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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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天一早,唐應凱趿拉著人字拖,下身短褲,上身長袖衛衣,舉著一個煎餅,邊吃邊慢悠悠的走到商業街,一眼就看到一堆人圍在那家煙酒店門前。
他想聽聽經過一夜之後,傳言會發酵成什麽樣子,就湊了過去。
他細致的跟圍觀群眾打聽到一些添油加醋的傳聞,皺著眉上樓去了他的辦公室。
辦公室不大,一麵牆的書架,擺滿了書,還有一個辦公桌,上麵擺著些散亂的紙張和一個堆滿煙頭的煙灰缸,辦公桌裏外都擺放著一把椅子,在書桌與書架中間,放著一把躺椅,可收起的躺椅。
唐應凱站在窗前吃著剩下的煎餅,玻璃窗上忽明忽暗的光線穿過無線感應發光字灑落在唐應凱的身上,那幾個色彩繽紛的發光字是:百順心理工作室。
辦公室外麵隔出了一個不大的前台,正對著玻璃門。
韓曉玉驚慌失措的衝進門,將背包扔在前台椅子上,推開辦公室的門,聲如洪鍾的喊道:“小舅,賣煙那家的魏嬸昨晚被人殺了!”
唐應凱剛將最後一塊兒煎餅塞進嘴裏,轉頭看著圓潤的外甥女,嗚嗚的責備道:“沒個姑娘樣!”
“你知道了?”
“廢話!”
“你說凶手會是誰?魏嬸確實人品不咋地,罵人帶髒字,見生人就賣假煙假酒,我平時都躲著走,就怕雷劈她的時候,捎帶上我,可咱們這片一向是風調雨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要不然也輪不到魏嬸張狂,可再張狂也不至於……你說警方會不會發那種賞金捉凶?我要是抓住了,不僅為民除害,還不用看我媽臉色要錢……”
“你蛄蛹上樓都費勁,還捉凶?趕緊歇著去吧,一臉的汗。”
“你快打電話問問老羅,這麽大的案子,他肯定知道,多問點線索,我也好順藤摸瓜……”
“藤斷了,你摸不著,你把前些日子做過谘詢的,挨個打電話問問都咋樣了?”
韓曉玉噘著嘴,不甘心的說:
“老羅一年不知道要騷擾你多少回,現在需要他了,他反倒看不到人影了,你要不抓緊問,他再來的時候,案子估計就已經破了。”
“破了不好嗎?”
韓曉玉歪頭想了想:“也對,要不我晚上下班也有危險。”韓曉玉說著轉身出了辦公室。
唐應凱拿起筆在台曆九月二日上畫了一個圈,這是前天貓咖店案發的日子,他又在九月三日上畫了個圈,這是昨天煙酒店命案的日子。
兩起命案,圍觀的時候都曾在現場,這讓唐應凱敏感的神經立刻緊繃了起來。
為什麽會緊繃,他也不知道,可能是這種機會幾世難遇吧。
他覺得樓下的命案應該不難偵破,在如今這種科技的加持下,在居民區,商業街犯案,又是案發後很快被發現,隻要工作的細致些,唐應凱預計兩天之內就能破案。
而貓咖店後院外的命案,唐應凱覺得恐怕沒那麽簡單。
他想了想,拿起電話給羅鳴浩打了過去。
羅鳴浩接通電話說:“真是心有靈犀,我正想給你打電話,這次的案子就在你樓下。”
唐應凱一聽就知道煙酒店的案子到了老羅他們隊裏,於是直接問道:“被害人搶救過來了嗎?”
“都像你這樣,哪還能有謠言?你怎麽知道被害人沒有死亡?這事為了不打草驚蛇,我們暫時沒有對外說。”
“你跟我說了,算不算犯錯誤?”
“秦隊早就說過,你算是我們的編外人員,一家的,不算犯錯誤。”
“昨晚被害人是120拉走的,我就在現場,店裏的血跡有多少,我看到了,如果隻看當時出血量應該不至於要了命,當然也要看受傷的部位,按理說被害人或許還有救……再說被害人的丈夫兒子今天沒有出現,他們家住的不遠,要是回來過,早就傳開了,可見被害人還在搶救。”
“你昨晚在現場?我咋沒看到你?”
“我看到救護車到了就走了,那麽多人圍著,我又給不出什麽有效線索,就別跟著一起添亂了,民警到了維持秩序都得維持一會兒,我感覺已經睡著的老頭老太太都被叫醒了,我走的時候看到被人攙扶著往煙酒店趕的老人。”
“唉,被害人暫時沒有脫離危險,做不了問詢,不知道被害人有沒有見到凶手,就一刀,凶手行凶之後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機,項鏈耳環,戒指應該是沒能扒下來,還拿走了店裏三瓶酒,四條煙,按牌子說都是比較貴的,但他拿走的都是假的,現場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和腳印,是被害人丈夫來的及時才救了被害人,我們連夜調看了街上的監控,哦,店家的監控壞了,一直沒修,街上監控照不到這家煙酒店門口,我們沒能在監控中找到可疑的人,你幫我分析分析,凶手會是個怎樣的人?”
“我是學心理學的,不是學占卜問卦的,你這麽兩句話,我怎麽分析?”
“我就在這條街上,一會兒去找你!”
“你先別急著掛電話,前天晚上在金豫路上一家貓咖店也發生了命案,被害人也是女性,你幫我打聽一下,查的咋樣了?”
“啊?是……你認識的女人?”
“不是不是!我前天正好就在貓咖店,碰巧趕上了,好奇心嘛,你幫我打聽打聽?被害人的麵部被毀容了,你打聽一下屍源找到了嗎?”
“你……又在現場?”
“唉,我也納悶呢,這算是啥運氣?”
“這,那,內啥,那案子沒到隊裏,你是不是去廟裏拜一拜?”
“不至於不至於。”
“眼下手裏的案子忙的我吃飯都顧不上……”
“既然這麽忙,你就別上我這兒來了,我也幫不上什麽,瞎耽誤工夫。”
“別別別,你別急,我抽空問問。”
……
唐應凱和老羅是高中同學,二人情比金堅的友情是在失聯十年後,機緣巧合之下又續上了,而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了。
羅鳴浩找到了一個免費的側寫師,從第一次閑談,唐應凱給出了很有效的意見之後,羅鳴浩先是嚐試著與唐應凱溝通案情,後來就習慣性的溝通案情,而唐應凱正是求之不得。
可樓下煙酒店搶劫殺人案,沒用老羅與唐應凱多溝通,因為被害人魏淑芬醒了,她見過凶手的臉。
這一下案子算是柳暗花明了。
但唐應凱還在惦記貓咖店殺人案,老羅問過了,案子在重案組,屍源還沒找到。
老羅在問這案子的時候,跟重案組還解釋了一下,說自己的一個老同學,學心理學的,還是那種癡迷型的,貓咖店命案被發現當晚,他這位老同學正好在現場,心裏就跟著了魔一樣,不斷的向他追問,他隻好過來問問。
重案組組長王兵一開始沒在意,隻是發了發牢騷,說這起案子讓他頭疼的很,屍源找不到,貓咖店也隻是拋屍地,拋屍現場幹淨的他褲兜一樣,線索太少什麽的。
等過了一天,王兵突然給羅鳴浩打電話問:“你那位老同學你們用過沒有?”
羅鳴浩自豪的說:“一直用著呢。”
“哦,聽說你們那案子已經抓到嫌疑人了,把你這個老同學借我用用?”
“他,他能幫上啥?不是,我的意思是多少你們也得有點線索,他才能有思路,你們現在……”
“廢話!有線索了我還用求人?他們這個專業的人,我也沒少接觸,覺著就那麽回事,你們要一直用著,說明他還行,我們現在就是缺少思路,就說借不借吧?”
“我問問他。”
……
唐應凱當然是求之不得,放下電話,開著他那輛看不清本色的車就送上門去了。
見到負責這個案子的王兵,唐應凱開門見山的說出自己這兩天憋在心裏的疑問。
“……貓咖店的位置相對比較偏,但客流量不少,你們肯定查過了,這家貓咖店算是有點名氣的,就算不上網查,隻要不瞎也能看到人流量,一般凶手拋屍的目的是為了掩蓋,這位凶手的目的我咋感覺像是想讓人發現呢?這不符合一般拋屍的目的吧?”
王兵精神頓時抖索了一下,他遞給唐應凱一支煙,唐應凱接過去點上,王兵示意坐在一旁的範霖把桌上的文件夾拿過來。
王兵本來想著先聊聊,要是跟之前接觸過的一樣,滿嘴的理論就直接送客,沒想到唐應凱上來‘不打自招’,正中王兵下懷。
“你跟我想的一樣,你先看看這些照片,死者二十三歲左右,被發現時身上啥都沒有,腦袋上卻套著一個塑料袋,塑料袋裏麵全是血……”
唐應凱立刻明白那幾個服務員為啥嚇成那樣,還好有塑料袋罩著,要是看到全貌,他們幾個恐怕要接受心理幹預才行。
照片上,死者麵部基本看不到五官,一片猩紅中,兩個眼球突出在外……
唐應凱一張張看著照片,心裏感歎:好在是晚上,那幾名服務員可能沒有看到屍體上一塊塊腐敗的綠斑……
“死者死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就是掐死的,臉上的傷有生前傷,也有死後傷,被毀的不止死者的臉,還有死者的指紋……”
唐應凱看到照片上十根手指指肚被削平。
“死亡時間是八月三十一號晚上十一點左右,也就是發現屍體前四十五個小時左右,現在這種天氣,中午還是挺熱的,屍體會產生綠斑和屍臭,貓咖店最先發現屍體的服務員,就是因為看到靠近柵欄門貓舍裏的貓一直在刨地,他走過去想看看咋回事,隱隱約約的聞到了臭味,以為是誰在後院圍牆外隨地大小便了,就從後門出去看了看,發現了牆下的屍體。”
“死者大腿內側有一小塊紅色胎記。”唐應凱看著照片說。
“這種特征隻能用在屍源篩查上,現在沒用。”
唐應凱看到拋屍附近的景物照片,說:“貓咖店的外牆正好修在柏油路旁,就這麽一點間距,車停在路邊抱出屍體扔過去就可以,沒有腳印和車胎痕跡可查。”
“死者身材消瘦,屍體上沒有留下任何檢材,從屍體沾染泥土看,符合你說的扔。”
“你們要調看八月三十一號晚上十一點後到九月二號晚上八點半之前周圍所有監控,查找可疑車輛,因為是兩個白天加上差不多兩個晚上,這種工作強度……”
王兵擺了擺手說:“不怕有工作強度,就怕沒有收獲,這個貓咖店以前是個小型加工廠,後來經營不下去,到了現在貓咖店老板手裏,老板財大氣粗,大手筆裝修,成了現在這個樣子,你再看這家店周圍……”
王兵指了指文件夾上的幾張照片,繼續說:
“前前後後都是一些小型加工廠,隔幾步一個,隔幾步一個,這幾年關了不少,市裏想要在這塊兒做個郊野公園,有些關門的加工廠頓時就活了,沒生意也天天安排人待著……扯遠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魚龍混雜,白天各種車輛頻繁經過拋屍地,可到了晚上又沒什麽人在周圍。”
王兵舉著煙愣了一下,老羅在介紹唐應凱的時候把唐應凱說成一個一頭埋在心理學的海洋中不想上岸,遠離紅塵的知識分子,當時王兵也隻是聽一聽,現在卻覺得這個人不錯,還挺善解人意的。
王兵彈了彈煙灰,說:
“這附近有監控的地方並不多,剛才我說了,要不是有建郊野公園的風聲,那些廢棄的小工廠除了野貓野狗外不會有別的,如果能夠查到屍源,能夠容易些,通過死者生前路徑,通訊記錄,走訪親朋好友,都能不同程度上得到一些線索,到時就可以有的放矢的查可疑車輛,現在可倒好,屍源還沒有找到,隻憑失蹤人口調查不是法子,死者麵容指紋都被毀了,想盡快找到屍源很難。”
王兵吸了口煙又說:“隻能兩邊同時下手,可凶手行為更是摸不到邊,拋屍在貓咖店圍牆外這個舉動就很……說不通。”
“站在凶手的角度,如果他想將屍體藏起來,貓咖店絕不是最佳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