洞鑽進去的是,腳步聲在朝她靠近。
    對方在朝她走來。
    明琅渾身緊繃,心想對方要幹嗎,跟她打一架嗎?
    她雖然打不過公司精英,但撂倒一個小混混還是綽綽有餘的。
    誰知,出現在她麵前的,是一個銀發綠眼、氣質清峻的男人。
    明琅從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男人,幾乎愣住了。
    她語文不好——現在就沒幾個語文好的人,基本上每個人的腦子都被短視頻和流行語塞滿了,沒有給文學留下任何餘地。
    但她還是想出了一個很恰當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悶的暑熱都消散了。
    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曉般冷寂的香氣。
    他銀白色的短發,更是美麗至極,潔淨得帶上了幾分攻擊性。
    與肮髒、汙黑的樓道形成鮮明的對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慚形穢。
    不過,這種感覺隻維持了幾秒鍾,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襯衫和皮鞋都價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雖然她不認識牌子,但長了眼睛,看得見質感。
    他手上那塊表,一看就很貴很貴。
    貴得她心煩意亂,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惱火極了,心想,怎麽哪兒都能碰到有錢人?
    有錢人到這兒來幹嗎?買房嗎?現在拆遷又不給錢了。
    她猛地一抬頭,對男人怒目而視:“看什麽看!”
    說完,她腳趾頭又尷尬地縮了起來——這一回,她好像不止帶上了哭腔,還破音了。
    她越發討厭這個有錢的不速之客,瞪著他,喘著粗氣,想用獸類般抽泣的聲音把他嚇跑。
    男人卻沒什麽反應,離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帶上的槍套,隱約露出銀灰色的槍柄,陶瓷塗層,不會折射出一絲一毫的光線——隱蔽、輕便、耐磨。
    她渾身僵硬,腦中瞬間閃過數十條逃跑路線,以及課間練的防身操。
    但那些東西在真槍麵前,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過子彈。
    明琅想,她還是過得太好了,以至於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卻掏出一塊手帕,遞到她的麵前,溫和地說道:“你好,我是新來的住戶,嚇到你了嗎?”
    明琅沒有接,警惕地看著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著說道,“aso cadan,te ca .”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這麽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隻隨時準備出擊的野貓:“我有‘通譯寶’。”
    dan微微側了一下頭,似乎沒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覺得自尊心受損,大聲說:“我買得起同聲傳譯設備!你不用專門換成其他語言!”
    dan頓了一下。
    明琅咬緊嘴唇,很怕他拿出一個更好的同聲傳譯設備羞辱她。
    畢竟她買的“通譯寶”,隻是一個無線耳機,連芯片都不是。
    dan卻微微一笑,像沒有看到她的失態般,用中文說道:“很抱歉,我沒用過同聲傳譯設備。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很久以後,明琅回想起這一幕,發現dan輕巧地避開了“是否負擔得起同聲傳譯設備”這一話題,把談話的焦點轉向了自己。
    即使他們當時是第一次見麵,即使她的態度如此惡劣,他還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顏麵。
    當時,明琅卻不覺得他貼心,隻覺得他非常擅長詭辯。
    什麽叫“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好裝的說法……可惡,學到了。下次同學問她,為什麽不買最新款的芯片,她也這麽回答。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壓低的聲音:
    “dan先生,他們來了!要在這裏嗎?”
    明琅腦子裏亂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幹什麽。
    他們估計要在這裏火並。
    可這裏是她的家,如果他們在這裏火並的話——晚上,她住哪兒?
    她還沒有寫作業。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語回答:“et’s fd anos here.”換一個地方,這裏有無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說:“這是命令。”
    走廊盡頭的人不再說話。下一秒鍾,隻聽幾聲對講機的沙沙聲響,他似乎在傳達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幾下,緊緊地抱住自己的雙膝,沒有說話,也不再露出野貓似的氣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話,讓dan以為她聽不懂英語,於是在她的麵前大聲密謀。
    她不僅能聽懂英語,而且聽力非常優異……甚至能聽見走廊盡頭的人在說什麽……
    他在安排狙擊手的位置。
    這個dan究竟是什麽身份?
    他為什麽能調動狙擊手?
    為什麽要用“平民”這個詞來指代這裏的人?
    如果她今天沒有被關在門外的話,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憤怒,卻不敢說一個字,隻能無助地抱緊弱小的自己。
    dan下達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輕輕笑了一聲。
    明琅聽見他的笑聲,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隻貓,估計從腦袋到尾巴的毛都炸開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淚:“你別害怕,我不是壞人。”
    明琅猛地往後一仰,睜大眼睛,驚慌失措地瞪著他。
    “對不起,”他說,“是我冒昧了。我們馬上離開。”
    明琅不作聲,眼睛仍然睜得很大。
    dan說道:“希望下次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麽哭得那麽傷心。”
    明琅卻沒能為這句貼心的話感動,腦中警鈴大作——難道他們還會見麵?
    她想報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這一想法。
    嶼城的警察又稱“公司條子”,dan把她稱作“平民”,說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齊是個公司高管。
    她報警,不會把dan送進去,隻會把自己送進去。
    明琅眼睜睜看著dan離開了,直到看不見他高大修長的身影,她才倏地鬆了一口氣,渾身冷汗淋漓。
    後來,哪怕她喜歡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覺得異常驚險。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雖然當時的她表現得很糟糕,情緒失控又大喊大叫,但總的來說非常冷靜了——看到dan身上的槍套,和聽到“狙擊手”一詞時,居然沒有尖叫出聲。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發,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發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發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髒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麵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麽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彌漫著男生發酸的汗臭。
    dan的銀發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栗,仿佛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麵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麽,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
    那一年,明琅快要滿十八歲。
    在失戀陰雲的籠罩下,她變得前所未有的焦慮和暴躁。
    她覺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來就注定當一顆螺絲釘,注定成為公司的奴隸,究竟為什麽要把她生下來?
    她好難過,尤其是發現普通人之間亦有階級時——家境較好的同學,選擇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過得一塌糊塗。
    明琅這個名字,無論怎麽看,都是個好名字。
    曙光與美玉。
    現實中,她卻是一塊灰撲撲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裏刻薄地把自己貶低了一通,情緒越發陰鬱了。
    就在這時,她的窗戶傳來輕微的響動。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躥過。
    明琅猛地回頭,剛好看到一個人影縱身撲了過來。
    一隻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曉般清冷的香氣襲來,一個低沉、磁性的聲音在她的耳邊響起:
    “別出聲,好嗎?”
    禮貌的口吻,溫和的語氣,卻顯現出一種不容置喙的冷硬氣勢。
    明琅毫不懷疑,如果當時她大聲尖叫,dan會毫不猶豫地結束她的性命。
    明琅睜大眼睛,快速點了點頭。
    dan低聲說:“聽話的姑娘,我相信你。”他這麽說著,卻始終沒有鬆開她的口鼻,“家裏有皮膚縫合器嗎?”
    明琅搖頭。
    “針線呢?”
    明琅點頭。
    “去拿來。”dan說道,“當個聰明的姑娘,不要出聲,好嗎?”
    話是這麽說,明琅卻聽見了一道清晰的上膛聲。
    緊接著,滾燙的槍口抵住了她的太陽穴——槍口是燙的,說明開過火。
    他在威脅她,禮貌而客氣地威脅她。
    明琅知道自己應該害怕,心髒卻怦怦狂跳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離他這麽近,也是第一次離死亡這麽近。
    暗戀與死亡,兩個絕不會相遇的詞匯,緩緩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陽穴發麻,手指發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戰栗。
    連吞咽唾液,她的喉嚨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這時她轉頭告訴他,她喜歡他,他的槍口還會如此平穩地貼在她的太陽穴上嗎?
    明琅沒有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針線遞給他。
    dan接過針線,看了她一眼:“謝謝。”
    明琅搖搖頭。
    昏暗的臥室內,dan放下手槍,脫下黑色大衣,露出鮮血淋漓的襯衫。
    明琅默默盯著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熱嗎?
    或許是認為她沒有威脅,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視,平靜而自然地解開了染血的襯衫,露出堅實而均勻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顫。
    學校裏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纖細,她第一次看到這種強壯得幾近優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結實而富有彈性的線條都會淺淺起伏,充斥著冷峻而淩厲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鎖骨下方,有一個鮮紅的槍洞。
    紅豔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潔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幾分豔麗。
    dan微低頭,簡單用打火機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鑿進了槍洞。
    血肉被鋒利刀刃撕裂的聲音響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卻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幹淨利落地剜出了子彈。
    他用兩根手指捏住帶血的子彈,瞥一眼上麵的標識,隨手丟進了垃圾桶。
    砰的一聲輕響,嚇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別怕,等下我會把垃圾帶走。”
    明琅抿嘴,搖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搖頭。
    dan拿出一瓶急救噴霧,潦草地在傷口上噴了幾下。
    接著,他開始穿針引線,麵無表情地把針頭刺入皮膚。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動作卻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銳地察覺到,他似乎有些生氣,可是為什麽呢?
    他身上有太多謎題。
    比如,他叫什麽,真的叫dan嗎?
    他是公司的人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麽要住在她家對門?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幹什麽?
    他無時無刻不表現得溫和客氣,是因為性格如此,還是為了掩飾什麽?
    還有,他受傷以後,為什麽要到她家來,是因為覺得她膽小懦弱不敢報警,還是因為認為……她可以信任?
    明琅心緒混亂紛繁,希望他能說點什麽,又怕他說出一個驚天大秘密,把他們徹底捆綁在一起。
    她喜歡他,但還沒有喜歡到這種程度。
    還好,dan始終一語不發,直到縫完傷口,都沒有說話。
    明琅又不高興起來,不知是因為dan的疏離和戒備,還是因為自己隱隱的怯懦——她一直期盼不平凡的生活,真正的不平凡擺在她的麵前時,她卻選擇了緘口不言。
    明琅垂頭喪氣,一邊對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一邊希望dan能快點兒滾。
    她作為暗戀的一方,對dan都沒有多少關心,dan就更不必說了。她不希望自己哪裏沒做對,被自己暗戀的人一槍斃掉。
    dan迅速穿上衣服,把槍插回槍套,遞給她一張信用芯片。
    明琅一愣,小聲問:“這是……”
    “錢。”dan言簡意賅,“謝謝你收留我。”
    “不用……”
    “不用跟我客氣,我不缺錢。”dan把信用芯片放在床上,提起垃圾袋,起身走向窗戶。
    片刻後,他停下腳步,微側頭:“對了,不要用錢去買芯片。芯片馬上要被取代了。”
    說完,他打開窗戶,單手撐住窗台,縱身一躍,消失在了昏黑的夜色裏。
    明琅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才走過去,拿起那張芯片。
    純黑卡麵,右下角一行深藍色的字體,對準燈光,可以在字體上看到華貴的鎏金。
    ——沈澹月。
    澹,dan。
    他的中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