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各顯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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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動漫全才!
相對於寡歡的高調“降臨”,阿狗的來京完全可以用波瀾不驚來形容。
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因為常誌昊目前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資訊圈這邊,而對2001年的漫畫原創圈缺乏了解的緣故。
是的,從2001年起,在國內動漫圈唯一值得詬病的情況出現了——
那就是所謂的圈子開始真正地細化。
原本整個圈子都不算大,別說動漫圈裏的資訊和原創,就連遊戲圈其實也就是那些人,這一點從最初的nt人員構成完全可以看出來。
1994年的《畫王》與電電,電軟兩本雜誌,加起來總共才夠人看幾分鍾?
算上畫王的那一大堆跟風雜誌確實能多打發點時間,但那些雜誌上全都是純粹的盜版和國漫畫,沒有任何國內因素在裏麵,總不會有人無聊去記那些雜誌從不露頭的工作人員名單吧?
而且就算是記了,通常情況下真名記住沒任何意義,而筆名又是常換的……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都依然是畫王培養出的那些國內漫畫作者,和遊戲雜誌培養出的著名編輯與寫手更加深入人心一些。
從表麵上看,從1994到2000年,大家似乎都是和樂融融的。
但是實際上,如果認真去觀察一下的話,就會發現有些悲劇向的種子其實從很早就已經種下了。
動漫遊戲那邊顯然是從電電創刊,與電軟分道揚鑣開始。不過幸好這個時代作者們的數量並不算多,而雜誌內容也完全集中在和式主機遊戲上。很長一段時間內大家玩的都是那麽點東西,所以甭管具體文章內容上有多少分歧,一般讀者是看不出來的。
不過等到動漫資訊雜誌開始在98年冒頭——漫友創刊是97年,但是當時這本雜誌根本沒有明確辦刊方向,相對來說是偏原創那邊的——之後,資訊圈這邊的雜誌傾向就開始變得明顯起來。
且不說夢總的男性向,漫畫無限的“高齡”向,若幹雜誌的女性向之間巨大的差異。單單從女性向雜誌來區分,就有主打原創和絕愛間之契的動漫時代,主打小清新的新幹線,與專門討好小女生的漫友之類相當明顯的區別。
這些細節上的異同,老實說是跟和式漫畫的五花八門豐富多彩分不開的。而就算是按照從1991年起,著名的海南攝影美術出版社引進的那一大批盜版漫畫起,到2000年也不過區區十年時間,這十年裏想要讓讀者明確下來自己的真正喜好,其實還是不太夠的。
更何況在畫王風靡全國之前,海南社引進的無非也是些和國最最熱門,以及集英社那邊的ju係作品,本身就相當單一。了不起再加上一些小學館的漫畫,配合大吃省那邊能夠收到的香港台動畫,內容想豐富也很難。
可94年以後,由於畫王和最初的新畫王之類“霸占”了幾乎全部名作,後創刊的盜版雜誌就隻能走少年aze,甚至一些月刊,甚至青年漫畫雜誌的路線。
少女漫畫那邊也是類似,這就使得原本“通吃”的國內漫畫愛好者們先是目不暇給,後來隻能根據錢包容量來選擇自己相對更加喜歡的作品。
而眾所周知地,即使到了2001年,國內的網絡帶寬依舊窄得可憐,而網費也相對較高,這就使得哪怕是四十多兆一卷的相對清晰掃圖都乏人問津。大家普遍能接受的,恐怕隻有二十甚至十幾兆,幾兆的模糊版漫畫。
至於在線漫畫網站什麽的,有是有,但是根本形不成主流,也不會有多少人拖著慢的要死的各種貓,以幾k的速度去在線瀏覽幾十k一頁的漫畫。
根本就看不起啊!
漫畫都看不起,幾十兆一話,二十多分鍾的模糊r動畫就更不用提了!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口耳相傳之外,普通讀者們也就隻能依靠動漫資訊雜誌裏的文章,來尋找符合自己喜好的作品了。
要知道哪怕是後來的r合計動畫盤,也是撐死一張十三話,賣五塊錢的。
那麽eva要十塊,隨便哪個高達就要二十塊,銀英這種長到想打人的……
之所以不提聖鬥士,七龍珠,灌籃高手什麽的,是因為它們好歹還經常在國內電視台滾動播放。否則的話,光是一部死神小學生也就足夠讓人恨到牙癢了吧?
相對於不知道要少吃幾頓早點才能攢下的一套盜版漫畫和動畫購買費用,從很早起就能買vcd版本,甚至借雜誌之便直接看到和文原版漫畫的資訊雜誌編輯們當然要幸運的多。
可惜在世紀之交的那幾年,肯掏錢辦雜誌的老板也真沒多傻,和國漫畫雜誌就算再便宜,一個月一家就四本以上。按照少年ju一本240丹計算,每月60塊人民幣看著不多,如果把運費人工之類算在裏麵,多來幾家雜誌還不是會讓投資人“心驚肉跳”?
更不要說上麵這其實隻是漫畫周刊的價碼,如果換成《netye》這種商業誌,光定價就起碼三倍起,幸好這東西隻是月刊,綜合算起來還便宜一點,可你不能指望老板跟你一樣懂行做除法對吧?
“啥?一本雜誌光定價就要五十塊以上?!能不能不訂?!”
這種結論是顯而易見的吧?
大家別忘了在動漫誌那邊,“老板”給普通編輯開工資也隻肯掏700人民幣左右。
稍微誇張點說的話,如果要“訂”兩本雜誌,就等於多出一個普通編輯的開銷。你們覺得那些“精明”的老板會不會反複算這筆賬?
老板算賬的結果,就是“公費”購置正版的費用難以報銷,即使購買盜版,實際上也便宜不到哪裏去。於是資訊雜誌這邊除了鼓勵作者們自身挖潛之外,顯然也就隻有人為降低自己雜誌的“涉及麵”了。
什麽?你說給作者稿費也是錢,讓編輯自己來寫就能省下一大筆?
咱們暫且不論這個說法是否跟那些節儉的老板不謀而合,單純用寡歡到夢總做的第一個專題為例子吧?
之前有提到過,寡歡要寫的是藤崎龍的《仙界傳封神演義》,這部漫畫當時剛完本不久,如果想從周刊漫畫雜誌追連載顯然是不可能的,買和國或者港台正版起碼幾十塊一卷,也不現實。國內盜版商恰好“體貼”地出了64開小本一套,總共23卷單本售價四塊多點。
很明顯,即使讓編輯自己寫,成本也是上百。按照千字五十來算,兩千字的稿費出去了。甭管寡歡怎麽拉拉雜雜拖出近萬字,看起來頗有些回本的意思,也不能把整本夢總都做成封神特刊罷。
而且當時一本資訊雜誌,或者就算是夢總自己特有的作品推薦欄目,光一個跨頁就要介紹起碼八部作品……
辛辛苦苦寫完了東西,還沒等出片交印,其他雜誌社的新一期出了拿到手裏一看咦,這作品不是我們專題裏寫的那個麽?字裏行間表達的意思怎麽看怎麽沒多少差別,後出的不說抄襲,起碼也就變成跟風了,這傳出去麵子往哪裏擱?!
所以顯然不隻是單純縮減資訊範圍的問題,就連各家雜誌所擅長的方向,也最好預先劃分清楚了。
當然嘍,這些相當粗糙的“潛規則”一般對作者們來說不適用。但隻要是投稿的作者,總要經過雜誌篩選吧?而反過來的越高,本身也是雜誌定下方向的。
除非有哪兩個作者好巧不巧地在不同雜誌上徹底撞車,而其中一個明顯寫的比另外一個要強出不止一個檔次,錄用這篇的雜誌才會從一開始暫時忽視掉“圈裏圈外”的問題,而輸了的那家很可能從此徹底不碰這個作品……
顯然這套規則逐漸穩定下來之後,不要說資訊雜誌的內容,就連作者們也被動地被劃分了從屬。2001年的稿費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大部分作者很可能還是大學在校生,前麵提到過的看盜版也要花不少錢……總之一來二去,有抱團的,自然也就有疏離的了。
而原創圈那邊相對來說可能簡單一些,不過根據雜誌的用稿趨向,首先是當時連助手都雇不起的漫畫作者們沒日沒夜也隻能完成一部作品的連載,其次畫短篇的作者則由於收入堪憂,不得不選擇相對來說比較穩定的東家。
短篇相對來說本來就比長篇連載作品受雜誌重視程度低,國內這種草創期也不可能有什麽名人專門靠短篇起家,所以在一家雜誌勉強達成“熟人”成就的時候,換另外一家就隻能享受新人稿費待遇。
一來二去,跟資訊圈那邊明顯會產生類似的情景。
然後由於原創圈的創作太過辛苦,原本還算正常的人際交往圈子很容易就縮得極窄,一個花月刊連載的恐怕根本抽不出時間去逛資訊論壇。
別的不說,自從阿狗真正入職帝都卡通雜誌社之後,很長一段時間也就真跟在網上失蹤了一樣。
這種無奈的客觀條件之下,想不形成圈子,可能麽?
就算大家彼此之間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但上升到雜誌或者更高層麵的話,終歸還是隻能漸行漸遠,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