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強兵也是為了富國(本章有設定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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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江海軍在提出“帝江”級炮艦的建造指標時,考慮到要兼顧內河的作戰需求,所以艦體的吃水被設計得較小。
由此造成該級艦的航行性能,在相對靜水的狀態下比較優異。但在外海航行時,穩定性受到一定的影響。
盡管存在著一些不足,但總體來說“帝江”級仍然是一型比較成功的戰艦。兩江海軍對之很是滿意,也增添了繼續發展該型艦的信心。
於是便在“帝江”號尚未完工之時,就在其基礎上,又改進建造了一型新艦,這便是“文鰩”級炮艦。
“文鰩”級也建造了4艘,仍由江陰海軍造船廠和通州海軍造船廠各建2艘。並且在“帝江”級各艦下水後,利用空出的船台緊接著開工。
四艦在1886年8月至1887年12月之間建造完成,單艦總造價合近3萬英鎊。
“文鰩”級在設計上,更優先的考慮了航海的性能。至於淺水內河的需要,兩江海軍準備學習英法等國的經驗,靠改造武裝一批舢板或民船來解決。
因此“文鰩”級相較“帝江”級有所放大,但外觀十分相似。繼續采用長艏樓船型,這種結構也逐漸成為日後兩江海軍艦船設計的重要風格,而被延續下去。
其艦體為鋼製,垂直型艦艏,雙桅單煙囪布局。艦身全長67.2米,寬9.2米,吃水2.7米,正常排水量760噸。
動力係統采用2台臥式雙氣缸複合往複蒸汽機,雙軸推進,配有2座圓形火管鍋爐,最大輸出功率1,500馬力,設計航速15節。
當煤艙滿載時,以10節航速可以續航3,500海裏。全艦平時共編有官兵105人。
“文鰩”級的指揮塔設在艏樓的後方,以50毫米的鋼板作為防護。
主要武器為2門光緒六年型35倍徑100毫米火炮,分別沿中線布置在艏樓頂和艦艉甲板,每門炮帶有40毫米鋼板製成的簡易炮盾。
其他武器包括,4門光緒十一年型霍奇基斯式40倍徑57毫米速射炮,和4部光緒三年型加特林式70倍徑11毫米十管旋轉機關炮。
“帝江”級和“文鰩”級共八艘炮艦的建造,為暫時處在蟄伏期的兩江海軍加入了新鮮血液。
使海軍戰艦缺乏的困境多少得到了些緩解,保持住了裝備更新的勢頭。更是維持了海軍造船廠的工作量,鍛煉技藝並避免人員流失。
這些努力,再加上自光緒十一年時起,就開始建設的雷州海軍造船廠,都是在為海軍今後的發展積累著底蘊。
有了堅實的基礎,待合適的機遇到來時,才能夠迅速的實現跨越式的進步。
海軍是如此,陸軍豈能落後。畢竟“富國”雖然是眼下的最要務,但若不能“強兵”,就失去了發展的安全保障。
盡管同樣受製於經費的限製,但陸軍也沒有停下強兵的步伐,反而在體製上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在這些涉及眾多的改革措施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編製和兵製兩大方麵。
其中在編製方麵,以往兩江陸軍以及作為其前身的商團,都采用的是四單位的營團製。更高級別的旅、師和軍團等,則都是根據戰時需要臨時編成。
這與西方很多國家的陸軍編製結構,基本相近。都源自十九世紀初,叱吒歐陸的法國陸軍,並在其基礎上發展而來。
但兩江陸軍通過實踐,特別是在北圻的實戰中發現,隨著裝備技術的進步,作戰規模的不斷擴大,舊有的編製體係已不再適合。
因此,基於對以往實戰經驗的總結,並為今後很可能會出現的更大規模的戰事作準備。兩江陸軍借著這段戰後的沉澱時期,對部隊編製進行了翻天覆地的調整。
新的編製,采取以三單位製為主的結構。團是基本的戰術部隊,師或旅為基本戰術集團。更高級的單位,則根據戰時需要再進行組建。
在經過本輪調整後,兩江陸軍的單位編製模式基本成型,在此後幾十年的時間裏未再有過大的變化。
調整後的陸軍各主要兵種,各級單位的編成,大體是這樣的。
被西方人譽為“戰場皇後”的步兵,最基層的班由十五人編成。由一名軍士長為班長,配有一名班副和十三名士兵。
班以上為排,共五十名官兵組成。由一名中尉為排長,另設有排副一名。排內有負責通訊和其他雜務的直屬勤務兵,和三個班組成。
接下來是連,每個步兵連有一百六十餘名官兵。連長為上尉軍銜,連內另有連副一名,勤務班和三個排。
在新的編製體係下,營的地位已經下降為戰術分隊,並不再有固定的編號。一個步兵營在少校營長的領導下,共有作戰人員近五百三十人。
營內另設一名營副,多名參謀。轄有勤務排,和三個步兵連。
團由戰術集團降為了戰術部隊,設有上校團長、團副和參謀長各一名,以及若幹名參謀。
全團下轄三個營,另編有勤務連、野戰炮連、機關炮連、騎兵連、工兵連和尖兵連等,作戰人員共計兩千四百餘人。
師是常設的最高級別作戰單位,師長為少將軍銜,配有師副和參謀長各一名,以及二十餘名各類參謀人員。
步兵師下轄四個步兵團,勤務營、野戰炮團、機關炮營、重炮營、騎兵團、工兵營、尖兵營和憲兵營等單位,作戰官兵近一萬五千二百名。
旅為簡化了的師,由兩個團,和勤務營、野戰炮營、機關炮營、騎兵營、工兵營、尖兵營、憲兵連等組成,作戰人員七千六百餘人。
旅長為大校軍銜,設有旅副和參謀長各一名,負責各項事務的參謀十餘名。
同樣建設了師級單位的,還有騎兵。
每個騎兵班有八名作戰人員。排轄三個班,二十餘人。連轄三個排及勤務班,共九十人。營轄三個連和勤務排等,共有作戰人員三百一十餘名。
每個騎兵團有一千一百多名作戰人員,轄有三個營、勤務連和機關炮排。
騎兵師的作戰人員有五千六百餘名,除了師部人員以外,由四個團、勤務營、野戰炮營和機關炮連組成。
除了上述之外,陸軍還調整了野戰炮兵、機關炮兵、重炮兵、工兵和憲兵等兵種的單位編製。
新的編製體製也被列入了《陸軍條令》當中。與之一同寫入條令的,還有新修訂的兵製,和提高軍人社會地位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