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 第 184 章
字數:5426 加入書籤
自青衫客在金波榭大會上揚言,誰若能尋回騎驢娘子,他便將陳師古那件讓人垂涎的傳奇遺物拱手相送。此話一出,洛陽各大門派紛紛暗中較勁,消息接二連三地傳至洛水旁的這座小院。
然而消息雖多,卻未必屬實。就算是真的,又不一定跟騎驢娘子的失蹤有關聯,總得有人去核實查證。殘陽院眾人不舍晝夜地一條條排查,不知順手破了多少疑案,卻始終沒有找到他們想要的線索。
俗話說:“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在江湖中,拉幫結夥的組合裏極少有三個人的。
嵩陽書院的掌門周子安喜歡舞文弄墨,經常記錄江湖上的奇聞軼事。他從自己十幾年前的筆記中查到一條線索:曾經有兩個同出一門的綠林大盜,綽號“風雷雙雄”,師兄風馳雲張某輕功卓絕,師弟雷霆手徐某拳掌強橫,這二人在中原地區興風作浪,無惡不作。他們的武功路數與韋訓提供的證據有幾分相似,隻不過缺了一個人。
殘陽院據此打探消息,結果從丐幫口中得知,這兩個人早就被官府以弩兵設伏擒獲,在南市梟首示眾了。但問及被斬首的人麵貌如何,大家都沒見過張、徐二人,自然說不出個所以然,反正親眼看見腦袋被砍下來了。
強弩有機械助力,精度高、威力大,又易於上手,可以說是小卒對付武林高手的不二利器。雖有操作繁瑣、不能連發的缺點,但隻要人多就能解決。因此按照律令規定,平民可以用弓箭,卻不能持有弩。
韋訓將這線索告知楊行簡,楊行簡再去找洛陽縣尉耿昌人查證,果真從塵封的檔案中查到某年某月某日於南市斬首強盜張苟苟、徐什一的記錄,案犯的口供花押具在。
韋訓不肯罷休,想去掘出這二人的屍身確認,耿昌人卻尷尬地道明:按照規定,處刑的犯人應予以收殮埋葬,然而隸卒們惜力,如果沒有家屬來認領,便將屍體往亂葬崗上一丟,讓野狗代辦剩下的活兒,因此根本沒有墳墓。再說那是上一任河南府尹崔東陽在任時的事了,如今能找到案卷底檔已是僥幸。
線索再次斷絕。
殘陽院幾個人在小院聚首交換情報,都覺得一籌莫展,不知該再怎麽查下去。想勸韋訓罷手,但看他那瘋魔入體的模樣,一定是不死不休。
經過這些天的休養,十三郎的傷勢已大有好轉,師兄師姐們聚頭的時候,他很有眼色地煮茶招待。他走到院子水缸中取水,拴在樹下的驢看見他,再次人立而起,扯著嗓子拚命叫喚起來。
十三郎放下水瓢,從袋子裏掏出最後一點豆粕,盡數倒進石槽內。可那醜驢瞧也不瞧一眼,失了智般蹦跳叫喚個不停,四蹄揚起的塵土在空中彌漫。
它嗓音嘔啞刺耳,攪得人心煩意亂,邱任在屋裏嚷嚷:“娘子都丟了,這坐騎留著作甚?幹脆宰掉吃肉,省得它在這兒聒噪。”
韋訓早已疲累至極,站著都能睡著,腦中一片亂麻,當即起身去院裏,拔出魚腸要把驢首砍下來。
驢見勢不妙,一頭拱到他懷裏,哼哼唧唧地撒嬌。韋訓立時想起寶珠在的時候,就是這樣撫摸它的腦袋,手裏的匕首便垂了下去。驢繼續挪動四蹄,像舞馬一樣來回踏步,韋訓這才發現它這段時間情緒異常,前蹄已將院裏的土踏出一個淺淺的坑。
坑中有一縷黃色的東西,快被泥土蓋上了。韋訓俯身從土裏撿了起來,發現隻是一束普通稻草。這東西一般是喂牲口用的,驢耐粗飼,不挑食,吃草料可以滿足需求,隻是需要大量時間咀嚼消化。為了趕路,韋訓一直都是購買精飼料豆粕、豆餅喂驢。
他轉頭問十三郎:“我們不在的時候,你出去買草料喂驢了嗎?”
十三郎搖頭:“你們出去後,我就打坐練功療傷,並沒有出去閑遊。”
韋訓暗忖:那麽這縷稻草是從哪裏來的?他們租住的時候就已存在於院中了嗎?倘若如此,驢應該早就吃下去了。
事發之時,楊行簡被推入井中,十三郎被打至瀕死,現場裏沒有其他人,但卻有一個活物在庭院中目睹全程。
“她被擄走的時候,還有一個證人在場。”韋訓低頭盯著這束金色稻草喃喃自語道,“驢是證人……驢看到了凶手……”
拓跋三娘從屋裏望著他,低聲說:“瘋得不像樣了啊。”
許抱真疲憊地說:“正常人這麽久不睡,也該被逼瘋了。”
邱任道:“你們有沒有覺得,他瘋了以後,武功反而更高了?”
眾人都不作聲,心中均想:難道瘋子師父傳下來的深奧功夫,得變成瘋子才能發揮全部威力?
韋訓拿著稻草,沒跟任何人交談,神情恍惚、搖搖晃晃地飄出門去。
羅頭陀道:“散了吧,我得找個地方補覺了。再高的武功,我也不想以失去理智為代價。”
其他三個人默然無語,遂作鳥獸散。
韋訓走的路,正是他當時追蹤扛毛氈的綁匪的路。這趟路他來回蹚過幾十遍,每個路人都反複詢問過多次,以至於路旁擺攤、開店的人看見他能躲就躲,乞丐們也早就換地方討飯了。
寶珠失蹤已經十二天,又是人來人往的裏坊,路上的鞋印痕跡早就被踩得不複原貌。當時將她擄走的灰衣漢子經過時,雖貌不驚人,但因他蒙著臉、肩扛一大卷毛氈,外觀尤為顯眼,目擊者共有八人。這些人都是常住於裏坊的居民,證詞相差無幾,能夠相互印證。
可自從綁匪帶著寶珠逃進巷中盡頭的賃驢店後,兩個人就仿佛人間蒸發了。當時以為店裏有暗門暗道之類機關,然而殘陽院的門人最擅長土裏生意,莫說掘地三尺,就是三丈也不在話下,他們幾乎將整個鋪子給拆了,也沒有發現任何蹊蹺之處。
穿過賃驢店,就是車水馬龍的南市,周邊店肆生意興隆,流動人口極多,與裏坊內的熟人環境截然不同,再沒有找到一個人看到扛毛氈的男子經過。
灰衣男子逃入店中後,一掌擊斃了店主,又剝掉了寶珠的衣物,按理說要花上一番功夫。可綁匪卻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殺人、脫衣、帶寶珠逃亡三件事,並且做得幹淨利落,不留一絲痕跡,此事尤為可疑。
因店主已死,親屬將店肆關了,院子裏的驢也都牽走了,隻留下院中不值錢的雜物。
韋訓再一次翻牆進入現場。這一回,他察覺到一些之前沒有關注過的東西。賃驢店為了壓低成本,不舍得買昂貴的精飼料喂牲口,用的是苜蓿、麩皮、麥秸之類草料,其中也包括稻草。這堆飼料和其他雜物一起堆在牆邊,絲毫不起眼。
他低頭看著手裏那一束金黃色稻草,突然明白了什麽,轉身越牆而過,飛快返回小院。
因寶珠失蹤,而綁匪逃亡路上,有多名目擊證人看到了扛著毛氈的奇怪男子,賃驢店內又有寶珠的衣物,韋訓一直默認那毛氈內必然就是被擄走的寶珠。但如果毛氈裏並不是活人呢?
他跑進屋裏扯出一條褥單,在十三郎詫異的眼神中,將鋪蓋卷進褥單裏,扛在肩上,再一次跑回賃驢店。進入院內,他將鋪蓋丟在牆邊,褥單折一折塞入懷裏,這樣空著兩隻手就可以通過店肆走進南市,絲毫不引人注意。
原來如此!寶珠根本不在毛氈內!
除了賣桃的貨郎外,這個灰衣男子竟然也是一個假餌。他事先將稻草卷在毛氈中捆緊,襲擊結束後,便扛起這一大卷東西奔向賃驢店,一路上故意被許多人目擊。
等到了店肆,他將毛氈內的稻草撒在飼料堆上,藏葉於林,外人根本看不出有任何怪異之處。接著擊斃店主、將寶珠的衣物留在屋內誤導,將毛氈卷一卷塞進懷裏,大搖大擺走進南市人流之中,既方便快捷,又不會引人注意。
隻有一絲破綻,稻草不像鋪蓋那樣結實,散落在院中少許,被驢目睹,這些天它一直試圖提醒他們。
院門外的兩條路皆是迷陣,那麽寶珠究竟是通過什麽途徑被帶走的?
韋訓再次返回第一現場,綁匪與寶珠、十三郎發生衝突是在一樓正廳,家具桌椅翻倒,弓矢灑落一地。十三郎被擊飛昏厥之後,看這一地狼藉,所有人都會認為寶珠是就地被擄走的。
但倘若不是呢?
韋訓快步奔上二樓,十三郎在後麵叫道:“師兄幹什麽去?”
綁架案發生後,他也曾來到二樓臥室尋找線索,但這裏跟寶珠失蹤前一模一樣。她自幼被人精心照料,沒有婢女,她缺乏自理能力,從來不疊被子。買來的脂粉妝品亂七八糟扔在妝台上,最後用過的那盒胭脂忘了蓋上蓋子,顏色依然豔麗。
韋訓不禁沉思,倘若樓下不是第一現場,此處才是呢?寶珠力氣不小,想要製服她,要麽幹脆打暈,要麽卸下肩膀關節。如果這個過程已在樓下完成,那麽將她帶到二樓之後,就不會有激烈掙紮,也不會擾亂室內陳設。
第三人在地毯上將她的衣物脫下,交給灰衣男子當作幌子,本人則帶著寶珠另尋他路遁去。
當時韋訓便覺得蹊蹺,綁匪一夥明知強行擄人一定會被他察覺,卻為何要冒著生命危險,白白耗費脫逃的時間,將寶珠的衣物褪下,布置成類似“升仙”的場景?
此舉並非意在侮辱寶珠,亦非為了打擊他的心誌,其真實目的,乃是為了誤導他相信賃驢店便是綁匪攜人逃走的路線。
屋內的窗戶緊閉,韋訓走到窗前,伸手推開,洛河兩岸景觀映入眼簾。
他不由得回想起寶珠醉意朦朧的那一夜,她曾經捧著他的臉索吻。韋訓縱身一躍,跳出窗外,站在原來的位置,試圖重溫那一刻的溫存。
然而從此處看去,窗框上卻有一處不該有的痕跡。三指紅痕附著於窗框外側,所處位置從室內是看不到的。
韋訓伸手摸了一下,放在鼻子下聞了聞,刹那間,心髒劇烈跳動起來。他旋即躍進屋內,將敞開盒蓋的那一盒胭脂拿在手中,與窗框上的三指印記細細對比。二者沒有絲毫色差,那就是她當天所用的胭脂顏色。
想象被擄走的危急時刻,寶珠已無力反抗,周身不著寸縷,沒有任何可供丟下的隨身物品,情急之下,她用手指蘸了唇上的胭脂塗抹在此處,當作記號。
韋訓舉目眺望寬闊的洛水,商船貨船不時穿梭而過,於水麵上留下一行行粼粼波光。殘陽院一眾慣常在陸上與地下活動,沒人跟水打過交道,加之灰衣人是往南市方向逃走,因此他們從未往洛河上想過。
調虎離山之後,敵人精心布置了雙重聲東擊西的詭計。陸地上的兩條路全是迷惑人的障眼法,她是從水路被帶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