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章 冥府臨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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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啥一定要穿上一身人皮外套?
    因為穿上人皮外套,就有了人樣。
    老鍾,對於公司員工的要求,相當嚴格。
    平時出門,一定要西裝領帶。一雙皮鞋,更要擦得亮可照人。
    老鍾說,對客戶的尊重,就是對我們自己的尊重。
    對於那些有特殊要求的客戶,我們還必須換上更符合要求的專業服裝。
    比如排扣的唐裝,比如包頭的阿拉伯頭巾。甚至身上塗上迷彩,扮成光腚拉碴的土著。
    沒辦法,天朝強大了,天朝子民都變成錢包鼓鼓的有錢人。引得四海之內什麽樣的人都想跑來占便宜。客死他鄉的外族人,越來越多。
    但這些都不是主要的。
    穿上這身外套,最主要的作用,是讓我能在白天出門。
    別忘了,我現在也是個鬼。跟千千萬萬跨過鬼門關的兄弟姐妹沒什麽兩樣。
    他們害怕陽光,我也害怕。他們會被陽光曬死,我也會。
    穿上這身人皮外套,就能讓我走出陽光下,不會被曬得灰飛煙滅。
    當然,還要穿上衣服。不然就成裸奔了。
    警察叔叔才不管你給誰打工。敢裸奔,就抓人。
    西裝,是必備的行頭。
    英國安德森謝潑德給單獨製版,手工製作。
    穿在身上,板正、有型!阿瑪尼什麽的,垃圾貨,**絲才穿。
    一部手機。
    隨時有事,可以聯係公司。
    電話是那種豎著一根天線的大哥大,握在手裏跟一塊磚頭似的。
    遇到緊急情況,也可以當做板磚拿來拍人?
    既然公司配備,那就拿著吧。
    一副墨鏡。
    當然不是為了戴上扮酷。
    那副墨鏡,能夠顯現魂魄逃離後,沿途留下的痕跡。就像上一次老阿婆一路撒下的蒼白亮點。
    畢竟,不能每一次都等著老鍾吐口吐沫拍到我腦門上。不衛生,老鍾也沒那麽多口水吐給我。
    還有一個折疊的口袋,是用來背魂魄的。
    人在久臥病床,苟延殘喘之後,多半都選擇在半夜死去。因為方便接引,不必再做其它的準備。
    但你不能要求每個瀕死的人,都咬牙堅持,不到天黑不許咽氣。況且,還有許多因為意外,暴斃的人。或者自己作死,把自己作死的人。
    就像我,好活不活非要跑到馬路中間發神經,被個大卡車撞死了。
    背魂袋,就是給那些白天死去的人準備的。把魂魄裝進裏麵,防止陽光曝曬,讓他們魂飛魄散。
    說起來,這個口袋還真挺神奇的。折疊起來巴掌那麽大。一旦展開像是個麻袋。
    當時我就想,絕對是個寶貝。
    張開袋口衝著那個人喊出名字,不管真假隻要他答應一聲,就會被收進口袋。
    那是西遊記看多了。
    那個口袋,紮緊袋口除了密不透光,防止魂魄被陽光燒灼,沒別的功用。
    我是臨時工,工作基本上都是夢破指定。工作內容,無非是去各家醫院,接引那些離開身體的魂魄,回到公司。剩下的事情,就由夢破接手了。
    平時,公司裏就我和夢破兩個人。
    老鍾,並不經常出現。
    老鍾畢竟是神來的,忙起來見首不見尾,很正常。
    工作很單純,但卻一點都不單調。因為你會見識各種各樣的人。
    你想象過,臨死的那一刻你會表現出怎樣的一副樣子嗎。
    像革命先烈那樣大義凜然?
    我還真遇到過。
    老先生坐得端站的直,癌症疼痛卻從來不在外人麵前哼出聲,怕給別人添麻煩。最終熬不過病魔撒手人寰,看到我還是一副目光炯炯的眼神。
    老先生說他根本就沒想到會是這樣。
    “我一輩子信奉馬列主義,怎麽會跟陰曹地府扯上關係?”
    這讓我怎麽回答?
    還好我反應夠快,跟老先生說道:
    “愛因斯坦是個虔誠的基督徒,但這並不妨礙他成為現代物理學的奠基人。信仰,讓人堅定,內心充實。我們尊重每一種信仰,尊重每一個有信仰的人。”
    老先生看著我,半天說道:
    “那我就去陰曹地府,繼續宣揚**去。”
    當然,必須地。
    不知道老先生在下麵,有沒有建立自己的黨支部,發展出一批忠誠的革命戰士。
    能像老先生這樣,看輕生死,看淡名利的並不多。
    之前,就遇到一個有錢的主,竟然開出價碼想要賄賂我。
    媽蛋。把我當什麽人了。百十萬塊錢,就想買走我的人格,買出你在多活幾年的好時光?
    你做夢!
    別說我沒本事把你塞回身體裏再多活幾年。就是有那個本事,也不會成全你。
    我還告訴你,你死了,你貪汙受賄攢下的那些錢,全都被我們公司接收了。
    知道我們為什麽叫資產管理公司了?就是把你的錢,管著管著就管理成我們的了。
    我們還就是黑吃黑。還不光黑你的錢,落到我們手上,就讓你人財兩空!
    我就拖著那家夥,一路哼唱著“三十年功名塵與土,轉眼都成了浮雲”回了公司。
    一路上,那家夥哭得呀
    還有潑皮耍賴的。
    接過一個酒鬼,喝酒喝到急性酒精中毒,導致猝死。
    那貨,都翹辮子了,還晃晃悠悠口齒不清呢。看到我,一個趔趄撲上來,非讓我跟他吹瓶。
    吹你妹!
    我義正言辭地警告他:嚴肅點,官差出更,拉你去見閻王!
    那貨一聽,就跟我撒開酒瘋了。嘴裏罵罵咧咧要跟我動手。
    你還真是瞎了眼,也不看看麵對的是誰,就敢舞馬長槍。
    我把那家夥按在地上好一頓揍。我一邊打,他一邊吐,我一邊打,他一邊吐。把他吃的喝的全吐出來,吐了我一身。
    我那身西裝,是英國老裁縫一針一針縫出來的。手工製作沒有第二件。你他媽給我吐成這樣。我當時,殺了他的心都有。
    可是,咱不能那麽幹。那顯得咱,太不專業了。
    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麽殺一個鬼。
    我就拖著那個家夥一路走,那個家夥就一路吐。估計把這輩子喝的酒都吐出來了。
    到了公司,這家夥一眼看到夢破,你猜怎麽著,醒酒了。
    酒是醒了,色膽包天了。舞劃著雙手,奔著夢破就去了。
    夢破,平日裏沒人招惹,都跟個殺手一樣。壓根就沒慣著他。從我手裏搶過手機,噗呲就把手機天線捅到他身上了,接著就按下電門。
    你是沒看見,那家夥渾身上下往外竄火星,跟個點著的煙花一樣。把他疼得,嗷嗷叫喚。連一把火燒了圓明園的事都招了。
    該!活特麽該!
    灌了二兩黃湯,你就不知道自己是誰了,誰都敢招惹。你也不看看這裏是哪,就敢撒野。
    這裏是陰曹地府冥王殿!分分鍾把你打到魂飛魄散。
    “學著點!”
    夢破把那部大哥大摔回到我身上。
    我還真不知道,這部爺爺輩的老手機還有這功能。關鍵時刻可以當做電擊棍用。
    我要是早知道,也不會讓那貨把我吐成這樣。
    不過大多數時候,那些被接引的魂魄,還都挺正常。
    在那一刻,幾乎每個人都會舍不得。不論年紀大又或者富貴貧窮,都舍不得離開那個花花世界。都哀歎為什麽不能再多幾年的光陰,去珍惜自己的一切。
    當然,還有恐懼。
    當你終於發現,原來死並不是一瞬間的事,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過,你當然會害怕。畢竟前路渺茫,吉凶未卜。
    所以我才知道,老鍾為什麽要強調人性化服務。對待那些無助的魂魄,一句慢聲細語的問候,的確能讓人心頭一暖。
    辦公室的大門被猛地撞開,老鍾怒氣衝衝地看著我。
    夢破從小房間裏走出來,看到老鍾的樣子,臉上露出疑惑。
    “抄家夥!”
    老鍾突然吼了一句。
    我轉過頭看著夢破。
    我沒聽錯的話,是一句“抄家夥”。這是要幹嗎,抄家夥出去找人約架嗎?
    夢破轉身,回了小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