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一:鏦鏦錚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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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媽媽,我想哥哥了。他一個人留在家,沒有媽媽,他能吃飽嗎?”
    “他已經兩歲了,是時候自己闖蕩了。要成為真正的山君,遲早都是要離開媽媽的。”
    “那我呢?我也要離開媽媽嗎?”
    “你和他不一樣。”
    “太爺太奶說,我們要過山海關,去什麽蜀道山……什麽時候能到啊,那裏也有野豬吃嗎?”
    “媽媽也沒去過。但精靈之間是會相互吸引的,隻要一直向西向南,我們一定會找到太爺太奶說的‘山神’。”
    “我不明白。難道那個山神比太爺太奶更厲害嗎?祂可以趕走無尾巨猴嗎?”
    “那不是無尾巨猴,它們叫自己‘人類’。人類才是世界的主宰,沒有生物能對抗他們。”
    “所以山神也不能趕走那些無尾……人類嗎?那我們為什麽要去蜀道山?”
    “人類無法對抗,但山神爺的法力可以締造出一片世外桃源,我們隻有到了那裏,才能逃脫邪惡的人類啊。”
    “我還是擔心哥哥。他笨笨的,連話都講不清楚,自己生活肯定很艱難……”
    “他和你不一樣,你以後會懂的。對於野獸而言,他已經是最聰明的孩子了。”
    ……
    我是一頭老虎,媽媽說老虎生來就是山林中最強大的生物。
    我有一個同胞哥哥,他的皮毛顏色很奇怪,底色是橙黃的,而我和媽媽都是白色。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能和媽媽說話了,但哥哥至今也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
    他很笨,但我還是會愛他。
    媽媽好像不太喜歡哥哥,但卻教給他很多捕獵的技巧,比教給我的要多得多。
    哥哥的那些技巧我也偷偷學過,但好像沒什麽用。
    我有努力潛藏身形,可就連傻麅子都能看見我。
    而用著同樣的方法,哥哥捕獵的成功率卻越來越高了,很奇怪。
    山林中,有些動物能和我說話,我們就成為好朋友。
    而另一些動物不會說話,我們就吃它們——雖然它們長得和一些朋友很像很像。
    能說話的動物就是朋友,這是山林中的鐵律。
    有一天,媽媽獨自出去了很久,她說她去找傳說中的“老神仙”,胡家太爺太奶了。
    我從來沒有見過胡家太爺太奶,隻和他們家的小輩兒玩過。
    那些小狐狸力氣小還輸不起,玩輸了就聚在一起蛐蛐兒別人,我不太喜歡他們。
    但胡家的叔叔阿姨對我很好,他們會變戲法逗我玩,還會講“人間”的故事——據說人間是山林之外的世界,那裏比十座山加起來還要更大,但裏麵沒有野豬馬鹿,全部都是一些體型巨大、沒有尾巴的奇怪猴子。
    那些巨型猴子生來就有通神的本事,他們把“人間”建造成了沒有深林和泉水、全是石頭大樹的地方,而他們就住在高高的石頭大樹上。
    也有一些巨猴住在低矮的石頭窩裏,但我遠遠地看過,那些低矮的窩一樣比山林裏任何動物的窩都更大,大到我覺得那是小山洞,而不是窩。
    巨猴的窩對他們而言特別重要,別說進去了,哪怕遠遠地看上一眼,他們都會把爪子變得特別長,咆哮著把你趕走。
    所以我知道那些巨猴都會法術。
    隻有法術才能把爪子變長那麽多,而且他們的爪子不會流血也不會疼,斷了也能很快長好。
    胡家阿姨說,巨猴的爪子還隻是一般厲害,威脅不到像我這樣的動物。最厲害的是他們的火焰法術,“嘭”的一聲響,就算是媽媽那樣的百獸之王也會受重傷。
    我曾經聽見過這樣的巨響,本能地躲起來了。
    那次的響聲響了很多,而且有大有小,最大的聲響比雷聲都要恐怖,讓平地上爆裂出煙火。
    後來我才知道,連媽媽都不願意去捕獵的巨型野豬王,在那一次的雷火中死掉了。
    巨猴執掌著天威嗎?
    這樣的疑慮,讓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很害怕那些怪異的巨猴。
    不過後來我會知道,那些猴子雖然天生就有靈智,但個體力量卻很弱小,而且也不會法術。
    媽媽很快就回來了。
    太爺太奶讓媽媽帶我離開這裏,向西南方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片由“山神”庇佑的世外桃源。
    這是我記憶裏太爺太奶第一次“擺不平”事兒,在此之前不論是誰,隻要能求到兩位老神仙麵前,太爺太奶就一定能完美解決問題。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殺死野豬王的巨猴,也就是人類,他們盯上了我和媽媽。
    離開家鄉之後,我見到了其他的老虎,我發現我和媽媽的顏色才是“奇怪”的,其他老虎都和哥哥有著一樣的顏色。
    原來老虎不應該是白色的。
    原來其他的老虎連哥哥都不如,它們和被我吃掉的動物一樣不會說話。
    我是特別的。
    我們把會說話的動物叫“精靈”,而那些巨猴般的“人類”,每一個個體都天生就是“精靈”。
    山林之外的世界上到處都是人類,他們隨便一個猴群的人數,就要比幾座山裏的精靈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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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怪連媽媽都不會去“人間”捕獵,隻有胡家“修煉有成”的精靈們才會去人間遊曆。
    我和媽媽風餐露宿,不知道走了多久。
    幸運的是,盯上我們的那些人類似乎沒有發現我們離開了,所以我們這一路上都沒有遇到任何危險,更沒有雷火襲擊。
    我們在路上遇到了請我們吃雞的黃家大仙,幫白家兄弟抓到了偷吃糧食的鼠靈,還幫一個“修成人形”、自稱“四姑娘”的精靈救了一個人類。
    “四姑娘”究竟是什麽精靈,連媽媽也不知道,但她的力量的確比我們見過的精靈都更強。
    “四姑娘”幫我們算了一卦,她想讓我們留在“關外”,不要去找山神爺。
    我們婉拒了她的好意,因為太爺太奶的指示不會出錯。
    向南跋涉的旅途中,我發現自己沒有繼續長大。
    本該快速增長的體型變化異常緩慢,兩歲出頭的我卻依然像個幼崽。
    媽媽說這是好事,長得慢說明我的壽命會比其他同類更長。
    她說我會是比她更強大的百獸之王。
    皮毛短了又長,山水斷了又續。
    我在旅途中終於見到了不會用雷火的人類。
    我吃了一個雄性人類,但卻讓另一個雌性人類逃走了。
    媽媽第一次嚴厲地訓斥了我,她說我不該吃人,還說吃人以後會引來使用雷火的人類。
    似乎胡家的叔叔也說過不能傷害人類的事情,他們好像都覺得那種天生就是精靈的生物很高貴。
    但我覺得身為獸王沒有什麽是不能吃的,尤其是我發現大部分人類隻能用嘴說話,不能像我們一樣對上眼神就可以溝通。
    所以我認為隻會用嘴說話的人類算不上精靈,那隻是比普通野物更高級的食物。
    所以我沒有錯,我錯就錯在讓那個雌性逃走了。
    而且媽媽不知道,吃人以後我就又可以長大了。
    不是身體長大了,而是我感覺我長大了。
    對了,那應該叫“精神”。
    吃過人之後,我的“精神”似乎長大了,我隱約間能夠感受到自己獲得了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而且,我也逐漸明白了人類和猴子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動物,雷火也隻是一種叫“武器”的外物,可以變長的“爪子”也隻是另一種武器。
    人類,是可以吃的。
    就像一些營養隻能從特定的獵物裏獲得,讓我壯大精神的營養也隻能從人類身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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