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婚姻的六種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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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國的宋莊公一直在擔憂,擔憂自己的君位靠不住。
畢竟自己是弑了君的太宰華督扶持上位的,自己作為國君,卻不能將華督繩之以法。
同樣,魯國的魯桓公也很擔心。
因為哥哥魯隱公是公子翬受命於自己而被弑殺的,自己作為國君,同樣不能將公子翬繩之以法。
一旦國內發生激變,那就需要外部力量來支持自己,而且必須是強有力的外部力量。
宋莊公選擇了重重賄賂鄭國、齊國、魯國、陳國等大國,魯桓公同樣選擇了鄭國、齊國等大國。
現在,與鄭國關係已經是很鐵了,那個周王朝卿士鄭伯已經承認了自己,多次與自己會麵,進一步鞏固了同盟關係。
宋國自然不需要多說了,宋公已經將郜鼎給了自己,意味著原來的宋國附庸國郜國歸了魯國。
那隻剩下一個重要諸侯,齊國了。
寡人已經行了冠禮,不但親政了,而且應該可以娶妻了。
聽說齊侯有兩女,生得如花似玉,姐姐已經嫁給衛國國君了,妹妹還待字閨中,應該去迎娶來作為自己的夫人。
但願妹妹沒有作為姐姐的媵女,已經許配給了衛侯這糟老頭。
魯桓公想著。
他派出上卿、太宰公子翬出使齊國,向齊國國君齊僖公說明了來意。
齊僖公大喜,小女兒是他最喜愛的女兒,自己本就是希望她成為一國夫人,隻要是能讓她成為國君夫人,哪怕是老一點醜一點都沒關係。
但魯桓公是什麽年齡?年剛22歲,英俊瀟灑,文武雙全,且還是魯國這樣的大國諸侯。
如果小女能嫁給魯侯,那齊魯同盟關係將是鐵上加鐵了。
公子翬從齊國給魯桓公帶來了好消息,齊侯同意嫁女。
那就趕快娶吧,魯桓公很興奮。
當然,作為諸侯,魯桓公要娶齊國公主,那可不是一件小事。不可能今天雙方都答應了婚事,然後你情我願下,齊國公主就可以到魯國來成為魯國夫人了。
婚嫁,在當時是有著嚴格的程序。這一套程序走下來,還是需要花費不少時日的。
一個嚴格的、合規的正式婚姻,必須符合六種禮儀,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即三書六證。
納采是第一禮,就是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
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采擇之禮”。
初議後,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妁正式向女家求婚,並攜帶一定禮物,故稱納采。
也就是說,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
單是這第一步,男方得送三次禮。
納采之後是問名。
問名是第二禮,即就是由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年庚等,當然還包括“八字”。
問清後,通過占卜、算命來看看男女雙方相衝相克情況,以及有沒有其他不宜結成夫妻的地方,這跟現在不少人的看看是否合八字一樣的。
當然,在古代,問名也包括男方遣媒妁問女方生母的姓氏,以分辨嫡庶,到後來問名範圍擴展到議門第、職位、財產以至容貌、健康等多方麵內容。
有人要問,問名時要不要帶禮物?
答案是肯定的,問名須攜帶禮物。古代一般用雁,估計當時雁是很多的。
問名後是納吉,第三禮。
即男方父母將自己兒子的生辰八字交給媒人帶給女方,也稱為通書,相當於現代意義上的訂婚。
必須要說明的是,納吉時,男方也得送禮。
接下來是納徵,這是第四禮。
即男方正式給出彩禮,一般給些絹帛之類即可。當時規定,士大夫級別的僅僅隻用不過五兩彩絲加上一對鹿皮。
而魯桓公這種諸侯級別的,則是五兩彩絲加上一對玉璧即可,這到後來演化為“彩禮”。
納徵以後,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
納徵以後是請期,這是第五禮,即由男方擇定結婚佳期,用紅箋書寫男女生庚,這叫請期禮書,由媒妁帶給女方,商量迎娶的日期。
經女方複書同意後,男方再正式以禮書、禮燭、禮炮等送女家,女方即以禮餅分贈親朋好友,告訴大家女兒結婚的日期。
這相當於現在的定日子,而且透露出充分尊重女方的意思,即最終結婚的日期要看女方而定。
最後是迎親,這是第六禮。到成婚日,由新郎親自到女家迎接新娘,或者男方派遣迎親隊伍迎娶,新郎在家等候。
由於男子地位的不同,所以迎親是有著嚴格規定的。
如周天子,他是隻要在家裏等著就行,連房門都不需要出去,新娘子便會由人送到他那裏。
那象魯桓公這樣的諸侯迎娶齊國公主呢?
當然也有規定,迎親時,隻要在魯國與齊國的邊境線上等著新娘子就行。
繁瑣不?
很繁瑣,但婚姻這樣的人生大事要事,對很多人來說,再繁瑣也樂意,尤其是魯桓公迎娶文薑。
因為文薑不但很漂亮,還是一位才女!
這位齊國公主文薑是一位絕代佳人,有人描寫她用了這樣的筆墨:“生得秋水為神,芙蓉如麵,比花花解語,比玉玉生香,真乃絕世佳人,古今國色。”
這個文筆,真是無話可說了。“比花花解語,比玉玉生香”,花雖美,但不會說話;玉雖美,但玉沒有香。
這種腦細胞是怎麽長的?寫得太美一點吧。
如果有一男孩子對心儀的女孩子說一句這樣的話:“你真漂亮,我都不知如何形容你,反正,比花花解語,比玉玉生香。”
估計對方馬上醉酥,完全是把妹神語的節奏。
反正這位齊國公主就是一位美麗指數誘惑指數滿格的超級美女,魯桓公非常滿意。
這場兩個大國聯姻相關的一些程序我們就不詳述了,反正公元前709年正月時,魯桓公與齊國公主訂了婚。
然後將相關程序走完,直到秋天,魯桓公派出自己最信任的上卿公子翬,代表自己赴齊國接齊國公主了,自己則呆在齊魯邊境等候新娘子。
令魯國人沒料到的是,齊僖公居然親自送女兒出嫁,而且還直接送到了魯國境內!
魯國人中那些最守禮的士大夫們便有意見了:你齊侯怎麽搞非禮的事了?
什麽意思?
原來,根據當時的規定,凡是本國的公室女子出嫁到同級別的國家,國君姐妹由上卿護送,國君之女,就由下卿護送。
出嫁到高級別的大國,即便是國君之女,也由上卿護送。
出嫁到低級別的小國,就由上大夫護送。
當然,嫁給天子,公卿大夫都要去護送。
也就是說,無論嫁到哪裏,一國之君都不要親自護送。
送女兒出嫁,哪怕是普通老百姓,都有著明確的規定。
如父親不能下堂,他隻需要告誡女兒要謹慎遵從公公的話即可,不送出門。
母親不能送出廟門,她隻需要告誡女兒要謹慎遵從婆婆的話即可。
女兒的那些小媽們以及兄弟姊妹不能送出闕門。
但是,現在齊僖公不但親自送女兒出嫁魯國,而且越過齊魯邊境線,直到魯國,把女兒交到魯桓公手中!
這對那些最講禮的魯國人來講,當然是不合禮數的行為。
令魯國人大感意外的是,這位齊侯不但違反禮數親自送女兒,而且在薑夫人嫁到魯國僅僅過了幾個月,就派出上卿夷仲年也即齊僖公的親兄弟前來魯國聘問,詢問魯國夫人的生活情況!
這位齊侯真是疼愛女兒啊,所有的魯國人都有這個感覺。
魯桓公卻想,這有什麽好大驚小怪的,有的破禮數,就得改改了!
死守這種沒意義的禮數,能當飯吃?
人家齊侯疼愛自己的女兒,寡人的夫人,說明寡人這婚結得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