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章 有關鬼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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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夢破是誰,夢破是奈何橋邊的孟婆婆。
    孟婆婆究竟是誰,又從哪來,各種傳說有很多。
    各不相同的傳說中,唯一不變的,是老太婆守在奈何橋頭,給那些亡魂送上一碗熱騰騰的茶湯。
    喝了孟婆湯,往生無牽掛。
    真的那麽神嗎?喝了孟婆婆的熱湯,就能忘記人世間的種種過往,了無牽掛的上路?
    誰知道。
    就連那個老阿婆也說,喝了孟婆婆的湯,隻是圖個肚子裏暖和,走路時不冷。老阿婆還說,那碗湯要是真那麽靈,孟婆自己也不至於念念不忘,千百年的執著。
    夢破換下老態龍鍾的老婆婆的裝扮,恢複了畫中人一樣的美貌,回到了房間。
    那個老阿婆,已經不見了。估計是被夢破送走了。
    我很想跟夢破聊聊,究竟是怎樣一個美夢,又是被誰打破。
    但是你看夢破的樣子,像是喜歡跟別人八卦自己那些小秘密的中年婦女嗎?
    自從我見過夢破,就從沒見她笑過。那張臉,千年寒冰一樣的冷。
    老鍾告訴我,我真的就是被弄錯了。
    然後呢?我看著老鍾。
    我淡定的樣子,讓老鍾很意外。尋思了半天,老鍾說道:
    “你這種情況,又不能把你送走,你又回不去。”
    真是抱歉,給你添麻煩了。
    我看著老鍾。
    “要不,你留下來給我幫忙?”
    老鍾帶著試探的口吻說道。
    聽到老鍾的話,夢破抬起頭看過來。
    給你,幫忙?
    我也看著老鍾,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老鍾是誰,收債的,冥王死神。
    他讓我留下來給他幫忙,這意味著啥?這意味著,意味著撥開雲霧見天日,守得朗夜見月明啊!
    就在剛剛,我還是個死不了活不成的家夥,投親無路投靠無門,隻剩下一個大大的“慘”字刻在腦門上,渾身上下散發著倒黴蛋的氣味。
    轉瞬間,我就被冥王老鍾垂青,成了他的幫手,在他的公司打工。
    這簡直就是,橫空出世大救星,翻身農奴把歌唱啊不是嗎!
    “你不願意?”
    老鍾看到我半天也沒表個態度,追問道。
    我拚命點著頭。
    我咋能不願意?這對我來說,不就是五雷轟頂一般的喜訊嗎。
    這要是跟了你,黑白兩道天地三界,還不都得任憑我橫著膀子晃?誰特麽不服,我就帶著老板來收債,把你丫的拖走!
    我內心充滿了無比的喜悅,外表卻絲毫沒表現出來。
    好惡不言於表,喜怒不形於色。這是跟隨老鍾這種身份的人,最起碼的要求。我必須學習掌握。
    別的不說,電影裏跟在黑幫大佬身後的馬仔,哪個不是一臉肅穆就跟剛死了親我呸!
    好吧我們舉個反例。跟在大佬身邊,沒事絮絮叨叨有事神經兮兮,那種家夥個個都死得很慘。對不對?
    所以我必須養出自己,殺手一般的冷酷,刺客一樣的無情。
    就像,夢破。
    說起來,我是不是也得給自己起個名號?
    你看人家夢破的名字,多有氣勢。
    月黑風高之夜,殺人越貨之時。一道身影悄無聲息,落到地麵。手腕輕翻,冰冷的鋒刃已經抵住喉嚨。不等發出尖叫,利刃割開皮肉,鮮血噴湧而出。可憐那廝,一個囫圇的美夢都還沒做完,就死在床上。
    嘖嘖,實在是
    要不,我自己起個名字叫夢圓?夢寐?夢魘?夢黃粱?
    老鍾看著我一副夢遊太虛的樣子,拿過一個平板電腦。
    “這裏麵有些東西,你自己先看看。不懂的,問夢破。”
    說著,轉過頭又向著夢破問道:
    “還有沒有他能穿的外套?”
    夢破搖著頭,老鍾又說道:
    “那就辛苦你,給他做一身吧。”
    夢破帶著一副冷冰冰的眼神看著我,半晌轉身,回了小房間。
    人死之後,魂魄不散。魂魄離開肉身,被接引到這裏再送走。毫無例外。
    正常情況下,一個人在咽氣之後,離開肉身的魂魄就會直接被老鍾的手下,或者按照老鍾的叫法,被公司的員工給接走了。
    像我,像老阿婆那樣被老鍾親自接引的,實屬罕見,也十分幸運。
    有正常情況,當然也就有不正常的情況。
    在不正常的情況下,離開**的魂魄,無人接引,或者在接引過程中有意逃脫,遊蕩在外麵,就成了遊魂。
    遊魂不能見陽光。陽光,會讓魂魄消散。真的就是魂飛魄散,歸於湮滅。
    所以大部分遊魂都無法活到第二天晚上的到來。
    太陽一出來,就被曬死了。
    你說啥,偏巧趕上了第二天陰天下雨?
    那你能保證天空永遠不再放晴,太陽從此不出來嗎。
    啥,塗防曬霜?
    等有一天你變成鬼了,千萬想著試試。萬一有效,我們立馬申請專利成立公司。可就發大財了。
    遊魂怕陽光,但還是會有天資聰穎冰雪聰明的家夥,能夠領悟其中的玄機,躲過白天,躲到夜晚再出來遊蕩。
    這種,就是人們所說的鬼。
    你要是喜歡,也可以叫它們野鬼、孤魂、孤魂野鬼。
    鬼,自古就有。
    因為老鍾的工作做得再細致,總是會有疏漏。總會有魂魄出逃,化成野鬼。
    而且存在的野鬼,數量其實還真不少。
    鬼與人,同存於世,卻是大路朝天各走半邊。所以老鍾也不會沒事找事地,把所有的野鬼都抓幹淨。
    因為根本就抓不幹淨。
    但是有一種鬼,卻是堅決不能放過。
    就是作惡的鬼。
    野鬼犯惡,雖遠必誅。
    魂魄,或者鬼,其本身,用時髦的話說,是場。
    場是什麽?
    物理學對場的定義是,一種特殊的物質構成。大多數的場,看不見摸不著,卻真實存在。比如引力場,比如磁場。
    所以鬼跟人一樣,是以物質為基礎的存在。隻不過人的視覺看不見場的存在,也就看不見鬼。
    場有能量,能做功。積蓄的力量,能夠與周圍環境發生互動,改變物質的形態。影響到人,就是所謂的鬧鬼了。
    我突然想起,在找那個老阿婆的路上,看到那個小車司機橫在路上破口大罵,讓人心煩,於是一拳打碎了他的風擋玻璃。
    這樣說起來,以後在看著誰不順眼,就可以半夜去砸他家玻璃了。
    這麽一想,還真是禁不住有些小興奮呢。
    鬼以場的形態存在。而場,同樣可以通過外力的作用,被消蝕。
    所以自古就有殺鬼的人,不管是和尚還是道士,或者假托神力相助的異人。
    殺鬼的方法有很多,灑水的,撲藥粉的,拿個手電筒晃來晃去的。原理,當然都是采用物理的,化學的手段消耗場所具有的能量,使其瓦解。
    就比如陽光,是因為電磁波的震蕩,破壞了場能的穩定,令其消散了。
    也所以,對著鬼唱誦禱詞翩翩起舞的,沒有半點卵用。就算真的一不留神把鬼殺死了,也是被哼哼唧唧的禱告,給煩死的。
    我翻看著平板電腦裏的文檔,夢破走出小房間,衝我招著手,把手裏的衣服扔給我。
    連身的衣褲,連著頭套。人皮縫製的。裁剪粗糙,針腳潦草。最關鍵是,作為一個男人,他竟然沒有丁丁。
    大腿根相連的地方,原本健全的器官,被連根剪掉了。連個口都沒給留。
    “你要那物件又沒用。”
    夢破盯著我說道,一轉身,走了。
    你怎麽知道我沒用?你怎麽知道我沒用?我不能找個女人用,還不能自己摸著玩嗎?
    我瞪著夢破的背影,帶著惡狠狠的眼神。
    我也隻敢衝著她的背影咬咬牙了。
    夢破是誰?前輩。老前輩。別人不說,就連老鍾都不敢對她頤指氣使。我一個剛入職的
    對了,我忘了問問老鍾,我這算是什麽編製,臨時工嗎?
    公安局有輔警,城管局有幫忙的,想不到就連看管冥府的冥王,都開始招臨時工了。
    就是不知道啥時候能轉正。
    我抻起夢破縫的那件外套,在身上比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