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軍隊國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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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雲繼續道:接下來我將宣讀軍隊的改革。

    第三章軍隊領導指揮體製

    根據憲法,隻有國會擁有宣戰權,而總統作為三軍統帥,有權指揮和調動軍隊。

    總統在緊急情況下可以調動規模相對有限的軍隊進行快速反應,但這種權力也是有限製的,國會如果認為不妥,有權撤回軍隊。

    大漢合眾國的軍隊領導指揮體製是一個複雜而精密的係統,它確保了大漢合眾**事力量的高效運作和統一指揮。

    最高統帥:大漢合眾國總統兼任武裝部隊總司令,是大漢合眾**隊的最高統帥,擁有戰略武器的使用權。

    國防部:國防部是大漢合眾**隊的最高指揮機關,由國防部長辦公室、參謀長聯席會議、陸海空三個軍種部、若幹個聯合作戰司令部、其他專業機構等組成。

    軍政與軍令分開:大漢合眾國實行軍政與軍令分開的指揮管理體製,陸海空三軍的部長和參謀長負責軍事指揮。

    參謀長聯席會議:參謀長聯席會議是總統、國防部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軍事谘詢機構,同時也是總統和國防部長向聯合司令部和特種司令部發布作戰命令的軍事指揮機關。

    聯合指揮結構:漢軍采用聯合指揮結構,由聯合作戰司令部負責統一指揮和協調不同軍種,確保整體戰力的充分發揮。地區司令部負責管理和指揮各自區域內的軍事行動和合作。

    戰爭動員體係:大漢合眾國的戰爭動員體係,包括動員組織體係、資源體係、法規體係和計劃體係,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有效地動員軍事力量。

    現代化改革:國防部對其指揮軍隊的方式進行不斷的現代化改革,推出聯合全域指揮與控製概念,旨在將所有軍種連接到一個統一體係中,利用工業化、自動化和人工智能、雲環境和新的通信方法提高指揮效率。

    綜上所述,大漢合眾國的軍隊領導指揮體製體現了文官治軍、軍政軍令分開、聯合指揮以及高度現代化的特點,確保了大漢合眾**事力量在全球範圍內的有效部署和行動。

    宣布完軍隊體係,趙雲補充說明道:上麵我說出了很多大家都未曾聽過概念,我在這裏做一些說明,這個軍隊體製,就可以讓軍隊的指揮和作戰再也不會出現一言堂。

    讓軍隊國家化,就避免了軍隊成為任何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的軍隊,軍隊就代表了國家,軍隊是一個大殺器,就必須需要有嚴格嚴謹的製度來控製,保證了軍隊隻為大漢全體公民的利益發起戰爭或者自衛保護我大漢公民,而不是成為個人,**獨裁者的私人武裝。

    也避免軍閥等產生以免對大漢的公民帶來傷害。

    大家可能對工業化、自動化和人工智能、雲環境和新的通信方法這些都不明白,很多人都已經見到了飛天軍,我可以告訴大家,飛天軍就是空軍。

    當然空軍還不至於此,還有通信方法,就像現在的廣播。我們作戰的時候,百裏,千裏的信息以往要幾天,十天半個月,甚至幾個月才能收到戰場的信息,但是我們早就實現了瞬時就可以傳遞信息。

    目前我們大漢的大學中有很多科研機構,正在研究著很多很多新的科技技術。

    包括耐高溫鋼鐵和材料,還有輕質的鋼材或者其他材料,還有大家之前見到的炮兵,大炮,這些在大家看來已經不可思議了,但是我們已經研究出比這樣的大炮威力大十倍甚至百倍的炮彈。

    我們現在把憲法宣讀完,然後大家討論通過後,就是具體各個臨時部門的成立,試運行3至5年,等到一切歸於正常秩序,全國就進行選舉地方公務員和國家公務員。

    我知道大家對國會也有很多疑問,接下來我就宣讀大漢合眾國憲法第四章的內容。

    第四章國會

    趙雲道:目前的憲法隻是初稿,就是定一個大方向,很多細節還需要國會成立後再一條一條修改校正,最後才會正式頒布執行。

    下麵規定立法權屬於國會,描述國會的組成和職權,以及對國會和州的權力的限製。

    第1條

    本憲法所規定的立法權,全屬大漢合眾國的國會,國會由一個參議院和一個眾議院組成。

    第2條

    眾議院應由各州人民每兩年選舉一次的議員組成,各州選舉人應具有該州州議會中人數最多之一院的選舉人所需之資格。

    凡年齡未滿18歲,或未取得合眾國公民資格,或於某州當選而並非該州居民者,均不得任眾議員。眾議員人數及直接稅稅額,應按大漢所轄各州的人口數目比例分配,此項人口數目的計算法,應在全體自由人民——包括訂有契約的短期仆役,但不包括羌人、匈奴人,鮮卑人、胡人、等外族人。

    實際人口調查,應於合眾國國會第一次會議後三年內舉行,並於其後每十年舉行一次,其調查方法另以法律規定之。

    眾議員的數目,不得超過每三萬人口有眾議員一人,但每州至少應有眾議員一人;在舉行人囗調查以前,各州得按照下列數目選舉眾議員:青州5人、徐州4人、荊州5人、豫州5人、兗州5人、司隸5人、益州5人、幽州5人、涼州3人、並州2人、遼州2人、蒙州1人、域州1人、藏州1人、揚州5人、冀州5人、交州2人、朱崖州1人、夷洲1人。

    我們大漢合眾國現在管轄19個州,但是未來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州和地方加入我們的州,任何一州的眾議員有缺額時,該州的行政州長應頒選舉令,選出眾議員以補充缺額。眾議院應選舉該除議長及其他公務人員;隻有眾議院具有提出彈劾案的權力。

    第3條

    大漢合眾國的參議院由每州的州議會選舉兩名參議員組成之,參議員的任期為六年,每名參議員有一票表決權。參議員於第一次選舉後舉行會議之時,應當立即盡量均等地分成三組。

    第一組參議員的任期,到第二年年終時屆滿,第二組到第四年年終時屆滿,第三組到第六年年終時屆滿,俾使每兩年有三分之一的參議員改選;如果在某州州議會休會期間,有參議員因辭職或其它原因出缺,該州的行政州長得任命臨時參議員,等到州議會下次集會時,再予選舉補缺。

    凡年齡未滿成年,或未取得大漢合眾國公民資格,或於某州當選而並非該州居民者,均不得任參議員。大漢合眾國副總統應為參議院議長,除非在投票票數相等時,議長無投票權。參議院應選舉該院的其他官員,在副總統缺席或執行大漢合眾國總統職務時,還應選舉臨時議長。

    所有彈劾案,隻有參議院有權審理。在開庭審理彈劾案時,參議員們均應宣誓或誓願。如受審者為合眾國總統,則應由最高法院首席**官擔任主席;在末得出席的參議員的三分之二的同意時,任何人不得被判有罪。

    彈劾案的判決,不得超過免職及取消其擔任大漢合眾國政府任何有榮譽、有責任或有俸給的職位之資格;但被判處者仍須服從另據法律所作之控訴、審訊、判決及懲罰。

    第4條

    各州州議會應規定本州參議員及眾議員之選舉時間、地點及程序;但國會得隨時以法律製定或變更此種規定,惟有選舉議員的地點不在此例。國會應至少每年集會一次,開會日期應為十二月的第一個星期一,除非他們通過法律來指定另一個日期。

    第5條

    參眾兩院應各自審查本院的選舉、選舉結果報告和本院議員的資格,每院議員過半數即構成可以議事的法定人數;不足法定人數時,可以一天推一天地延期開會,並有權依照各該議院所規定的程序和罰則,強迫缺席的議員出席。

    參眾兩院得各自規定本院的議事規則,處罰本院擾亂秩序的議員,並且得以三分之二的同意,開除本院的議員。

    參眾兩院應各自保存一份議事記錄,並經常公布,惟各該院認為應保守秘密之部分除外;兩院議員對於每一問題之讚成或反對,如有五分之一出席議員請求,則應記載於議事記錄內。

    在國會開會期間,任一議院未得別院同意,不得休會三日以上,亦不得遷往非兩院開會的其他地點。

    第6條

    參議員與眾議員得因其服務而獲報酬,報酬的多寡由法律定之,並由合眾國國庫支付。兩院議員除犯叛國罪、重罪以及擾亂治安罪外,在出席各該院會議及往返各該院途中,有不受逮捕之特權;兩院議員在議院內所發表之演說及辯論,在其它場合不受質詢。

    參議員或眾議員不得在其當選任期內擔任大漢合眾國政府任何新添設的職位,或在其任期內支取因新職位而增添的俸給;在大漢合眾國政府供職的人,不得在其任職期間擔任國會議員。(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