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斬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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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爺!這火裏還烤了野雞!”
    聞著香味,一個奴仆將火堆裏的叫花雞挖出,揭開荷葉,隻聞一股衝腦香氣襲來,竟放了自己也沒吃過的香料,隻饞得兩眼發直,所幸還沒喪失理智,趕緊向自家少爺報功。
    白決隨身帶了一包香料,品相隻能說是尋常,但對於這一輩子沒出過山的三個主仆來說,已經算是大殺器,此時聞到香味,一個個也顧不上勒索白決這個“外鄉人”,為首的年輕人幾口吃了大半隻雞,吃完塊骨頭便丟給身邊兩人,奴仆兩人一時吃得不亦樂乎,看見白決上岸,也顧不上了。
    白決擦淨穿衣,瞧著三人樣子,覺得有趣:“山間野雞、道旁長河,不曾想竟然是你家的,厲害!不知眼前是哪家的公子少爺,家裏竟然這般豪橫?”
    兩個奴仆舔了幾個骨頭,嚐了幾絲肉味,正是對自家少爺感恩戴德的時候,此時聞言,不由抬頭腆肚,大聲道:“瞧你也是個有眼色的,怎會不認識我高家莊高少爺!這方圓幾十裏,誰不知道我家高富貴高少爺的名號!我家少爺剛考上秀才,你就敢來我高家的地界裏洗澡抓雞,是想討打麽!”
    白決隻是笑吟吟地聽著,行路無趣,眼前三人倒是個樂子。
    為首的年輕人高富貴,見白決皮膚白皙、牙齒潔白、身形健壯高大、頭發幹淨順滑、說話斯文,知道白決不是個普通百姓,本來吃完雞也挺高興,按平日裏做法,不會過分欺辱。
    但看到白決戲謔的眼神,再看看眼前白決比自己好了不隻一倍的好皮囊,高富貴不由邪火頓起,平日裏作威作福的脾氣再也忍耐不住,張口便罵:“我把你個不知天高地厚的破落外鄉戶,這林子是我高家的,這河也是我高家的,你進林打打獵、下河洗澡,當真是不知死活!你們兩個,給我把他按倒在地,看少爺我怎麽收拾這個不聽話的賤民!”
    高富貴心裏發狠,便是縣裏誰家的公子又能怎麽樣,在這幾十裏的高家地界,自己就是天,敢用那眼神看自己,一會宰了往個山溝裏一扔,誰能發現?
    但……
    近前的兩個奴仆,不過是兩條餓犬,平日裏嚇唬嚇唬老實百姓還行,此時遇到白決這頭過鄉獨狼,哪裏還能有用?
    隻見白決也不掏槍,用起這兩天自己看的《通背拳》招式,憑借著前世天天吃肉養出來的高大身材,隻兩拳,便把眼前兩人打得鼻血糊臉,牙齒飛落摔倒在地。
    “宿主擊殺高家奴仆,因果點+1,當前無名圖卷等級lv0:12100。”
    “宿主擊殺高家奴仆,因果點+1,當前無名圖卷等級lv0:13100。”
    順手拔出槍,兩槍了結地上兩人,白決笑吟吟地大步走到嚇倒在地的高富貴身前,一腳踩在他的臉上,俯身笑問道:“高少爺,剛才你說這河是你家的?”
    高富貴此時已經駭破了膽,他在縣城裏見過槍,知道這西洋火器威力驚人,擁有者非權貴即匪寇,此時哪還有平日裏的半分威風,連忙求饒:“大王饒命!小人有眼不識泰山,大王你隨便洗,隨便洗……”
    見他求饒,白決反而膩了,反手一槍結果了他,收拾一番正要縱馬離去,瞧見高富貴來時方向,隱有村莊跡象,不由勒住了馬韁繩。
    “這廝敢來惹我,死有餘辜,這裏是他高家地界,若就此離開,說不定這鄉下土財主會報官、追殺暗害我,不如先下手為強,斬草除根!”
    心裏決心一定,白決直接掉轉馬頭,往著高家莊方向而去,不過盞茶功夫,隻聽得槍聲陣陣,驚喊尖叫不絕於耳,不久便隻聞白決一聲長笑,久久不息。
    ……
    二十日之後。
    “什麽?渡過這條河,就到了津門地界?行行行,這是船錢!”
    坐在船上,白決一陣無語,得知清廷未滅,白決本來是想南去佛山、找黃飛鴻學功夫的,按白決想法,隻有槍法功夫兩開花,才能在這個亂世活下去。
    但哪怕有《無名圖卷》地圖指引,遇到山林也隻是延著彎曲的荒路走,走著走著,就不知道方向為何,南方話又根本聽不懂、沒法問路,幾次過後,便也懶得再去看地圖,隻是延著最熱鬧的路走,結果就來到了津門。
    這亂世,對路癡太不友好了!
    不過,這一陣迷路,倒也不是全無收獲。後世國泰民安時,偏遠處都有各種攔路收錢的車匪路霸,現在這個世道正是處處山匪,幾乎每天都遇到,白的黑的且不說,便是那些勢力不過二十裏的土財主,一個個也是橫得不行,看見白決就想開搶,被白決當了移動的靶子,因果點收了二三十,槍法也有所進境。
    而在“劣質菩提樹葉”的幫助下,這二十天裏,白決也將《通背拳法》理解個大概,依照裏麵的練法,體質大有增加。讓白決不禁感歎這“菩提樹葉”效果逆天,前世高三讀書時要有這玩意,絕對輕鬆卷死那群王八蛋。
    而且,劣質的菩提樹葉都這樣了,要是來個優質的,那不得起飛了啊!
    胡思亂想間,人已下船步入津門,果然在城門口見到幾個辮子兵,時不時喝罵進城的百姓,不過在看到白決的短發後,一個個反而有些畏縮,不敢過來找茬,甚至連進城錢都沒敢收。
    津門不是小縣城,富貴人家多,這些官吏知道哪些人不能惹,反而不像那些鄉下小財主肆無忌憚。
    白決早已發現,自己並非占了“六子”的身體,身體還是自己的,發型自然也保留下來,不是辮子不說,甚至不是那種貼著頭皮的短發,按道理說自然是要“留發不留頭”的。
    但此時的晚清,已經腐墮到了極致,早管不了這麽多了,許多學生在上學時,直接就集體剪辮子,甚至還有大臣公開上書要剪去辮子向西方學習的,舉國上下基本都把辮子視為落後象征,這年月敢剪辮子的,要麽是進步學生關係複雜、要麽是富貴人家趕時髦,哪個看門小卒都得罪不起。
    當然了,普通百姓敢剪辮子,多半會被那些官吏整得家破人亡。
    畢竟,管不了權貴清流,還管不了你個草民百姓?
    s:一時衝動就發了新書,可是五一簽約編輯放假不上班,沒法簽約,所以懇請大家來點推薦票,畢竟這是新書唯一的成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