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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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談開之後感情發展容易多了,本來芙蘭對普羅米修斯的印象就不壞,說到底她還是喜歡被疼愛的感覺,而普羅米修斯恰好給了她這種感覺。
芙蘭知道自己並不聰明,連記憶力變好也是托靈力的福,她的布局能力隻有普通人的水平,想不出太深的計謀,也無法一一分辨身邊的人對她到底是真心抑或假意,她隻能在相處過一段時間之後憑感覺找出對她好的人。
雖說投資信任必然要承擔背叛的風險,但如果連這一步也不敢跨出,才真是注定孤獨一生。
芙蘭比了個噤聲的手勢:“有話留著以後再說,我不喜歡被人當戲看。”
普羅米修斯看看眼前的木欒子樹,再瞄瞄奔騰不息的血之大瀑布,前者變成樹可以不必理會,後者如果沒記錯的話是火焰之河的一部分,火焰之河的河神萊格桑似乎是冥府裏出名的大嘴公,八卦起來比女人更加滔滔不絕,看到什麽都喜歡添油加醋廣而告之,大家才不喜歡在火焰之河附近散步。
明塔抖了抖樹枝表示抗議,她變成樹就已經夠倒黴了,隻能紮根在原地,一天天下來再好的美景總會膩煩,更別提每天24小時對著冥府陰沉黑暗的天空和血之大瀑布永遠不變的風景,人生簡直寂寞如雪!好不容易趕上一場好戲在樹下上演,狗血什麽的她也將就了,可是這倆不厚道的居然不滿足一下她那正在燃燒的八卦之心!吼!小氣!小氣鬼!!!
芙蘭的良心尚且剩下一點,這次明塔變成樹,或多或少有她的原因在裏麵,畢竟是她提議明塔向宙斯騙取春神的神職,才有後來的揭發。
看在老鄉的份上,芙蘭很想幫明塔解開詛咒,可惜普羅米修斯說他也無能為力,宙斯這次下了血本,不宰掉他是解不開詛咒的。
衡量一下自己的實力,芙蘭決定讓良心去cos浮雲。
她隻是一個“小小”的花精罷了,在沒有外掛的前提下壓根不是宙斯的對手,更別說宙斯身邊時常有這個那個的神,奧林帕斯不是好闖的,宙斯也不是隨便能殺的,明塔還是交給哈迪斯去解救吧,她不能搶了冥王陛下表現愛情的機會。
冥府裏唯一有生命的樹木的確顯眼,但起碼沒有冥神會跟一棵樹過不去,何況塔爾塔羅斯讓一棵樹在冥土裏生存下來,此舉代表他認同木欒子的存在,明塔還是哈迪斯目前最愛且唯一的情人,就更沒誰會沒事找事對明塔不利,明塔目前的狀態還算安全,隻等詛咒解除便是。
因此,芙蘭認為幫不上忙之後,毫不猶豫地決定和普羅米修斯離開。姑娘她趕時間,早點讓尚軒恢複,她也能早點安心,才有心情考慮其它的事。
普羅米修斯是無所謂,明塔和他沒有半毛錢的關係,雖然他也很想抽死宙斯,但總要看清現實才行,布局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他暫時沒這個空。
再讓宙斯蹦q些時候,得好好策劃一下,既然芙蘭那麽喜歡吃神,下次如果有機會回來,就想個法子把奧林帕斯變成糧倉吧。
在身後看著他們相攜離去的明塔欲哭無淚,不帶這樣欺負人的!
現在哈迪斯帶著一票人馬跑去打聖戰,珀爾塞福涅拉著一幫冥神勤懇辦公,塔爾塔羅斯正被該亞纏著,隻剩下芙蘭能偶爾陪她說幾句話,普大神一來就把人給拐跑了。明塔可以預見,在攻陷奧林帕斯之前她會無聊到發瘋的!
有異性沒人性是不對的!你走了就隻剩下萊格桑在這,那個長舌男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聽,尤其愛講冷笑話,一整天在樹下巴拉巴拉個沒完,抵得上嚴重的精神攻擊行為!我不要啊!!!
你快回來,我一人承受不來!你快回來,生命因你而精彩!你快回來,把我的思念帶回來,別讓我的心空如大海!!!
遺憾的是明塔靈魂的呐喊並沒有傳到芙蘭耳朵裏,她攜著包袱毫不猶豫地跟普羅米修斯一起前往新世界。
並不是所有神都具有穿越的能耐,即便掌握異世界通道的普羅米修斯,要通過世界之間的障壁,也是需要耗費極大的神力,一般情況下沒有神願意這麽浪費自己的力量。然而憑借芙蘭所持有的暮輪,普羅米修斯可以毫不費力地跟她一起穿越。
跟上一次一樣,芙蘭剛剛踏上全新的土地,身後的異世界通道隨即消失,要離開這個世界又必須重新找出路。
想到這裏,芙蘭忍不住看向身側的普羅米修斯,這位仁兄的消息靈通應該隻限於原世界吧?異世界的事靠他真的成嗎?
剛剛轉過頭,芙蘭突然看見一道能量驚人的白光以不可思議的速度向他們的方向衝過來。
照那速度,想躲已經來不及了,芙蘭隻能震驚地睜大眼睛。自她穿越以來一直被保護得很好,沒有經曆過哪怕是一場水準相當的戰鬥,每次都是靠著各種天時地利占盡便宜,所以一旦真的出現什麽緊急情況,她的腦子完全反應不過來。
那道光束不至於要了她的命,可是萬一被打中,會很疼的吧?
預料中地傷痛並沒有出現,千鈞一發之際隻見普羅米修斯揮揮手,威力強勁的光束就像泡沫一樣消散在空氣中,連帶不遠處的幾隻怪物也慘叫一聲,灰飛煙滅。
待芙蘭細看,才發現普羅米修斯鬥篷之下,穿了一套保護住全身的戰鎧,鎧甲上精細的花紋淡化了冷硬的嚴肅,沒有笨重的感覺,反而恰到好處地襯托出他勻稱的體魄,配上他濃密柔軟的長發與溫婉可親的姿容,越發使得本該戰鎧森然凜冽的冷光顯得溫和,很有幾分儒將、智將的風采,俊挺得叫人幾乎移不開眼睛。
這是啥米情況?
芙蘭頭上掛滿問號,表示理解不能。
“怎麽用這種眼神看我?有必要這麽驚訝嗎?”普羅米修斯笑笑地拉了一下鬥篷,好像看穿了芙蘭的疑惑,說:“這是我的神衣,初到陌生的地界,不知危險何時會出現,須得充分做足防護。”
“原來是神衣……不對!你怎麽有神衣?也不是,你的力量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會在我之上?!
普羅米修斯思忖片刻,眉間的褶皺充滿知性:“你似乎對我有什麽誤解。我的確不如其他提坦神一般壯碩,可是天生相貌如此,我也沒辦法。我的父母親都是十二提坦神之一,我繼承古老的神力,縱然不如神王強大,起碼是提坦神,上級神明的一員,神力即便再差也不會比從神和下級神遜色,豈會懼怕幾個怪物?以前我還教過人類與野獸戰鬥和捕獵,自身沒有基礎可不行。”
貌似是有那麽一回事,剛出現的人類什麽都不懂,各項技藝全是由這位十項全能的大神手把手教育,人類又不是全然的素食主義者,他們要吃肉,天上的鳥、水裏的魚、森林中的野獸,普羅米修斯肯定要教他們捕獵,教他們與猛獸搏鬥換取生存空間……
依普羅米修斯的嚴謹性格,他掌握一門手藝絕對不僅僅隻有表皮,肯定要精益求精,既然拿得出手來教人,他本身對那些技巧的運用肯定有宗師級的水準。換言之,普羅米修斯是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出得廳堂、入得廚房、能上戰場、會放牛羊、文成武就、舉世無雙的大神!!
芙蘭顫巍巍地指著他,大聲問:“你這麽強,我們第一次見麵時,你幹嘛對著宙斯派去的追兵一副任由宰割的模樣?!”你欺騙群眾!我上當了!被忽悠了啊!
普羅米修斯優雅而溫厚的神態宛如春日的陽光,溫和而不刺眼,低沉略帶沙啞的聲線給人一種穩重可靠的感覺,令人不由地想要信任他:“第一次見麵讓你看見我最狼狽的模樣,是我失禮了。那時我剛剛從高加索山下來,三萬年的折磨使我虛弱無比,宙斯的追兵隨即到來,根本不給我恢複的時間。因此不要懷疑,我沒有欺騙你,你在我最危險的時刻確實救下了我的性命,我是自願與你訂立契約的。”
“……我以為你討厭暴力,才會幫宙斯把提坦神關進塔爾塔羅斯。”
“我是討厭暴力,但不要忘記我同樣是提坦神的一員。職責所在,我偏重‘智’的發展,卻也必須保持‘力’不會太差,否則一旦過於弱小,是無法在一群提坦巨神中安然無恙生存下來的。哼,那群野蠻的家夥,哪天一不小心被生吃了也不是什麽稀罕事,就像可憐的匝格瑞俄斯。”
聽了他的解釋,芙蘭的心情總算好了點。暗自慶幸好在她沒想過鑽契約的空子去殺普羅米修斯,否則指不定她現在還能不能在這裏站著,不過這也不能怪她啊,是普羅米修斯的相貌和性情太有欺騙性,何況他教人類那麽多東西,誰會去注意那一點細枝末節啊啊啊!
總的來說,芙蘭還是灰常鬱悶,同時又有些慶幸,普羅米修斯有自保的能力就不會拖她後腿,是個好現象。
“算了,先弄清楚這個世界的情況吧。”芙蘭覺得她道行還不夠,應該隨時保持淡定才對。
普羅米修斯看了看不時閃過雷電的黑暗天空和遠方奇異的景色,說:“如果我沒猜錯,這裏應該是魔界,剛才那些怪模怪樣的是一種叫‘妖怪’的東西,可是發出光束的是一種叫‘虛’的生物,它本該存在於虛圈,而且照它發出的虛閃能量估算,有可能是大虛瓦史托德,我想它大概是黑腔開錯地方了……”
“慢著!你知道這裏?”驚疑的目光在普羅米修斯身上掃了好幾遍,試圖弄清楚他的構造。
“作為智慧神,總要多知道一點事才行。曾經前往異世界旅行的神不多,也不少,帶回了一些有趣的事當談資。”
“……”老兄啊,你的情報到底是哪裏來的?你這馬甲裏裝的到底是百度還是穀歌?!你的存在就是為了打擊人呐!!!
貌似碰上普羅米修斯,她想保持淡定越來越難了。話又說回來,虛圈這名詞有點耳熟,再說魔界裏不該是惡魔嗎,咋成了妖怪的巢穴?你會不會記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