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三章 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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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滿屋的血,地板上,牆壁上,家具上,全都是血……

    第一眼看到這種場麵時,風塵也被嚇住了。

    他沒有立馬報警,往室內走去。空氣中的血腥味夾雜著絲絲惡臭,風塵不禁掏出手帕捂住鼻子。

    隨著惡臭的氣味,很容易就找到了屍體的所在房間。

    推開房門,裏麵的場景跟自己料想的一樣,這是一起殘忍的惡性碎屍案件。

    這間臥室裏非常整潔,並沒有外麵客廳裏血跡濺灑的場景。

    大床墊上平整的鋪著一條潔白的棉被,一對枕頭少了讓人看著舒服的感覺,兩個枕頭間豎著一顆慘白的頭顱,眼睛是睜開的,沒有瞳孔的眼白看著極為慎人,正冒著一縷縷寒氣。

    兩條切口平滑的手臂分別放在床頭櫃兩邊,雙腿呈倒八字形擺放床前的地上,最恐怖的是身子吊掛在天花板的台燈上。

    在心裏為自己鼓氣一番,來到床前,帶上白手套,徒手捧起頭顱。

    質感冰冷,還冒著寒氣,看來碎屍有被放進冰箱凍過。大概是為了混淆屍體的死亡時間判定。

    切口很平整,初步判定是被電鋸之類的利刃在一瞬間切下。

    死者融化後的身子沒有血跡滴出,也沒有被開腸破肚的痕跡。應該是被凶手一點一點把血液擠出來的。

    現場的一係列痕跡,都表明凶手是一個非常恨死者,且擁有變態心理。

    把頭顱放回原位,現場這般淩亂,可見凶手並未刻意整理現場,而是單純的想殺死死者。

    風塵並不是變態,相反特別厭惡看到這種場麵。不報警的原因有兩點,一,他還沒有配備手機這種高檔的物件。二,他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凶手就是此時正守在門口的那個人。

    風塵並不是楊月市的人,而是住在聞達市,是一名高中剛畢業的學生。在高考結束後,帶著一張銀行卡和一台隨身筆記本電腦來到了楊月市。

    因為他所報考的大學就是楊月市第一大——學皇陵大學,從來沒有不擔心自己會考不上的可能性,他堅信自己的考試成績。

    雖然十多年前曾和父母在楊月市住過一段時間,但他已經完全忘完了,連自己的家庭地址都忘完了!

    隻好按照腦海映像中模糊的記憶,四處摸尋十幾年前住過的家,沒想到走錯門了。

    這不,攤上事了。

    來到這家別墅門口時,看見有幾個人圍在門口,雜七雜八的說著什麽。

    自認為眼前這棟跟記憶中非常相像的別墅是自己家,於是,風塵走了過去,問道:“請問這裏是風家別墅嗎?”

    一個大叔好心的說:“風家別墅?小夥子,你走錯地方了吧,這裏是張家別墅。”

    “哦,原來我走錯地方了。大叔,你們圍在這裏幹什麽?”好奇的風塵問出了這句話

    “我們是這家人的鄰居,就住在那邊”,大叔指著對麵的幾棟別墅說:“這別墅主人張先生和我們是牌友,可是最近幾天都沒見他來打麻將,三缺一,玩不成麻將的我們就想著過來看看,可是打他手機也不接,按門鈴沒動靜,門也打不開,喊他也沒回應,窗簾都拉緊了。我們懷疑是不是出事了,正在猶豫要不要破門而入。”

    這時一位年輕女子說:“我們還是走吧,說不定張先生出門旅遊,我們貿然破壞別人的大門不好吧!”

    風塵靠在門邊嗅了嗅,立刻斷言道:“不,恐怕真的出事了,裏麵有異味傳出。”

    “血腥味嗎?”女子皺眉問

    “沒錯,這棟別墅封閉得這麽嚴實,實在不像是有人居住在裏麵,卻有血腥味傳出,不是很奇怪嗎?”

    女子和其餘二人對視一眼,問:“我們怎麽沒聞到血腥味?”

    “我聞不出!”

    “我也沒聞到。”

    “你們聞不到也是很正常的,因為我也隻聞到了一點點”,風塵解釋說。從小就跟父母一起見那些形形色色的屍體,對人體血液和腐爛味道很是敏感。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我們還是進去看看把”,大叔站出來說

    “可我們要怎麽進去?”

    “小李,你和老張關係那麽好,一定有老張別墅的鑰匙吧!”大叔看向女子說

    “啊?哦,有”女主緩過神,從包裏取出一把鑰匙遞給風塵。

    風塵接過鑰匙,刻不容緩的打開了門,於是就有了接下來的場景。

    在別墅內一番搜索後,他很輕鬆的找到了幾樣可靠的證物,回到門口。

    “裏麵怎樣了?”大叔看見門口的血,就沒敢進。

    風塵應道:“我不知道裏麵被分屍的那個人是不是張先生,但凶手就在你們之中。”

    “什麽?分…分屍,有人被分屍了?”大叔有些不敢接受,顯得極為驚訝。

    女子譏諷的笑道:“張先生一天拈花惹草,估計是被哪個情婦殺了吧。凶手怎麽可能在我們之中,你倒是說說是誰!?”

    “就是你”,風塵指著女子斬釘截鐵的說

    “哈哈,我是凶手?你才來沒多久,就已經知道凶手是誰了,看來一定是位大偵探咯!”

    “很遺憾,我連偵探都不是,何談大偵探!讓我認定你是凶手的原因是——你之前所說的話。”

    “什麽話?”

    “當時我隻說了有異味傳出。你立馬就說了異味的來源是血液。你明明都聞不到氣味,為什麽會知道是血腥味呢?答案隻有一個,你就是凶手。”

    “不,我不是凶手”,女子抱頭後退一步:“我…我…我聽到你說別墅裏出事了,我下意識就聯想到有人死了,所以才猜測是血腥味……”

    “這也不對勁吧,就算你是真的聯想到有人死了,第一時間想到的為什麽是血腥味?一般人應該會第一時間想到屍臭味吧!”

    “我…我……”女子還想狡辯,卻吞吞吐吐的說不出話

    風塵趁熱打鐵,提出第二個疑點:“我明明都說了,並不確定被分屍的人是不是張先生。你卻一口咬定,被分屍的人是張先生,想用情婦之名轉移罪責。”

    女子雙眼空洞無神的搖著頭:“不是……不是……我不是凶手。”

    “你就是凶手,你應該很清楚作案工具留在現場是什麽後果,死者血液濺撒滿屋,你身上總會有一些沒洗掉的死者血液。現在有太多證據都能指證你是凶手,別告訴我你不認識這個手鐲。”要想快速解決一件案子,必須要以心理戰進行逼迫。

    聽到風塵的話,女子最後的心理防線崩潰了,熱淚盈眶的說:“這都是是他自找的,全都怪他。他說過這輩子隻愛我一個,如有違背,五馬分屍,血液幹涸。

    可是他竟然背著我在外麵找女人,漸漸的冷落我。哈哈,於是,我就成全了他的誓言,幫他五馬分屍,放幹血液,血,好多的血,沒想到這樣的人渣流出的血竟然是紅色的,哈哈……”

    風塵歎氣的搖搖頭,這個女人已經瘋了,看來分屍的過程對她的精神有很大的刺激。

    之後,女人就被另外兩人送去了警局,報了案。

    在花費了一整天的時間,終於在露宿街頭錢,找到自家地址。

    這是一套外表看起來很舊的單人別墅,從口袋內掏出一把掛著房卡的鑰匙。

    哢嚓,門打開了,風塵舒了口氣,推門而入,裏麵的場景讓他驚呆了。

    入眼全是鋪滿灰塵的家具和地板,開門時所濺起的灰塵,讓他忍不住咳嗽了幾聲。哎,看來今晚有得忙了……

    轉眼間,兩個月過去了,在此期間如願以償接受到了錄取通知書。

    如此自信的原因是,他擁有著超強的速記的能力,能把一件事情短暫性的記下幾個小時,隔天就忘完了的那種。所以,隻要在考試前,把要考的知識點強行記下來,就可保證考試無憂。

    翌日清晨,明天就要去大學報道了,有些事未必提醒一下。

    風塵來到了公園,晨跑了幾圈,隨後,厚著臉皮跟著一些老大爺練著太極,直到晨練的人散完。

    接近十點,風塵感到餓了,看了看口袋裏的幾張皺巴巴的零錢,自信的朝著街上走去。

    家裏沒有人,隻有他自己一個人,父母因為工作的原因,到國外去了,回來的次數屈指可數。

    來到一家包子店,老板笑著說道:“小夥子,又來了啊,東西已經準備好了,去吃吧!”

    風塵見怪不怪的走到了他的老位置,坐了下來,迅速的消滅著包子、稀飯、豆漿、油條。

    每天早上十點左右都會來到這家店裏吃包子,每次都是老位置;

    其他位置風塵還不要,記得有一次,來得不巧,位置被別人占了,風塵就一直站在一旁盯著那人吃完,弄得那人都不敢再來了。

    時間久了,老板會在十點左右幫風塵把包子準備好,風塵也確實沒爽約一次。

    不消一會,風塵喝完了最後一口粥,撫摸著肚子,打了個飽嗝,閉眼小憩一會兒。

    片刻後,他起身,一邊付錢一邊說道:“大叔,明天就不要做我的份了,我明天要去上大學了,來不了咯,要記得哦”。

    店主笑著點點頭,拍著風塵肩膀說道:“小夥子,好好學,爭做國家棟梁啊!”

    風塵嗬嗬一笑,沒有正麵回答。

    想到明天就要開學了,他覺得自己也該置辦一下行頭了,來楊月市的時候嫌麻煩,所以什麽都沒帶,隻帶了自己用了多年的筆記本電腦。

    摸了摸上衣口袋,掏出了一張卡,朝著自動取款機走去。

    取了接近一萬元出來,五千多元交學費,一千元充飯卡,再拿幾百去購買衣服,剩餘的三千左右留作急用。

    來到服飾城,風塵朝著自己理想的服飾區走去,一路走去,頗有些回頭率,

    一頭齊額斜發,加上父母把他的顏值基因生的不錯,讓他也算是一位男神級別的帥哥了;

    但其邋遢的一身才是回頭率不錯的源頭,衣衫不整,頭發淩亂,腳踩拖鞋。

    終於來到目的地了:風衣區。

    風塵早就想賣一件風衣來穿穿了,最好再添上一個煙鬥……

    迅速瀏覽了一遍所有的風衣,心裏有數了,默默的計算了一會,終於決定出自己要買的風衣了。

    那是一件不算太厚的布衣製的灰色風衣,長度能遮到半截大腿,配送著一條灰色腰帶,穿著盡顯神秘。

    好的,就是它了!

    他買了兩件同款的灰色風衣,留作換洗,再順便置辦了幾條牛仔褲和休閑褲、幾件襯衣,最後花了接近一千元,才打道回府。

    路上進入超市買了幾包方便麵和一些零食,為了以防萬一。

    回到家裏時,已經接近一點了,撕開了一盒快餐飯盒,倒進鍋裏熱了熱,粗略的把午飯帶過去了。

    他的飯點從來都不確定,反正就是餓了就吃,還懶得自己弄飯,一直吃著快餐飯和方便麵,偶爾出去換換口味。

    來到地下書室,書室風格完全是按照動畫內的地下書室建造的;書架上擺滿了書,走到偵探文學類區,熟練的拿出昨天沒看完的《偵探必知》。

    來到一個座椅前,拍了拍上麵的灰塵,一個幾年沒打掃的屋,結局可想而知,他準備下次回家時叫清潔公司來打掃一遍。

    什麽?你問我這是第幾遍“下次”了?

    哼,憑什麽告訴你們?

    一邊看著書,一邊在筆記本上畫著什麽,神情極為認真。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

    他仿佛算準了時間點,在晚上七點時,起身伸了個懶腰,把《偵探必知》合上,放回了書架,露出半截在書架外。

    然後打著哈欠的往浴室走去,來到浴室,往浴缸裏放著熱水,慢悠悠的摸出身上所有東西,放在浴缸旁邊的白玉石台上;

    隨後脫完了全身衣服,丟進了洗衣機。隨後,關上了放水器,愜意的躺了進去:真累啊!

    洗完澡後,風塵把家裏該洗的東西都拿去洗了,該整理的垃圾都整理好了,放在了門口內,該收拾的都收拾了,

    明天就要走了,也是該收拾一下家裏了,他是那種不勞動則已,一勞動就勢必要弄完才肯休息下來。

    忙完了一切,他無力的倒在了床上,那睡姿真是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