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幕: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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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屠龍留級生!
    “我們分手吧。”
    江流不敢相信這句話是出現在他的手機上,從積家手表的分針零點開始轉動,停在了五的位置,這代表自己的女朋友已經和自己分手五分鍾了。江流還是不願意相信。
    他剛結束環球旅行,才下的飛機,連行李箱都沒有放回家裏,女朋友就發來了分手的消息?
    就……就挺突然的……
    是的,被綠了。
    不是和平分手,不是不合適,不是天災人禍,而是被綠了。
    正值四月,入夏了,明媚市的空氣不冷也不熱,江流拖著行李箱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生平第一次有暴怒不顧一起的衝動,訂回去的機票,見到女友,然後把塞滿奢侈品的行李箱一把扣在那對狗男女的頭上。
    可他對自己說,似乎蠻不值得的,浪費幾個小時的時間,還要被嘲笑連老婆都能跟別人跑,蠻不值得的……
    他深吸一口氣,最後還是放下了訂機票的手機,塞回了口袋中。拿出了口袋裏嶄新的手表。
    這原本是給她的禮物,再過兩天就是她的生日了,她一直羨慕別的仙女有塊表。這是瞞著她要送她的生日禮物是驚喜,也許早一點告訴她就不會分手了……
    江流提著與手腕上一樣的表停在了路旁的垃圾桶上空。
    鬼知道會不會分手,總之現在,讓你分手,你也別想得到……
    江流的手在半空中,手表回到了口袋裏。在路人怪異的目光中他紅著臉插兜離開。他想道為了那個女人浪費幾十萬,還蠻不值得的。二十萬夠買好多衣服了,讚一讚心動跑車的首付也有了,他心疼……
    可他還是傷心生氣難過啊!
    “滾吧。”江流按動手機屏幕,眼淚終於忍不住奔著脖子流去,“愛要不要,跟他過一輩子去吧,從此以後愛特麽誰特麽誰!”
    十七歲的江流刪除了那個女人的所有聯係方式,跑到了小區旁的便利店,買了一籃子的雞尾酒,坐在門口的長椅上買醉。
    他從小養尊處優,雖然不說頂級的富二代享受,寶馬保時捷接送、出入高檔娛樂場所還是有的。上學時別人還在走路他就騎車,別人老老實實穿校服的時候已經耐克阿迪上身。哪裏受過這等委屈。
    他開始想與那個人的點點滴滴,有美好的回憶,也有拌嘴的時候。大姐姐的照顧總是無微不至,和她在一起的時候不用想任何事情,隻需要依偎在她的懷裏,偶爾帶一束玫瑰花,製造一點小浪漫,送她最喜歡的奢侈品鞋和限量款口紅,帶她去滑雪跳傘蹦極,你們就可以活成天底下最幸福的樣子。
    可如今這些回憶如潮水般不受控製地湧來,無一例外令人心疼,江流不願相信這些回憶已成過去式,過去他們那麽的幸福,現在幸福沒變,人卻換了。
    她一定和某個人此時此刻做著曾經和他做過相同的事。
    一想到這,江流的眼眶發抖,明明快夏天了,吸進的空氣卻還是像帶刀子一樣冷。
    江流越回憶眼淚就流得越多,眼睛和開了閘的水管似停不下來,隻有酒能麻痹他的神經,所以他要醉,什麽都不想,讓他醉!
    他不敢去酒吧,因為那裏會遇到一群熟人,他怕見到那些熟人,曾經對熟人們立下“從此之後隱退江湖”的神雕俠侶,如今俠侶不在,誰會瞧得起你的名號,去不過是丟人。
    而且說熟也不熟……酒量也不好……
    過去隻能丟臉。
    江流躺在長椅上,喝完了一籃子的酒,腦袋昏沉,明顯醉了。他的手沒有停止去籃子裏拿酒,手摸了個空,才發現酒喝光了。
    江流下樓取快遞,今天下午有個約會,母親大人得知自己被甩後,約封叔陪他出去玩。剛環球旅行歸國,什麽好玩的沒玩過了,江流想的竟然是玩就玩吧,畢竟快遞再一次激起他痛苦的回憶,一套loer的情侶衫外套,原本打算送給前女友的,現在沒機會了,除了玩難道坐在家裏再喝醉嗎?
    江流跟封叔出了門。
    封叔是“爸爸”公司的員工,是“爸爸”的司機,年紀不小,很老實的一個叔叔,見到他永遠都是麵帶笑容,永遠都是一身優衣庫加個寶格麗的手鐲,車技很好,對江流很照顧,兩人的關係像親生的叔侄。江流心裏暖了不少。
    封叔開著“爸爸”的寶馬x6,到挽風庭買早飯,江流坐在車裏,戴著beats耳機,望著窗外,想心事。
    身上穿的衣服還是昨天的,除了洗了個澡,連衣服都忘換,香水風之戀掩蓋著昨日人群擠壓褶皺產生的汗臭,一條gallianondo破洞牛仔褲,巴黎世家的老爹鞋,一件白襯衫加上紀梵希的棒球服外套,江流暗自傷心的樣子同一條脫了毛的狗,再好看的衣服也很難掩蓋他憔悴的眼神。
    他現在就是條沒了毛的狗。
    封叔帶著他去了某某歌星的演唱會,為了讓他開心,叔叔沒少下功夫,江流大概知道封叔為什麽帶他來,這是自己最常聽的歌手,聽音樂a裏收藏的歌單全是他的歌,可封叔並不知道人在分手之後喜歡聽的歌是會變的,因為你從前喜歡這個歌手是因為另一個女孩喜歡,愛屋及烏,所以喜歡,現在女孩不在了,沒人知道其實你一點不喜歡聽。
    江流知道自己喜歡聽什麽,反正不是他的歌。
    舞台上燈光閃爍,江流一句也沒聽進去。覺得一切都瘋了,瘋了!
    “封叔,和我媽說,今天我不回去了,上大學前我都不回去了,我哪兒都不去。”江流握著手裏的海報,深吸一口氣,仿佛下來人生中最重大的決定道,“我要當偶像!”
    他在賭氣,這種事心知肚明。
    可他怎麽可能甘心……因為演唱會的主人就是前女友現在的男朋友啊,那個綠了他的男人!
    從前在一起聽的都是他的歌,江流毫不懷疑相信他當了三年、整整三年的備胎!想想看,整個三年,一個女孩和他的男朋友聽了將來出軌對象的歌整整三年,還拉著男朋友一起應援小三,給小三打榜買禮物,一起去機場追星,去相同的商場吃飯偶遇,誰知道綠帽子是什麽時候戴上的,小三不是小三,原配就不是小三?
    這一切都在江流腦中爆炸。
    爆炸過後,江流想他哪一點輸那個男人了?為什麽前女友會為了“他”放棄他。一種莫名的情愫隨著見到那個男人唱歌開始就瘋了似地在他心底滋生,想要立刻去成為站在舞台上的那個人,比任何人都要有名百倍,比任何人都要受歡迎,要讓那個女人後悔,後悔放棄了他!
    他要當偶像,成為比那狗男人還要出名的偶像,在作品上打敗他,在名氣上打敗他,並在大眾的麵說出他挖人牆角的事實!
    “報名,我要報名,封叔,幫我報名,和他一個公司!”江流拿著還差三個月才顯示成年的身份證,為什麽他不立刻衝去偶像製作公司,因為未成年人不能自己報名當練習生。
    他想立刻去當偶像,他想當偶像,想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