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字數:6823 加入書籤
偵探言情事件簿!
屋村殺人事件
1
地點位於香港島的華x村,這是一個居住條件優裕的公共屋村,西麵臨海,景觀一流,在這裏居住的,跟香港其他公共屋村一樣,皆是收入偏低的基層市民。[燃文書庫][][774][buy][]
在屋村的商場裏,有一間連鎖快餐店,下午茶時間,店內的食客並不是很多,在一個角落裏,坐著三十多歲、衣著隨便的羅耀光。就像他的名字一樣,雖然隻是隨便地穿著件格子襯衫加牛仔褲,仍難掩他身上臉上散發出來的帥勁,他的臉孔俊俏,身材瘦長,在眾師奶(家庭主婦)的眼中,簡直是一個發光體,此際,就有三個師奶坐在另一套桌椅中,眼饞饞地瞧著他,瞳仁裏那簇欣賞與崇拜的火焰,閃爍得很厲害,好象就這樣注視著羅耀光,就可以把他吸進體內似的……
***
中區重案組第一隊的探員們,乘坐一輛警車出發前往華x村,他們一共有七個人,剛才已聽過上司張成勇的簡報。
報案人是華x樓的管理員,死者是一名住在1017室的獨居男住客,名叫羅耀光,三十四歲。他被人用電鋸從腰部鋸開,血水流滿了一床!
重案組來到了華x樓下麵,這裏已有警員拉起圍帶在把守,防止閑雜人等出入。張成勇帶同所有組員搭電梯上十樓,來到案發的單位。法證部正在房內取證,鑒證科在掃指模,法醫則在作初步驗屍,被稱為「屍王」的鑒證科攝影師在不停地按動快門,閃光燈閃個不停。
屋子麵積二百多平方呎,主體是起居室,有獨立的廁所和廚房,是一個一二人單位,近窗處擺放著一張單人床,還有電視機、dvd錄影機、電腦、衣櫃和沙發,還有一套光鮮的音響,角落裏堆滿cd。
張成勇著其他組員到附近的單位替鄰居們錄取口供,調查他們認不認識死者、案發時身在何處、有沒有發現可疑人物等。張成勇更請示上峰,要求派遣「藍帽子」警員前來作逐家逐戶的調查,把整棟大廈的居民都調查清楚。
張成勇獨自留在案發單位的門外,等鑒證科和法證部的同僚收集完證據,張成勇走進屋子裏,此刻,法醫正在檢驗著屍體。
場麵簡直是驚心動魄,血腥恐怖!一個男子躺在床上,被攔腰鋸開,肢體的上半部和下半部分離,斷成兩截,穿著衣服的身體浴在如血池般的血水裏,白色牆壁上一道道血汙的飛濺軌跡噴射線,此刻陣陣腥臭撲鼻而至。屍體躺臥的那張木床,也被鋸出了一個大缺口,屍體的切口與床的切口一致,表示那把用來分屍的鋸子──應該是電鋸,給凶手帶走了──鋸斷死者後,並沒有停下來,繼續向下鋸去,把床也鋸開了。
張成勇看著,心裏嘀咕道「奇怪,怎麽凶手把屍體鋸開以後,仍不停下來,繼續往下鋸去,連床也差點鋸成兩截?這凶手,怎會如此心狠手辣!殺人也就算了,還要把人鋸成兩截?實在太變態了!可以預期,凶手和死者之間一定有什麽血海深仇。」
張成勇看著屍體,浮想聯翩。
等法醫驗完屍,張成勇隨即走上前去,詢問情形。
這次的法醫仍然是胡醫生,他跟張成勇已合作過很多次,現在張成勇問起情況,胡醫生自然是有問必答。
死亡時間推定在今天下午三時半至四時半這一小時之內,死者是被活活攔腰鋸斷,當場死亡。現在的時間是傍晚六時四十七分。
「他是被活生生地鋸開的嗎?」張成勇問。
「是的。」胡醫生答,不帶任何感情。
「為什麽如此肯定呢?胡醫生。」
「根據牆壁、天花板及床上血跡的飛濺噴射形態,我可以肯定他是被活活地鋸開。」
「他的身體有沒有其他傷痕?」
「已沒有了。」
「真難以想象!為什麽死者不掙紮反抗?」
「他是被迷暈了,然後才遭毒手。在他的口鼻之間,遺留了哥羅芳(迷藥)的殘餘成分。」
「這裏是案發第一現場嗎?」
「對。根據血跡的飛濺噴射形態,這裏的而且確就是第一現場。除了血跡,還有屍體被鋸時分裂出來的肉糜,以及切口形狀與屍體一致的木床,還有就是根據屍斑的分布,都可以確定這裏就是案發第一現場。」
張成勇細想了一下假若現場是案發第一現場,屋子沒有被強行入侵的跡象,顯見是死者開門給凶手的,即表示死者很可能認識凶手。
而後來,根據法證部的dna測試檢驗,現場遺留下的所有血跡,全屬死者所有。鑒證科在現場套取不到任何有用的指紋,也沒有找到具指向性的微物證據,如頭發或衣物纖維等。
當時,張成勇評估了一下破案的機率。在香港,一般凶殺案的破案率都高達九成以上。殺人會留下很多現場環境證據,而香港地狹人稠,即使采用毀屍滅跡的策略,很容易就會在過程中被人撞破。人證是十分重要的,而更重要的就是現場環境證據,有說,一個環境證據,抵得上十個證人的證詞,皆因人會說謊,證據則不會說謊;在現代社會人與人之間關係疏離,不聞不問,單靠人證越來越難破案,因此,科學證據更顯其重要性,對破案貢獻良多。
張成勇繼續在現場勘查,他發覺dvd錄影機的時鍾在閃動,沒有調校,當時他不大為意,以為是一般大男人的通病──粗枝大葉,不拘小節──後來他才曉得,這是一項具指向性的關鍵證據,間接證明了殺人手法,以及凶手的身份。
2
張成勇向上峰請求支援,調來了四十六名「藍帽子」警員,在華x樓進行挨家挨戶的問卷調查,而張成勇一組的重案組人員,集中在發生凶案的十樓作調查,期望盡快從鄰裏口中獲取有用資料。
梁忠傑在十樓其中一個單位,向戶主錄取口供。男戶主姓詹,與妻子、女兒一起住在這個單位內,詹先生出外工作,早出晚歸,女兒由妻子照顧。
詹先生與詹太太對於死者羅耀光的為人,似乎相當清楚,詹先生說「姓羅那個人,平日都有跟我們打招呼,他一個人住,不過,卻時常有女人跟他一起出入,而且次次不同。」
傑仔問詹先生「她們是他的什麽人?」
詹先生說「他的情婦呀!還會是什麽人?」
「你說,他晚上帶不同的女人回來,你怎麽知道?」
「姓羅的回家要經過我們門口,而我總喜歡打開木門乘涼,每次他經過門口,我都看見他帶著不同的女人。」
「那些女人大概多大年紀?」
「都是三四十歲的師奶。」
「嗯……」傑仔沉思了一下,說「詹先生,你認識死者帶回來的那些女性嗎?」
「有些認得,有些不認得。」
「我想,在你認識的那些女性當中,一定有有夫之婦吧?」
「對。是有些有夫之婦。」
「詹先生,請問死者平時的為人如何?」
「嗯。他有跟我們打招呼,對人尚算有禮貌。聽說他是領取綜援(經濟援助)的,所以不用出外工作,整天就是玩女人,真是風流得可以!」
「如果說,死者是被人殺死,你認為,誰會殺死他?」
「我說,這一定是情殺,那些跟姓羅的歡好的女人,她們丈夫一定對姓羅的恨之入骨,因此,姓羅的鐵定是被那些戴了綠帽子的、切齒腐心的丈夫所殺。」
傑仔運筆如飛,把證人的口供記錄在案。
「詹先生,請問今天下午三點半到四點半期間,你人在哪裏?做些什麽?」
「那時候我正在公司上班,一直到剛才才回到這裏。」
傑仔轉向詹太太「詹太太,請問你有沒有發現可疑的人物,在這棟大廈出沒?」
詹太太說「除了管理員,我今天看見住五樓的陸先生曾經經過這裏,他可能是去死者的單位找他算帳,其太太可能跟姓羅的有染。」
「陸先生找羅耀光,是在什麽時候?」
「應該是下午四點多,正確的時間我不是記得很清楚。」
結束了對詹宅的調查,梁忠傑敲開隔壁單位的門,同樣進行問卷調查。
***
另一邊廂,張成勇已征用了十樓的兩個單位,一個作為臨時指揮部,一個充當臨時的口供房。
張成勇請來了命案的發現人──大廈管理員林叔,偵訊其發現屍體的經過。
張成勇看著林叔,後者隻木無表情地迎視著張成勇的目光。
「林叔,」張成勇說「是你發現屍體的?請你說說經過。」
林叔慢條斯理地拿出香煙,準備點火。
「林叔,這裏嚴禁吸煙。」張成勇很快地說。
林叔無可奈何地笑笑,舉舉香煙,然後收回。
「長官。」
「叫我張sir。」
「那好,張sir,我今天巡樓的時候,發現1017單位的木門下麵,有血水流了出來!我馬上用對講機通知上級,然後報警。警察和消防員到來,我看著消防員撬開鐵閘,打開木門。木門打開以後,我看見血水流了一地!是從牆角的木床上流下來的,羅耀光躺在床上,被砍開成兩截。」
其時,警員和消防員進入室內,見到這種腥風血雨、惡心無比的場麵,一個個翻腸倒肚,嘔吐不止,沒有人再願進入命案現場。警察先找人清理了現場地板上的血汙,才敢入內調查,其後鑒證科、法證部及法醫陸續抵達現場進行搜證和驗屍。
張成勇說「就是因為看到門下流出血水,所以你報警?」
「對。」
「請問林叔,你在這座大廈當管理員,有多少年了?」
「已有三年了。」說著,林叔把眼睛眯成一條線,細細地打量著張成勇,張成勇也同時打量著他,覺得林叔有點兒深藏不露。
張成勇繼續說「從前,這裏好象從來沒有發生過凶殺案,對吧?」
林叔仍舊慢吞吞地說「我本身也住在這裏。」
「啊,是嗎?」
「唉。我住這裏已有十二年了,不單止本棟大廈沒有發生過凶殺案,這條屋村──據我所知──從來就沒有發生過殺人的案子,自殺就有。這回我也不知交上了什麽黴運,竟撞上了這麽一起血腥恐怖的殺人分屍案,真是!唉!總之就倒楣啦!」
「林叔,你發現屍體的時間,大概是幾點?」
「我看見門下麵的血水,是在下午五點五十八分──當時我看過手表。」
「那麽,下午三點半到四點半期間,你人在哪裏?做些什麽?」
「那時我和電力公司的職員在抄電表,他可以幫我作證。」
「請問林叔,你住在哪個單位。」
「2913。」
「林叔,請恕我冒昧,我要找同事到貴宅進行搜查。」
「哦?要搜查我嗎?難道,你懷疑是我殺死羅耀光的嗎?怎麽要搜查我的單位?」
「林叔,我們這樣做,也隻不過是例行的程序罷了,要知道,命案的發現人,無可避免地都有嫌疑,我們隻是循例做事。」
「真金不怕火煉,你們要搜盡管搜,我不會阻止你們,也沒有能力阻止你們。」
「當然,林叔,我們要取得搜查令,才能夠進入府上搜查。」
「不用了,你們要搜盡管搜,也不用什麽搜查令了。」
「不,我們一定要得到搜查令,才可以進入府上,要不然,可能會被你循民事起訴,說我們擅闖民居,而將來若真的搜到什麽證據,帶上法庭的時候,會被視為非法證據,不能采納。」
「那,你們愛怎麽做就怎麽做吧!我可管不了那麽多。」林叔說,語氣中明顯透著不耐煩,「反正,我有不在場證明,也沒有殺人動機,你們盡管查吧!」
一句說話,張成勇直覺地警惕起來,麵前這位貌似無知的阿叔,居然能說出「不在場證明」和「殺人動機」,顯見他對刑事偵緝或偵探小說,具有某種程度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