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節 陳旭的故事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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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節陳旭的故事(二)
    “你知道我為什麽把李琴支開嗎?”我單刀直入地問。
    “什麽?”陳旭皺了皺眉。“我不明白。”
    “你肩膀上的圖案是來自於一道閃電吧?”我說,“六年前的事情。”
    他猛地抬起頭來,驚訝地看著我問:“你怎麽知道?”
    “因為我的肩膀上也有。”說著我把上衣脫下來,讓他看我肩上的閃電圖案。
    “你也被那道閃電擊中了?”他更驚訝了。
    “對。”我說。
    “剛才李琴說她姐姐肩膀上也有這種圖案我還不相信,現在我信了。原來被那道閃電擊中的不止我一個。”
    “說說你的故事吧。”我說。
    “好吧。”說著他就陷入了沉思……
    陳旭的自述:
    我是一個甘肅一個黑幫老大的兒子,從小沒有媽媽。我是在一個叫阿飛的小混混的撫養下長大的,他是我爸的手下。
    我從小就長得特別高,但是很瘦。受阿飛的影響,我想做黑幫成員,可是我爸爸卻希望我從事別的行業。後來我越長越高,但是卻特別瘦。打架的時候我總是處於劣勢,於是我隻能放棄了加入黑幫的想法。直到六年前的一天,我正站在窗前看外麵的景色,一道閃電卻擊中了我。
    我醒來後發現自己的肩膀上有了一個古怪的閃電圖案,而且我打架也越來越凶狠,這時才意識到那道閃電改變了我。
    由於那道閃電賦予我的能力,我很快就由於能打而有了名氣。我的爸爸仍然希望我能從事別的行業,因為這一行太過危險。可是我吃了秤砣鐵了心要加入黑幫,於是他答應我:如果我能征服這個地方所有的小混混,成為這裏的地頭蛇,那我就可以繼承他的事業。於是我和阿飛來到了濟南的這裏。
    這裏有一堵牆專門用來記錄能打的小混混,我剛來這裏時最能打的就是雄哥。他的名字寫在牆的最上麵,我把他的名字抹去,然後寫上我的名字向他挑釁。
    雄哥並沒有接受我的挑釁,因為我是剛來的。當時這裏有三大勢力,分別是雄哥和口罩哥、蜘蛛和白發以及光頭和黃發。這三大勢力相互鼎力,彼此牽製,所以雄哥根本沒把我當一會兒事。
    說起來我的第一個小弟還是雞冠頭,他當時還是個小孩。有一天,他突然跑到我麵前要跟我打架。“喂,你就是雄哥吧。跟我打一架。”
    “你認錯了,”我說,“我不是雄哥。”
    “我不信,”他說,“你是不是害怕了?”說著他就朝我的左胸揮出一記直拳。我用左手攔下他的拳頭,然後用右拳擊中了他的腹部。你猜怎麽著?他竟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了起來。我們就是那麽認識的。
    雞冠頭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沒人看管他。他從小就四處惹是生非,不過大多數情況都是他挨打。
    “告訴你吧,我也是這裏的一號人物。”成為朋友後他向我吹牛道,“我因為我那硬硬的拳頭而遠近聞名。”
    “是嗎?”我嘲諷地問道。
    “你不明白嗎?”他說,“光能打是不行的,還要有人脈才行。”
    他說的沒錯。光能打是不行的,還要有人脈。當時我剛來這裏,除了阿飛和雞冠頭之外沒有別的幫手。如果我想征服這裏的話,那我必須招攏人手。
    我們瞄準了光頭。光頭是個不服輸的漢子,唯一的缺點是他不怎麽受女人的歡迎。於是我們想了一個法子——給光頭介紹女朋友。
    在想到了這個辦法後,雞冠頭就開始四處找女人。他經常在街上轉,想找到一個願意和我們來往的女人。結果沒找到,於是我們最後花錢雇了一個小姐。
    我們把光頭約到一家酒吧裏,然後讓那個小姐跟他搭訕。結果你猜怎麽著?他竟然緊張地尿了褲子。那個小姐一氣之下就頭也不回地離開了,我們的方法很失敗。不過也許是光頭感受到了我們的心意吧,他說他願意考慮一下。後來我們幫他打了幾場架,他才心服口服地跟了我。
    與此同時,蜘蛛和白發則跟了雄哥,於是情勢一下子從原來的三足鼎立變成了現在的兩大巨頭。
    我認識李琴是兩年前的事情。當時她被雄哥手下的小混混欺負,我出手救了她。後來她非要做我的女朋友,我就同意了。其實我們很少在一起。我一直覺得她之所以做我的女朋友純粹是為了報恩,事實上她並不愛我。
    我和雄哥從沒正麵交鋒過。我的人手遠不如他的人多,而且他忙著做生意和賺錢。不過我們的手下經常起衝突。有一次阿飛動了刀子,出了人命。我們這裏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打架可以,但是不能動刀子。阿飛違背了規則,於是逃回了甘肅。那是一年前的事情。
    之後我和雄哥就再也沒有產生過任何衝突或者摩擦,直到今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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