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科普知識(殿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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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試[dianshi]:
殿試,又稱“禦試”、“廷試”、“廷對”等。
是唐、宋、元、明、清時期科舉考試之一。
殿試由內閣預擬,然後呈請皇帝選定。
會試中選者始得參與。
目的是對會試合格區別、選拔官員等第。
殿試為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
由武則天創製於神都紫微宮洛城殿,所以是從唐開始的。
殿試第一名稱為狀元。
中文名:殿試
外文名:
palaceexamination
朝代:唐朝
作用:選拔官員
級別:科舉考試中的最高一段
開創者:武則天
開創地:神都紫微城·洛城殿
創立:載初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則天即將稱帝。
於神都紫微城洛城殿策問貢士,各地精英雲集神都洛陽。
考生有上萬人之多,連續考了幾天。
殿前試人自此始。
明清殿試後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通稱狀元、榜眼、探花。
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一名通稱傳臚。
三甲賜同進士出身。
從唐朝唐高宗時期起創立的(由於武則天進行發展多數人認為是其創立),在宋代成為常製。
程序:在明清時,其程序大體如下:試前須複試,在紫禁城內的保和殿應試。
複試畢,於四月二十一日應殿試,也在保和殿。
殿試隻考策問,應試者自黎明入,曆經點名、散卷、讚拜、行禮等禮節,然後頒發策題。
製策題目,清初用時務策一道,題長二、三百字,所詢一二事。
康熙以後,題長達五、六百字,甚至千字左右。
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改由讀卷大臣密議八條中圈出四道為題。
策文不限長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間的書寫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數限製,特別強調書寫,必須用正體,即所謂“院體”、“館閣體”,字要方正、光園、烏黑、體大。
從某種角度來看,書法往往比文章重要。
殿試隻一天,日暮交卷,經受卷、掌卷、彌封等官收存。
至閱卷日,分交讀卷官8人,每人一桌,輪流傳閱,各加“○”、“△”、“\”、“1”、“x”五種記號,得“○”最多者為佳卷。
而後就所有卷中,選○最多的十本進呈皇帝。
欽定禦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為狀元、榜眼、探花,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又稱“三鼎甲”。
二甲若幹人,占錄取者的三分之一,稱“進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稱傳臚。
三甲若幹人,占錄取者的三分之二。
最後由填榜官填寫發榜。
一甲三人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二、三甲進士如欲授職入官,還要在保和殿再經朝考次,綜合前後考試成績,擇優入翰林院為庶吉士。
即俗稱的“點翰林”,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職。
《明熹宗實錄卷》:“天啟二年三月(十四日)庚戌,以廷試天下貢士,命……通政使司左通政袁可立、大理寺左寺丞郭尚賓充讀卷官。”
結果: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
通過者分別稱為:童生→生員(秀才)→舉人→貢士→進士
殿試結果填榜後,皇帝於太和殿舉行傳臚大典,宣布殿試結果。
進士分為三甲。
一甲三人,稱狀元、榜眼和探花,賜進士及第。
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
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
傳臚大典後,新進士在保和殿參加朝考。
朝考試卷分為三等,一等第一名稱朝元。
進士中一甲三人,殿試後立即授職,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
其他進士,按殿試、朝考名次,分別授以庶吉士、主事、中書、行人、評事、博士、推官、知州、知縣等職。
相關爭議:殿試的開創者,有部分學者認為是唐高宗。
原因是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親自開科取士,由皇帝親自監考選拔人才,是科舉史上第一次禦試。
但此次規模不大禦試,且並未記載禦試地點是在殿前試人,故唐高宗並非殿試的開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