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叫什麽女朋友,那他媽是被告!

字數:4079   加入書籤

A+A-


    是夜。
    李晨坐在直播房間思考著自己的內容。
    自己腦海中的案例,隻是個例和噱頭,但並不適合每一個人正確使用。
    而作為一名律法工作者,必須要抱著嚴謹的態度來為網友普法。
    萬一人家真的按照案例去實操了怎麽辦?
    又或者是被惡意之人加以運用?
    不排除這個可能。
    晚上八點,李晨正式開播。
    由於多次被整活的網友給封停,李晨很幹脆的開啟禁言模式。
    “相信很多人都有點搞不懂,這次為什麽主播開啟禁言。”
    李晨看著直播間露出一副正經的模樣:“主要是大家太過於熱情,主播又沒有辦法去解決被封禁的問題,幹脆一刀切好了。”
    或許是因為他的行為引起了整活網友的不滿,人數並沒有之前一樣高,來回不停的跳動,維持一萬左右。
    這也是在他的預料之中的事。
    作為一名普法主播如果隻是一味的搞笑,那他幹脆辭職專門去做一名搞笑主播算了,還普個屁的法?
    給大家整個女裝,腦海裏的案例隨便一搬,再用上搞笑的話把案例說出來,絕對會大火。
    但……
    多多少少有點不負責任…
    “今天呢,還是給大家聊一下關於法律的問題,然後在與大家連麥。”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開口說道:“今天要講述的是互毆與正當防衛。”
    “相信好多人都會遇到這個問題,就是有關於被打到底能不能進行還手。”
    “而司法部也對還手做出了最新的定義,就是被打能夠還手,但是有一個前提,就是要緊急避險。”
    “一般很多人都會選擇無視緊急避險,認為還手不再是互毆,但最後的結果卻不是大家想象的完全相反,絕大多數人都會被執法機關認定為互毆。”
    “還是給大家個例子。”
    “有一個叫張三的,路上遇到了個豪橫的李四。”
    “兩人因為一點點的小矛盾,剛開始還是簡單的吵鬧。”
    “而李四這家夥脾氣本來就暴躁,感覺自己被罵了有些生氣。”
    “因為在他的眼裏,隻能我罵你你不能罵我。”
    “再然後,他動手了,一個巴掌打到了對方的臉上。”
    李晨看了看直播間,帶入張三的個人心裏情緒:
    “而張三也是個不服輸的主,在家裏沒事就刷短視頻,也是看見了關於還手的定義,最後出手還擊,與他糾纏到了一起。”
    “請大家一定要注意,這種行為有百分之七十以上會被認為是互毆。”
    “最主要的原因,是兩人由語言衝突上升為動手,而執法機關大多數會站在第三視角來看待這件事。”
    “你如果不給他吵不也就沒有這件事了?”
    “而不跟他爭吵,或者轉身如果不理他,也恰恰就是緊急避險中的一種。”
    “如果你沒有搭理他,對方還對你出手,那就是正當防衛。”
    “當然了,我們想要構成完整的正當防衛,還有完整的證據鏈。”
    “比如,路上的行人願意作證,全程目睹了你的行為,街頭上的監控,恰好又錄下來你們的行為。”
    “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還是建議大家不要去采取立刻還手這種不可取的防衛措施。”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因為司法解釋,對於還手還是適用於非還手不可的情形。”
    “因為這種防衛措施,目的還是為了保證大家的合法利益不受到別人侵害,而不是成為別人惡意還手的理由。”
    說了十來分鍾,李晨感覺有些口渴,拿起電腦桌上的茶杯擰開蓋子喝了一口茶水,放下茶杯這才繼續說道:“好了,接下來讓我開始連麥,有想要連麥的谘詢問題的網友可以選擇連麥。”
    開始連麥模式,第一位想要連麥的網友爬上麥序。
    “喂,能聽到我說話麽?”
    是個男孩子。
    “可以聽到,你是遇到了什麽問題了麽?”
    聽著對方聲音有些急促,李晨便是開口問道。
    “是這樣的…”
    男孩子開始講述了他的故事。
    他有一個女朋友,兩人認識了很久,剛感情也還算不錯,甚至雙方關係一度到達了談婚論嫁的那種程度。
    而作為男生,他也對自己的女朋友非常好,基本上是有求必應,隻要對方要啥基本上都會想辦法解決。
    他自己隻是個普通家庭,兼職好幾份工作。
    然而讓他怎麽也沒有想到的是,說好了畢業就結婚她卻對自己提出了分手。
    “嗯…你想谘詢的目的是什麽呢?”
    聽完這個故事,李晨開口問向連麥中的男孩。
    “我想問一下,能不能向對方追回我在她身上的所有開銷?”
    男孩聽完李晨的詢問後有些氣憤
    “從實際上來講,要回來的可能性會非常小。”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開口說道:“因為你給她買的一切開銷,是屬於自願贈予的一種行為。”
    “如果你和對方聊天的內容中,明顯指出你的行為是以結婚為目的付出,就可以要回來這筆錢。”
    “她要是還不給伱錢,你還可以去告她詐騙,要麽退錢,要麽坐牢。”
    “哦…”
    對方聽言後有些失望,顯然是沒有加上這一條款。
    與對方斷開連麥,李晨這才看向直播間繼續開口說道:“這位網友的故事也是給了我們提了個醒,不要隨便滿足女朋友的需求,一定要拒絕戀愛腦。”
    “畢竟,你現在的女朋友不一定就是你日後要娶得的那個老婆,而你的老婆也不一定就是最後陪你到老的人。”
    “不要一味的付出,想著滿足對方就不會分手,凡事沒有絕對。”
    “那麽遇到女朋友想要買價格高昂的東西,一定要明確的指出兩人的關係,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行為。”
    “如果你說了中途卻分了手,也可以要回自己的損失,畢竟這年頭掙點錢都不容易。”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她還是堅持分手並不願意退錢,那你就可以稱她為被告…”
    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好了,讓我們連麥下一位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