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三回《緣去緣來》第五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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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母子遂收拾家當,雇車搬家。

    因怕沂州官軍捉拿,從平邑縣向西越境來到隸屬於兗州的泗水縣。

    吉義準備就在這裏安家,隻怕官府搜捕自己,不敢叫原名,靈機一動改了個名,叫做“吳爻”——吳字跟吉字倒過來差不多,爻字跟義字差不多。對外隻稱自己是吳爻吳老板,行商賺了錢要置辦產業安家。

    吉義看了幾天房子,在城西五裏處買下一座大宅,共有房舍三十九間,占地約三畝,成交價一百三十八兩銀子。一兩金子時價可兌二十二兩銀子,買宅花了不到七兩金子。

    “如今房價真個便宜!”吉義買了房之後感歎。

    其實不單是房子便宜,還是金價貴了的緣故。俗話說“盛世古董亂世金”,說的道理就是:在盛世時收藏古董的人多,古董價格就貴;而在亂世時需要避險的人多,金子就貴。

    吉義想想也是,亂世裏,性命往往都成問題,還有什麽情致收藏古董?當然得備著硬通貨——金子、銀子,遇到災難好用。

    房價在盛世時總是高的。以至於曆朝曆代盛世之時,連做高官的人都感歎房價太貴,買不起。曾有一位文學大家,做了三十年官,做到正二品的侍郎時,才終於買了房,寫詩《示兒》道:“始我來京師,止攜一束書。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做官積蓄三十年才在京城買得起房啊!

    而在亂世,動輒要遭災害、兵戈,房子容易被毀,逃難也帶不走,所以房價就急劇下跌了。

    吉義如今買房子,價格隻要十年前的四分之一左右,可見世道已經亂得多了。

    金銀則相反,到亂世價格上漲。盛世時一貫製錢,合七百七十文,就可以換一兩銀子;如今則要四貫錢,約三千文,才能換一兩銀子。金子更貴,盛世時一兩金子往往換不到十兩銀子,而如今一兩金子能換二十多兩銀子,比價還在往上漲!

    因此吉義得到百兩金子可不是小數,換算成銀子的話是二千二百兩左右,換算成錢的話則是八千八百貫左右。俗話用“家財萬貫”來形容富豪,吉義如今也差不多了。

    有房還要有田,否則坐吃山空,富豪做不長久。於是吉義又花了二十多兩金子,買下附近幾片田園,合計二百六十四畝。

    買了房又買了田,百兩金子才花不到三分之一,小獵戶搖身一變,儼然已是個小地主。按官家典籍,齊兗道的人家戶均三十畝田,吉義等於有了**戶中等人家的田產。

    光有房和田還不行,接著還得買人。如今人的行情大致是:上等婢女的身價銀要三十兩至四十兩,平常婢女隻要十兩左右,平常男仆要十多兩銀子,體格強壯的上等男仆也不過二十多兩銀子。可見男仆差別不太大,而婢女視姿色不同價格相差甚大。

    吉義倒不是沒錢,這縣城裏最上等的婢女也買得起,但覺得沒有必要——又不是要買來做妾,要美女做什麽?別人家要美女是為了看著順眼,母親目盲根本看不見,美的醜的隻要能使喚就行。

    再說了,即使是市上所能買到的最美的婢女,相比蔡夫人的俏丫鬟潘鸝兒都望塵莫及。吉義也算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實在是看不上那些市上的婢女了。

    於是吉義隻挑身價銀十兩左右的平常婢女買個十個,倒是男仆除了看家護院之外還要種田,身體必須是好的,全挑二十多兩銀子的上等男仆買了十個。

    接著吉義還買了幾件武器,都是縣裏所能買到最好的,再買一件上好皮甲、一身新衣,買種田要用的農具和耕牛,買小豬小羊小雞小鴨什麽的。其餘雜物,由母親張羅去買。百兩金子一口氣花去了大半,還剩四十兩金子與一些碎銀。

    平生從未這樣花錢,花得爽快!

    這下子,有家有業。

    吉義把十名婢女配給十名仆人,等於一戶主人、十戶仆人的架子就有了。等將來仆人婢女們生兒育女,自己坐擁幾十個壯丁,賺錢置辦更多產業,豈不就是一方土豪了?……想想就美。

    仆人們跟了吉義——吳爻吳老爺,也是有福。通常仆人都得伺候主人到了老大年紀,才能給主人賞個已經從婢女熬成了昔日黃花的老姑娘成家。這下子他們跟了吳老爺,還沒給老爺幹活,就先得賞年輕老婆了!

    仆人們自不免感激涕零,幹勁十足,種田種桑樹,放牛養羊豬,幫著老爺興家,自己也有好處。

    婢女們則跟著老爺的母親邢太夫人,除了做家務,還紡線織布。一個自給自足的大家庭就算建立了。

    仆人們都成了家,身為老爺的吉義自己怎麽辦?這事情邢氏自然惦記著,出外動輒要摸人家賣菜的、賣豆腐的姑娘家,摸摸她們的臉蛋、身材,想要摸到個好的,回頭請媒婆給兒子說親。

    吉義看到,忙叫母親別這麽做了,自己自有打算。邢氏問吉義有何打算。吉義信口敷衍,心中自有主意:“蔡夫人與我有約,許下潘丫頭給我做妾。我既已無緣娶舜英妹妹為妻,倒可以考慮這件事。搬家是為了怕官府緝拿,但據我問詢從沂州來的商客,得知沂州官府並沒有派人往平邑縣搜捕,甚至不曾發兵圍剿黑熊山。”

    “為何不打黑熊山?這我不得而知。但蔡夫人明明知道我是平邑縣人氏,卻沒叫官府出動官差搜捕我,可見是有誠心與我相好!”

    “我今已經安好了家,不妨自往沂州去,應蔡夫人二月之約。若能按時去到,她說有絕妙獎賞給我,不知是何獎賞?”

    “她還許我做個不小的官職呢。還有宅子呢。還有……把她丫鬟給我做妾呢……”

    “若我能在那邊官府當差,得到賞賜城裏的宅子,安居樂業;這邊又有個縣郊田園,豈不是好?”

    “與其在這縣郊田園慢慢興家,自然不如到州城裏做官吏,更有出息不是?”

    “雖說我堂堂男子漢,本該走正道才對……若憑著與貴婦私通,得其提拔往上爬,說起來頗有些不光彩……但隻要有出息,又何必太過古板?有道是‘英雄不問出處’,隻要出息了就好!”

    “母親已辛苦大半生了,我應讓母親過上好日子,這是當務之急。”

    “就這麽辦,哪怕借助貴婦人算不得好漢行徑,我也得先發達起來,興家立業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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