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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洞推理短篇集!
    在警局內,我們見到了案發現場的第一發現者大司。大司是一個穿著緊身小馬甲的精神小夥,在審訊室的燈光下顯得惴惴不安。審訊室內除了歇洛鏡,我也作為現場證物的收集人參與到審訊中。話說居然讓一個不知真假的偵探來擔任審訊嫌犯的任務,他在警局裏到底是有多大的威望啊?
    “小夥子長得挺精神嘛,來說說你發現屍體的時間。”
    歇洛鏡試圖不為對方增加緊張感。
    “我我,我已經不記得具體的時間了。當天我出門找月芸小姐,是大概下午6點30分的時候吧。從漣河站乘坐地鐵到井口站大概要花30分鍾,算上兩段路的步行時間,最後到達酒店的時間點應該在7點15左右。”
    大司小夥還是顯得有些緊張,左手試圖拽住褲子,卻因為褲子太緊未能如願。
    “為什麽拖到今早才報案?”
    “我害怕,擔心自己被冤枉成殺人犯。”
    歇洛鏡聽罷笑出了聲,但很快又克製住了。
    “行吧,你是如何確定時間的,又或者說,有人能為你證明嗎?”
    “月芸昨天在微信上私聊我,讓我去找她,我在收到消息後兩分鍾便出發了,消息發來的時間是6點26分。”
    大司翻出手機,為我們展示了和月芸的聊天記錄。、
    “你現在過來吧,我們玩點刺激的。”——時間正好是下午6點26
    貌似不經意間看到了奇怪的東西,不過歇洛鏡對此不以為然。
    “想拿這種東西糊弄警察嗎?我問你有沒有證人。”
    “我,我是獨居的,也沒什麽朋友,大概是沒有吧。”
    “屍體的死亡時間推斷在19點30到19點50分之間,7點15分到達的你怎麽可能看得到屍體?你看,露出馬腳了吧!”
    歇洛鏡開始無中生有,經過法醫的鑒定,月芸的死亡時間在18點55分到19點55分之間。
    “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啊。”
    歇洛鏡假裝憤怒地拍了拍桌子,桌子上的台燈幾乎要被掀翻,燈光在室內顯得搖搖欲墜。
    “好啊,你的意思是承認自己是凶手咯?對你來說,完全可以在7點30分到達月芸的房間後,將她殺害然後報警。”
    “他會不會有記錯時間的可能呢?”
    我開口問道。
    “我絕對沒記錯,昨晚酒店大堂不是有萬聖節派對嗎?派對開始的時間,正好就在晚上7點15分!我經過大堂的時候,正好聽到主持人說;‘好,現在是7點15分,我們的arty正式開始嘍!’”。
    大司的話聽起來似乎可信。
    “關於這一點,我們會去詳細調查的。現在回答下一個問題,說說你和月芸是什麽關係?”
    歇洛鏡依舊冷眼相對。
    “我跟她是前不久在微信搖一搖上認識的,她就是那種,特殊服務,你們應該都懂的,稍微有點刺激的那種。”
    大司撓撓頭,越說越尷尬。
    “我全都明白了,你以s遊戲為由,將她綁在椅子上,用小刀把月芸的脖子割開,以滿足你變態的欲望,然後為了一點惡趣味又重新縫上。最後實在玩膩了,便一刀了結了她的性命,我說的沒錯吧?你還是趕快自首吧。”
    這是施壓技巧,重點在於無中生有,利用語言一步一步逼迫對方,等待對方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事實上,在兩個小時前警方已經通過調用地鐵監控發現了大司蹤跡,他的行動路線與時間跟他本人的證言並無二致。
    “我真的沒有做這種事啊,請相信我”
    顯然可憐的大司已經被歇洛鏡嚇得不輕,淚水幾乎要從他小小的眼睛中滑落。
    見大司這副模樣,可能歇洛鏡也不好意思繼續逼問下去,便帶著我離開了審訊室。
    “接下來我們去找另一個人。”歇洛鏡似乎很趕時間。
    “還要繼續審問嗎?”
    “那當然,熬不過犯人的家夥是無法成為好警察的。對了,你想成為偵探嗎?”
    “並不想,我隻想當一條鹹魚混吃等死。”
    偵探,在我們的城市——雲台市裏是一個特殊的存在。以前,偵探這個概念還停留在偵探小說中,現實世界沒有被稱為偵探的人,隻有勤勤懇懇踏實幹活的刑警大隊。然而在五年前,雲台市突然出現許多惡性的殺人事件,作案手法千奇百怪,獵奇新聞層出不窮,簡直就是上世紀90年代香港的翻版。雖然雲台市警力充足,但破案效率低,抓捕犯人至少得花上十天半個月,難度更高的案子需要幾個月時間。當中也存在不少至今未能解決的懸案,人民怨聲載道,怒斥警方的不作為,社會的秩序亂成一鍋粥,直到偵探的出現。歇洛鏡是第一個引入“偵探”概念的人,他偵破了許多懸而未果的案子,被市長親自授予“雲台市名偵探”的徽章。至此,市政府開始承認偵探這一特殊職業,偵探們通常與警方聯手,偵探負責指揮與分析。而普通警察則作為偵探的下手,對偵探們言聽計從,隻要是從偵探嘴裏說出來的話,愚蠢的警察們都將其奉為聖旨。
    偵探通常從表現優異的警察中脫穎而出,全市大大小小的警察約有800多人,而偵探隻有不到十人。除了偵探外,還有“名偵探”的概念。隻有被授予徽章的偵探才有資格被稱為名偵探,而在我身旁的這位,正是唯一一個被授予徽章的名偵探。
    初代目名偵探。
    我們穿過走廊,來到另一個審訊室,坐在裏麵的黃毛小夥似乎已經等候多時。這個黃毛小夥估計就是另一個嫌犯根豪,約莫二十歲上下,是個肌肉發達的猛漢。
    剛剛坐下,歇洛鏡便開始提問
    “昨晚你為什麽要出現在案發現場?”
    “因為我想殺了這個女人。”
    沒想到根豪居然如此耿直地說出自己的目的。
    “說說你的計劃吧。”歇洛鏡繼續問。
    “昨天晚上,她約我到酒店碰麵,雖然不知道這個女人葫蘆裏賣的什麽藥,不過我能猜到,她一定會死在我手裏。就像你們聽說的那樣,我帶著一把水果刀就糊裏糊塗地去了。可能是我身上散發的怒氣太誇張,在大堂就被保安攔了下來,謀殺計劃就此告終了。”
    “還記得你到達酒店的時間嗎?”
    “應該是19點20分左右吧。”
    歇洛鏡聽完,用眼神示意我,我趕緊將這一信息記錄到手冊上。
    “你有證據證明19點20分之前你不在案發現場嗎?”
    “在來的路上我進了便利店,在店內購買了一把本要用作凶器的水果刀,按照路程推算的話應該是19點10分左右。”
    “嗯聽起來確實沒什麽問題,關於這一點我們會派人去調查。最後一個問題,你為什麽想殺害月芸小姐。”
    “我沒必要和你們說。”
    “那就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