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0章 徐雪兒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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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庭審現場,我才知道為什麽法院要起訴我和魯姐涉嫌故意傷害罪來了。
    原因就是徐雪兒。
    齊刷刷的四肢傷口,海豚一樣的軀體、沒有牙齒口腔。
    當徐雪人這些畫麵展現在法庭上的時候,即便看見在大街上看到當街殺人也不心驚肉跳的法庭旁聽者,也是非常震驚
    畢竟,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所謂的人彘、海豚人、花瓶女孩也隻是遙遠傳聞。
    可沒想到是,今天他們竟然看到了現實版本。
    一陣喧嘩後,法庭上徹底亂了套,飲料水瓶、蘋果、香蕉等直接往我和魯姐身上砸,發泄著他們心中的怒火。
    而此時,我看到遠處有一個人正看著我們竊笑。
    現在所有不利地證據都指向了我和魯姐。
    別說是在佤邦,就是在法治健全的國內,遇到現在這種情況,我和魯姐也是在劫難逃。
    人家證據確鑿,外加趙科長在後麵使壞,我魯姐的生命開始進入了倒計時。
    審訊空檔,魯姐看著我,眼睛裏流露出了愧疚
    “大兄弟,對不起,俺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把恁拉入了火坑!”
    我對著魯姐笑笑
    “姐,沒什麽難過的,就當我中了那一槍,你沒把我救過來不就行了!”
    “不,大兄弟,如果俺不去劫恁,哪可能有那一槍啊!實話講,罪魁禍首還是因為俺!”
    魯姐說著,兩眼發紅,那個曾經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姐大竟然流下了眼淚。
    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我覺得魯姐流露出的絕對是她的真情實感。
    審判長把所有的程序都走完後,剛想拍他那個驚堂木當場宣判,忽然審判現場闖進一個人。
    他匆匆地跑到了律師跟前,遞給了他一包東西,然後匆匆離開。
    律師打開包裹,舉起手,朝著審判長喊了起來
    “審判長,我現在得到一個新證據。
    這個證據可以證明,那個被做成人彘的女孩兒和我的兩名被告無關!”
    律師的話就像一個炸雷在晴朗的天空中炸響,不但驚呆了法庭上的所有人,也驚呆了我和魯姐。
    我用質疑的目光看著魯姐,想問一下她究竟是怎麽回事。
    可她兩眼茫然地看著我搖了搖頭。
    旁聽的人群聽到這個消息,頓時驚呆了,開始發出不解地驚呼,亂成了一團。
    “安靜!”
    審判長一拍他手裏的驚堂木,把聲音壓了下去。
    “辯方律師,請把把你的證據拿到法庭上來!”
    製止了庭下的喧嘩,審判長讓律師提交證據。
    律師拿來的證據一共有兩個,一個是紙質文件,一個是u盤。
    審判長把u盤插到法庭上一個50寸的液晶電視上,開始展示裏麵的內容。
    紙質文件已經掃描到了u盤裏,打開那個文件,一張帶著章的證明文件展示了出來。
    不過令人崩潰的是,那份文件全是泰文,根本看不懂。
    正想著,審判長會不會找一個翻譯給翻譯一下。
    沒想到的是,緊接著翻到了下一頁。
    這一頁已經把泰文翻譯成了漢語。
    看了翻譯,我才明白,這是一張醫院開具的手術證明。
    大概的意思就是說,患者出了車禍,為了挽救她的生命,所以做了截肢和拔牙等手術。
    這樣的造假文件都能寫開出來,我真服了泰國的醫院和官方。
    這個證明不算離譜的,最離譜的還是另外一個。
    這是一段視頻。
    視頻裏,徐雪兒被放置在床上,她麵前放了一個小桌子。
    而她嘴裏叼著一支筆,晃著腦袋在一張紙上畫著什麽。
    而她的旁邊已經畫了一堆。
    那些紙上的字符就像咒語,根本看懂畫的是什麽。
    她畫完後,旁邊一個人拿起那堆紙,一個一個字念了起來。
    當這些字被念出來,我才發現她寫的原來是漢字。
    隻是漢字寫得實在變形,跟符咒差不多。
    那個人每念一句,徐雪兒就點一下頭,表示那個人的口述是她想表達的意思。
    那個人口述完,我聽明白了大概意思。
    徐雪人表達的意思和那張證明紙差不多,說這一切和集團無關,她是自願做的這些手術。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不僅僅是用震驚來表達了。
    這一切造假肯定沒跑,但徐雪兒為什麽那麽配合,怎麽也沒想明白。
    她現在一心求死,已經沒什麽事可以威脅到她。
    不理解的不單單是我,還有魯姐和在場的那些旁聽者。
    證據展示完,現場陷入一片混亂。
    最後審判長把手裏的驚堂木差點沒拍碎,好不容易才把現場鎮住。
    本以為這匪夷所思的證據,肯定會被法庭排除。
    可讓再一次令我大跌眼鏡的是,證據竟然被采納了。
    緬北就是緬北,什麽事都不按套路出牌。
    可後來我問過律師朋友,他們說法庭做得沒錯。
    從法律上講,要遵循疑罪從無。
    公訴方既然無法證明辯方拿出的證據是假的,明明知道嫌疑人有罪,那也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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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這樣,一場針對我和魯姐的蓄意針對,竟然就這麽輕鬆給化解了。
    看到逃過一劫,我和魯姐對視一笑。
    而趙科長臉色由青變成白,在那裏恨得咬牙切齒。
    既然我們無罪了,那接下來是不是應該放我們走了?
    還是想多了。
    刑事審完,開始審起了民事。
    艸,緬北的法治什麽時候這麽健全了,竟然知道先刑後民?
    民事的原告是趙科長,被告是魯能集團。
    原告的理由是,他雖然買了魯能的股份,但隻有分紅權,沒有控製權。
    他的訴求是撤銷分紅權和控製權的區別,股份一律按照控製權算。
    這個時候,我才發現,蔡總、老蔣和華哥的分紅權已經賣給了趙科長。
    換句話說,現在的魯能的分紅權是這樣
    我和魯姐29,大姚25,趙科長25,石頭15,招財6。
    看來趙科長真做了很多工作,手段還不止一個。
    民事上我們沒有了什麽有利的證據,法院最後宣判,魯能集團的控製權和分紅權合二為一。
    最要命的不是這個,而是趙科長以我和魯姐沒佤邦正式身份為由,要求法庭判我們交出控製權。
    至此,我們失去魯能集團控製權已經在所難免。
    可此刻,我在意的不是什麽控製權,而是另外一個縈繞在我心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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