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開庭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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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進審訊室,那個趙總,現在應該叫趙科長,正穿著製服坐在那裏。
    看我進來,他把翹著的二郎腿放下來,臉上露出了笑
    “阿成,不好意思,請你來這裏聊天!來,先抽一根!”
    說完,他把一支香煙丟給了我。
    我用手接住,叼到了嘴上。
    他又扔過來一個一次性打火機。
    我把煙點上後,吸了一口,平靜地說道
    “趙總,不,趙科長,咱們都是老熟人,有什麽話盡管問!”
    “兄弟,你看你誤會了不是。
    我請你來,沒有想審訊你的意思,就是老朋友坐在一起敘敘舊!”
    靠,有在監獄審訊室敘舊的嗎!再說,旁邊刑具上血跡還沒幹呢!
    “趙科長,你知道我是一個痛快人,不喜歡拐彎抹角!有話直說,沒事早點給我送走!”
    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把送走兩個字咬地有些重,試圖讓他聽明白,在我嘴裏,他得不到他想要的東西。
    “好吧,阿成兄弟既然這麽痛快,那我有話直說了!”
    他把剛隻抽了一口的香煙扔到地上,用腳踩了踩,然後雙手抱肩,
    “咱們倆做一個交易。
    你答應我,幫我去勸魯敏,讓她把魯能控製權交給我。
    作為回報,魯敏的分紅權不會被剝奪,她的安全也會有保障。
    而你呢,依舊還是魯能集團的管理者,股權也不會被剝奪。”
    到了這時,趙總的用意非常明顯,他搞這麽一出,就是想把魯能集團占為己有。
    可他在魯能集團一點股份都沒有,難道靠明搶?
    “趙科長,公司控製權轉讓權由持有者本人意願控製,我作為外人無權去幹涉!”
    魯能集團是魯姐的心血,我沒有經過和她商量,不能輕易下決斷。
    “兄弟,你沒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讓你去強迫她,而是去規勸,讓她識實務者為俊傑。
    如果實在張不開口,那就簽一份聲明,說你同意放棄在魯能集團的控製權份額!”
    趙總一招不成,又出了另外一招。
    魯能集團的分紅權已經賣了出去,控製權還在我和魯姐手裏。
    當時魯姐為了把我和她捆在一起,讓我占了51,而她隻留下49。
    我要是放棄,魯姐肯定保不住集團。
    “趙科長,別費心思了,我和我姐的感情不是你三言兩語就可以破壞的!”
    我回懟了回去。
    我和魯姐的關係怎麽說呢,要好也真是好。
    她能給我的她都給了,我能幫她的也都幫了。
    要說不好呢,也不好。
    她對我好的目地隻有一個,那就是讓我給她賣命。
    我死心塌地幫她的目地也隻有一個,她撈得差不多了,賭她放我自由。
    倆人也算是各懷鬼胎吧!
    可如果讓趙總奪走魯能,把魯姐幹掉,我這輩子就別想出孟能了。
    “好吧!既然你這麽死心塌地跟她,你跟她在監獄關一輩子吧!”
    趙總看我態度堅決,終於不厭煩了,把我弄拉了出去。
    不過,這次,沒有把我送回原來的那個監室,而是送到了一個非常小的籠子裏,就是園區裏關狗推的那種狗籠。
    狗籠非常小。
    盡管我才1米73的個頭,身材也很瘦小,但依舊伸展不開。
    在裏麵隻能坐著,腿伸不直,腦袋也抬不起來。
    如果想舒服一點,也隻能側身半臥。
    但時間久了,腰就像被折斷了一樣。
    因為狗籠離集體監室不遠,裏麵的犯人看我的目光都有些發綠。
    他們知道,過不了兩天,我就會成為他們的胯下獵物。
    在狗籠裏整整窩了兩天,我感覺自己就要殘廢了,外加監室裏那些衝著我嗷嗷叫的犯人們,我有幾次下定決心還是妥協算了。
    可一想到,在逃亡的過程中,魯姐曾經兩次幫我,還是下定不了決心。
    盡管最後一次她的本意就是把我劫走。
    可開槍打中我絕對不是她本意。
    要不然她也不會力排眾議,非要把開槍的那個兄弟弄死不可。
    為了這個,一直跟隨的李賽冉差點沒跟她鬧掰。
    另外一個就是,開槍打中我後,醫院本來放棄搶救我了。
    可魯姐找了很多人,換了好幾家醫院,也求了很多人,最後才找到一個比較厲害的醫生算是幫我把子彈取了出來,保住一條小命。
    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我欠人家的,一定要還。
    欠大叔的命,我替彭美榕擋了槍。
    欠魯姐的命,我也要還。
    這和對方人品無關,隻和我的底線有關。
    兩天過後,我看見監獄的看守朝我走來。
    打開籠子後,像薅狗似地把我薅了出來。
    因在裏麵窩得時間太久了,我竟然連站都站不起來了。
    緩了好一陣,被看守踹了好幾腳,我才能歪歪斜斜地站了起來。
    不過站起來後,他們帶我走的方向竟然是對麵的集體監室。
    我菊花一緊,心裏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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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艸,難道今天要菊花殘?”
    可我想多了,我並沒被送到集體監室裏。
    而恰巧是帶我走的那個看守她要到集體監室裏提人。
    我不知道看守究竟要把我送哪去,隻好被他們推搡著走。
    蹊蹺的是,看守帶著我七拐八拐竟然走出監獄,來到了外麵!
    難道要放我走?
    想多了,因為廣場上正停著停著寫著法警兩個字的一輛車。
    艸,不會直接拉我去刑場直接槍決吧!
    我在網上看過佤邦的公審大會,拉犯人的車就是這種車。
    正左顧右盼呢,車上下來兩個法警,二話不說就把我揪到了車上。
    媽的,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東北話講,愛咋咋地吧!
    可我又一次判斷失誤。
    法警的車沒有把我帶到刑場,而是拉去了法院。
    看來這是演戲要演全套啊,槍斃之前要走一遍審判的形式。
    這次倒是沒預料錯,帶我去的還真是法庭。
    盡管在這個之前沒進過法院,也沒上過法庭,更沒被受審過。
    可看到孟能法院的法庭,我還是大跌眼鏡。
    一個石膏牆被漏雨畫了地圖的屋子裏,擺了幾張國內七八十年代學校用的那種課桌。
    課桌上,用打印紙寫著幾個牌子
    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公訴員、辯護律師、被告。
    艸,弄得還挺全乎。
    “邦”
    進了房間後,審判長拍了一下他的驚堂木
    “魯能集團故意傷人致殘案現在馬上開庭,帶嫌疑人鄭大成、魯敏上庭!”
    聲音響完,我被法警按到了寫著嫌疑人的牌子後麵,魯姐亦是。
    不過奇怪的是,我和魯姐的罪名什麽時候變成故意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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