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簡單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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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見鍾情,傾盡一生!
    當時隻道是尋常
    那天吃過飯,和幾個共同喜愛足球的朋友侃過大山出來,意猶未盡。一同前去的同事一臉疑惑的問我說,真看不出來你是個球迷,並且還是資深的,說起足球來頭頭是道,興奮起來像一個傻丫頭,真是顛覆了你平常給我的溫婉優雅的形象。
    “以前隻是知道你喜歡讀讀書寫寫字,真還沒看出來,說說看,你是怎麽喜歡上足球的”。同事不依不饒,女人喜歡足球,讓她的小腦袋思維有點混亂,迷惑不解,一定非我給她說出個子醜寅卯來不可。
    我看了看認了真的同事,不禁想逗逗她,故意放慢了語速,“說來話長,想要知道其中的奧妙,那你可要耐心的聽我慢慢道來。”同事看出我在故意賣關子,悻然道,“誰要聽你慢慢的到來,就一句話,直奔主題,別繞彎子,沒時間跟你兜!”
    見同事真的是有點急了,我也不好再故意的繞下去了,況且要是朋友真的生氣走掉了,我那意猶未盡的傾訴欲,一下子沒有了聽眾,要生生的給咽回去,那豈不是太讓人苦煞。
    於是我就趕緊的說,這個原因呢說起來很簡單,簡單的還真一句話就能說明白。但要真說的清清楚楚有血有肉,那還真的往長了說不可。時間關係,就往簡單了說吧。於是一段塵封的往事破土而來。
    在讀大學的時候,我們班裏那群意氣風發精力充沛的小夥子,自發組成了一個足球隊。他們的球技真的是高啊,幾乎是打遍全校無敵手,可謂是在當年那個不大的校園裏,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知道他們為什麽能打遍全校無敵手嗎?這一方麵是由於他們確實技高一籌,另一方麵也有我們這些女生每場必到的呐喊助威。“知道了吧,因為身邊有個球隊,因為身邊就有人在踢球,更因為你還要經常的去看他們踢球,你想,能不慢慢喜歡點足球,能不慢慢的懂得點足球嗎?”我不無得意的向同事炫耀著。
    “不僅僅是喜歡足球,更是因為喜歡踢足球的人吧?”同事也是在大學裏混過的,那裏能不知道校園的一些端倪,斜著一雙小迷糊眼壞笑道。
    “那當然,不喜歡踢球的人,一個光溜溜的死球擺在那兒,你喜歡哪,傻子啊?”,我回敬道。朋友聽了這好像是話裏有話,不禁來了精神嬉笑著說,“快說說看,你是不是看上了球隊裏的哪個帥小夥了?”
    我哈哈一笑,說我倒是想看上哪個帥小夥,可我們足球隊的小夥都不帥啊,個個難入我的法眼。同事知道我是在搪塞,變本的起起哄來,“你就如實的招了吧,別打哈哈。不說出個水落石出,今天你是逃不掉的。這個話題可是你挑起的,怪誰!”同事一臉的得意。
    “怪誰?誰都不怪。這有啥不好坦白的,那時正十幾歲風華正茂的年紀,沒讀過歌德的《少年維特之煩惱》啊,白瞎了!”我學著趙本山的口吻。
    說實的,在那拉拉隊的女同學裏,還真是有動了心思主動過來的,當然也有被動了心思的男生硬拉著過來的,當然也有首鼠兩端心思徘徊的,總之是不一而足吧。不過那個小小的隊伍裏有這些心思的可沒有我。那不是因為我有多麽的纖塵不染,我也有自己的心思,隻是我的他在另外一個城市讀書,巧的是他也喜歡踢足球。
    按那時的心裏,雖然不能經常的看他踢球,但是能看到自己班裏的同學踢足球,想象一下他的身影,那對我的思念也是個安慰。況且,我又是個集體榮譽感強的人,隻要有我們班的活動,我是一定要參加的,哪怕就是在一旁呐喊讓嗓子喊啞,鼓掌讓手掌拍麻。
    朋友把我的話聽的直點頭。來到辦公室,我拿出當年的畢業照片,從上麵一一的給她找出當年球隊裏的那幾個人,並且還指出了當年暗戀著的幾對小情人,更是指出了最終修成了正果的兩對。“真是讓人羨慕啊!”,同事看來比我的感慨還多。
    麵對著那張有些微微泛黃的照片,不禁慨從中來,二十年的歲月一晃而過,時間飛逝真的如白駒過隙啊。不知道我的那些愛踢足球的男同學們現在都怎麽樣了,還繼續的熱愛著足球嗎?還記得當年綠茵場上那個重逢陷陣的自己嗎?也不知道那些一起在賽場邊搖旗呐喊的女同學們現在也都怎麽樣了?還會在有球賽的時候,想起當年嗎?這些年,為人妻為人母的日子越來越厚重,已漸漸的阻斷了相互之間的聯係。
    今天坐在銀屏前,坐在南非世界杯如火如荼賽場的萬裏之外,看到球場上那些矯健的身影,看到賽場外那些呐喊著的球迷,我又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思緒再一次把我拉回到了二十年前。真願時光能倒流一回啊,回到當年那個簡易的足球場,讓我重溫一回那段男兒踢球女兒鼓掌的好時光!
    化開你的陰影,還你的明眸
    一
    宇炫和嵐是在一個傍晚認識的,算是巧遇吧。當時她一個人聽著3,坐在校園裏湖邊的草坪上,看著遠處校園外小山上的夕陽,絢麗但不刺眼。她曲著腿,把包包放在上麵,看上去似乎挺會享受的,然後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她看夕陽時的眼神偶爾不經意出現意思迷離。那個小小的鏡頭竟然給他捕捉到了!當時他恰巧繞著湖邊散步,也是一個人,當那一怵光從他眼前閃過時,他停住了腳步,隻是靜靜地站在她的身旁。霞光像新娘的婚紗淡淡地披在她的身上,使得他突然有股想擁有她的衝動。當她感覺到有人在身旁時3剛好播完一首歌,她突然感到旁邊似乎有股熱氣,於是她轉過頭,就這樣,他們的目光碰到了一塊。
    “也許我們可以成為朋友!”他對她說,她麵無表情地看著他,什麽也沒說。他有點尷尬,便沉默了下來。可能她帶著耳機沒聽清楚吧,這是他給自己的解釋。
    日子並不像波瀾那樣一波三折,她依舊習慣每天傍晚到湖邊的草坪上聽歌看夕陽。而他,隻是靜靜地站在不遠處的柳樹下看著她,偶爾會帶上一本動漫去翻翻。感覺就是這麽奇妙,讓他很想靠近她,可是又提醒他不要打破那份安謐。她是安靜的。他這麽想,然而他又覺得她思想似乎不那麽安靜,她應該有心事。於是她有心事成了他的心事
    二
    南方的二月下起了雨,絲絲縷縷,像她的愁絮。,人們都說時間是治療傷口的最好解藥,可是一年了,她依舊無法忘掉兩年前他殘酷地甩開她的手狠狠轉身後的那個背影。心一下子揪緊,淚流兩行。賈寶玉說女人是水做的,是淚水吧,她自嘲自己都成林黛玉了,可她就是控製不了不去想他。她想他,然而,想又有什麽用呢?
    她愛聽歌,愛聽那首任賢齊的《水晶》,那是他以前常唱給她聽的,他還特別反複唱那一句“我和你的愛情,好像水晶,沒有秘密彼此很透明。”當時她笑靨如花,也跟著唱起來,沉浸在愛情的蜜池裏。她知道他喜歡任賢齊的歌,於是她也喜歡上了,可以這麽說,愛屋及烏吧,於是有人笑稱她是他的影子。她突然想起瓊瑤的一部小說《形和影》,但是最後人影俱無了。她笑自己怎麽會想到這些不吉利的,但是她的心也終究是出現了疙瘩。而事實上,她的幻想也有一半是真的了。隻不過現在還不至於形影俱滅罷了。
    夕陽無限好,隻是近黃昏。伊人尚在,心已非。她是在看夕陽嗎?下雨了還會有夕陽嗎?宇炫在納悶,可是她的的確確是來到了湖邊,撐著傘,看著以往遙望的那個方向。
    雨淅瀝淅瀝地滴在傘上,滴疼了他的心。她是有心事的,然而他什麽都不能做,隻是站在那裏,暗自憐惜。
    也許是老天的故意安排,一陣笑聲打破了沉靜,他回過頭去看,是一對男女在搶吃一根冰淇琳,很甜蜜很幸福的場景。他有點羨慕他們,然而當他回頭去看她的時候,始發現她也看向了那邊,並且是淚流滿麵。這時那個男的也停止了嬉鬧,臉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僵住了。
    雨依舊是淅瀝淅瀝地下著,隻不過,她走開了,走的那一瞬間,兩滴淚滑到了草地上。
    三
    她不再去那湖邊了,換一種說法是,他再也見不著她了。大學的校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他們還會有見麵的機會嗎?他不知道。一直以來都是他在一廂情願,他們甚至連對白都沒有。現在他已明白她的心事所在,他不覺得誰對誰錯,感情的事本來就很難說得清誰是誰非,但是他是妒忌那個男生的。他清楚自己是喜歡上她了,喜歡上那個迷離的憂鬱的女孩,可笑的是他連她叫什麽名字都不知道!
    他已經養成了到湖邊看夕陽的習慣了。此時四月已到,天氣早已轉晴,而他開始換上了夏裝。此時的他看上去是個十足的陽光男孩,但是到了離去之時,他的眼角總會露出一絲難以發現的失望。
    他在等她。
    還有兩個月左右就要考英語四級了,很多同學都買了王長喜的四級真題訓練起來了,他沒有買,為的是省著錢買輛自行車去哪裏都方便。於是圖書館成了他每天的必去之地。一般他是下了課吃了晚飯去一番湖邊,待得夕陽下山了,他就轉去圖書館學英語,偶爾也會把書從圖書館借了出來帶到湖邊去讀。慢慢的,他發現他的英語的確是在進步了。
    再次遇到她是在圖書館裏,那天他一下課先不去吃飯而是轉到圖書館借書去了,他們就是在服務台遇到的。他當時意外到心跳加速,耳根都紅了。待借好了書,他終於鼓起了勇氣對她提出吃完飯湖邊見。她沒有拒絕,隻是淡淡地點了點頭。當她轉身離去時,他又看到了她那熟悉的迷離。
    在湖邊,他們知道了雙方的名字,“嵐”,他在心裏默念著,“我要給你幸福!”
    四
    她成了宇炫的女友,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這麽做,難道單純是為了想驅散心中那份陰霾嗎?她覺得自己思維很亂,很矛盾,她不讓他拉她的手,總是和他保持一定的距離,這樣做似乎有點對不起他,可是她就是無法完完全接受他,盡管她已經是他的女友。
    相信我,我會給你幸福的!他這麽對她說。
    她沉默,記得以前也有一個男生這麽說過。她苦笑。你沒必要想我許下諾言。她說。
    他是認真的。有人說付出了總會有收獲的,他當然希望自己能有收獲,而更多的是,他希望她能快樂——跟著他快樂。他每天都會陪在她的身邊,幫她打不同菜式的飯,然後大家一起吃,吃飯的時候他也會講笑話給她聽,她很少笑,偶爾,微微斜斜嘴角。她的冷淡讓他有時覺得他們不是情侶,每當夜晚獨自靠著枕的時候,他想著她,一陣失落。他覺得自己很失敗,也許真的是一廂情願吧。不,我能化開她的陰影,還她的明眸!
    五
    六月一過,他的四級也考完了,她沒卻去考,因為狀態不好不一定能考好。他鼓勵她一定得做好準備十二月份好好上戰,她說她不急,過了四級就不打算考六級了還有的是時間。
    他去找了一份兼職,在市區內的,每天來回都要坐一個小時的公車,基本上沒什麽時間陪她了。他想反正有沒有他在對她來說影響都不是很大,於是他沒和他說他做兼職的事。
    她又成了一個人,她想該來的總是會來的,該走的也總是會走的,他終究是厭倦了。男生不都是這樣嗎?許下的承諾隻能當一時的戲語,又何必當真呢?不過她卻有了一種不舍得心痛,可能是習慣了他的存在、習慣了他的笑語了吧。她現在極少去飯堂吃飯了,一般都是買了泡麵回宿舍,隨便吃幾口就看書去。他每天會像往常一樣打電話關心她,她說她很好,也沒問他去哪裏了。直到有一次通話時她對他說,今天傍晚咱們一起去湖邊吧,我有話對你說。
    於是他請了假去到了湖邊,於是他聽到了他不想聽的“我們分手吧”。沉默。他看向天邊,夕陽刺疼了他的眼,他差點就要落淚了。
    第一次,他落寞地抱住了她,她沒有推開。“相信我,好嗎?”他近似乞求,“你又何苦呢?”她無奈的歎了口氣,“我已不再相信男生。”
    六
    他們分了,傷心總是難免的。他想就算寫文章也不會整篇都是句號吧,中間總會穿插些逗號分號什麽的,對,現在他們就是用到分號了,分號後麵會有一番不同的結局!於是他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學習和工作上,盡量去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他不再打電話給她了,他覺得她需要一點思考的空間,就讓她好好清靜清靜吧。
    快要期考了,突然間她覺得上大學那麽久她似乎什麽都沒學到,真的很對不起自己。她去圖書館借了一本《讀大學,到底是讀什麽》回去看,是係裏的一位師姐介紹的,看後感悟頗深。她決定把期考要考的內容好好翻看幾遍,怎麽說不拿優秀但也不要掛紅燈才行,於是她漸漸地勞碌於書本之中。
    她會想起宇炫,那個在湖邊遠遠看她的那個男生。他已經離開她了,原本不屬於她的東西失去之後她沒有太多的傷感,隻是有些微的失落。網上最近總有類似的帖子說大學生拍拖是因為空虛,她覺得有一定的道理,不全對,她和當初那個在一起之前她也不空虛,隻是因為我迷戀上了他的灑脫不羈。自從宇炫走後,她想了好多好多,有關她和以前那個男生的,也有她和宇炫之間的,也想到了不再上學的以前的那些同學,還有爸爸媽媽。人生的方向盤得靠自己把握好,在愛林裏迷失方向的人數不勝數,萬一自己也迷糊了,也許這輩子吃虧的還是自己。記得之前在博客上看過一篇文章,是說一個失戀女生的超級猛的再戀事跡,事實上她沒那個女生那麽勇敢,但是她可以善待自己。
    七
    他終於給她打電話了,相約在老地方。
    當她去到那裏的時候,她看到他旁邊多了一輛嶄新的自行車。他笑著向她迎過來,把鑰匙放在了她的手上。“以後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他指著自行車對她說,但是出門的時候你得約上我載你哦!”
    “你哪來的錢買的?”
    “做兼職,就是你還在我身邊時開始做兼職賺來的。嗬嗬,你老公我厲害吧!”他調侃道。
    “暑假我就用它從廣東載你到福建武夷山去,我們一起去品嚐那裏正宗的綠茶!”他深情地把她攬入懷裏,低下頭,看到了他一直期待的她眼角處的幸福的光芒。
    他說過,他要化去她的陰影,還她的明眸。他做到了!
    霞光依舊燦爛,照在那行自行車上,閃閃發亮。
    蘭兒花開
    哄笑聲,夾雜著陣陣怪叫,轟然炸開,十分刺耳——
    教室的中央,一隻肥碩的屁股扭來轉去,課桌被撞得東倒西歪,嶄新的書本撒落了一地。這是隔壁班上那個長得像黑熊的豁嘴,又乘著午休老師不在,糾集了本地一班臭氣相投的混混們來鬧事。桌上坐的,凳上站的,一個個滿臉的壞笑,滿嘴的流而言,張牙舞爪的,在逗弄一位新來的大辮子女生。那位女生氣不過,低著頭跑了出去。又是一陣哄笑。
    早就聽說當地人邪門!外村來的走讀生們,一個個像被黃鼠狼驚住的小雞,兩腿發軟,呆在一邊,吱聲不得。
    升入這所初級中學還不到十天的時間,班上大多數人的名字還沒有叫得出來。班主任聞訊趕來時,豁嘴等一夥人早散了,隻逮住其中本班的一個“小嘍羅”,命他鼻子靠牆站著。老師讓春正去找回那個被氣跑的女生,春正有點為難,遲疑了一下,但還是去了。
    隻有兩個初中年級、各兩個班的學校並不大。繞了一小圈,春正發現操場前小河邊的樹陰下,有個大辮子在晃動。跑上去喊了一聲“大辮子!上課了!老師叫我喊你!”
    轉過來的臉,秀氣,好看,白淨,羞澀地散布著朝霞一樣的紅雲。嘴微微地撅著。春正佯裝不知情,問道“要上課了,還抓緊時間盯著河麵,數魚數蝦啦?!”
    “數你!”
    先是一個搶白。繼而又“噗哧”一笑,撲閃著一雙黑汪汪的大眼睛,露出兩排齊整整的牙齒。矯健的身影,風一般從春正身邊掠過,留下一股很好聞的氣息。讓春正好呆了呆……
    陽光燦爛的午後,教室外的露天廣場上坐滿了師生,學校舉行期中總結表彰大會。
    “第二名,龐春正,上台領獎!”
    如潮的掌聲,光著雙腳,卷著褲管,快步走向領獎台的春正,兩條腿似乎有些不穩。從校領導手中接過半尺見方的一張小獎狀,一隻小小的鐵皮文具盒,在手中高高舉起。這是生平第一次獲獎,第一次擁有這樣精致的文具盒,春正的心“怦怦”地跳著,激動的臉漲得通紅。會場那堆起哄的人群裏,分明有兩條大辮子在起勁地揮動,充滿笑意的臉上,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柔的,怯怯地注視著……
    不知何故,從此以後,不論是放鬆的課餘時間,還是疲憊的考試過後,或操場一角,或窗口一隅,春正總能夠有意無意地找尋到那雙黑漆漆的大眼睛。得到回應,便偷偷地對視一刻,說不出的無限快意就會從心底蕩漾開來,很快傳遍全身,整天便會有使不完的勁頭。於無人靜寂處,再回味一番的話,春正的臉上即刻就會淌滿笑意,嘴裏也總會有咽不完的甜液……
    清澈的一條大河,靜靜東去。河堤上的林蔭道是放學回家的必經之路。春天裏,頭頂上飄落著數不完的片片榆錢。夏日裏,胸口前擠滿了揮不去的朵朵葵花。秋風中,水邊的蘆花,漫天飛灑,如詩如畫,令人出神。冬雪中,白色的田野,萬裏冰封,銀裝素裹,倍感淒清。河的那邊,永遠看不夠的是那飄揚的大辮子,一直到天的盡頭,消失。河的這邊,總是迷戀的視線,磨磨蹭蹭的腳步。朝朝暮暮,寒來暑往,這條狹長的河堤上,仿佛就處處都浸染了一個青春年少暗藏心底的一個苦澀的秘密,一個憂傷的困擾,一份甜美的期待,一份清麗的孤獨。
    同村的夥伴們,看出點苗頭。光亮的土路上清晰地留下“龐春正喜歡王家村的王xx!”“龐春正與王xx好上了!”的粉筆字,隨處可見。春正沒有反映。直接就寫“龐春正喜歡王蘭花!”還是沒有動靜。變換形式,幹脆改用口號,邊走邊喊——
    一人高呼“龐春正!”
    眾人應答“王蘭花!”
    ……
    聲音高亢,一路上不知驚擾了多少棲息的鳥兒。聽得人心煩。忍無可忍了,春正瘋一般地跑回家,抽出了一根扁擔,隱藏在村口的草堆後。氣憤難平。進村時如果這幫狗蛋膽敢再喊一聲,老子就不活了,跟他們拚了……
    臨快畢業前夕,兒的心思,娘不知從哪兒知道了。飯桌上告訴春正,他有個表姐就嫁在王家。
    拿完錄取通知。大辮子笑容如花,含情脈脈——
    “你跟我走嗎?”
    “我去王家。”
    “幹嗎?”
    “到我……我表姐家去!”
    頭暈目眩,口幹舌燥,春正第一次如此接近地和王蘭花講話。鼻子跟前,盈滿了襲來的那種香氣,令人沉醉。
    陽光下,河水泛著粼粼波光。對岸蘭花發出的清脆的“咯咯”笑聲,很遠還能傳來。在他們的身後,伴著那笑聲的,有兩條長長的黑色的影子,在輕歌曼舞……
    薰衣草的等待
    薰衣草的花語是等待愛情……
    ——題記
    第一次看到這種藍紫色的小花是在肖言的桌子上。它清新、淡雅、不染塵世,瘦小的身子被裝在一隻粉色透明的小瓶裏。不知為何,我的眼球就這樣被它吸引。
    “喜歡吧!”
    我點頭,看向肖言。
    於是,順理成章地我得到了它,從肖言手中接過的那一瞬間,我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看到了肖言眼角的笑容。
    (一)
    認識肖言,是從小的事情了。聽媽媽說,我還在咿咿呀呀學習說話的時候就已經開過口叫他哥哥了,那時的肖言已經上四年級了。也是因為從小就叫他哥哥,所以一直都是肖言在照顧著我,盡心盡力地做著一個哥哥該有的責任。
    記得我們的小時候,總是讓人回味無窮。那時的我還剛上幼兒園,肖言總是在放學後把書包放回家,然後跑到我家逗我開心。他總是在我麵前神神秘秘地掏著衣服口袋,總讓好奇的我踮起腳尖一個勁的探頭卻怎麽也看不到他口袋裏的東西。然後在我嘟起小嘴即將哇哇大哭時,拿出玩具亦或是糖果逗我開心。
    那年我五歲,他十五歲。
    (二)
    上了小學後,他總是載著我去上學,哪怕我的學校離他所在的高中那麽的遠。坐在肖言自行車後座的時候是我一天最開心的時候,我喜歡微風拂過臉龐時的柔和,喜歡靠在肖言後背時的溫暖,喜歡伸出雙手捕捉路邊樹葉時肖言緊張的言行,喜歡下車後肖言為我理清被風吹散的短發。
    也是因為這樣的喜歡,於是我學會了和肖言開起了玩笑。那天在上學的路上下起了蒙蒙細雨,肖言叮囑我抱緊他的腰,他要加速了。那時我的還隻是個孩子,頑皮是我的天性,於是我非但沒有聽他的話反而猛的跳下了車。跳下車的時候,腳上傳來的疼痛讓我意識到自己的玩笑開大了。聽著肖言數落的言語,我哇哇大哭,引來行人側目。
    肖言輕輕將我抱到自行車後座,然後騎著車向學校醫務室衝去。擦傷的地方上了藥已無大礙,可因為我一時的好玩,那天肖言第一次遲到了。
    那年我八歲,他十八歲。
    (三)
    時間總是這樣一眨眼地過去,很快肖言高三畢業,選擇了北京的一所高校,而我也開始慢慢學著肖言不在身邊時,獨自騎車上學。每年的生日,肖言總會從遠方給我寄來生日禮物,有可愛的小熊,有可口的巧克力,他總是鼓勵我好好學習爭取也能靠上好的大學。於是,我朝著他的方向不斷努力。
    那年暑假,肖言回家,給我帶回了那瓶藍紫色的小花,他說那叫薰衣草。於是我將小瓶用紅繩係好,掛在背包上,一遍一遍地撫摸,一遍一遍地開心著,因為心裏一直都知道,那是肖言送的。
    那年我十二歲,他二十二歲。
    (四)
    那瓶薰衣草在一年後的一天無意中丟失了,得知後肖言又送給了我一瓶,再後來每一年暑假他都會送我一瓶,慢慢地我將他送我的薰衣草係在風鈴上,每晚都會看著它們入睡。
    日子就這樣過著,在沒有肖言天天陪伴的日子裏,我度過了我的初中三年生活並進入了高中,而肖言讀完研究生後選擇了繼續讀博。
    或許,我算是個早戀的孩子。高一時我喜歡上了某個男生,在朋友的鼓勵下我向那男生告白,很順利地,他也喜歡我,於是我就這樣甜蜜的開始了第一段感情。
    那年,我在電話裏告訴了肖言這個消息,他說他為我感到開心,叫我別因此荒廢了學業,不然就回家打我小屁股,我聽後滿口答應。並問他什麽時候交女朋友,他說他現在沒時間。那年暑假,肖言第一次沒有回家。
    那年我十六歲,他二十六歲。
    (五)
    高三畢業順利考上大學,但我沒有選擇去北京的學校,我選擇了南方的一所高校和那男生一起。告訴肖言的時候,他說他替我開心,他說讓我好好照顧自己,他告訴我要我記得帶上他送的薰衣草。
    大學的生活是多彩的,大學的愛情也是發生頻率最大的,於是,那男生有了新的目標,於是,大一第二個學期我們就分手了。分手那天,我哭了,然後發了條短信給肖言,他立刻給我回來電話,電話這頭我哭著,電話那頭他一直沒有開口。直到我止住了哭泣聲,他才跟我說了第一句話好好睡覺,一切都會好起來。
    那年,我十九歲,他二十九歲。
    (六)
    大四,我遇到了謙,他很優秀,就如肖言一樣。而讓我們彼此認識的卻是掛在他脖子上的薰衣草。那瘦小的花在他的脖頸處搖蕩,讓我平靜的心又一次起伏。
    謙說他喜歡薰衣草是因為它清新淡雅,謙說他喜歡薰衣草是因為它像極了女孩的溫婉,謙說他喜歡薰衣草是因為他一直在等待他生命裏的薰衣草女孩。那天的天氣很好,天很藍很高,風很柔和,謙的臉在陽光下像極了曾經載我上學的肖言。
    那天,謙說,做我女朋友吧。
    那夜回到寢室我打電話給肖言。
    “肖言,我遇到了那個和你、我一樣喜歡薰衣草的人。”
    “小夏,今年你已經有22歲了吧。想想,那時你還那麽的小,既然衝我叫了聲哥哥。”
    那夜,肖言仿佛對我說了很多的話,而我在他的言語裏感覺到了一種名叫傷感的東西;那夜,肖言仿佛變了個人,在他欲言又止的言語中,他終還是對我說出來祝福的話語,然後掛掉了電話,那是第一次他先掛我的電話,也是第一次沒有聽到他說,小夏,晚安。那年我22歲,他32歲。
    (七)
    大學畢業的那個暑假回到家時,聽媽媽說肖言談了個女朋友,並將她帶回了家。晚飯後,出門散步的時候碰到了肖言,身邊沒有見到媽媽嘴裏說的女孩。
    肖言仿佛是看見了我,於是駐足在原地望向了我這邊。此刻的他站在夕陽下,夕陽把它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我看不清他的臉,所以我也看不到他眼裏的自己。
    我不知道肖言是怎麽來到我的身邊的,當我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走到我的身邊,他微笑的將手伸進衣服口袋掏著什麽,一如小時候的我們,隻是現在的我已經不再是曾經那個踮起腳尖探頭的小孩子了。
    “小夏,給,薰衣草。”
    藍紫色的花兒靜靜地躺在粉色透明小瓶裏,在夕陽的反射下,第一次灼傷了我的眼睛。
    看著肖言遠去的背景消失在地平線上,我蹲坐在柏油馬路上失聲痛哭。肖言的話一直在我的耳邊回蕩“小夏,薰衣草的花語是等待愛情,你知道嗎?”
    那年,我二十三,他三十三。
    (八)
    半月後,謙回到他的老家工作,於是我和他分手獨自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車。到達北京後,我沒有聯係肖言,盡管媽媽已經和肖言說要他好好照顧我。
    來北京工作已有一個多月,也差不多習慣了北京的生活。今天周末,沒有出門。整理好一切便靜靜地倚靠在窗前,看窗外不一樣的風景。一陣微風吹來,那掛滿薰衣草的風鈴發出悅耳的聲音。於是,我用手指輕輕地在窗台上寫著aitgforlove。
    身邊的手機響起,按下鍵的同時,我笑了。我聽到那邊傳來他溫柔的聲音小夏,我看到了你窗前盛開的薰衣草了,如你一樣。
    在他的愛中,我已成舊顏
    這是我不願承認的,可是,它是事實。
    不能否認,愛情的殺傷力於我是萬劫不複的,當我發現他的秘密,心瞬間破碎。那樣溫存的話他從來都沒有對我說過,那些關心體貼的語言向我暗示著一件事,已經有別的女人來分割他的愛,讓我感到悲哀的是,我竟然一直無比相信我們會永遠走下去,像我曾經無數次幻想過的那樣當我們雙鬢斑白時相扶相攜在美麗的夕陽下,可是,今天我終於明白,我還是逃不掉,愛情,終究要結束了。
    心,無比疼痛。
    他推開門進來的時候我正坐在書房裏抱著一本書發愣,我沒有轉身,怕他看到我滿臉淚水的樣子,在趁他換衣服時我調整了一下心態,擦去淚水。女人真是奇怪的動物,明明剛剛還陷在痛苦的深淵,卻可以在下一秒麵似桃花。當他從背後抱住我側著臉來親我的時候,我露出了最迷人的笑容。
    “餓了吧?想吃什麽?我給你做飯去?”
    “隨便”,他伸手拿起我手裏的書,皮皮的《愛情句號》,封麵上寫著一句話往事經不起回首,愛情經不起推敲。記錄從渴望開始到句號結束的情感軌跡。
    切菜的時候我想起書裏的一句話認真的人在一場愛情中輸的所剩無幾。
    我的腿在冬天的最後一場雪中摔倒在冰上骨折了,做了手術,一直到已入盛夏的今天還沒有恢複如初,膝蓋還不能彎曲,可以勉強的走,但是每走一步都很辛苦,有時會疼的滿身是汗。可是即使是這樣,我還是很開心的忙碌在這個家中,這是我和他的家,是我們同甘共苦攢下每一分錢後擁有的小窩,這裏的每一個角落都在詮釋著我們曾經的愛,現在我們有了寬敞明亮的大房子,也沒有舍得搬離。
    炒菜的時候我的胳膊被濺起的油燙了,油溫很高,迅速起了泡,很痛,我高舉著胳膊艱難的走到男人的背後,可是我沒有說話,又轉身離開,男人在打遊戲。我想起以前要是我被燙了,哪怕並沒有起泡並不痛,我也會撲到他的懷裏撒嬌讓他吹被燙的位置,他會輕輕地拍我的背說“乖,吹吹就不痛了。”今天,我沒有那樣做。
    做了他愛吃的菜,去喊他吃飯的時候我又看到了他和那個女人的對話框,時尚的女人照片讓我的心狠狠的揪了一下,在我走到書房門口的瞬間又被切換成了遊戲畫麵。
    男人大口大口的吃,我沒有動,隻是坐一旁安靜地看著,在確定我不想吃飯後,他將飯菜端進了書房。我開始看電視,搜尋娛樂頻道,希望在別處找到些許歡笑,最後停留在一個單身男女相親的節目上,一邊繡十字繡一邊看電視是我很久以來的習慣,可是今天我的注意力沒有辦法再集中到任何一件事情上了,看到可笑的地方我還是會忍不住笑出聲來,但是我的頭總是會偏著望一眼書房,我坐的位置隻要稍稍側身就可以看見書房的電腦,果然如我猜測的那樣,他麵前的屏幕還是不斷的在他們的對話框和遊戲之間變化。
    我們的愛,在婚後不到三年的光陰,變了模樣。
    晚上我做了個夢,在一片荒蕪的野地裏我沒命地奔跑,跑啊跑啊,似乎永遠都沒有盡頭,好累!
    醒來,再也無法入眠。
    清晨臨出門前,男人走過來依舊在我的唇上狠狠吻了一下,門咚的一聲關上的瞬間我睜開了雙眼,安靜的早晨,我聽到他發動車的聲音,我一咕嚕爬起來,忘記了腿痛,站到窗前看著他開著車一點點遠離視線。
    拿出婚紗照一張張仔細的看,輕輕地撫摸他的眉臉,淚一滴一滴落下。
    關門之前我沒有忘記把鑰匙放在桌上,我沒有帶走任何東西。
    走在陽光下,我深深地呼了口氣,感覺,真好。
    我不願成為舊顏。
    那是簡單的愛情
    下雨了,我在圖書館門口站著,準備等雨小一點就衝回去宿舍,我手上抱著一大推書,突然旁邊傳來一聲,同學你沒有帶傘嗎?
    我轉過頭就說,很明顯沒有。
    嗬嗬,那你在哪棟宿舍我送你回去。
    謝謝,68棟。
    同學,有電話號碼嗎?
    當然有。
    可以給我嗎?
    拿來。
    他拿著手機給我。我沒有接過手機。
    把你的手給我。
    說完,伸了左手出來。
    我用筆在他手上寫下我的號碼。
    沒事不要亂打,我不接陌生號碼的。
    嗬嗬,收到。
    我轉身走上樓,那個人被我遺忘在雨裏。
    我甚至沒有記得他的樣子,也許下次見麵,我已經認不出了。
    大學的前輩說,圖書館是緣分的交叉口,很多緣分在這裏開始和結束。我很不以為然。那些古老的傳說現在應該不合適宜了。我從來沒有想過在這個千萬人相遇的門口遇見了你,就算很多年後回憶,我依然想不起,當年的我們是那麽驕傲,那麽自尊。
    後來,我都忘記我們是怎麽開始的。
    你第一次打電話給我,我當時剛好心情不好,就沒有接你的電話。應該說當時並不知道那是你的號碼。因為我說過,我不接陌生電話,當時我心情很差,不想和任何一個人說話,你的電話響了好多次,後來一看13個未接來電。我看了一下就關機了。我依舊不以為然。
    第二天,我又去圖書館自習,我沒有把昨天關於你的回憶記在心裏。那13個未接來電,我也隨著一鍵刪除而消失。真的,我沒有將你放進我的生命裏。
    今天的我依舊沒有帶傘。出門的時候天氣很好,我不相信那些亂七八糟的天氣預報說會有陣雨。5點半,又到了晚飯時間,我走出來。天真的又下雨了,我很無奈。還是抱著一大堆書,準備衝回宿舍。我走出門口,耳邊傳來一個聲音,你今天也沒有帶傘嗎?
    我回過頭一看,似乎是昨天那個人,怎麽他在等我嗎?
    我不相信天氣預報,我出門的時候天氣很好。
    嗬嗬,他笑了笑。沒有回答。
    你寫給我的號碼是不是有錯啊,我昨天打了很多次,都沒有人接。
    我才想起那13個未接來電。有點不好意思。但是我也沒有必要解釋。
    那我重新寫給你吧。拿來。
    這次。他很聰明的伸了手過來。
    我微笑的在他手心重新寫下我的號碼。突然心裏有一股暖暖的感覺。
    好了。沒事不要隨便打給我,我不接陌生號碼電話的。
    知道。再見、。
    我依舊轉身沒有回頭的走上樓。
    晚上,手機響起了,我看了一下號碼。不認識的,按照以往我不會接的,但是今天,我突然想起是不是那個幫我撐傘的男生打來的,第一次響完了。我沒有接,第二次響起,我按下接聽的鍵。
    喂。
    嗬嗬,你好,是我。
    嗯,你好。
    我自我介紹一下,我叫葉楓。財經學院的。
    我叫秦怡,中文係的。
    嗬嗬,我看天氣預報說明天還是有雨,你出去記得帶傘。
    嗯,我記得就帶。
    那你早點休息,晚安。
    晚安。拜拜。
    這個男生有點傻。嗬嗬。掛電話之後,我卻覺得很開心。
    第三天,我中午出去的時候,又看了看天,晴空萬裏,怎麽可能下雨。我還是沒有帶傘。
    到了圖書館,我在我熟悉的自修室和固定的位置坐了下來,繼續看我的書。看書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看了一下手機的時間,又到了晚飯時間。我走出來,天空真的有雨,怎麽天氣預報說的都是真的。不過還好不是很大,我還是準備衝回去,在我離開的那一刻,有把雨傘出現在我頭上,我沒有被淋濕。
    我就知道你不會帶傘。
    我轉過頭,看著他臉上認真的表情,有些疼惜,有些滿足。那一刻,我覺得這個人,我愛了。
    誰會在雨中等我3次,除了他,沒有了。
    我想,我們就是這樣開始的。
    愛情,其實很簡單。
    愛情如胡同
    愛情如胡同,帶著夢幻進去,懷著失望出來,或許永遠也走不出來。
    春天就是春天,無論何處都充滿朝氣,充滿自然的氣息,也就是聞著這來自泥土中的芳香,方奇迎著明媚的陽光,來到了許久沒來的後山。那天,他是獨自一人去的,以前去後山時,都有好多朋友相伴,而這次沒有,而且是方奇自己婉言提出拒絕的。不知為何,那天的方奇異常特別,就連方奇自己也似乎沒有察覺到。上午的陽光並不如夏天般強烈,隻是稍微驅散了夜晚及清晨的寒氣與霧水。他穿著一件白色襯衫,外套一款新式的黑色夾克,在陽光的照射下,他的全身都閃爍著耀眼的光輝,不知是上帝贈與給他的,還是他有感而發內心衝動所得的,但在方奇的眼神中,身上的光輝並沒有讓他異常的得意與歡欣,他隻是覺得自然就是自然,美就是美,不容得有半點遮掩與裝飾。或許他身上就是一種自然的美,難以說明它從哪裏來?後山的花草在春天的襯托下,顯得格外豔麗,不帶有絲毫的虛浮與飄渺,正如他自己一樣,那麽真實,那麽含蓄,也如他手中的詩一樣,朦朧卻讓人陶醉。他從小喜歡文學,特別是詩,並也由此愛上了席慕容,愛上了《抉擇》
    假如我來世上一遭
    隻為與你相聚一次
    隻為了億萬光年裏的那一刹那
    一刹那裏所有的甜蜜與悲淒
    那麽就讓一切該發生的
    都在瞬間出現吧
    我俯首感謝所有星球的相助
    讓我與你相遇
    與你別離
    完成了上帝所作的一首詩
    然後再緩緩地老去
    他也希望自己作著詩慢慢老去,希望慢慢地低吟著。但他的手指在微風中不時的抖動,仿若一位技巧嫻熟的舞者,在春風中輕輕飄揚,沒有絲絲緊張與顧慮,隻有全部的坦然藏於心底,集於眼中。他時不時回眸已走過的山路,心中悵然萬分,恨不得每天棲息於後山之上,聽夜時花開的聲響,看足行者淺淺的腳印,他要的就是這樣陶潛詩中的那種恬淡、自然。然而他摸摸自己冰冷的掌心,才知道自己仍是活於現實當中,此時的煥然醒來,才沒有了此前幻想的夢境。他隨即打開詩本,輕輕地朗誦著,帶著一種磁性的聲調,或高或低,或輕或重,抑揚頓挫。或許此時的他認為自己不是詩人,而是一位滿懷抱負的政治家,他揮舞著手臂,白色的襯衫也隨之飄動,口中發出指點江山的豪邁歎語與呐喊,他口中流出的詩音打破了後山的寧靜與淡雅,卻也讓他歸於自然之中,獲得了心靈的慰藉與清靈。而與他一同清靈的是站在不遠處的女孩,其實她是倚靠在山石上的,但從遠處看,她卻像一尊神塑,從容地屹立在他的前方,他容不得再望去,卻又不得不望去,因為眼前的這位是他邂逅的第一個有緣之人啊!盡管如此,他仍茫然,尷尬,卻依然心懷美意的朝那邊走去,沒有先前的遲疑與等待。一陣微風穿過了他的心胸,隨即又飄向不遠處的她。而她依舊站在那裏,穿著一件白色紗衣,秀美的頭發披在肩頭,眼睛似水,清泉般靈靈欲動。陽光灑在她妖豔的臉龐,如出水芙蓉般高雅與嬌羞,這樣風華絕代的女子不得不令方奇回眸一笑啊!或許在他的心中已是多笑了!以前他不曾見過,並且相信未來也不可能再有。剛來學校時,聽朋友說他們學校的校花很好看,但他從沒有看到過,為此,他還幾次要求朋友帶他去見一麵,而往往造化弄人,時間也不允許他去尋她,可眼前的這位真不知該如何是好啊!他盡力的裝作在吟詩,沒有看到她,然而他們的眼神已發出了亮光的火花啊!沉靜的後山被他那詩一般的語音打破了,但仿佛沉靜又隨他而來,其中還略帶有一點羞澀,一種初見心上人的無措。他想著,看著,思忖著,低頭走去,恍不知已到了她先前的那個位置,但此時那裏沒有人,隻留下已個淺淺的腳印,沒有倚坐而躺的女子,隻有清涼的石板在陽光的親吻下閃閃地發出紫光,不久也隨風飄去。若問緣由,不知是被他嚇退,還是它依然跟隨在美麗女子的身旁,他也不得而知。此刻他的眼睛惚惚的環繞四方,帶著焦急,也帶著渴望。因此,他陷入了茫然,不知剛才是夢,還是真?就此,他的耳邊依然回蕩著他曾經的吟聲
    遠方的那位天使,你是否出現過
    在尋找你的日子裏,我已忘卻了自己
    因為隻有我找到你
    方可找回純真的自己
    每一天,每一刻
    我都隨著你的芳香而去,卻依然隻有你影子的足跡
    不曾遇到過你,那純真的你
    倘若你再現一次
    我願懷著我的心,去夢中尋你
    他的嘴唇沒有閉下,也不想閉下,他依然想在吟詩的旋律中尋找韻味,。但隨著一陣微風襲來,韻味也就不見蹤影了!但吹起了他略微低垂的衣襟,四周的芳草,靈樹也在風中搖曳,仿若一片仙境,難以讓他忘懷,直至忘卻。仙境中必然會呼出貌若天仙的少女,她撥開搖晃的枝葉,徐徐地走上他的跟前,眼睛墜墜有神,嘴唇光澤圓潤,絲毫沒有經受風的叨擾,她就這樣駐足於他的側旁,眼睛輕飄飄地注視著他,說道
    “你吟的詩真美,我都差點迷醉其中了!”
    “謝謝!但你的美已經難以用言語來形容與表達了,而我不過是你的一點陪襯而已!”
    “謝謝”,她的口中似乎含有甜玉,笑的竟如此甜美,但從她的笑容中也看出其中的羞澀。兩個陌生人,或許是過路人,也同時是有緣人,就這樣匆匆而過了。她踏著輕盈的步伐往山下走去,雪白的玉手不時地柔著被微風吹散的頭發,直至消失在朦朧的陽光裏,如浪花,撲向岸石時如此秀美,卻始終要融入大海,一切又歸於往時的平靜。而方奇的心並沒有,也不曾平靜,並且始終難以平靜。平靜是他再沒有見到過她,這就是平靜。
    自從他與她相遇後,方奇每天都會去後山上,表麵上是去吟詩,而內心,他知道,他是在等待久別重逢的有緣者,或許是過路人,也或許是陌生人。然而愛情的神奇就在於此,它會讓你在不經意間相遇,卻又讓你在刹那間消逝,擦肩而過,連方奇認為的回眸一笑也似乎化作泡影,化作浪花,隨著大海消失在海流之中,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哪怕是殘跡,也不曾看到。隻能在適當的時候,適當的地點偶爾回憶兩下。方奇現在剩下的隻有他手中的那詩,那首曾經讓她聽懂的詩,也就是那次,他的心中擁有了她,也愛上了她。人們常說“人一旦擁有,就難以舍得放棄。”何況是愛情,是萌生已久的愛情。它在他的心底已紮下了根,也因此不會這麽快離去。從此,他的心中多了憂傷,少了歡樂,多了難以言明的愁思,少了昔日的美好。除了吟詩,他別無選擇,他的心中已藏不下任何東西,除了她,他與她的相遇,因此他忘記了一切,也忘記了自己許多美好的回憶。而今在他心中,一切看似美好的記憶都是虛幻,都是難以捉摸的流星,給他帶來瞬間的快樂,卻如過眼雲煙般飄散,散向了遠方。而他的初戀卻是最真實的,最值得讓他回味,甚至可以說是沉迷的。為此,他在詩中寫道
    遠方的愛人,你為何不出現
    難道我的心意,你沒有看明白嗎
    遠方的愛人,你為何不出現
    難道我的情思,你沒有感覺到嗎
    遠方的愛人,你為何不出現
    難道我的詩神,沒有飄到你那裏嗎
    遠方的愛人,你為何不出現
    難道你來到我夢中,我沒有發現嗎
    是啊!她或許真的已漫遊到了他的夢中,仔細聆聽他的心聲,而他卻帶著憂鬱的眼神,沒有回音。於是,他邁著失望的步伐飄然而去了!當他醒來的時候,隻剩一片茫然,無處尋去。隻有後山的那一片淨土,肯收留他,但隻是短暫的停留,不管怎樣,他終於有了停歇的地方,停歇的片刻。在那裏,他拚命地想,拚命地回憶,盡管每次隻有一點點,卻依然讓他眉開眼笑,隻不過笑中帶淚,淚中帶情,情中帶酸,酸中帶苦,苦味也就連連不斷了。他是悲哀的!因為他不懂得忘記,他是幸福的,因為他隻記得那些美好的回憶。但回憶不可能變成現實,後山依舊,花草仍在,失去的是他堅強詩意般的性靈,留下的隻會是淡淡的憂傷,難以釋放的悲情!
    愛情如胡同,讓人帶著夢幻進去,卻又使人懷著失望歸來,也許永遠也不可能歸來,隻能看見自己的影子在孤獨的角落徘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