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八節 開脫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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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戈逐馬!
    一兩銀子相當一枚閃亮的黃幣,十枚白幣,一百枚紅幣,一千枚黃綠幣,幾年前,一鬥糧食不過與紅幣相當,而今糧食雖然漲價,但物價漸趨平穩,一鬥米也才賣到白幣,一兩銀子足夠三口之家糊口數日。
    一人一兩,已經不少了。
    打死人的獎賞竟然是一千兩,等於說打死個人,可以買幾十畝好地,一輩子再也不為吃喝發愁!一般的平民,誰能接受了這等刺激?!哪個不跟瘋了一樣?!效果立刻出現在眼前,無賴們無以抵擋,人身安危,可以不去考慮了,但是,趙過放了這顆心,卻不得不再提另一顆心。
    打死一個人,一千兩,死兩個人,兩千兩,死三個人,三千兩,打死五個,五千兩,十個,二十個呢……打一次群架,難不成至少上萬兩花費?!
    狄阿田剛剛還嫌這邊花錢大手大腳,可這短短一會兒功夫,就視金錢為糞土了。
    而今剛剛事業騰飛,捉襟見肘之階段,資金並不寬裕,要是為所謂的“看個戲”消遣,揮出足足上萬兩,太讓人心疼。
    趙過有點兒膽寒,覺得回去之後,得好好給狄阿鳥說說他這個阿妹問題,晚上還要夜審,家裏得去人聽審,他就要走,可眼看田小小姐開始“鳴金收兵”,很想知道打死幾個,自家需花出多少錢,幹脆等上一會兒。
    競數出來,卻和他想得大大不同一個人也沒打死,而唯一一個躺地下不動的,別人說死了、死了,拉到跟前驗屍,卻是昏厥過去,不一會兒,就呻吟起來。
    除此之外,逃走的大概有十好幾個受傷的,因為人跑了,民丁相互拉人作證,田小小姐也不求證實,讓人書寫下來,更不拖欠,立刻讓賬房帶著他們去領銀票,花費,控製在兩千兩上下。
    趙過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麽凶猛的勢頭,怎麽一個人也沒被打死呢?!得到這樣一個結果,按說他應該幸慶才對,該為錢少而高興。其實卻不然。他心裏反給什麽東西梗著了,總覺得自己要是不知道怎麽回事兒,以後想管教她,沒法以年長者的身份和智慧,就圍繞左右轉呀轉,尋思怎麽回事兒。
    其實道理也簡單,賞錢太厚,死、傷、活對比太大,戰鬥又太順利,人都想一人毆一人到死,見前頭有人打了,後麵就想繞,就是不願意繞,占上風的人也把著吼“這個是我的”,也就沒出現一起圍而上、緊著一個狂揍的場麵。
    他們手上的家夥不是砍殺用的,打架也土,不像那些無賴,大部分都習過武,天天尋思怎麽瞬間將對手打怕,喪失反抗的意誌和能力,擅長擊打要害部位,而這些無賴們也個個年輕,平日吃得也好,再加上平日打架、逃走,經驗、爆發力和心理素質反而比這些叔叔大爺好,見勢不妙逃,逃起來快,知道長短有別,不可硬拚,知道關鍵時丟了兵器抱頭護要害,結果還不是打傷容易,打死難。
    田小小姐自從跟師姐龍妙妙勾結之後,就開始威風八麵,動不動慫恿一群男孩子去打惹了自己的小孩兒,就發覺了一個問題,人去得多也許沒關係,可人要是去得太凶猛,停也不停就去圍攻,對方就想也不想,麵子也不要,隻管照麵就跑,反而不容易被人打,而要是給出獎品,給出榮譽,也許就會有一個最凶狠的小孩威脅一同到場的同伴說“你們誰也別打,他是我的。”
    有次龍妙妙就這麽幹過,喊了一群小孩去打狄阿鳥,一不小心,吆喝的獎品太厚,還說要回家讓阿爸知道誰為自己出的頭,結果到跟前,一個小孩想獨占,不許大家動手,一個人上去單挑。
    屢次見麵就逃的狄阿鳥一改作風,輕而易舉把他按倒在地,敲了一陣腦袋,當時十幾個小孩誰也不幫忙,站在一旁哈哈笑。
    狄阿田在械鬥前就看了地形,一大片空地,跑有得跑,心裏自然有數,覺得死人,也不過死一個兩個的,現在發覺趙過臉上一直布滿“錢多”之相,而得到結果開始困惑,瞄他兩眼,給一個極為挑釁的姿勢,得以問他“你想不到吧?!”
    放別的時候,以趙過的性格,他一定會問明白,弄明白。
    今天,他卻裝出若無其事的樣子,給了個嚴厲的眼神,像是在說“趕快回去吧”。狄阿田卻並不買他的帳,稍微一問,給下頭的人說“跟我一起去拜訪幾個人,大的馬販,糧商,我們一個一個去做客。”
    既然判斷是他們跟咱們過不去,上門就有危險,趙過想趁上來的夜色去勸她,不讓她去,卻怕被嘲弄,情緒有點兒低落,帶著牙紮勿林就走,因為怕回到家,趕不上聽審,直接去了縣衙。
    到了縣衙,李思晴早就到了,正設法兒安排進內堂等候的幾個證人。
    她也披了張麵紗。
    披麵紗也沒什麽奇怪的,女子出門,拋頭露麵,不擋著麵龐,即使別人不說是非,自己也不自在。趙過卻一看到她臉上的麵紗,就忍不住想到麵紗低下的狄阿田,狡黠的嘴角,琢磨不透的表情,故作高深的鄭重,心說“她去拜訪那些馬販,糧商,會不會出事呢?!”
    為了讓自己覺得自己滿腦子的擔憂合理,自己又想“要是出了什麽事,阿鳥還在裏頭,該怎麽辦哪?!”
    李思晴問他幹什麽去了。
    他回答不上來,撒謊說“沒什麽,就是阿鳥吩咐過的一點小事兒。”
    他近來沒有見過狄阿鳥,都是李思晴代狄阿鳥安排。
    李思晴倒不知道狄阿鳥怎麽隔空安排了他什麽事兒,見他表情也不自然,自然懷疑他撒謊,心裏大不高興,心說,阿鳥坐不坐牢,就是這幾天的事兒,你一走就到天黑,一點也不放在心上,還撒謊?!於是,回頭瞄一瞄牙紮勿林,讓他說。牙紮勿林一晚上過得稀裏糊塗,就說“他去見一個女的,回來時碰到一個男的,那個男的認識主人,說我們是主人身邊的,又讓保護那一個女的……”
    這麽一說,李思晴釋懷了,反而噗嗤一笑,心說,怪不得支支吾吾隱瞞,原來是外頭有了相好的。
    她再次觀察趙過兩眼,發覺他聽了牙紮勿林的話,更不自然,還老走神兒,確信是那種事兒,覺得見到狄阿鳥,有必說一說,又別有用心地在牙紮勿林那瞎打聽“那個姑娘,她長得好看嗎?!”
    牙紮勿林把肩膀縮了,想來想去,卻想到費青妲身上了,爆出一個字“美。”
    他記得什麽,覺得那個女人和主人有關係,不一定能說,連忙朝趙過看去。
    這種曖昧,就是傻瓜也能看得出來。楊小玲也這麽想的,拉拉李思晴,讓她別再當麵問,回頭悄悄打聽。
    等了一會兒,眼看快開堂,宣布允許聽審,大夥就魚貫而入,這時左右兩邊環視,也有一些中上等人家的士紳到場。他們或許是看看熱鬧,或許是出於對衙門事務的熱衷,或許表示對自己在地方上的地位,自然肯來,表情也很鄭重,進來之後,坐得都很有秩序,看來,對別人的地位都有良好的認識(這個問題需要考證)。
    據許多百姓說,這些到場的都不過響應官府而已,衙門嘛,自然大老爺說了算。
    出身地方名門的李思晴卻知道,也許三法司會審有所不同,但地方上審案,一定要考慮到對當地的影響,對一些旨在治理好當地的官員來說更是如此。
    官紳融洽,地方上能了解官府的施政,訴訟,官府能體察民意,民間沒有積累的民怨,就是政治清平的象征。
    所以,一些地方衙門鼓勵士紳登衙旁聽,一般的糾紛,地方長官會找傳來亭長,裏長,鄉老,或者閭中小吏,到當事人周圍的鄰居那裏去了解;大的案情,自然需要更廣泛地聽取意見,會給許多名望人士打招呼,事後,還會征詢一二,但凡有一些人熱衷活躍,並為此做出貢獻,官府還會給予一些稱號,什麽“太平紳士”,“詩書之家”,而當地政治當真的比較開明,一般的士紳還是會重視這些參與的權力,從而彰顯道德,提升自己在地方上的威望,為大小事情作和解,為地方做貢獻。
    正是她知道這些,她蒙上麵紗,穿上得體的服飾,別了一枝喪事時用的白花,不施粉墨,謙恭哀榮,從而贏得大家好感,並告訴眾人,被審的人出在書香門第,知道禮儀廉恥,而且家中正遭受不幸。
    而同時,在這些人留意過來時,她也會眼睛一紅,稍作抽泣。
    這樣做,的確起到一些效果,一些對案情還不了解的人就開始問她周圍的人,這個案子到底是怎麽回事兒,而一般訴訟前,向某一方問這些,要麽是認識,要麽就是,已經站在他這一邊兒。
    “伸白鶴”也來了,一眼看到李思晴的喪花,就像被針紮實。
    他早上去的鄧校尉家,專門替人作偽證,也來不及這麽快準備好,那邊還在讓賬房張羅,這邊兒,來也是知道第一次倉促過堂,不會有什麽實質的進展,尤其是在晚上,估計是對當事人,對案情作個初步了解,自己聽了,方便製造人證,可到了這,再一看李思晴這邊的人,卻又毛毛的。
    正坐立不安,門口進來個人,趴在他耳朵邊說事兒。
    凡是留意著他的人,都發覺他那隻長脖子使勁伸了一伸,像是下咽了一塊根本咽不下去的石塊兒。
    安縣長其實並不願意夜裏審案,從他同情狄阿鳥這一點上來說,他本人預想的讓眾多百姓參與,到了夜晚就不現實,可自己忙這忙那,壓力很重,這個案子迫在眉睫不說,另一個投毒案件也迫在眉睫,誰也沒有太多,太好的辦法。
    他在後堂想了許多問案的步驟,中間聽說哪有打架的,也沒放在心上,派人過去看一看,隻等鄧校尉一來,就說“時間差不錯了,開堂吧。”
    鄧校尉很快就到了,他準備得並不夠,不過都答應這一審,也沒理由多拖,來了就說“那。我們開堂吧。”
    安勤派個人出去傳話,讓人該肅靜的肅靜,該做準備的,而自己,則同鄧校尉一起整理官袍,準備出去升堂。過上一會兒,兩人感覺到留著的時間足夠寬裕,外麵已經差不多,要走呢,突然之間,有人來到跟前,說王將軍那兒來了人。
    兩人對看一眼,想是王誌有什麽安排,連忙讓人進來。
    很快,一名年輕的軍官來了,責備二人維持地方治安不利,事態嚴重,該當何罪,安勤派去看怎麽回事兒的人還沒回來,陡然不好回答,隻好低著頭,末了問那軍官“到底怎麽回事兒?!”
    軍官冷笑,不給臉色,依然說些官麵兒話“怎麽回事兒,草料場被夜襲,往來賓旅明目張膽,手持利刃結夥尋仇,這些事已經是接二連三發生了,王將軍一開始認為,實屬偶然,非你二人之過,可接下來,卻又是治安問題,前幾天,狄小相公馬市賣馬,馬市哄亂,無賴子橫行霸市,抄械毆鬥,王將軍沒顧得找你二人追究,可今天光天化日,數十無賴持刀械,棍棒,聚集打砸,攻擊公所,使得店鋪關閘,黎庶閉門,簡直無法無天,將軍身著便衣,目睹其狀,竟差點受之圍攻……”
    安勤和鄧北關都是又驚又懼,一下變了臉色,尤其是安勤,因為當地械鬥事件太多,他一個縣長,下頭隻有些卒子和衙役,根本無法製止,時間長了,也麻木了,隻等了解情況,起因為何,然後再找雙方有頭臉的人到縣衙,一邊喝茶,一邊和解,沒想到,今天把王誌給卷進去了,真後悔剛剛得到消息,沒有重視,這就一邊紮個外出的架子,一邊問“將軍怎麽樣了?!”
    軍官說“將軍虧得一幹衛士保護,回了軍營,他讓我來,就是讓小的給兩位傳句話這雕陰無賴,是不是該治治了?!”
    這樣的事都發生了,誰說不是,安縣長和鄧校尉麵麵相覷,分別告罪。安縣長覺得出了這麽大的事兒,今天過堂也過不下去了,正要讓人傳話,先延遲,再放眾人鴿子,軍官將他攔阻,說“而今事態之嚴重,已不能由你二人欺上瞞下,和事終日了。由他為你二人整治一下治安問題,五百精兵不時就會入城,我也就是給兩位打聲招呼,兩位該幹嘛,幹嘛,對了,他也讓我順便說一聲,雕陰治安如此之差,狄小相公被迫還手也是情非得已,受你二人治安不嚴所害呀?!”
    說完這些,他才拋開官話,笑笑說“將軍氣大了,兩位好自為之。”
    五百精兵不時入城,維持地方治安,也太駭人聽聞,安勤冷汗直流,大叫道“地方上的事,是我二人的事,令統勳大人受到驚擾,有什麽罪,定我等什麽罪,官兵入城捕盜,逾越了。不行,我絕不答應。”
    鄧校尉倒習慣和安勤唱反調,何況按關係,他和王誌親,和地方疏,這會兒,他又有心巴結王誌,就輕輕地說“真要出了這麽大的事兒,縣尊這兒,恐怕確無實力處理,還得請求上憲協助,到時,不也一樣。”他這會兒要知道自己的兒子就是組織人之一,打死他,他也不肯這麽說,可這會兒,他什麽都不清楚,隻知道雕陰城就是這麽隔仨茬五打群架,抓人,抓不完,殺人,沒法殺,既然王誌一時氣惱,跑來出出氣,到時還是不了了之,自己幹嘛非要對著幹呢。
    安勤聽他一說,想想也是,王誌要非逼自己給他一個交代,地方光抓人抓幾十,上百,回頭還得請他協助,再說,雕陰處於戰時,縣裏動不動械鬥,也不是個事兒,王誌也不是二百五,不會濫殺,濫捕,來了嚇唬、嚇唬這些當地人,未必一定是壞事,自己要做的,就是找找閭吏,鄉亭小吏,讓他們多作安撫,免得再出更大的事兒。
    既然是這樣,或者夜裏,或者明天天亮,往下通知,讓人知道,官兵進城,搜捕,不是來擾亂你們的生活,是因為數十人打砸太嚴重了,不得不管。
    眼下就得趕快審案。
    他連忙給鄧北關比劃,示意,而自己,三步並作兩步,走在前麵,因為走得太快,鞋想掉,就一邊摸腳底,一邊往裏蹦,失態極了。
    注現代人覺得中國古代沒陪審團,想怎麽判就怎麽判,倒也未必。這也許是現代人太過於崇洋媚外的結論,也許在過去,這種辦案法都僅是一些貪官酷吏在專用而已。唐朝比較開明,官員都要學習律法,回避製度都相當成熟,大家自然可以想象聽審情況。至於宋代,比如包公,據說他坐開封府,特意允許百姓聽審。水滸中潘金蓮案,其中有“無夫者,責令親屬鄰裏具結領保聽審。”而楊誌賣刀,官員也參考了街坊民意,采用比較溫和的手段,並深入去了解牛二的背景。因為《水滸》成書並不在宋代,所以這些律法可能牽扯到明初審訊情況。大家試想,旁聽,如果不給一點權力,沒一點好處,正兒八經的人怎麽會去?!所以,地方上為示公正,表示對道德的尊崇,對風俗的尊重,非得讓當地大戶參與不可,這些人依照古代的情況,也必須是一些有資格的士紳。他們因為自己的資格和地位,決定了這個聽審的需要,而同時,也決定了起到一些輔證作用外,還得有一定的權力,至少,官員和他們有往來,即使出於禮貌,也要向其中的名望人士請教看法。一旦他們真談了自己的看法,把案件引導到好的一麵,衙門又不能不表彰。偶估計,這些表彰可能予以名號,當成朝廷恩賜,也可能出自官員的私人感激,題個“忠厚傳家”,“道德君子”之類的字或者匾,回家掛中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