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番外:Mr。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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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學錄!
    我十二歲的時候,曾經做過一次選擇,這次選擇改變了我的一生。
    爺爺讓我抓鬮,決定以後娶誰。
    我心想,可去你的吧。
    誰靠抓鬮決定下半輩子啊。我娶個倭瓜臉,你還能多活兩年還是咋的。就你的智商都玩不過阮俞栗宋老一輩,我繼承你的基因還能翻出什麽花,做人不要太樂觀了啊老頭。
    當然以上這些我隻是想想,我怕我爺。
    大哥年紀大我兩歲,我謙虛了一回,孔融讓梨,讓他先抽,他一點沒客氣,噌地抽中了北方。畜生大哥掛著燦爛的笑看著我說“來來來,輪到你了。”
    我回了他一個白眼。
    我還有得選嗎?
    他抽中了北方,我自然是南方。
    北方各家姑娘本就少,而且大的大,小的小。大的都有青睞聯姻的對象,小的少說還要再等十八年。
    我哥大概還能逍遙二十年。而我,腹背受敵……
    數了數,栗家三個年齡相仿的丫頭,阮家一個,俞家兩個……我們南方陰盛陽衰,太能生丫頭。而且丫頭一個比一個凶。聽說阮家的是個熊小子,對,你沒看錯,還不是假小子,而是熊,xiong的熊;栗家的一個比一個清高,鼻子朝上長,從小詩詞歌賦地教著,最小的那個沒板凳高就會背《長恨歌》,天天嘴裏吊著奶瓶,騎著三輪車滿院子嗷嗷“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宮粉黛無顏色”;俞家的都是仙女姐姐,可仙女姐姐打小就愛談戀愛,追求的男人沒有她爺爺的一個團,也有她爺爺的一個連,看我約莫跟看個倭瓜一樣沒感覺。
    以上的信息都是我哥給我的。
    對,我沒在家,跟著爺爺在任上,一個也沒見過,可個個如雷貫耳。
    等我爺坎坎坷坷鬥敗東南群雄,拿到主動權時,我們終於回到了故鄉。
    我爺古董多,怕工人手忙腳亂擦了皮蹭了漆,就讓我蹲到後麵瞅著。
    這老頭對我們哥幾個實在既不慈祥,也不和藹,更不憐惜,總有一天我要反出他們家,自由戀愛去。
    當然這也隻能想想,我還是蹲到了比我值錢的古董旁邊,乖乖的。
    當我探出頭時,已經到了園子裏。那天園子裏繁花似錦,開得可真燦爛,鳳竹瀟瀟,鳥兒俏俏,風吹過大樹時,樹下有個姑娘抬起頭,手中握著迎春花,露齒一笑。
    春天來了,十個豬欄九個空……
    豬欄裏的我看呆了。
    那會兒班裏老老少少都在讀三毛女士的《滾滾紅塵》,我也瞅了兩眼,並沒有從粗大的神經中剖析出讓那些小姑娘愁來愁去的情懷,可這會兒,我大概知道什麽叫“紅塵裏來紅塵裏去”的滋味了。
    真是個好看的小仙女呢。
    看這模樣要好看一輩子呢。
    是俞家的小姐姐還是栗家的小姐姐呢。
    娶她也不錯呢。
    第一次感謝爺爺,感謝大哥,感謝你們打牌抽鱉,抽中了我。
    那一年,我堂弟出生,爺爺為他取了一個看起來平常樸素實則鋒芒畢露的名字。
    那一年,我喜氣洋洋放著炮,讀了書,上了學,有了心機坐她旁邊,才發現情況有些不對,情況有些複雜。
    喜歡她的,貌似不隻我一個。
    嗯……後麵一個,前麵一個。
    後麵那個好處理,窮孩子一個,但前麵那個有點富的有點麻煩。
    我爺幹不過他爺,忍氣吞聲排名在後;我……我估摸自己也幹不過他。
    這孩子看著忒聰明。倒不是我看著不聰明,可是,他看著就比我聰明,讓我有點怯怯的。怯怯地瞞過他,怯怯地喜歡他喜歡的姑娘,怯怯地做他的情敵,怯怯地把他打敗。
    噗,騙你們的,我根本沒有在怕和他為敵,外加後頭那個窮小子。
    冷冷地、酷酷地去搶我未來的媳婦。
    我成了我未來媳婦的好朋友,靠著高超的遊戲能力和運動能力。我未來媳婦遊戲能力、運動能力也超級強的,她玩遊戲能拍爛手柄,你們想想看,她看我踢足球會吹口哨吹“門前大橋下的小黃鴨”,吹到敵隊腿軟,牛不牛?!
    我未來媳婦跟我一樣,是個愛自由的小孩。可是她是真的勇士,永遠在追求自由,而我熱羨自由,卻不敢開口。
    我和她在一起時,一起啃個玉米撲麵而來的都是自由的氣息。
    愛情和自由,是十五歲的我深深思索的兩個命題。
    為了得到爺爺不肯給我的自由,我一定要娶阮寧。也許世上還有好多好姑娘值得我娶,可是,她們不在我的選項abcd中。
    對,我要娶的姑娘是阮寧。隻有你知道的秘密,請悄悄噤聲。
    可是我發現,我未來媳婦貌似好像隱約喜歡上了窮小子,這讓我心裏陡然一驚。我悄悄和聰明人靠攏,悄悄地把我未來媳婦寫給窮小子的情書李代桃僵,給了聰明人。
    嗯,第一次做壞事有點心虛呢。
    話說看完一本書還分不清誰是林林的觀眾及林林本人是不是傻子。阮寧愛誰,目光多赤裸裸,如我在沙漠渴望一瓶可樂。
    富小子幹脆利落,果然沒讓我失望。窮小子三振出局,敗走b城。
    我沒料想他這麽快出局,他看阮寧的眼神時常沉默內斂,卻在不經意時泄露春光生機。
    他愛阮寧,他也愛阮寧。
    可是注定此生與她無緣。
    隻要我在,隻要聰明人在。
    那會兒有個神算子,在b城和h城的圈子裏都頗受青睞,算命極準。有好事的把園子裏所有孩子的八字不署名地給了大仙,大仙盤了倆星期,抽出兩個八字,說隻這兩個是極品,其他的都是尚可,另外還有一個大悲大喜的命,他看不透。
    大家展開紙條,極品的八字是聰明人和俞老早已銷聲匿跡的長孫俞遲的。
    嗯,我和我哥我弟屬於人群中一飄而過的人流,而那個大悲大喜的命,是我未來媳婦的。
    聽說她大運極好,但流年極不順。
    生下來是將軍之孫,十五歲上下是將軍之女,不過而立,是將軍之妻。
    但細看年頭,嫁人之前,沒過過幾天好日子。窮酸命一個。
    我細想我以後並不太想當個將軍,但是命運這種東西,笑笑也就過去了,沒誰真當回事。
    但願她出嫁前把所有苦難渡完。
    第二次做壞事,唔,大概是在七年後。
    這七年間我去了b城,在那兒讀書,在那兒戀愛,在那兒做任何我爺爺不允許我做的事。
    恍恍惚惚,仿佛我那個未來媳婦的臉也被我忘得一幹二淨,畢竟鮮豔漂亮的姑娘都愛我,畢竟我已擁有了自由。
    天大地大沒爺爺管的少年,還不趁機多玩兩年。
    我不是那個聰明人,那個頑固而執著,要和阮寧死磕一輩子的聰明人,那個因為一念之差變成了可憐人的聰明人,我當然要愛別的姑娘,要嚐盡這世間所有的愛。
    可是我不能給她們一輩子的將來,不能永久享有自由,這多少讓我顯得可憐,也多少嚐盡了怨憎會的苦。
    快樂肆意的日子過得很快,就像小提琴的協奏曲,高潮迭起,直到回到那個選擇題。
    選項很少隻能愛那個姑娘的選擇題。
    我收到一封邀請函,大一那一年的夏天,第一次參加了初中同學會。
    再一次見到那個姑娘,站在大樹下的姑娘。
    我每一次看見她,她都在大樹下。但和上次不同,她眉眼黯淡,再無殊色。然而,那心底的最深處,還藏著自由。
    我一眼瞧出。
    我曾想她會美這一輩子,這樣我娶她也能粉飾,我同她雖是有目的地聯姻,但畢竟郎才女貌。
    我詫異她為何變成現在這個模樣,可見算命的有幾分準頭。
    多年後的婚禮,我該如何介紹這段政治聯姻。若非她爺爺權勢逼人,便是,我真的愛這個人。
    婚禮上的那個我,恐怕會被眾人笑死。這是我遇到的最現實的困境。
    若她落魄,以何愛她?她這輩子早已燃盡最美光澤,捕珠人空餘嗟歎,是由她暗淡沉海還是捉起嫌棄?
    最長情的是人還是獸?
    爺爺也說阮寧現在已非從前,你從前的選擇可以畫掉,重新來。
    重新……重新愛上一個人?
    我第一次在心裏沒有默默吐槽爺爺,他說得多對啊。
    換個人不就迎刃而解。
    可見他從不把我當成人看。
    我不需要任何感情。
    慣性定律在我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
    連冥王星有朝一日都有可能脫離太陽係,我卻還傻傻地站在地球上。
    曾經小心翼翼地在心裏圈起圍欄,現在卻變成我的悲哀,一隻被圈養的羊的悲哀。
    出口大開,原地打轉。
    大口大口地吃著草,直到圈地荒蕪,直到餓死。
    我時常想起以後娶阮寧的那天,她身姿挺秀,眉眼帶著少年時便調好的色彩光澤,比畫好看。
    我沒變,她卻變了。是誰拿去她的鮮豔?
    想著想著,堅定就變成糊塗。從前我仿佛知道我要什麽,現在我反而模糊。
    真盼望人生下時便有情侶如父母一樣同時臨世,這樣,再不用尋覓什麽愛情、什麽自由。都是些無用的負擔啊,在兩姓的聯姻麵前。
    姑娘啊,你就站在那裏,帶著隻屬於你的自由,不要再被人間衝刷成凋零的模樣,站在那裏,等我娶你。
    從那年起,每一年的同學會,我都早早地第一個到。
    我怕距她太近無法挽回立場,又怕看不到她心中苦澀。
    可是她再也沒有出現。
    我因她這樣落魄,慢慢生出好奇,追溯她身上曾發生過什麽。
    她年紀不大,卻嚐遍這世間高低起落。
    我同聰明人閑聊起來,他評價了一句能忍是福。
    夜間臥床枕著手臂細想,這話說得有意思。如果我一如她一般弱小,被打掉手臂和腿腳,我將如何活著。
    我見過我爺爺殺伐果斷的模樣,腦子飛快且迅速地想著。
    如果換成我,我會做些什麽?
    身為一隻弱小的羊,我要如何擺脫死死盯著我的狼?
    和它硬磕,ga。
    跑入有一百隻羊的羊群,死亡概率百分之十;
    跑入有一千隻羊的羊群,死亡概率千分之十;
    進入這世上最多的群體,泯滅於眾人中,變成誰都不會多看一眼的平凡,死亡概率遞減無限趨近於零。
    大學一直學編程的我,每天跟成千上萬個代碼做對抗的我,忽然悟到阮寧為什麽變成現在的樣子。
    和我一樣,她隻是做出了自己的選擇。我選擇被圈養,她選擇了最擁擠的羊群。
    那一年,我沒有從軍,更不會成為將軍。心中隱隱不安,但也不曾因她的命數而改變我的命運。
    初中畢業時,我和阮寧一起照過一張照片,那張照片放在我的皮夾中,許多年都沒有換。一次去酒吧飲酒,錢包卻被扒手夾走。明明酩酊,淩晨三點,我又坐車返回,翻垃圾桶,找我的皮夾。
    酒吧老板是城中富豪的姑娘,我與她有幾麵之緣,算是朋友。她幫我尋回皮夾,錢自然沒了,可照片還在。
    她問“那是誰啊。”
    我說“我未來的媳婦呀。”
    她笑了,說“我好像見過她,四姑娘正找人收拾她。”
    我愣了“哪家的四姑娘?”
    她說“宋家啊,還有誰家有四姑娘?”
    這個姑娘叫ulrica,我說“ulrica,你先等等。”
    我給了ulrica一筆錢,讓她假意應承宋四的要求,然後暗地裏放了阮寧。
    ulrica最近在玩樂團,需要一大筆錢籌備樂器組隊灌唱片。她爹不肯給她。誰知道出了岔子,阮致插了一腳。ulrica拿了三家錢,自然不隻替我辦事。
    阮致這個人,我一向琢磨不透,也懶得琢磨。
    他倒並非真心傷害阮寧,隻讓ulrica囚禁了她幾日。我擔心這姑娘反水,畢竟這是個喜怒無常的人,所以,頂著三天沒洗的油頭,在黑暗中,我守了阮寧三天。
    阮寧興許隻覺得我是監視她的嘍囉,可是這個嘍囉在黑暗中畫了很多遊戲小人兒,每一個小人兒都長著她那張肉乎乎的臉。
    這個沒有衣品的、頭發亂糟糟的、不會化妝的、很懦弱的小姑娘,她在黑暗的絕境中沉默不語如垂死的老人的時候,在不知道還有我在的時候,我很想抱抱她。
    撇去所有,我還是她最好的兄弟。
    在那裏,那一刻,我們都曾失去自由。
    我真正愛上她,發自內心地接納她,是跟著學校去英國dr聯盟參加夏令營的時候。毫不意外地,在這樣頂尖的夏令營,我碰到了聰明人和他現在的女友。
    人人都說,他在英國有了心上人,談了一場專一且轟轟烈烈的愛情,這場愛情顯然與阮寧無關。
    那個女孩是英籍華裔,中文名叫阿霽。
    阿霽是個非常開朗漂亮的女孩,聰明人看著她的時候,總能發自內心地笑出來。
    夏令營野營在森林小灌木叢外,臨近小溪的地方,開了篝火晚會。
    阿霽像一隻輕盈的且羽毛多彩的小鳥,圍繞著聰明人跳舞。
    她的笑容太美,讓人看著就喜歡。
    夏令營有許多人追求阿霽,可阿霽卻似乎放棄了所有、不在乎一切地愛著聰明人。
    她像一個強悍而立的戰爭女神,那種強大的愛,在同世間每一種愛宣戰,告示著她能戰勝所有。
    聰明人喜歡她,甚至是帶著寵愛地喜歡,他雙手支撐在草地上仰頭的雙眼中,總帶著含蓄的愛意。
    他們相愛著,人人都看見。
    但我隱約覺得哪裏不對頭,阿霽這種一直像豎著羽毛的孔雀一樣備戰的狀態太奇怪,有張而無弛。直到有一天深夜,失眠了的我聽見他們在帳篷外爭吵。
    聰明人用非常生氣的語氣問阿霽“為什麽這麽做?”
    阿霽一貫是漂亮開朗的,這會兒的語氣卻似乎是非常壓抑之後的爆發,她說“davis,我在幫你,你告訴我的那些,憑什麽不能告訴她?我知道的那些她憑什麽不能知道?你說你愛我,可是你的愛為什麽有前提,她不是你的前任,不是你的曖昧對象,甚至連朋友都不算,她隻是你的鄰居,有些話為什麽不能讓她知道?!”
    聰明人卻冷笑,氣急了問她“hodoyouknoiloveher?!”
    從他們的爭吵我聽出,阿霽似乎借用他的社交軟件,預備給他的鄰居發一封情書。
    阿霽,這個似乎戰無不勝的女神卻忽然捂臉飲泣,她說“因為你並不愛我。”
    聰明人閉上了眼。
    阿霽強大的愛敗給了聰明人謹小慎微藏著的如螢光一樣微弱的愛。
    幼時我曾想過什麽,成年時都一一否定,因為那些想法思慮都過於簡單幼稚。可是過了許久,幼時那些沒有任何雜質的東西卻像沙礫中的金,漸漸被過濾淘澄。
    幼時的我說娶阮寧也不錯,現在的我依舊這麽覺得。
    幼時的我要因阮寧與聰明人為敵,現在的我依舊這麽覺得。
    畢竟是他告訴我,再渺小的愛,也總要有引流的出處,否則,自食苦果的隻能是自身。
    我愛我自己。
    世界上最愛最愛了。
    所以我要阮寧,很堅定。
    聰明人和阿霽分手了。我陪著他,度過了那些糟糕的失戀的日子。他視我為知己。他一貫認為我大大咧咧沒腦子,所以做什麽,也從不避諱我,甚至偶爾還把我當作棋子。
    別驚訝我們彼此之間的友誼是這個模樣,這樣才是我習慣的樣子。
    不然我為何會愛阮寧,她對我的友誼和這些妖豔賤貨全不一樣。
    他似乎籌劃了很久,想妥帖了,才把一封封信交給顧潤墨,讓他轉交給阮寧。也似乎籌劃久了,才拿出那幅《安我之鄉》。
    我始終沒想明白,為什麽他選擇了顧潤墨,而非我。
    顧潤墨特殊在何處?他的人際關係與我有何差別?
    他低著頭折信紙,說“你很快就知道了。”
    很快地,我未來的媳婦和旁人談戀愛了。
    而她談戀愛的對象是俞遲。
    俞氏長孫。那個命格極品的人。
    俞遲……這名字稍微有些耳熟呢。
    直到聰明人拿出一篇報道。
    來自《倫敦日報》。
    我第二次做壞事,是看到這張報紙之後。
    聰明人忙活了一晚上,寫了封信逼退俞遲。
    而我也忙了一晚,我借davis之名寫了一封信,逼退阮寧。
    這一次做壞事的我既羞恥又忐忑。
    二十二歲的我,既失愛情,也失自由。
    第三次做壞事,是借費小費之名邀請阮寧參加同學會,因俞遲之死,激起她對聰明人的恨意。
    我確實曾在同學會上見過這個漂亮的姑娘,可是,並沒有如我所言,對她迷戀。她是個長著毒刺的姑娘。
    我不會對任何人迷戀,迷戀一個人是瘋狂的行徑,與我想要的東西相反。
    我想得到平靜,那個在我的原生家庭中永遠得不到的東西。
    但願阮寧有。
    我想要的,阮寧也許都有。
    我瘋了一樣地把所有追求都押在阮寧身上。
    她用力地甩開我的手的時候,我看到她眼中的悲傷和絕望。
    那點絕望刺痛了我。
    俞遲死了,她永遠不會和聰明人在一起。
    我的情敵全部死絕。
    這一次做壞事,我既不羞恥也不忐忑。
    反而麻木而悲哀。
    我迫切地希望自己幸福,可是我的幸福與她的背道而馳。
    哪怕這世上男人死絕了,我微信上對她噓寒問暖,關懷備至,卻張不開口問她敢不敢愛我。直到她懷孕,嫁給別人。
    聰明人並不想讓她生下別人的孩子,暗中做了手腳,而我知道真相,卻默不作聲。
    我覺得一切十分順利,螳螂捕蟬,我是在後的黃雀,勝利在望,內心卻為自己悲哀得不能自持。
    第四次,我還想……還沒來得及想,阮致就拎著鐵棍找上了我。
    他用冰冷的鐵棍對準我這個舊同窗的額頭,滿臉戾氣。
    他說“你再碰我妹妹一下試試!”
    他的妹妹……我反應半天,才發現,他說的是阮寧。
    他大概因前些日子的同學會疑上了我,如今他妹妹到了懷孕的關鍵時期,危險的我卻還在持續和她聯係著。
    阮致是個聰明人,由一想百。
    我問他“你不是恨她,這世上最恨她?”
    阮致滿臉冰冷,我從沒見他那麽認真過,他說“我們的那點不同的血注定,這輩子,我最恨的人是她,可這點相同的血脈同樣可悲地證明,我這輩子最愛的人也是她。”
    這是阮致拚了一場性命,孤注一擲做的選擇題。
    他說“她是我的妹妹,你們都不許,通通不許再傷害她。”
    他看著我的眼睛,捏著我的領口,忽然笑了,像個頑童,輕輕開口“否則,我親手宰了你。”
    我知道,他說到做到。
    我陷入一個奇怪的世界,每個人都有兩張臉。
    連我也有。
    我既不想要阮寧嫁給別人,又曾想著,她若幸福,我是否能獲得自己最想要的東西?
    比起那樣東西,自由和愛情都可拋棄。
    我爺爺玩不過阮俞栗宋,就算他給幼孫取名“如意”又如何?
    誰肯讓他如意?
    黑暗中冥想了幾天,我做了一個重要的決定。
    我選擇告訴阮寧一些事,也告訴聰明人一些事。
    譬如,告訴她,那些有關聰明人的真相。
    譬如,告訴他,離她遠點。
    譬如,告訴她,不要怕。
    譬如,告訴聰明人,告訴這個叫宋林的聰明人,隻要我在,阮寧永不愛宋林。
    我是一把雙麵開刃的雪白寶劍,出鞘的時候,就問你怕不怕。
    第四次做壞事,我覺得自己終於平靜。
    那一天,我睡了個好覺。
    大概是因為手裏不再緊緊攥著什麽。
    宋中元是未死的俞遲。
    知道這件事,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恍然想起我假借davis之名寫的那封信。
    我讓阮寧發誓,這一輩子,除非我的肉體死亡或者靈魂湮滅,否則,阮寧不能嫁俞遲。
    真的davis宋林代我受過,被誓言反噬。
    地球是圓,是戒,也是讖。
    有時不是沒想過,為什麽無論如何拚命阻止,阮寧這道題的謎底都是俞遲。
    這世間的癡男怨女總愛放大愛情,可是現實中,柴米油鹽、繁衍後代占了人類精力的百分之八十,愛情更像一陣吹過即逝的風。
    想不明白的我繼續想,想啊想,我就想明白了。
    答案不在阮寧身上,而在俞遲。
    我和聰明人每次想娶阮寧,背後理所當然附加的條件,就是整個阮家龐大的資源和關係網作為嫁妝。它們有時使阮寧變得可愛,有時,甚至比阮寧重要。
    可是俞遲不要。
    他不要阮家,甚至不要俞家。
    他隻要阮寧。
    鍥而不舍地,這一輩子,隻要阮寧。
    中學課本《勸學》中有一句,用在他身上頗合適。當時要求背誦全文時,我和阮寧一個比一個哀號得厲害,可見我們都沒學進去。而默不作聲的那個窮孩子學得最好,記得最清晰。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
    上食埃土,下飲黃泉。
    用心一也。
    後來,後來的我,當然沒有把“未來媳婦”的“未來”二字去掉。
    但我從未缺席任何一年的同學會。之後的十年,親眼看著俞遲從一個兵丁成為阮寧這個“三將女”偈語的第三將,親眼看著他坐到嶽父的位置,又一步步走得更高,親眼看著他擊潰阮家。
    阮老離開了阮家,一直跟著阮寧照顧重孫,似乎是贖罪,也似乎是逃離。他生前叮囑阮寧,除非我死,不要動你二叔。
    阮老去世之後,俞遲毫不留情,用盡一切手段,將真相大白於眾人麵前。
    垂暮的阮二叔,終於在日複一日的忐忑中,等來自己最終的句號和歸途。
    阮靜回來了。
    小丫一直在等他。
    二十年後的同學會前夕,我收到請帖時,微微笑了。
    這次是阮寧的筆跡,我一眼認出。
    二十年前,她的丈夫每一年無望地寄著邀請函,直到死亡和夜幕降臨。他盼望她能收到,盼望能再見她一麵,盼望在她“死後”,盼望在他“生前”。盼望這樣沉默的愛有朝一日重見天日,盼望有朝一日同自己和解。
    二十年後的同學會,阮寧已經微微發胖,卻變得比從前漂亮許多,至少站直了,站穩了。
    可眼中的自由一如過去,堅定不移。
    所有的人都老了,包括我。
    阮寧問我為什麽一直沒有結婚,我告訴她,因我太愛程可可,可是可可早已嫁人,此生無望。
    我想說我盼著來生,位高權重的俞遲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
    下午三點,同學會散。
    他穿著軍裝,最後一天穿著軍裝,背著她在街道上向未來走去,手中還拎著一雙高跟鞋。
    這丫頭從小就不會穿高跟鞋,為了扮靚,今天還是穿了。
    這小子從小就貧寒,一朝富貴至此,卻還是愛情中最孱弱的那個。
    他愛阮寧,如敬佛禮尊,檀香飼味。阮寧愛他,瘋魔後活。
    還好故事的結局不是一群互相咬著尾巴的羊羔,死咬著,誰也不肯放手。
    大家都放下,包括我。
    我穿著風衣遠遠地看著他們,這一年是2037年,香港回歸四十周年,身旁商場的led顯示屏上正在播放五十年前來自香江的懷舊訪談。
    五十年前,香港有史以來最胖的當紅女星正在三色電台采訪她早已離婚的前夫。她的前夫英俊瀟灑,是紅遍兩江三地的偶像。
    這是一場本不相配的婚姻,他們結婚時,人人驚詫;離婚時,大家卻莫名覺得理應如此;尤其男星又後娶了別的漂亮女星,所有人更以為然。
    她一向喜笑開朗,此時再見,卻那麽自卑於自己的身材模樣,勉強歪頭,笑著問他“冬官,我這麽胖,以前你嫌棄過我嗎?”
    我路過時,那個男人很沉默。
    我走過商場時,他那麽溫柔那麽輕地告訴那個胖胖的女人“我好中意你啊。”
    轉身,我看著他。
    他說,我好喜歡你啊。
    曾經。
    第二日,俞帥脫下軍裝,幹脆利落,去做他這輩子最想做的醫生。阮寧的律師事務所風生水起,聽說她的合夥人是她大學時的同舍同學。
    哦,對了,忘了交代,聰明人宋林未死,依偎在美人懷中,瀟灑活著,做著阮寧的老大,快樂活著。又叫算命的說中,果真命道極品。
    宋林是阮寧的r。unknon,這個也許你們早已知道。
    而我,我是她永不過期的兄弟,是你們的r。unknon。
    隻有你們知道的r。unknon。
    我的爺爺後來老得不成樣子,終於不甘心地離去。他說他對不起我,害我抓了個死簽,卻也從未想到我平素叛逆,這次竟如此聽話。
    我被老爺子逗笑了。
    可見他從未懂我,我一向安分認命,唯有婚姻大事上從了本心,違逆了他。
    他全看錯。
    我曾經心愛的小女孩叫阮寧,而我和我心愛的女孩的名字可以組成一個我這輩子最想要的詞,害我錯以為是天造地設。
    安寧。
    這次,我獲得了自由,也獲得了永久的安寧。
    不因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