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離苦海,繼續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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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活到上午九點鍾就結束了。按說吃完早飯後李小虎本來可以讓我睡一會,一來休息休息,二來補一補昨晚的覺。可是他沒有,他還讓我幫他砸粉坨子和曬粉麵。
而他自己卻回家睡大覺。我本來打算幹一段時間,掙點車費再買套新衣服回家的,可是,從早上三點半起床,一直忙到晚上十點鍾才睡覺,我感覺太辛苦了,況且工資又不高。
我甚至覺得,吃這樣的苦,還不如在外流浪呢。所以,幹了五天之後,我就跟李小虎說我不想幹了。他問我是不是感覺太累了。我說是。
可他說我真要走的話可以自己跟他老婆說。他說,如果我走了,他隻有讓他老婆給他當下手,而她還有個兩歲的孩子需要照顧。這樣,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確實有點殘酷。
她該又在他麵前嘮叨了。我說,行。就找到他老婆說了要走的事。那女人也不好說什麽,但卻隻給了我五塊錢工錢。這有點違背了我的本意。雖然剛來時李小虎和我談過條件,但我想他很可能會因為同情而把工錢全部結給我。這樣的話,我也許能回到家。
可是,我又是一個極愛麵子的人,隻是這樣想想,嘴上又不好意思說。即便我想說,但一想起剛來時答應人家的條件,就隻有把想說的話咽回肚裏。
按說李小虎當時那麽缺人,我可以主動和他談談條件,然後繼續在那裏幹下去。我可以向他要求,九點下班吃完早飯後先睡上幾個小時再幹其他的活,可是,我卻沒找他談。一方麵因為我從小就性格內向,不善也不想主動和人談話,另一方麵我想到了混票。
如果能混票,雖隻有五塊錢,我照樣可以回家,何苦在這裏看別人的臉色。
有了這些想法,我就沒再提想留下,也沒再提工錢的事。還好,第二天早上,那李小虎老婆還讓我在她家吃了早飯。我就拿上行李,徒步向鄭州火車站走去。
我在這裏應該向讀者談談我的行李。我其實在離家出走的時候,根本就沒想到會在外麵這麽長時間,所以連一件換洗衣服也沒帶。我所帶的隻是一些能證明那篇《出牆紅杏》是我寫的一些寫作提綱以及一些靈感的碎片,還有一本巴金的《家》。可是,到現在為止,那本《家》也不知何時弄丟了。
我那個綠色的布包裏隻剩下幾本教案和亂七八糟的碎紙片兒。當然有人要問,那你在人家裏五天就不換衣服嗎?換是換,不過換的衣服也是人家李小虎的舊衣服,等自己的曬幹了再還人家。
那天我離開他家時又穿回了自己的衣服-------也不算是自己的,那件米黃色的就夾克可是在預製廠碰到的那個小混混的。
就這樣,我依舊穿著那件小混混的舊夾克,手上提著那個裝著小說提綱和靈感的布包,向鄭州火車站走去,走在路上我在想,這回混票可要混到南陽。以前在老家時常聽老人說,南陽離家隻有一百多裏,就是走著回家也快。
可是,到了鄭州火車站,卻沒有直發南陽的車。而我又不知道哪趟車經過南陽。向車站的人打聽,人們說沒有車經過南陽,但有車經過信陽,屬京廣線。“去信陽也行,”我想,“以前在家聽收音機裏河南電台天氣預報時,播音員老是喜歡這樣說“南陽,信陽,駐馬店三地區晴天,或者怎麽怎麽,信陽離南陽肯定比鄭州要近,不然的話,天氣預報怎麽會把三個地區往一塊扯?”
但是我是想混票的,買到哪裏才能到信陽呢?我剛開始沒有看售票廳的班次,就向售票員要了一張去xx的票。她還沒開始打票,我抬頭一望,看見售票窗口的上麵寫著“新鄭...四元”四個字。
說不定我要買的那個地方不到信陽,新鄭才到呢。想到此,我急忙改口道:“對不起,我不買去xx的票了,我要一張去新鄭的票。”“這樣不行,我不能給你打票。你剛剛說好的買到xx,怎麽又要去新鄭,是不是想混票?”售票員說到了我的心裏,可我嘴上哪裏肯承認:“我本來要去xx看一個朋友,後來又想去新鄭看另外一個朋友。”
售票員一聽,不相信我說的話,也不給我打票,隻用那雙生氣的大眼睛望著我。我也毫不示弱的望著她。就這樣,我們對望了足足有五分鍾。她終於妥協了,就為我打了一張去新鄭的票。沒想到歪打正著,去新鄭的車剛好屬京廣線,也經過信陽。
我又坐車到信陽。我到信陽已是晚上,用剩下的一塊錢買了兩個饅頭吃吃,我又身無分文了。
那晚,我在信陽車站周圍胡亂轉悠了一夜。
期間,有一次因為想找個地方睡覺而來到一個帆布搭成的篷子邊,被賣夜宵的以為是賊而拿起鐵棍把我轟走好遠;還有一次來到一輛舊車邊想去車廂裏睡覺時被裏麵睡著的幾個流氓嚇得七魂丟了六魄。總之,我找過了許多地方,卻終於連一眼都沒合上,我甚至想像在武昌車站一樣碰到一間爛房子都不可能。雖如此,我還是熬過了那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問一個人去南陽怎麽走。那人用手隨便指了一條路。我就順著他指的那條路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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