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5章 初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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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張文愷滿臉的疑惑,林默確定他不知其中貓膩,沒辦法,出言給他解釋了下。
“文愷啊!背活人和背屍體,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匡大成的體重一百五十多斤,這個體重的人,你平常應該也能背起。
但那是因為,活人會配合你,能讓你背負起來更加輕鬆,而屍體則不同,幾乎所有重量都需要你靠蠻力承擔,這就是人常說,屍體死沉的原因。
屍體還跟等重的貨物不同,因為人體是不規則形狀的,重量分散在各處,腿得拖著、手得拽著、甚至頭你也要扶著,當然,屍體處於僵直狀態時會好一些。
隻不過,能在後腰留下了此痕跡,說明匡大成還未死,但已經徹底失去知覺這些,這個時候的他,比軟化的屍體,更難背。
因為這個時候的人,全身都是軟綿綿的,像一坨爛肉,身上的肌肉及關節這些,絕大部分都是徹底變得鬆鬆垮垮,別說一個二個人,不找個擔架之類,靠背,三五個人都吃力。”
這些,對林默幾人而言,算是常識問題,但對剛入門不久的張文愷,這就是他所欠缺的基礎,聽得頻頻點頭。
聽完這些,張文愷也才知道自己錯得多離譜,難怪幾人露出那副表情呢!他這回耐不住性子,算是鬧了個不小的笑話。
林默幾人沒再搭理他,對屍體上的傷痕,進行仔細的測量及記錄之後,又打燈補光,對傷痕進行了細致的拍照記錄。
做完這些,宋明還稍微弄了個小儀式,才為亡人重新將壽材這些穿戴整齊,林默也將在外麵的匡家人都喚了進來。
林默當著家屬的麵,帶領著眾人,親自給亡人上了香,這才取出兩個錢袋,走向眾人。
林默拿出一袋,遞到了匡老二手上,道:“大成老哥是在給我們做事的,這一次,也是發現了重要的情況。
這一份,屬於獎金,他所求,是給家中起房,以解囧境,我們尊重他的選擇,獎金由您代收,由匡家處置,但要用在全家人身上。
當然了,當著大成老哥亡靈的麵,我並不建議你們起房,在村裏你們也無太多田地,子侄輩也將到娶妻生子之時,就算起房解了一時之困,很快也將再麵囧境…”
說到這裏,林默從身上掏出一疊信封,道:“這是一些介紹信,拿著可以到指定地方謀得一份差事。
當然,也隻是最普通的工作,像工廠普通工人或鋪子學徒之類,算不上好,但也是另一條路,算上這筆錢,前期應該能安定下來。
而且,如果你們願意學、願意下功夫,那邊也會盡心盡力的教授你們,當然,具體如何做選擇,你們自己定。”
說完,林默又向匡大成遺孀遞出了另一袋錢,道:“嫂子,這是對大成老哥家屬的補貼及撫恤金,一部分是我們給的,另一部分,是代警局給的。
因為一些原因,也是為保護你們家屬,警局那邊,不適合出麵為大成老哥證明,也不適合做什麽,隻能請嫂子多體諒了。”
說到此處,林默看了匡大成長子一眼,道:“大小子的話,過上一段時間,等風聲過去了,如果願意的話,我們可以安排他,進警局裏當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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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大成的長子,現今已十五六歲了,進警局當普通小警員,並不是什麽大問題,畢竟這世道,很多這年紀的,都結婚成家了。
“當然了,我也給準備了另外的選擇,一個是進廠進公司,得一個工資與前景都不錯工作,隻不過未來同樣需要自己去努力拚搏。
另一個,是介紹他去一個地方學習,但他初中的學曆,隻是很勉強達標,需要他盡心盡力的去努力學習一段時間。
若能學成出來,將來怕是能另有一番際遇,成為中高級技工技師甚至工程師這類都有可能,但學不成也就隻能當個工人這類。
具體如何選擇,同樣由你們自己做主,另外,這些事,需要緩上二個月再去,同時,包括我們來過的事在內,對外都要嚴格保密。”
仔細叮囑一番後,林默等人隨主家,一起上了俞承傑家那裏,簡單吃了個飯,當然,也是為做戲做全套。
辦完這些,俞承傑才帶著幾人離去,當然,這個帶,自然也是演戲居多,雖未發現可疑人員之類,但還是小心為上。
不過在出村前,出了點小事,匡家的大小子,也偷偷跟了過來,還是在林默,一再承諾會抓住凶手才回去。
來時的烏篷還等著,眾人乘上返城,俞承傑沒有一起,他還會在村裏再裝裝演演,下午回城,明日才會再與他們碰頭。
“水的危險,超乎你想象,別說齊胸深了,就是一米水深,同樣能淹死人,而且還是成年人!”
林默耐心的為其講解,道明了其中緣由,雖然他的一些問題,略顯幼稚,但能問出口來,已經能超很多人了。
回了城,眾人繼續演了一下,確認身後沒尾巴這些後,直接折返回駐地,找上張宏鑫。
一方麵,自然是匯報下情況這些,另一方麵,也是來這邊,借閱查閱一番資料,看看他們有無記錄到一些情況及線索之類。
當然,調閱資料的,僅是張文愷及林默探組幾人,宋明等人,已經回去做進一步的檢驗研究了,後麵還需要他,為他們出具相關研究報告之類。
至於朱三寶那裏,還未回來複命,不過讓其帶,本身便是要磨練他的,林默並沒有插手其工作。
到下午三四點,朱三寶回來複命了,他大致了解了要求所需的情況,不過僅有他一人回來,餘下的弟兄,盯著被問過話的人,以免他們中有人有問題。
林默這邊,查了幾小時資料,有用訊息未查到,反倒是幫張宏鑫幹了不少活,他帶人來幫忙,但也要求林默等人,將翻閱資料一並整理歸攏妥當。
朱三寶回來,眾人總算是能解脫了,林默將自己這邊的情況說了下,才一起研究起,朱三寶所帶回來的訊息。
將情況整理了下,眾人仔細查看起來,匡大成是在外麵跑的外勤警察,除去巡街及執勤這些,日常處理的事情可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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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小偷小摸、打架毆鬥、鄰裏矛盾、買賣衝突等等,這些事情都在他們管轄範圍內,至於大案之類的,最多打個下手,看個現場,輪不到他們去辦理。
至於管的那些,基本也是以調節、製止或記錄一下了然,很少真的去查處,除非碰上一些難纏的或身份地位特殊的。
對方平常工作中所處理的,便是這些事情,根據記錄,劃定的十日範圍內,都是這些事項,並無何特殊之處。
林默細細看了幾遍,根本無從著手,道:“三寶,還要再麻煩你跑一遍,再回查十天的情況,另外,這處警所,及附近幾個相連警所,這二十天內所發生的惡性案件,也將相關案情收集齊全。”
朱三寶點頭應下後,立馬回去安排,林默自也不閑著,除處理一下隊裏正常事宜,也聯係了人,秘密調來了更大範圍內,這個時間段發生的惡性案件。
時間很快到了傍晚,因為已經走過一遭的原因,這一次朱三寶的進度很快,同林默通過其他渠道調取來的案情,前後腳到位。
林默帶著眾人,仔細的翻閱起來,將匡大成這二十天處理過的大小事情,與各地的惡性案件進行了比對。
最終,林默將目光鎖定在了一起命案上,這是城北,和記公司附近二仙橋,當地一扒手,在離家不遠處被人所殺。
根據案卷卷宗記錄,此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一個小竊賊,累犯,因小偷小摸,是警局警所常客,一年至少光顧三五次。
當然了,一般關上幾天,便會被人放出來,肯定是使錢了,關押也隻是被抓現行,警局警所糊弄一下,打發受害人。
不過,這家夥在當地的名聲臭了,但凡他出現,那是各種防範,據卷宗記述,其近段時間流竄到了城南。
林默比對了,確實在匡大成處理的案情中,發現了一起偷竊案,匡大成出事前第十三天,他們在碼頭,處理了一起竊案。
小偷被抓現行,不過不是警察抓,也不是受害人抓,而是被盤踞當地的扒手團夥逮住。
小偷小摸,那也是有地盤這些劃分的,這家夥在城南犯案,那就是越界跑到別人地盤上了。
本來,自然是按照江湖規矩處理,但受害人,很快發現了東西的丟失,找來後,與扒竊團夥發生了衝突,最後警察介入。
一番調解後,歸還了受害人失竊物品,扒竊團夥保證不報複,並對受害人賠禮道歉,而扒竊團夥帶走了遇害小偷。
對於像匡大成他們這類底層警員而言,也隻能這般息事寧人,扒竊團夥背後,肯定有警察的利益,而且級別肯定高於他們,他們根本無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