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提出盜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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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驢子詭異笑道“婚姻介紹所。”
    我不屑地哼聲道“那玩意賺個球的錢。”
    “傳統模式肯定不賺錢,咱們要與時俱進。”
    “互聯網嗎?”
    “狗屁,你真是狗腦子,我給你們說,咱們玩一種新模式,找十個小姑娘,給他們介紹男朋友,然後讓他們房間裏聊聊天,談談心,看看兩個人合不合適。”
    我一臉懵逼。
    四驢子繼續道“一般一個小時就能談一個,要是合適呢,男的就多聊一會,要是不合適,現在的男生都大度,最起碼能留點茶水錢吧,咱們賺個抽成就行。”
    小姑娘、介紹對象、同房間、一小時的簡短愛情、茶水錢,這些關鍵詞疊加在一起,我想到的是酒托。
    我不屑道“就咱三個的身體,能幹酒托嗎,碰到社會大哥,得打得咱們拉褲兜子。”
    “你奶奶的酒托。”
    四驢子罵了一句,低聲說道“那我說明白一點,如果把茶水錢換個叫法呢,我們姑且叫分手費。”
    我恍然大悟,罵道“組織賣淫還不如去盜墓呢。”
    “對對對,盜墓好,盜墓能養老。”趙悟空在一旁激動附和。
    四驢子氣得給了趙悟空一腦炮,打完後覺得不解氣,又給了我一下子,罵道“什麽叫組織賣淫,我這叫婚姻介紹,他倆在房間裏幹啥我不管,我隻管上茶,一壺茶賣個三百五百不過分吧,人家小姑娘也沒收錢,充其量就是兩個人發展得比較快,現在都是快節奏,靈魂的碰撞哪有肉體的摩擦來得實在,對吧。”
    雖然知道四驢子在胡說八道,但我他娘的突然覺得他說的好有道理,介紹婚姻,收個茶水錢,好像沒毛病,不犯法。
    四驢子這個人比較花心,對於賺錢的路子也是一樣,一天提一個,日日不重樣。
    還是趙悟空比較單一,心無雜念,一心想著盜墓。
    這一點我和悟空比較像,隻是不想盜墓,尤其是不想接觸犯法的事,四驢子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樣子,咬牙罵道“你倆還不如個娘們,做起事來猶猶豫豫的,這不敢幹,那不敢幹,和你倆嘮嗑真沒樂。”
    “什麽樂?”趙悟空懵逼道。
    “老頭樂。”四驢子沒好氣地說。
    我擺了擺手道“不是不敢幹,是你狗日提出來的賺錢方法一個比一個年頭長,我倒是有個賺錢的方法,驢哥可以當鴨子啊,過程再勵誌點,說不定以後還能拍成電影,就叫《鴨王之東北分王》。”
    四驢子踹了我一腳道“別他娘的扯犢子,咱們得賺錢,沒有錢,別說別人了,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趙悟空愣了一下,好像這句話說到他心坎裏了,他推了一下眼鏡,那感覺像是柯南的反光鏡片一樣,不能說可怕,隻能說瘮人,趙悟空沉吟片刻,認真道“對,挖個祖墳,一年無憂,盜個清墓,三年不愁,開個王陵,十代躺平。”
    此時,我真想給悟空一巴掌。
    悟空繼續說“南方厚葬,咱們出獄後去南方挖兩個祖墳練練手,不瞞你們,我算出一個西周諸侯墓的位置,要是有手藝了,開了這個西周墓,子孫十代就是貝勒爺,仨飽倆倒,每天就是聽曲遛鳥,多好。”
    我還沒反應過來,四驢子沉聲道“還他娘的南方,南方的宗族觀念有多強你不知道嗎,要是把人家祖墳挖了,村民得把你大腸頭子扯出來。”
    “那也比窮死好。”
    四驢子瞪了一眼趙悟空,我也咬了咬牙,把到嘴邊的話咽了下去。
    我對盜墓行業還是比較了解的,因為原來沒錢的時候,道士也帶我刨過墳,不過收益並不怎麽好,近代都是火化,除了骨灰盒,基本上沒有陪葬品。
    民國時期的老墳有點東西,不過就是一些玉扳指、銀發簪等等,一些賣不上價的東西,挖墳隻能解決燃眉之急,想要衣食無憂,不大可能。
    要問有大墓嗎?我的答案是肯定的,不過以我們的手藝,一是找不到,二是打不開。
    而且現在去盜墓,就相當於49年加入了國軍,幹啥都晚了。
    不過換種想法也有好處,比如好兄弟結婚,正常十點開席,你下午兩點去,別人都喝懵逼了,你再和別人喝一圈,最後能清醒地帶著伴娘跑了。
    雖然狗了一些,但也沒啥毛病。
    自08年盜墓小說大火,無數勇士早已踏入盜墓這片熱土,這一行就是這樣,牛逼的是真牛逼,傻逼的也真傻逼,掄著板鍬去盜墓的也不少,但這也是被抓得最多的一群人,更有甚者膽大包天,直播盜墓,純純的虎犢子。
    此時去盜墓,最起碼能總結一下前人的經驗,比如哪裏盛行厚葬之風,哪裏監管不嚴,哪裏遇不到盤查等等。
    再說盜墓行業,在我眼裏沒有這個門那個派的區別,都他娘的是盜墓賊,管他盜得多還是盜得少,沒被抓到的就是高手,被正法的就是不法分子。
    盜墓這一行自古有之,多半為家族作案,父子或者兄弟聚成一隊,很少邀請外人入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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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盜墓是一個開驚喜盲盒的行當,誰也不知道下麵埋著什麽,一群亡命徒見到價值連城的寶貝,誰還遵守江湖道義?
    要知道能幹上盜墓這一行當的人,要麽是生活所迫,要麽是窮凶極惡。
    所以需要血脈來作為這個行當的保障,但這也不是絕對的保障。
    古代盜墓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父子搭檔盜墓,兒子下去摸寶,老爹在上麵拉繩放風,就是為了防止兒子見錢眼開,把老子埋在盜洞裏。
    近代考古中,也發現很多處古代盜洞裏有盜墓賊的屍骨,是怎麽死的,不言而自明。
    由此可見,盜墓這個行當,有多考驗人性。
    有人可能會問,殺了同夥,下一次盜墓怎麽辦?
    舉個例子,假如在古代,你去盜墓,兩個人摸出夠吃一輩子的寶貝,殺了同夥可以說是百利而無一害,第一,可以獨吞寶貝。第二,可以防止同夥被抓把自己供出來,你要防的人不僅是同夥,還有同夥的家人和親朋,這個風險,你願意承擔嗎?第三,盜墓的人什麽操行大家都知道,萬一因為別的事被官府抓了,會不會把以前的事抖落出來呢?
    所以,盜墓殺同夥可以說是天經地義。
    但是吧,殺同夥的行為放在現在肯定不行了,要是警方發現了同夥的屍體,以目前的偵查手段,和同夥小時候一起和尿泥的人都能查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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