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大眾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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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網址:本宮的婚姻就是爺爺對權力追求的籌碼,本宮沒有任何的個人選擇權力,本宮的婚姻生活根本沒法談及幸福一說,本宮和皇帝是歸屬權力,本宮從來沒有和皇帝談過個人情感,本宮也渴望和皇帝能有情感交流,但是從來沒有過,我很少能見到皇帝,如果本宮可以選擇自己婚姻,說心裏話,本宮不願意進宮。
    趙雲道:諸位,任何權力,任何利益都不能淩駕於別人的個人幸福之上,這就是《大漢宣言》第一條,大漢人人生而平等,任何人不可以剝奪他人的天賦人權,即生命權、自由權、平等權、選舉權、財產權、知情權、**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這些權利是大漢人天生就擁有的,而不是由政府或法律授予的。
    甘寧也舉手發言:我也覺得大將軍說的對,關於婚姻的自由,我甘興霸也支持,我認為我可以自己選擇自己的老婆,不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這時人群中一美妙女子出來大聲道:我是萬年公主,我也認為這條法律很好,我也想自己選擇自己的夫君,自己的丈夫,我想嫁給大將軍,大將軍,我愛你。
    咳咳,趙雲道:如果我也喜歡你,我們就可以自由結婚,這就是自由戀愛,自由婚姻,人人都平等,人不分三六九等,所以我的妻子都是一樣的,平等的。
    現在由於戰亂,年輕的男性生命逝去了很多,女性比例偏多,允許一夫多妻製,但是我們未來將會慢慢控製這個製度,當人口男女比例差不多的時候,就要實行一夫一妻製,不然富有的,優秀的男人會占有多位女性,會導致大量的男性找不到媳婦。
    在這裏我要再提出一句有毒的話,“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侍二夫”。如果主是庸主呢?如果夫是殘暴無良的丈夫呢?這句話就是愚昧國民的話。道德綁架賢良,道德綁架女性的話。
    遇到昏君,庸主,不但不應該幫助他,而且要去推翻他;女性遇到殘暴不良,不愛的丈夫就應該休了丈夫,然後再尋找自己愛的丈夫,自己的幸福。
    蔡邕道:大將軍的話每次都讓老夫受益匪淺,大將軍堪比千古第一大賢,實乃活著的大聖人,當整個大漢進步的時候,以前這些愚昧的思想和利益酒應該“致良知”,向良知妥協,讓良知暢行,之前是老夫愚昧了。
    崔琰和於禁這時同時起身,趙雲道:一個一個說吧,兩人相互謙讓,於禁先提問道:大將軍,大眾陪審團審判是什麽意思?
    趙雲道:任何一個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力在法庭上選擇大眾審判程序,是指從一般當地成年國民中隨機選出若幹名陪審員,委派其參與刑事訴訟或民事訴訟的審理,並獨立於法官作出事實認定以及決定法律適用的司法製裁,通常有6至12名陪審員。在刑事案件中會就被告人有罪或無罪做出判斷,而在民事訴訟中則會就被告有無責任或損害賠償金額等做出判斷。
    陪審員是隨即的,和案件無關的,還是不懂法律的。這一製度不僅體現了司法的民主性和公正性,還通過吸收公眾參與來製衡法官的權力,確保判決能夠反映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標準。
    首先,陪審團製度的核心意義在於其促進了司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陪審員來自社會各個階層,他們將審判過程中的所見所聞帶回村、鎮、縣、市,從而增強了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任和理解。這種機製使得司法決策不再是法官個人的決定,而是由代表公眾的陪審團共同作出,從而確保了審判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其次,陪審團製度在案件審理中起到了提高案件質效的作用。陪審員以其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常識,對案件的事實部分進行判斷,彌補了法官在某些專業知識和社會經驗上的不足。這種集體決策的方式有助於確保事實認定的客觀性和真實性,避免了個別法官因個人偏見或知識局限而導致的誤判。
    再者,陪審團製度在法律宣傳和國民法律意識提高方麵也發揮了重要作用。陪審員通過參與審判,不僅自己加深了對法律的理解,還將這種理解傳播到他們所在的地方。通過這種方式,法律不再僅僅是書本上的條文,而是變成了生活中的實踐,有效地促進了法治精神的普及。
    此外,陪審團製度在防止司法**和濫用權力方麵也具有重要意義。陪審團的集體決策機製使得任何個人難以操縱判決結果,從而對法官和律師形成了一種有效的監督和製衡。這種機製確保了司法權力的正當行使,維護了司法的廉潔和公正。
    一些人認為,陪審團成員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可能會導致判決的不公正。但事實上,陪審團的作用主要在於對事實的認定,而量刑等法律專業問題則由法官負責。這種分工確保了判決既反映大漢普遍的正義觀念,又符合法律的專業要求。
    綜上所述,陪審團製度通過其獨特的機製設計,在司法公正、司法公開、法律宣傳和防止司法**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製度不僅是司法民主的重要體現,也是保障國民權利和維護大漢合眾國之正義的重要手段。
    於禁道:大將軍我明白了,大將軍真乃神人也,這樣就可以徹底解決很多不公平和不公正。
    崔琰道:大將軍,國民怎麽樣才能擺脫奴隸性拘束及苦役的自由?
    趙雲道:我知道皇宮,和很多世家大族,在座的各位,家中都有很多人是沒有記錄的,他們作為大家的家奴,當然大家都給他們提供吃住,還有少量的錢財。
    導致他們沒有自由的根源是大漢以前的稅收製度,人頭稅,以後我們會按照土地的多少收稅,事實證明對整個大漢的發展比收人頭稅更加有益,這個我們在幽州,冀州等地早都實行了。接下來就是整個大漢實行。
    首先,不管是誰,任何人都要登記發放大漢國民身份證,沒有省份證明,就不能免費上學,免費就醫,就不能分發土地,就不能領養老金等等,如果有人阻撓任何人登記領取大漢國民省份證,在後麵的法律條例裏麵會規定處罰。
    其次,取消說有宮刑,以後再也沒有太監,太監這個職業是非人性的職業,如果有人需要顧人,可以給工錢,可以請女性。如果有的人家土地多,需要人做工,可以雇人,給工錢,也可以把土地賣出去。如果被雇傭的人不願意做工,不得強製勞作。
    大漢以後所有的基本單位,就是每個大漢國民,其次就是夫妻組成的家庭為基本單位。
    崔琰又道:大將軍,什麽是刑事和民事?
    趙雲道:因為法律是一個博大精深的學科,我整理了很多法律書籍,為我們大漢法學院的經典書籍,要為我們大漢培養很多法學家,他們未來將是維護我們大漢國民權力的中流砥柱。
    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書籍《論犯罪與刑罰》、《社會契約論》、《論法的精神》、《法律的概念》、《法學方(這裏有文字獄,後麵一個法字和一個論字,這兩個字打在一起就是文字獄,偉大吧,嗬嗬吧)》、《洞穴奇案》、《司法過程的本質》、《為權利而鬥爭》、《法律帝國》、《普通法》。
    以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這四本書籍是未來的標準參考,從事法律的相關人和學校可以通過研究進行改寫成為最適合當前大漢國的法典。這個後麵還有詳細的法律,以下是我大概說一下民事和刑事。
    民事和刑事是法律領域中的兩個重要概念,它們在多個方麵存在顯著的區別:
    案件性質:
    民事案件主要涉及個人或法人之間的財產和人身關係糾紛,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
    刑事案件則涉及犯罪行為,違反刑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社會治安和人民利益,如殺人、放火、搶劫、詐騙等。
    訴訟主體:
    民事訴訟的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刑事訴訟中,一方通常是公訴機關,代表國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而另一方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複原狀、賠償損失等。
    刑事責任則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管製、拘役以及罰金、沒收財產等刑罰。
    追究形式:
    民事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由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後,法院進行判決。
    刑事案件除自訴案件外,通常由國家司法機關主動介入,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適用法律:
    民事案件主要適用《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
    刑事案件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證明標準:
    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相對較低,通常要求證據能夠證明事實的真實性。
    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較高,要求犯罪事實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且不能有任何合理的疑問。
    了解這些區別有助於國民在遇到法律問題時,選擇合適的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