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第 1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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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身單薄麻衣的男孩兒赤腳漂浮在艾爾菲斯床前,塞繆爾抱著臂膀,如墨黑眸中倒映的是被瑩潤白光包圍的小少年。
    男孩兒扯了下嘴角,似笑非笑,還未接觸過魔法,甚至根本不信魔法的存在都能靠體質吸引來這麽多光明元素,甚至可以說頗得元素喜愛,真是……
    可惜,生在這種地方,難有接觸魔法的機會——也不知道該說這小崽子是幸運,還是不幸。
    無法被納入體內,隻能在艾爾菲斯周身磨蹭的光明元素太多,在黑暗中略微刺眼,塞繆爾動了下手指,黑暗凝聚在少年身邊,驅逐了僅他一人可見的光芒。
    黑暗完全不會對塞繆爾的夜視造成阻礙,回憶起溫斯特睡前的對話,他略帶疑惑地看著艾爾菲斯稚嫩無害的睡顏——
    一個長於山野,長年被那個老牧師洗腦的小崽子,不敬神明也就罷了,居然能說出這般通透的話?
    加上成熟的處事態度,以及看似擅於交際,實則冷漠淡然、與這片土地格格不入的出挑氣質,塞繆爾怎麽看艾爾菲斯都不是個正常小孩兒。
    快速把記憶中選擇重生的神明在腦子裏過了一遍——像小崽子這樣濫好心、脾氣好還不蠢,讓他看著不那麽煩的,好像還真沒有。
    而且那些家夥隻會挑有利於變強的地方重生,絕不會來這小破地方。
    有趣,若是在神隕時代之前遇到,說不準他會撿回去養著玩兒了。
    長發及肩的小孩兒冷著臉,他幾乎確定這小崽子不正常,卻一時想不出原因……也不急,再觀察幾年好了。
    不過……如果他想再繼續了解這小崽子,或者想繼續留在這個沒有威脅的環境好好長大,就不能憑借夢境向失憶的自己逐步開封記憶了,再這樣下去,‘溫斯特’都要因為害怕傷害到他的好哥哥而跑路了。
    塞繆爾可不想讓這具身體四處折騰,連飯都吃不飽,他又不能長時間出來。
    反正就算徹底蘇醒也無急事可做,就讓‘溫斯特’再長幾年,到了不易受驚的年齡,他再繼續開封記憶好了。
    塞繆爾正做著決定,倏地煩躁皺眉——頭痛。
    不過才醒一會兒,這廢物體魄就受不住萬年的記憶,開始排斥完整意識了。
    不出意外的話,他會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會再出現了。
    小孩兒又想到了什麽,臉上盡是不爽,伸手扯了扯沉睡的艾爾菲斯的臉頰以做報複。
    如果讓曾經被塞繆爾赤手空拳打成肉餅的魔龍看到這場報複,準會氣活過來!
    塞繆爾的不爽源於他接收到的新記憶。
    洗衣燒火做飯也就罷了,他也不是受了恩惠還白吃白住占人便宜的性子打架搶劫靠實力說話的事情除外,而且自己也不再是無需進食的神明之軀了,學點生存技能也行。
    但是做竹編草編、曬幹貨、菜地澆水捉蟲拔野草、漿果園攆鳥,還打掃肮髒的兔圈???
    他都不知道自己還有這等耐心!
    問題是做這些事賺那麽點錢幣,還不是給自己用的,‘溫斯特’可是一心想著全部存著給哥哥買好東西!
    這種如此看重某個人的感覺,讓曾經看誰都煩、無聊了寧願打架睡覺的塞繆爾極度不適應——若不是確定了這具身體是在母體死亡後他才占據了地盤,塞繆爾都要懷疑這個滿心隻有哥哥的人是另一個靈魂了。
    然而塞繆爾性格再冷血霸道,也不至於對小恩人做什麽,頂多就捏捏別人臉頰,然後吞下這口氣,憋屈地回去沉睡了——小崽子,我們來日方長。
    艾爾菲斯被施了點手段,被扯了臉頰也沒感覺,一晚上睡得格外香甜。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很榮幸的成為第一個讓脾氣不好的黑暗神感到不爽卻暫時束手無策的人。
    翌日醒來,艾爾菲斯照舊神清氣爽,精神飽滿,溫斯特正與他相反。
    小孩兒頭疼欲裂,但並不想告訴哥哥惹他擔心,他昨晚一夜無夢,雖然身體不舒服,心裏倒是鬆了口氣。
    艾爾菲斯看出了小孩兒臉色不好,走路都有些不穩,一逼問才知道是頭疼,也沒其它症狀,艾爾菲斯便當作溫斯特這段時間壓力大,沒休息好。
    這下可撥動了艾爾菲斯的某根神經——他當初不就是因為沒休息好才猝死的嗎!
    少年不容拒絕地將小孩兒留在屋子裏休息,這兩天什麽都不許做,隻管吃睡,無聊了就看看書。
    自那日起,溫斯特再也沒有做過噩夢,之前升起的要離開利塞鎮,以免哥哥會遭受厄運的想法也逐漸消失。
    大概是哥哥說的那樣吧,他越害怕什麽事,就越會夢見它們。
    那天晚上得知哥哥不會害怕惡魔之後,他壓力小了一些,便沒再夢見那些奇怪的事情了。
    轉眼就過了兩人相識的第二個冬天,溫斯特身高抽條明顯,幸好艾爾菲斯也處於長個兒的年齡,所以他始終比小孩兒高一頭。
    溫斯特的頭發一直留著,如今已經可以和艾爾菲斯一樣束起來了。
    男孩子用布條紮起深琥珀色的長發,穿著一身簡單的灰白上衣、棕色長褲和能裹住小腿的靴子,腰間別著一把匕首。
    簡樸的打扮也不會讓他變得泯然眾人,隻因他長相亮眼,但沒人會以‘可愛’來形容他,雖年齡不大,小臉的線條卻有幾分攻擊性的俊郎。
    溫斯特的麵色一如既往的有些沉,小小年紀便有了些不可招惹的氣勢。
    與他共騎一馬的艾爾菲斯跟溫斯特差不多打扮,旁人看到他倆,又一次在心裏感歎卡文牧師可真會撿孩子,兩個小孩兒不但聰明懂事,長相也俊俏。
    這是艾爾菲斯養孩子的第二個夏天。
    今日,包括他們倆和威爾大叔之內的八個人要進城一趟。
    艾爾菲斯主要是過去核對賬目,順便看看生意上有沒有麻煩。
    其他青壯年男人都是商隊的成員,背上背著大刀,甭管會不會耍,一隊人看起來威懾力是有了的,一般的劫匪不會撞上來。
    至於混進隊裏的溫斯特……其實不是來幫忙的,是艾爾菲斯想帶他家乖孩子進城逛逛。
    溫斯特坐在前麵,從哥哥手中拿過了韁繩,“你抓著我,我來駕馬。”繩子粗糙,會摩疼哥哥的手。
    艾爾菲斯隻當小孩兒圖新鮮圖刺激,喜歡策馬奔騰的感覺,無所謂地鬆開了繩子,他相信溫斯特的騎術水平。
    既艾爾菲斯參與進拉斐城的飲食行業已經過去了四年,加上特產店售賣的那些便於遠程輸送的貨物,吸引來了不少外地人過來吃喝或者進貨。
    為了吸引一波又一波的外地人過來給他們薅羊毛,艾爾菲斯不得不注重拉斐城的整體吸引力。
    受限於資源和技術水平,艾爾菲斯也不能讓拉斐城添各種新玩意兒,他隻是讓莫恩傳話,跟到店吃飯的城主商量了一下,注意城裏的衛生情況,再沿路貼著牆做些花壇,讓旅人看著心情愜意。
    把路修平穩些,每條街可以安置幾條長椅供人休息,最好城裏有護衛巡邏,禁止盜竊和鬥毆行為,讓旅人有安全感。
    這些小事吩咐一聲便可,都不需要出什麽錢,城主當然願意給他的最大納稅人一個麵子。
    況且他也知道旅遊業能帶來大利益,聽了主意後一點都不拖延,很快就派人執行了。
    艾爾菲斯讓莫恩買下了酒館對麵的店改建成旅館,布局和配置都是嚴格按照他的要求來,建成後自然成為了最受旅人歡迎的住宿地方。
    旅人多了自然會帶動了經濟,拉斐城做其它買賣的商人也對自己的行業燃起了熱情。
    賣服飾的有了更多創新,賣酒的開始調製不同口感,做陶土容器的開始琢磨其它精美造型……就連妓院的姑娘們都打扮的更好看了。
    城裏的鋪子,甭管做什麽生意,都購買了利塞鎮的竹燈籠,天色一暗就掛在門口點上燈,也不用擔心稍微吹點風火就熄了。
    不少旅人喜歡在昏黃燈光下散步,別有意境,他們甚至覺得這比被貴族和教廷壟斷的照明珠、還有那些精美昂貴的琉璃燈盞要好,畢竟這種燈籠大家都買得起啊!
    這樣沒過多久,拉斐城又在外多了萬星城、明火城、美食城等別稱,名聲已經小範圍傳播了出去。
    如今,拉斐城環境好、風氣好,吃喝住宿的條件甚至比王城舒服,臨走前還能帶些有趣的玩意兒離開。
    除了地方偏還沒有傳送陣、沒有珍貴的魔導材料,甚至連高等一些的魔法藥劑都沒有,倒也沒有其它大缺點了。
    當然,艾爾菲斯這種隔一段時間才進城一次,辦完事就走的人還沒有機會聽到這種缺點。
    ——
    “艾爾少爺,您來了,我來栓馬,您進去坐著吧。”
    有足夠的營養,又有錢買魔藥,幾年下來,十一歲的莫娜已經長成很健康的小姑娘了。
    紮著兩個麻花辮的女孩兒對艾爾菲斯笑得真摯,對溫斯特卻隻是禮節性地打了招呼——她和利塞鎮的小孩兒們一樣,都不太喜歡這個莫名出現就成了艾爾菲斯弟弟的男孩兒。
    若是溫斯特是討喜的性格,或許會被同齡人接納,但是他在別人麵前總是冷漠又無趣,看起來脾氣不好,很難相處,孩子們都覺得他是艾爾哥哥少爺意外攤上的大麻煩。
    艾爾菲斯照舊帶著溫斯特到酒館後院休息。
    小少年給弟弟梳理著被風吹亂的長發,“騎這麽久的馬累不累?我們去對麵的旅館休息一晚,明日回去也可以。”
    溫斯特身上骨肉酸痛,但他不是很在乎,不過哥哥也一定累了……
    “嗯,我想明天回去。”
    兄弟倆聊了幾句,這些年吃的越發圓潤的格雷大叔笑著找過來了。
    “艾爾,你們兄弟倆來的正好,這兩日城主府安排了天賦測試,三年一次呢,艾爾上次就沒進城,這次正好趕上,你倆等會兒吃了飯就去摸摸那水晶球。”
    艾爾菲斯嘴角一抽,剛才路過了排著長隊的地方,從剛出生的嬰兒到二三十歲測了好幾次始終沒有放棄的年輕人頂著大太陽排了兩條街,靠近測試點的地方還有不少看熱鬧的人。
    拉斐城再小再偏也是個城,參與魔法天賦測試的人也夠多了,硬是沒有一個人讓那個透明水晶球有點動靜——艾爾菲斯也不覺得它會有動靜,不過是權貴圈錢的幌子罷了。
    沒錯,每個人在測試的時候要繳納三十枚銅幣,聽起來並不貴,但這麽多人交的錢加起來,城主府這次又能撈不少呢。
    少年悠悠地喝了一口清香花茶,“我就懶得去排隊了,我肯定沒什麽天賦。”
    他才不當冤大頭。
    格雷大叔搓搓手,期待地看著他:“莫恩莫娜兄妹倆大清早就去測了,可惜測魔水晶沒有動靜,不過我們都覺得,如果是你的話,一定會讓水晶亮起來的!”
    幾人是真心覺得艾爾菲斯無所不能,就算他測出了極高的魔法天賦,也不會覺得震驚。
    艾爾菲斯好笑問道:“您在城裏住了三十多年了,見了那麽多次天賦測試,有見過水晶發亮嗎?”
    卻沒想到格雷眼睛一亮,“倒是有過一次,那還是我十幾歲的時候的事情了,城主的弟弟讓水晶變成了紅色,聽說是什麽六品火係天賦,然後他很快就被送去王城了。”
    艾爾菲斯更願意相信人家本來就要送孩子去王城發展,順便走前做了一場戲。
    “哎,不知道傳聞是不是真的,隻有魔法師的後裔覺醒天賦的機會更大,咱們這些祖上就是平民的真的就幾萬人裏可能才出一個奇跡?”
    艾爾菲斯:“……”咋滴,這種天賦主要靠基因遺傳?
    格雷歎息完,又憨笑著跟少年說:“艾爾定然就是那個奇跡了,哦,對了,小溫斯特看起來也是有天賦的,怎麽樣,你們要去試試看嗎?”
    艾爾菲斯無奈地看了他一眼,嚴重懷疑格雷大叔是看臉定天賦——您跟溫斯特就見過三次,也沒怎麽說話,根本不熟好不好。
    “不去。”
    溫斯特安靜坐在旁邊,他對此事也沒興趣,況且若他真有魔法天賦,定然是黑暗係,要避免接觸測魔水晶才對。
    格雷失望地歎了一口氣,開始跟艾爾菲斯閑聊了。
    “我今年都在店裏見過兩位魔法師大人了,還有好幾位劍師,放在以前,人家才不會繞路來我們這種小地方,嘿~多虧了艾爾的鄉親們做的好東西,還有這些美味的食物,吸引來了不少外地人。”
    少年挑眉,來了一分興致:“您怎麽就知道有魔法師過來了?莫非是見到他們使出了什麽神奇的手段?”
    格雷遺憾搖頭,“這倒沒有,又沒有發生打鬥,人家沒有理由出手,我也是看他們穿著的法袍和手法杖認出身份的。”
    格雷和莫恩等人相信艾爾菲斯有魔法天賦,並非隻因為他過於出色,看起來什麽都可以做到的樣子,還因為他的氣質和魔法師大人們有些相似……
    雖然艾爾看著溫和,卻總有種強大的、與他們一眾平民格格不入的氣場,讓他不敢真的拿人當小孩兒對待,哦!還有小溫斯特也給他同樣的感覺。
    這兄弟倆一看就跟他們普通人不一樣,就算沒有魔法天賦,說不定有劍術天賦呢!
    大概還是聽聞太多受了影響,艾爾菲斯小時候還不信魔法存在,如今也對此有了點期待,聽到格雷的回答,也不知是失望多些,還是意料之中的心情多些。
    艾爾菲斯不知道別人對他有多自信,他和溫斯特吃了午餐,去旅館睡了一會兒,就去同一條街上的特產店核對賬目了。
    至於商隊的其他人,大家買好了鎮民們需要的東西後,就提前回去了。
    艾爾菲斯還記得讓他們給卡文爺爺帶話,明天再回家。
    嘖,頭一次在外過夜,還有點小開心。
    特產店生意不錯,不止旅人,拉斐城的城民們也喜歡來買東西。
    艾爾菲斯正要踏進門,正巧有個女人走了出來,兩人打了照麵,皆是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