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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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飯飽後兩人決定慢慢散步去洋人街看看名氣十足的酒吧一條街。晚上八點多,洋人街還不算頂熱鬧的時候,各個酒吧的美女帥哥已經在門口招攬客人,時不時可以見到穿梭於人群中的老外,因隻有兩個人,秦曉田不想去太吵的酒吧,那些動感的酒吧適合跟朋友們去瘋,但不太適合戀人。兩人找了個清吧消磨時間,酒吧裏情調很好,駐唱歌手正在檢查調音設備和吉他。
“兩位想喝點什麽?”一位長得還算不錯的促銷殷勤的問,看她穿著嘉士伯短裙,一定是這個品牌的促銷囉!
秦曉田看著袁暮天,顯然是想看他的意思。“你能喝啤酒嗎?”袁暮天沒見過秦曉田喝酒,不知道她能不能喝。秦曉田本來想裝裝樣子說想喝果汁之類的,可進了酒吧不喝兩口總感覺對不起人家酒吧這名稱,於是大方回答:“我能喝一點。”
“那就要半打嘉士伯冰純。”袁暮天將酒單還給女促銷,又點了兩盤小食。
秦曉田原以為袁暮天是個不抽煙不喝酒,有點孤僻又不落俗的君子,沒想到他其實懂酒,之前在他公寓的時候,她見到過他收藏的紅酒。“我以為你是個不抽煙不喝酒不喜歡一切不良嗜好的人,今天看來,是我之前想錯了。”
袁暮天在藍紫色變換的燈光下微微一笑,有點魅惑。“你確實想錯了,你把我想成了個沒童年沒少年沒青年,隻知上進不知俗世的人,怎麽可能嗎?哥哥我也曾上過大學,也曾做過年輕人該做的事好不好,否則怎麽在社會上混啊!以前我們宿舍的人經常約著一起出去喝酒宵夜,打牌贏了的請客,所以我經常是掏錢的那個。”袁暮天喝了一口檸檬水。
秦曉田第一次聽袁暮天說起他大學的時光,她好想知道袁暮天的大學生活是怎樣的,旅行真的可以加深彼此對對方的了解。她對袁暮天的過去充滿興趣,隻想聽他講從前的故事。
啤酒擺上桌,秦曉田為袁暮天滿上一杯,然後為自己也倒上一杯,舉起酒杯、勾起嘴唇要和袁暮天碰杯。“我從沒聽你說起過你上學時候的事,聽你這麽一講,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太想知道你上學時是什麽樣的,今晚是不是可以說給我聽聽?”說完,將手中酒杯與袁暮天端起來的酒杯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啤酒。喝得太猛,有點嗆人,秦曉田捂了捂嘴,拍了拍胸口,也不顧自己的糗樣,道:“好久沒喝酒,一下口有點不習慣。”
袁暮天將一杯酒倒進嘴裏,問:“你想聽些什麽?”
“說說你上學時有趣的事唄!”秦曉田杵著下巴直直的看向袁暮天,眼神裏滿是期待。這時,吉他聲緩緩響起,整個酒吧彌漫在曖昧、幽暗的氛圍裏,一個溫暖又帶點傷感的男聲彈唱著品冠的一首老歌《疼你的責任》。
“有趣的事?”袁暮天按按太陽穴,似乎在回想自己原來發生過什麽有趣的事。
“要找出有趣的事好像真得好好想想,不過有件事我幾乎沒怎麽跟人提起過。”袁暮天眼神好悠遠,又有點空洞,仿佛掉入某個秦曉田從未接觸過的世界,但這句“幾乎沒怎麽跟人提起過”引發了秦曉田無限興趣,她認為自己能成為為數不多的知道袁暮天內心秘密的人,足見她的特別。
“什麽事?”秦曉田掩不住自己探聽別人隱私的興奮。
“我其實有個妹妹。”說到這裏,袁暮天自顧自的喝了一杯酒,並未看向秦曉田,他的目光沒有焦點。“她比我小5歲,患有先天性心髒病,5歲的時候一次感染肺炎發高燒,引起了並發症,最後沒能搶救過來。小的時候,父母工作忙,我記得我經常要照看妹妹,上二年級後我曾嫌她煩,因為一放學她就要黏著我,有時吵得我無法專心學習。她經常要去醫院,我也得跟著去,有時還要在醫院做作業,我不喜歡醫院裏的味道,可沒有辦法。直到那天她在醫院閉上了雙眼永遠不會醒來,我感受到一種從未有過的慌張,心好像被掏走了一塊,看著爸媽失神落魄的樣子,我隻記得我嚎啕大哭,印象中好像那次是小時候哭得最凶的一次。有段時間,我媽天天以淚洗麵,自責沒照顧好她,本來是想等她長大點,家裏經濟寬裕點再給她做手術的,結果沒能等到那天。後來有好幾年的時間,家裏氣氛沉重,直到我上初中,爸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我的學習上,才慢慢恢複正常,我有時顯得孤僻不合群,看著比較冷淡,大概與兒時的經曆有關。這件事成了我們家的心病,家裏人也閉口不提,一直不提著好似真忘了我還有個妹妹這回事,我爸媽似乎也忘了他們曾有個女兒。”說這一段的時候,袁暮天的臉看不出太多的表情,隻是歎了口氣,秦曉田看見他在偏頭的時候眼裏蒙上了一層霧氣,但很快霧氣便散去。無言的沉默,秦曉田不知該如何安慰袁暮天,這個故事太過傷感,她得打破這尷尬的沉默,她開始說起她小時候的心願。
“你知道嗎?我小時候可想有個哥哥了,我覺得有個哥哥就可以為我撐腰,要是有人欺負我就可以叫我哥來對付那些欺負我的小朋友。有一次我問我媽為什麽不給我生個哥哥,我媽說我沒有哥哥,因為我就是第一個,如果要生也是個弟弟或妹妹,問我要不要,我說不要,因為弟弟妹妹不能為我出頭,反而說不定還要我幫他們出頭。好不好笑?”說完,秦曉田自己哈哈大笑起來。袁暮天卻隻是揚了揚嘴角,顯然還在回想著妹妹。
“你不是要講好玩的事嘛,想出來沒有?”秦曉田隻好生硬的轉移話題。
袁暮天摸了摸額頭,好像想起來什麽,露出一點笑意,跟秦曉田講起他中學的事情來。
“因為妹妹的事,我當時有點討厭醫院和醫生,認為他們沒有救活我妹妹,高考時要選填誌願,其實我當時糾結了很久,到底學醫救死扶傷,救治像我妹妹一樣的病人還是學法律,我自己沒有定論。後來,還真是湊巧,出了件事情讓我最終選了法學。”袁暮天似乎從失去妹妹的痛苦中回過神來。
“出了什麽事讓你最後選了法律?”秦曉田叉起一片涼拌鹵牛肉放進嘴裏。
“我初中的時候也進入了叛逆期,又受到失去妹妹的打擊,所以有段時間也很頹廢,雖然頹廢,也不愛和誰走得近,對上學也提不起太多興趣,可成績卻一直很好。”袁暮天吃了一個毛豆。
“切,最討厭你這種自以為是的優等生,明明沒我們刻苦,成績卻從來都是數一數二。你是想告訴我們這種天生腦子不夠用的人,本少爺就是聰明,哪怕不上課不聽講也能當尖子生是嗎?”秦曉田插嘴,她從小就對那些好像不用多努力卻一直占據學霸位置的人有天然的疏離感,真的是羨慕嫉妒恨。
“你要這麽想也可以。”袁暮天大言不慚,一點也不謙虛,恢複了點往日的神態。
“有次下午放學回家的路上,剛好遇上一群小混混在找一個男生麻煩,那個男生穿著我們學校的校服。你知道,我這人本是不愛管閑事的人,就想當做沒看見走過去,結果被那個男生叫住了,說了一堆什麽見死不救,認識我之類的話,如今我也記不大清了,反正就是想引起那幫混混注意我,以為我和他是一夥的,好讓那些打他的人把注意力轉移到我身上,他好趁機溜走。於是我就被攔下了。那群混混也不聽我說,我看解釋也沒用,給了他一個‘敢跑就揭發他’的眼神,沒辦法,情急之下兩人就撲上去跟那些混混打了起來,兩人打七八個人,也不知那時是哪裏來的勇氣。大概我內心也需要發泄一下,竟然覺得打得很過癮,那幫混混看我們打得起勁,有點慌,便丟下一句‘你們等著!’就跑了。停戰後我們兩互相看了下對方才發現渾身是傷,他的眼角受傷了,我的臉上身上也有好幾處傷口,渾身疼得厲害。就這樣,我認識了臨班的向超。我是跳級的,所以我周圍的同學年紀都比我大,向超也是,他平時遊手好閑,不愛學習,卻很講義氣,我替他出了一次頭,他說他認定了我這個朋友,之後天天來班上找我,我們同學都很奇怪我怎麽會跟他在一起玩,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麽跟他走得近。那會我也跟他逃過課去打個電玩什麽的,但因為自己成績好,也不是連續翹課,所以老師並沒有找我爸媽。向超比較慘,從來都是問題學生,老被請家長,我都幫他打了好多次掩護。他家條件好,給他買了個高中的名額,到了高中不知是不是他突然開竅了,變得勤奮起來,到了高三居然可以考一所三本類的大學了。”
袁暮天又喝了一杯酒,繼續說:“高考後的第三天,我們約著一群人去踢足球,不想在球場碰到球霸,向超為了爭場地跟對方起了衝突,最後一拳打在他們的隊長的臉上,把他鼻骨打裂了,眼尾也縫了幾針,那個被打傷的人來頭也不小,是我們市裏市委副秘書長的兒子,沒多久向超就遭到了對方起訴,向超已滿18歲,可以承擔刑事責任了,若真這樣他連大學也讀不了。最後他家動用了好多關係又請律師又賠錢,才把事情壓下去。他雖然隻被治安拘留,卻在檔案中留下一筆汙點,本科沒得讀,隻能讀了一所二級學院。通過這個事,讓我發現,不論是律師還是醫生其實都能救人,也能毀人,完全取決於自己的心想怎麽做,律條和道德這東西無處不在,也很現實,我覺得學法律適合我這樣客觀又冷靜,性格又冷冰冰的人,所以最後我選擇了法學。”
“那你現在和那個向超還有聯係嗎?他在哪呢?”秦曉田沒想到袁暮天還會有這樣的朋友,還是相當哥們的朋友。
“現在我們經常用e-mail聯係啊,他在澳洲,大三的時候他就自費出國了。我那時嘲諷他,他出國完全就是毀壞中國留學生形象,天天去打牌泡妞的。果然,他也真是換女朋友換得很勤快,他的性格招女孩子喜歡,長得也是女孩喜歡的類型。”袁暮天突然有點懷念這位舊友了。
“難道沒人說過你也招女孩子喜歡嗎?特別是招女學生喜歡。”秦曉田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啤酒。
“你是說你嗎?”袁暮天好笑的問。
秦曉田忍住噴酒的衝動道:“我說的是你的學生!”她指的是蕭若涵。
“我倒沒覺得我特別招女孩喜歡,不過喜歡我的人應該不少,隻是很少有人敢跟我表白吧。”袁暮天厚臉皮的回應。
“真是夠會往臉上貼金的。”雖然嘴上不想承認袁暮天身上自帶吸引女人的魅力,但秦曉田不得不承認,她就是被他深深吸引了。
當第五瓶酒喝完的時候,秦曉田臉已微微泛紅,她覺得腦子有一點點犯暈,神經變得異常活躍,還更加渴酒。也不知怎麽搞得,她竟翻出了自己的感情史。從初中的暗戀對象到和夏林瀚分手,她將深藏腦中久遠的記憶碎片拚拚湊湊,她隱去了與夏林瀚分手的真正原因,說了一些她記得的細節。袁暮天一直沒有打斷她,隻是像一個耐心十足的旁觀者、傾聽者般默默地看著她,偶爾喝一口酒。
秦曉田記得這晚是她第一次聽到袁暮天提起前女友的名字:任菁雅,而袁暮天和她之間的故事也許並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他們倆有著深厚的感情,袁暮天大三的時候她大四,快畢業了才開始談黃昏戀,但兩人都上了研究生,後來任菁雅早他一年畢業,便在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原本袁慕天是想等他博士畢業就結婚,為此他非常努力,想提前畢業,可就在他論文完成前夕,她卻突然說要去美國。
秦曉田並未喝醉,她聽他們的故事十分仔細,生怕漏掉某個細節,當她聽到袁暮天說他倆一起在湖邊放煙花,任菁雅坐在他單車後座穿梭在校園裏,兩人一起牽手看星星時,她能想象到他們甜蜜的模樣,腦中的幻像讓她內心有點不是滋味,盡管她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她也有,但仍不能消除她內心的芥蒂,她安慰自己,現在和袁暮天在一起的是她,他們也可以很甜蜜,人要向前看。她不明白,為什麽兩人那時這麽相愛,袁暮天甚至為了任菁雅都放棄了北京的好工作來到她的家鄉,她卻要到美國去呢?
“你前女友為什麽非要去美國呢?和你在這裏不是很好嗎?”秦曉田有點同情起袁暮天來,這個帥氣又高冷,對她來說像個王子一樣的人,卻被另一個女人莫名其妙的甩了,這世界上真是什麽稀奇古怪的戀愛和分手都有啊!
“我到現在也沒有完全弄明白她為什麽要走,剛開始的一段時間我很想搞清楚她究竟為什麽要離開,時間久了就隻能想成是她不愛我了,再到後來就懶得想了。”袁暮天的語氣聽不出情緒的波瀾,可秦曉田能感覺得出來,袁暮天一定為此傷心悲痛過。
“那你沒想過去找她嗎?”秦曉田還是不理解,一個人怎麽可以這麽幹脆的棄自己的愛人而去,而且並未出合理的理由。
“想過吧,有那麽一段時間經常都想辭了工作去找她,可後來冷靜想想覺得她離開我大概有她的理由,我給她找的最好的理由就是她不愛我了,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想躲著自己的人,有什麽好找的呢!”袁暮天將最後一點啤酒倒進肚子。
“是嗎?萬一她有什麽難言之隱呢?你不後悔嗎?”秦曉田有點擔心他們彼此因為誤會而錯過,而她到時會成為多餘的人。
“有什麽難言之隱過了三年多還不說呢,她去美國後,我們基本沒什麽聯係。如果有聯係的話,大概隻有她的朋友偶爾會問問我過得好不好。”
“她的朋友?”秦曉田聽著怎麽覺得像任菁雅安插在袁暮天身邊的眼線。
“嗯,我剛來湘城時她介紹給我認識的她兒時的閨蜜。”聽袁暮天這麽一說,秦曉田越覺得任菁雅真的安排了探子在袁暮天身邊,隨時將他的消息傳遞給她。隻是袁暮天不自知吧,想到這,秦曉田心裏打了個冷戰。
“走吧,酒喝完了,時間也晚了。”袁暮天起身,想去扶秦曉田,被秦曉田甩開,逞能道:“我沒醉,不用扶。”
出了酒吧,秦曉田卻自動的黏上去,挽住了袁暮天的手臂。被風一吹,清醒了幾分,秦曉田想到任菁雅的突然離開,心裏對她有絲抱怨,卻讓她更怕失去袁暮天,不由得挽緊了袁暮天的手臂。兩人回到客棧已11點,這時秦曉田又擔心起另一件事情來:洗漱和睡覺。
沒等袁暮天開口,她就先說:“我要先去洗了。”袁暮天點點頭,他本來也想讓她洗了早點休息。洗澡時,秦曉田不停在腦中閃過各種畫麵,比如袁暮天突然闖進來,又或是她出去後袁暮天會一把抱住她,或者她睡覺時爬上她的床。她為自己齷齪的想法想抽自己耳光,連連甩頭。換上睡衣出來時,她都沒敢看袁暮天的臉,故作平靜的說:“我洗好了,先睡了,你快去洗吧!”
袁暮天走到她麵前嗅了嗅她的後頸,呼出一絲熱氣,含著幾分挑逗的嗓音道:“嗯,好香,我喜歡聞。”說完在秦曉田的脖子上印下一吻,秦曉田征在原地一動也不敢動,身體僵直,直到袁暮天走進衛生間才放鬆下來,趕緊擦擦頭發爬上床裝睡。
她清楚的聽見袁暮天從洗漱間出來的聲音,趕緊緊閉雙眼,不敢動,連呼吸都不敢用力。袁暮天繞到她床邊,見她側身躺著,背對他,頭發還沒幹透。秦曉田聽到腳步遠離,鬆了口氣,卻不想過了一會袁暮天竟坐在了她床邊,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然後聽到了電吹風的聲音,原來袁暮天找電吹風幫她吹頭發。她隻能繼續裝睡,袁暮天也沒管,很認真的用手撥弄秦曉田的長發,小心的用吹風機吹著。待吹得差不多時,袁暮天關掉吹風機,俯身對裝睡的秦曉田質問:“還要繼續裝睡嗎?頭發都沒幹就躺著睡,不怕感冒頭疼嗎?”
秦曉田閉著雙眼,想我就是不說話,就是睡著了,你能把我怎地?。這時聽到袁暮天在壞笑:“曉田,你不會是怕我,才裝睡吧?”
秦曉田覺得再裝下去也沒有必要,便轉過身來看著袁暮天故作睡眼惺忪的生氣道:“你吵醒我了!”
“我吵醒你了?好吧,那你繼續睡吧,我隻需要個晚安吻。”袁暮天又在彰顯他耍賴的本事。
“不要!”秦曉田拒絕。
“那就說明你還是怕我唄,怕我對你做什麽……”袁暮天故意拖長語調。
“對,就是怕了,怎麽樣,怕你欺負我。”袁暮天沒想到秦曉田會這麽幹脆的承認。
“我才不想占你便宜呢,把我看成什麽人了,真是!”說完,袁暮天沒等秦曉田反應過來便吻向她的額頭,然後親了下她的鼻子,輕輕點了點她的唇。
“晚安!明天我們還有行程哦!”袁暮天摸了摸秦曉田的臉。
秦曉田用被子捂住了半張臉,偷偷笑了。這下安心了,可以好好睡了。
寂靜的黑暗裏,秦曉田腦中全是今天袁暮天的樣子和說過的話,他的前塵往事,從他嘴裏娓娓道來在她看來是多麽不容易的事,秦曉田隱隱覺得她懂他深沉不外露的內心。戀人間大概很少有主動提起前任的,可她卻覺得這是相互信任的表現,讓她愈發認為袁暮天是個值得依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