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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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感一閃而過,艾爾菲斯打了個顫栗,莫名低頭看了一眼被他牽著的溫斯特。
小孩兒眼睛亮晶晶的,安安靜靜地看著他,艾爾菲斯一眼就看出他的開心和期待,對著溫斯特笑了一下。
唔……這個天溫差大,剛才大概是冷到了吧。
夕陽下,艾爾菲斯將小孩兒環在身前,騎著駿馬回到了小教堂。
如他所料,卡文爺爺果然對他要收養一個孩子的事情沒有意見,甚至頗為欣慰。
留著花白胡子的老人慈愛地摸摸少年的頭:“艾爾,我這些年總擔心你會一心沉迷金銀俗物,追求享受奢靡的生活,忘記了對神明的感恩之心和教廷教導的信條,我的艾爾還是如此良善,願意救他人於苦難之中,沒有讓爺爺失望。”
艾爾菲斯剛要和爺爺互誇是他教導有方,就聽老人接著說:“這樣看來,就算日後爺爺離開人世,也能放心的把教堂托付給你了。”
“……”別,我怕忍不住把它改造成財神廟。
“爺爺,別說這些不吉利的話,您身體好,又有神明庇佑,還能活很久呢。”
艾爾菲斯跟卡文爺爺聊了幾句未來,老人家又關懷了幾句溫斯特的情況,才放兩人進屋子。
“這兩天先和哥哥一起睡可以嗎,等我找人做一張新床,再分開睡。”
溫斯特看著簡單整潔的屋子,又期待又緊張,小臉難得有了神采,艾爾菲斯說什麽他都乖乖應下。
天色還有一點光亮,艾爾菲斯帶著小孩兒去廚房燒熱水準備洗漱。
“會燒火嗎?”
溫斯特點點頭,“會。”
艾爾菲斯摸著他的發頂,“真厲害,那幫哥哥看一下火,我去幫你收拾一些衣服出來。”
他早就想過把小孩兒接回來住,所以新被子新枕頭都是備好了的。
他拿出來放在床上,再把自己穿著已經有些小了的衣服鞋子翻出來,先讓小孩兒將就穿著,哪天他願意跟自己進城逛逛,再添置些新的合身衣物。
洗漱好,溫斯特趿著草拖鞋,和哥哥一起坐到桌邊。
房間裏點了五盞油燈,很是明亮。
“時間還早,來學一下認字,先學自己的名字怎麽寫……”
溫斯特的記憶力出乎意料的好,艾爾菲斯在睡覺前順利教會了他不少字,非常有成就感。
熄燈後,溫斯特躺在柔軟的,沒有絲毫土腥味的床上,蓋著又輕又暖的兔毛被子,旁邊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第一次處於如此舒適安全的歇息環境,他卻毫無睡意——這會不會是一場美夢?他晃一下神,夢就結束了,而他依舊在洞穴裏。
溫斯特側過身,看著哥哥在黑暗中的輪廓,忽然想起被哥哥牽著的溫暖觸感,便心安了許多。
情緒幾番波折是很耗精神的,更何況現在早已過了溫斯特平日睡覺的點,他一放鬆下來,很快便被睡意淹沒。
翌日,艾爾菲斯帶著小孩兒在小鎮上走了一圈,帶他認一下路,也給鎮民們介紹一下他,身份就是父母雙亡、無家可歸,躲在威爾大叔的板車裏睡覺卻不小心被他們帶回鎮上的孤兒。
大人們無所謂,隻感歎溫斯特的好運,居然遇到了願意收養他的艾爾菲斯,跟著艾爾一定能學很多東西。
鎮上的小孩子們就不太喜歡這個外來人了,隻因艾爾菲斯平日都很少和他們一起玩,這個男孩兒居然能和艾爾哥哥弟弟住在一起!
下午,艾爾菲斯把溫斯特放在卡文爺爺那裏和其他孩子們一起學習。
威利在三年前發燒的時候被艾爾菲斯救過後,就一直非常崇拜他。
艾爾哥哥叫他們好好識字看書後,小威利是全鎮學的最認真的,字寫的最好看的小孩兒了,得了卡文牧師多次誇獎,可是今天,牧師爺爺居然誇讚那個外來人和艾爾哥哥一樣聰明!
本來就有一些不喜歡外來人搶了艾爾哥哥弟弟的注意力,再加上溫斯特又不愛笑又不說話,看上去很冷漠,鎮上的孩子們都不喜歡他。
多數小孩子的脾氣都是直來直往的,把對溫斯特的不喜寫在了臉上,還反駁牧師爺爺這個人哪裏比得上艾爾哥哥弟弟,然後七嘴八舌的列舉了艾爾菲斯好在哪裏。
溫斯特沒有一點被針對的失落,倒是很高興聽到別人誇讚哥哥,甚至難得享受這種吵鬧的氛圍。
卡文牧師照舊每天講一首旅者的詩或者遊記,再教三十個字就下課了。
一群小孩兒放學就成群地約著玩了,也沒有人主動跟溫斯特說話。
溫斯特一點都不介意,雖然他自己年齡也不大,卻已經開始嫌棄小孩子了,隻覺得他們又笨又吵。
艾爾菲斯不會隨時把溫斯特帶在身邊,他外出的時候基本都是和大人們一起商討正事,小孩子們都會覺得無聊,他認為溫斯特最好還是和同齡人一起玩耍和接受教育更好。
艾爾菲斯和鎮長、威爾大叔們一起討論了未來兩個月的商業規劃、人員分配和他們從鎮民們手上拿貨的采購價等事項,等太陽在往西邊沉了,大家才意猶未盡地散去了——要趕在天色徹底暗下來之前做完其它雜事啊。
艾爾菲斯準備未來一段時間少去酒館吃飯,還是自己在家做吧,主要也是為了教導他家小孩兒一些生活技能。
挽起袖子的小少年一邊擀著麵皮,一邊跟旁邊燒火的小孩兒聊天,“今天過得怎麽樣?有交到朋友嗎?”
溫斯特抿了抿唇,心虛地看著哥哥,小聲問道:“我可以不交朋友嗎?”
艾爾菲斯以為小孩兒還不適應人群,有點社恐,便也不跟他講什麽大道理,先讓他適應新環境要緊。
“隨你開心就好,對了,今天跟爺爺學了什麽?”
溫斯特看著哥哥包容又溫柔的笑,本來鬆了一口氣,聽到後麵的問題心情又沉了下來……
在其他小孩兒離開之後,卡文牧師拉著溫斯特,不厭其煩的又開始講神明救世的故事了。
利塞小鎮的人早就聽過光明神和教廷的恩德,可惜這幾年他們的信仰越不越不虔誠了,讓卡文很是失落,現在有個小孩子住進了教堂,當然是傳教要從娃娃抓起了!
卡文牧師倒是講的開心了,但溫斯特不知道為什麽,聽見那些歌頌光明神的詩篇頌詞就覺得耐心告罄,難道因為他是黑暗種族,天生就不喜光明?
溫斯特跟哥哥講了他一下午都學了什麽,艾爾菲斯覺得小孩兒本來就有些迷信,可不能讓他繼續被爺爺洗腦了,否則他更對自己會帶來厄運的事情深信不疑了。
“爺爺講的神明救世和教廷曆史,都是些沒有依據的事,你就當消遣,聽聽就得了,不必放在心上。”
小少年將麵皮擀成薄片,疊了一下準備切成細絲做麵條,嘴上繼續說著,“不過在爺爺麵前還是要裝一下我們很崇拜神明的樣子,要哄老人家開心。”
溫斯特聽出了哥哥對光明神和教廷的不尊重,他知道哥哥是單純的不相信,卻也有一種對方是和他一樣站在神明對立麵的愉悅感。
“那……爺爺說我們等一會兒要在神像麵前頌揚神明恩德,是一定要跪著嗎?”
溫斯特昨天晚上來的時候剛巧碰上老人家虔誠地跪拜在神像麵前,才有此一問。
想到這件事情,溫暖明媚的火光都掩不了小孩兒臉龐的鬱色。
如果說隻聽故事會讓他覺得心理不適的話,跪拜感恩就是讓他從生理上就犯惡心,如果真的避免不了的話,溫斯特甚至在猶豫要不要回洞穴住著。
艾爾菲斯看出了小孩兒的為難,這也不難理解,換做是他,誰要是讓他跪拜感恩害自己流離失所的存在,他不惡心才怪。
“不喜歡光明神?”
溫斯特委屈地“嗯”了一聲。
少年擦了擦手,走到廚房門口確認了爺爺沒往這邊走後,才坐到小孩兒旁邊遞給他一個金幣,笑眯眯地說道:“那就不要把神像當成光明神,將它當成財神爺吧,跟哥哥一起拜財神。”
“……?”
溫斯特睜大了眼睛,迷茫地看著大男孩——財神又是什麽?
“隻要我們努力勞動,踏實做生意,財神就會保佑我們順利獲得金幣,日子過得越來越好。這是一個隻管錢的,很純粹的神明。”
“就算光明神真的存在,信仰祂的人那麽多,祂肯定照看不到我們頭上,不如跟哥哥信財神爺,這個世界隻有我們念著祂,祂定然會偏愛我們的,剛巧財神又是黑發黑眸黑色長胡須的慈祥老爺爺,不會對你有任何不喜的。”
溫斯特看著哥哥煞有其事的樣子,沉默了……哥哥到底是相信神明的存在呢,還是不相信呢?
小孩兒猶疑著開口:“真的有這樣的神明嗎?”怎麽聽都是哥哥現編的啊。
小少年長睫一閃,他其實是無神論者,但是……咳,財神還是可以信一信的,而且讓他家小孩兒拜財神總比拜光明神好啊。
“當然,哥哥已經拜了三年了,現在我是鎮上最有錢的小孩子了。”甚至比威爾大叔還有錢,但是做人要低調。
“哥哥夢見過財神,以後捏個泥像,給你看看祂老人家的模樣。”
溫斯特不是那種別人說什麽就信什麽的性子,不過……
“全世界隻有我們兩個會信這位財神嗎?”
艾爾菲斯點了點頭。
溫斯特接過哥哥遞給他的金幣,財神的象征,“那,那我等會兒就想著財神,不想光明神了。”
在這個遍布光明神信徒的世界,他和哥哥就是兩個異教徒,這是他們之間的小秘密——這讓溫斯特覺得跟哥哥的關係更親近了。
況且,不管這位神明是不是真的存在,既然哥哥喜歡祂,那祂一定是好的,至少比會讓他感到惡心的光明神要好。
當晚,卡文牧師除了念叨那些日常的頌詞,還感恩了神明對溫斯特的照拂,讓他幸運的有了新家。
艾爾菲斯扯了扯嘴角,確實“照拂”不少,讓人家吃了不少苦頭呢。
兩孩子陽奉陰違,看似在讚美光明神,但手心握著金幣,心裏想的都是財神爺。
深夜,整個利塞小鎮都陷入了安眠。
床鋪上,沉睡的小孩兒倏地睜開眼,眸色深沉。
塞繆爾偏頭看著睡得一無所知的小崽子,差點被氣笑了——在那小破村子那麽多年,他也隻在殺了那對父子那天醒了一次,沒想到如今被一個模樣挺純良的人族崽子接連刺激醒了兩天!
財神?什麽亂七八糟的!居然敢忽悠我拜一個聽都沒聽過的野神……
小孩兒眯了眯眼,一片濃稠的黑暗包圍了床鋪。
艾爾菲斯打了個寒顫,但他白日忙碌,晚上向來睡的雷打不動,隻在朦朧中裹緊了被子,沒有發現絲毫異常。
塞繆爾冷哼一聲,終究沒有對一個小崽子下手。
“等你長大了再收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