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舉止怪異的大豺狗子(第一更)(新書求收藏求追讀求推薦求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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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英睡前都會把衣服整理整理,疊起來放好。
據她說針織的衣服不能掛,會變形,肩膀還會鼓包,穿出來可醜了。
李小烽倒是無所謂,他回家以後隻需要把衣服褲子襪子之類的脫下來丟一邊兒就行,英子會該洗洗,該疊疊,該掛掛,都給他收拾好。
以前習以為常,覺得沒什麽,直到他自己一個人生活後,才知道有林秀英在身邊是一件多麽幸福的事。
疊衣服的時候,林秀英突然摸到兜裏鼓鼓囊囊的。
詫異的伸進去一掏,竟然掏出三塊錢來。
“你咋把錢放我兜裏了?”
林秀英把錢遞給李小烽。
“就是給你的。”
“家裏的飯油水不多,你想吃啥用啥,就去供銷社買,花完了就跟我要。”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
雖然他現在兜裏一幹二淨的,但憑自己這身本事,供媳婦兒花銷那還是輕輕鬆鬆的。
“我沒啥想買的。”
“你天天在外麵跑,幹的那都是大事,兜裏沒錢哪兒行。”
林秀英卻搖搖頭,又把三塊錢放進李小烽兜裏。
“家裏飯挺好的啊,我吃家裏的飯就能吃飽,這個月胖了好幾斤呢。”
“你帶回來的野豬肉,趕明兒我和媽拿到山泉裏衝幹淨血,再拿回來用鹽醃了,每天做飯切點兒,夠咱全家人吃三四個月葷腥呢!怎麽會沒有油水。”
李小烽聞言,心裏真是又酸又澀又暖洋洋的。
這年頭能吃胖人那真是見了鬼了。
媳婦兒這分明是不舍得花錢啊。
就這區區三塊錢,也是想著讓他花。
這種媳婦兒......真是打著燈籠都難找!
後世那種環境就不提了。
即便是在這個年代,像英子這樣的女人,那也絕對是鳳毛麟角!
“真是個好媳婦兒!”
“我這個做丈夫的得好好疼疼你!”
李小烽怪笑著一個餓虎撲食,把正在脫衣服的林秀英背麵朝上壓在了身下。
“啊~”
一聲驚叫,把在院子裏東聞聞西聞聞的追風嚇的騰的就跳了起來,警惕的東張西望。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李小烽就已經穿好了衣服,搓搓手,悄悄拉開了簾子。
追風正威風凜凜的在院子裏走來走去,悠閑的踱著步。
李小烽滿意的點了點頭。
曹家鎮集市上的那個男人沒有騙他,這隻狗確實不一般。
不僅僅是聰明,就連適應能力都這麽強。
昨天晚上在睡前,他特意去解開了狗繩,放這隻狗在院子裏自由活動。
若是尋常的狗,初到陌生環境,要麽躲起來,要麽就使勁兒的嚎。
但這隻狗卻不一樣,不嚎不叫,而是在一晚上的時間裏,完成了對周圍環境的熟悉和確認。
現在這番動作,已然是在巡視領地了。
重新把簾子拉好,李小烽把手伸進英子的被窩裏撈摸了兩把,直到英子羞惱的醒過來,在他的胳膊上輕輕擰了幾下,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臉,生火做飯。
不是自己吃,他要做的,是狗飯。
這個年代農村基本上是沒有人會喂狗的。
剩飯加點熱湯水吃吧吃吧得了,頂天了加點吃剩的苞米糊糊。
養豬的家裏要稍好一點,會讓狗和豬一起在食槽裏吃。
過分點的,家裏小孩兒一拉屎,就會把養的狗子叫過來......
但一頭獵犬想要養好,絕對是不能這樣的。
追風的肚子底下都沒肉,隻有薄薄的一層皮,肋骨印子都能看到,顯然是一直以來的夥食都不咋地,得給它補補,把後天缺的盡量補回來。
剁了一小塊豬脊骨,熬到湯水沸騰,再丟塊兒土豆進去,等到燉的軟爛後全部搗成泥。
李小烽又去廚房把昨天的剩飯拿出來,抓一大把苞米麵兒一起倒進狗飯盆,隨後切了薄薄一片野豬肉剁成碎末,個攪個攪,撒上點鹽麵兒,最後加水一衝,一大盆狗飯就做成了。
李小烽看著這一盆狗飯直歎氣。
沒辦法,現在家裏就這條件,隻能先將就將就,等以後手頭寬鬆了再改善吧。
老媽林秀娥站在一邊看的手都在哆嗦。
造孽啊,人特麽吃的都是苞米麵兒糊糊湯,這狗吃的居然比人還精致!
林秀娥有點控製不住的想要回屋拿雞毛撣子去了。
……
在老媽凶巴巴的目光中吃完早飯,李小烽拿了鐮刀,迫不及待的帶著追風就上了禿頂子山。
豺群通常都在清晨和傍晚活動,去遲了怕是毛都看不到一根。
一踏上山,追風就表現的異常活躍,和在家裏的時候完全不同,興奮的在山間小道上跑來跑去,這裏聞聞那裏嗅嗅,時不時還機警的抬起頭,盯著某個方向猛看,似乎是聽到了什麽動靜。
李小烽看在眼裏,對這條狗是越發滿意。
這就是天賦啊,不用人教,骨子裏就帶有那種有原始的狩獵欲望。
更難得的是追風的注意力非常集中,沒有出現被別的事情突然勾走注意力的情況。
有的獵狗會在追兔子的時候猛跑一段兒停下來,扭頭去追草裏突然蹦出來的螞蚱。
這種就是典型的注意力不集中,追風身上完全沒出現這種情況。
一人一狗,沿著崎嶇的山路蜿蜒而上,直往莽林子而去。
李小烽沒有槍,所以這次上山更多的是對追風狩獵能力的一次摸底,以及人與狗之間協同捕獵的初步磨合。
至於豺,能不能找到其實都無所謂。
這也是為什麽他沒有去牽追風,而是直接放開繩子讓它跑的原因。
到了半山腰時,李小烽就已經開始喘氣了,腿上有些乏力。
不過追風也帶給了他更多的驚喜。
獵狗上山,經常會出現太過興奮以至於丟下主人四處亂跑的情況,雖然沒一會兒就會折返回來,但就這麽一小會兒,也許就會有意外發生。
好的獵狗會在保持興奮的同時不會距離主人太遠,尤其是跑動的時候,時時刻刻都會注意主人的位置。
李小烽就在追風身上觀察到了這一點。
每次它跑的稍遠一些,就會立刻停下來回頭找李小烽,直到李小烽跟上來以後,它才會繼續跑動,相當有分寸。
“這兩塊錢花的,真特娘值啊!”
李小烽大口喘著粗氣,心裏高興壞了。
就在這時,一直跑在前方的追風突然停了下來,腦袋高高抬起,身體微微前傾低伏,一動不動,警惕的看向莽林子左邊。
“發現獵物了?”
李小烽心頭一震。
這是獵狗發現獵物後的常見反應。
好的獵狗或者有經驗的獵狗,在發現獵物後是不會叫的,而是會先給出主人警示動作,以免驚擾到獵物。
隻有膽子小的獵狗,才會汪汪大叫。
順著追風緊盯著的方向看去,但見一頭黃皮、黑尾、白腹的大豺,正在樹林子底下使勁來回跳躍,還時不時扭過來朝追風所在的方向大聲吠叫。
那聲音,竟然和狗叫聲頗為相似。
很顯然,這隻大豺早就已經發現了他倆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