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三、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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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韋恩過來警局之前倒是沒想到,
    自己一個來報案的受害者,居然轉眼間就變成了要先繳納保釋金才能離開的角色……
    平心而論,
    “訴訟”這種玩意,在美利加聯邦並不罕見,
    隻要別人能找到法律依據,小到“你家院子裏種的樹,伸進了鄰居的庭院中”之類的事情,都有可能引發民間訴訟。
    尤其美利加的公民們可能來自不同的舊大陸國家,說的可能是不同的語言、擁有的是不同的風俗和習慣,
    民間訴訟有時候反而是解決問題最簡單且一錘定音的方式。
    不過人類的本質其實是相近的,
    事情一旦走到“訴訟”的程度,至少就意味著“私下交流的渠道在這件事情上已經完全失效”,是一種把“過往友好度”清零的行為,
    有些人之後或許會因此“化敵為友”,但更多的,可能還是自此“老死不相往來”,沒準還會更糟。
    一般的“民間訴訟”,通常是由工作人員把法庭的傳票送到家裏或者是工作地點,然後準時出庭就可以,
    如果涉及到“犯罪”,那麽就會多一個“逮捕”的步驟,
    由當地的執法機構用各種方式先把人給“請”到警局裏,然後根據罪行繳納保釋金又或者關到審判日,之後再開庭審判。
    韋恩作為偵探社的實際控製人,被控告的事情本身並不算大,頂多是個“恐嚇”或者“脅迫”罪,涉及到的賠償差價頂多也就小二三十美金,還不如富豪們的一瓶好酒貴,
    但這確實也是一起正兒八經的“半刑事訴訟”——性質可能和“家暴”差不多,不算公訴案件,卻又不算是普通的民間糾紛。
    幸虧韋恩在本地的品行還算良好,罪名也不重,所以比爾·坦奇這邊的態度也就比較“平平過”,
    告訴韋恩繳納完保釋金就可以離開,然後記得帶上律師準時出庭,
    按照比爾·坦奇的理解,韋恩的偵探社涉及到了不少教會方麵的案件,估計本地的教會都會安排人幫他作證,應該不會被判處“有罪”。
    先是安排人襲擊,接著又安排人提出指控,
    這算是“文的武的”都來了啊……
    韋恩琢磨了一下,覺得自己不能這麽簡單就“進套”,於是就順勢反咬一口:
    “我覺得起訴人反而可能受到了某些不法勢力的脅迫,我建議本地的警方最好也調查一下他起訴的深層次原因,免得讓法庭成為了某些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比爾·坦奇聳了聳肩膀,“我會考慮的。不過是不是繼續深入調查,或許不由我說了算。”
    韋恩倒是願意讓偵探社自己來調查,
    可惜按照法律,訴訟的當事雙方是不允許直接接觸的,中間起碼得隔著律師之類的人物才行。
    ……
    這次過來一趟,其實也算是第一時間收到了消息,
    韋恩離開警局之後,接著就又去了報社。
    思來想去,韋恩覺得對方這次起訴的動作,沒準是想打擊偵探社的“路人緣”,
    大教堂雖然知道偵探社一直是在做什麽的,一些打過交道的富豪或許也覺得還行,
    但是對於更多的富豪們和普通市民而言,偵探社可能就是一個人數不算太少的民間暴力組織,
    目前看起來或許人畜無害,不過卻也經不起細想。
    因此韋恩打算到報社去“定製”兩方麵的消息,
    一方麵是宣傳偵探社的“守法”和“友善”,比如說偵探社從來都隻針對犯罪者、平時沒事還會給市區窮人家的孩子派發糖果之類,
    另一方麵就隻能盲打一下嫌疑最大的“科恩製藥”,讓道格以藥片使用者的身份講述故事,暗示科恩製藥生產的藥物可能存在巨大的副作用。
    有之前慫彼得的揭發,偵探社如今在報社方麵也算是積累下了一點“人脈”,
    前一種消息很好辦,價格和直接購買廣告也差不多,花錢就能上報紙,
    可是後一種消息,卻遭到了恭敬但堅定的拒絕。
    對方回答地很小心:
    “並不是我個人不願意刊登這樣的消息,不過這樣的內容在本地是很難見報的。哪怕我提交上去了,報社總編或者印刷公司、派發渠道們可能也會拒絕。”
    韋恩想了想之前本·哈蒙先生和科恩製藥打交道的經曆,
    科恩製藥那一套威逼又利誘的,一旦結成了“網”,可能還真的會變得挺麻煩。
    於是韋恩也沒有太為難對方,
    讓對方幫忙把能發的消息和報道發了就是。
    出庭接受審判,最好是能有律師幫忙說話,
    韋恩在喬治伯格還沒和幾個正式的律師打過交道,首先想到的人選,就還是之前保護過的本·哈蒙先生。
    盡管猜到了本·哈蒙先生很可能會拒絕,但韋恩還是死馬當做活馬醫地去拜訪了一下他。
    情況沒有太出乎韋恩的意料,
    本·哈蒙先生雖然把韋恩叫到了日常休閑用的起居室裏,算是半閑聊半正式地說起了事情,以示親近,
    不過依然很委婉地表示了拒絕。
    本·哈蒙先生還友善地“提點”了一下韋恩:
    “既然科恩製藥已經向你們偵探社提出了總價並不低的委托合約,那麽你不如考慮正式接受?按照我的猜想,如果你接受了委托的話,針對你的指控恐怕也會隨之撤訴。”
    然後偵探社的大部分精力,就會花在給科恩製藥的人提供安保上邊,
    最終不是被拖垮,就是會成為他們牙齒的一部分?
    當然了,偵探社的幾個合夥人或許會在這個過程中得到不錯的待遇,直到升職或者出局,
    但偵探社“本身”卻可能會很快消亡。
    韋恩想了想,覺得自己並不樂意,於是就禮貌地告辭,又扭頭去了學院。
    正兒八經的律師找不到,“夾生”的律師總不難找吧?
    麥瑟爾教授了解了韋恩和艾瑪的學業進度情況,又大概問了問韋恩的傷勢情況、詢問他什麽時候能正常上課,
    之後麥瑟爾教授表示能夠幫忙詢問學院裏的法學教授們,看看他們願不願意接受委托,
    可是法學教授們或許在理論方麵研究得更深入,但在司法實踐上卻未必還能適應當前的情況,並不能算是很好的選擇。
    韋恩的宿舍“舍友”裏,倒是有個家夥已經考取了福吉尼亞州的律師執照,
    不過這家夥之前受到了那個拉勞瑞夫人的影響,又在火場裏熏了一陣,到現在都還躺在病床上,思維能力和速度也還在恢複過程中,說話有時候得想一陣,
    把辯護律師“抬到”法庭上,感覺就不怎麽好看了……也可能不利於爭取陪審團的同情。
    最後相對靠譜一點的,居然反而是伊恩·菲斯克介紹的兄弟會,
    “尖帽社”的盧克·馬修說能幫韋恩聯係上一位剛畢業兩年的學長,對方和伊恩·菲斯克的關係也不錯,現在就在裏士滿工作,應該正處於樂得接手各種案件的積累階段,對訴訟也會更上心,
    韋恩這時候也沒有更好的人選了,就讓盧克·馬修幫忙聯係,爭取在一周內見麵。
    回到偵探社,
    那個叫做利亞姆的俘虜又開始哭天喊地了,搞得地窖下邊像是鬧鬼了一樣。
    韋恩吃了快一天的閉門羹,這時候也稍微有點火氣,
    於是他拿著綠色的小藥片在大鐵籠子外邊問:
    “我想要盡快找到那位把你叫過來襲擊我的‘威斯曼先生’,或者是他背後的那個‘馬爾科姆·貝克’也可以,你能提供什麽有用的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