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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上,夏頌白仰起頭來,望向天空,似乎望見鉛灰色的雲層間,一架直升飛機正自市區飛向前方的島嶼。
    這樣的天氣,哪個瘋子會坐飛機上島?
    夏頌白隻以為是自己看錯了。
    香港本來就有賽馬的傳統,位於港內的幾家馬場都被廉晟嫌棄不夠奢華,特意在位於近港的島嶼上興建了一座新的馬場。
    今日是馬場開幕,免費向全港市民開放,廉晟則請盡了港內名流,派了渡輪在這座私人港口接送來賓。
    當然,願意坐公共渡輪的,都屬於是世家裏麵混的比較差的那一撥。真正鮮花著錦的,自然有自己的遊艇。
    夏家說是三流小世家,其實三流裏麵也隻能算是末流,自然沒有什麽遊艇。
    夏頌白作為廉晟的未婚妻,卻也沒有什麽特別的優待,混在人群裏一起下了船,來接客人的是廉家司機,看到他時隻微微一頷首——
    廉家下人,派頭擺得都比別的地方足。
    等夏頌白上車之後,司機卻又低聲道:“少爺為您留了最好的觀眾席。”
    要是原主,肯定會受寵若驚,覺得這是廉晟對他的優待。
    但是夏頌白卻嗤之以鼻。
    廉晟不是不知道,自己也報名參加了賽馬比賽,卻還說給自己留了觀眾席位,意思不就是讓自己老老實實待著,別出去丟人現眼?
    硬了,拳頭硬了。
    廉晟原來不隻是超雄,他還是個大男子主義的傻[嗶——]。
    夏頌白裝作沒聽到,等下了車本來想直接溜走,結果看到前方,廉晟站在那裏。
    身為霸總文學主角攻,廉晟肩寬腰窄,劍眉星目,白色的亞麻襯衫,淺灰色的長褲,雖然神色冷峻,但不開口的話,卻稱得上一聲玉樹臨風。
    廉晟:“怎麽這麽晚才到?”
    夏頌白在心裏翻了個白眼。
    夏頌白臉上露出個明媚的笑容,加快腳步到了廉晟身邊,伸出手想要挽住他的手臂,卻又像是想到什麽,怯生生地收回手來,小聲說:“晟哥,我錯了。”
    為了符合原主人設,他真是拚了。
    廉晟原本有些不悅,看他低著頭,露出的後頸是一種驚人的白,在並不明亮的光線下,隱隱有種玉一樣的質感,讓人下意識就想摸一摸,看是不是如同視覺一般的光滑細膩。
    廉晟忽然沉默,夏頌白生怕這個超雄發癲現在就打人,咬了咬牙,伸出手指拉著他的衣角輕輕晃了晃:“晟哥?”
    這動作對於夏頌白來說有點白癡,感覺像是小學生才做的出來的。
    可廉晟這樣的自大狂卻很吃這一套,總算是和緩了臉色:“路上耽誤了?”
    “遇到有人車壞了,我讓馮叔幫忙修了一下。”
    廉晟道:“下次別這麽爛好心。”
    夏頌白微笑說:“我記住啦。”
    廉晟這才滿意。
    他當初在那麽多人裏麵,選擇夏頌白做自己的未婚妻,除了夏頌白長得漂亮之外,還因為夏頌白是最聽話的一個,就像是精致漂亮的玩偶,從來沒有什麽自己的想法。
    做廉夫人,從來不需要什麽多餘的自我,隻需要聽從他、跟隨他就夠了。
    廉晟說:“我給你留了間休息室,待會兒你等著我,忙完了我們一起吃個晚飯。”
    他對夏頌白,從來是這樣命令的口吻。
    夏頌白的拳頭又硬了,故作天真地問:“可是晟哥,我已經報名參加賽馬比賽了呀。”
    廉晟毫不遲疑:“我讓人把你的名額取消了。”
    這種理所應當的口吻把夏頌白給逗笑了。
    廉晟看到他笑,還以為他是妥協了,爹味上湧,繼續教育他說:“比賽無足輕重,今天最要緊的,是要招待好來賓,小白,你得知道自己的身份。”
    又畫大餅:“現在不練習一下,等以後你嫁入廉家,怎麽應酬交際?”
    原主最煩別人喊自己小白,因為覺得聽起來像是在喊狗,上學時候還因為別人這麽喊自己和別人打過架。
    偏偏他一心一意想要在一起的人,也這麽隨意地稱呼他。
    夏頌白收起笑容,靜靜看著廉晟。
    他的瞳仁是極為漂亮的純黑色,談笑時,眼底波光流轉,可現在安靜下來,卻又如光潔的水晶,有一種無機質般的冷淡冰涼,矜貴至極。
    廉晟猛地看到,下意識噤聲,旋即卻有些惱怒。
    他居然被夏頌白的眼神震懾住了?
    廉晟想要發火,可周圍已經有人看了過來。
    他訂婚後,在外一向是體貼溫柔的好形象,隻能勉強壓住火氣:“又怎麽了?我是為你好,你不是總覺得我媽不喜歡你,今天我媽也來,你去好好陪著她,培養一下感情。乖一點,懂嗎?”
    “我知道晟哥你是為我好,但我來之前,恰好遇到了何凱文。晟哥,如果我不參加的話,誰知道他會怎麽亂寫?”
    何凱文真名不叫這個,這是他的筆名,作為港內如今出名的筆杆子,他卻和廉晟關係很糟,曾經公然嘲笑過廉晟是個繡花枕頭一包草。
    聞言,廉晟的臉色冷淡下去。
    想也知道,如果夏頌白不參加比賽,何凱文肯定會大肆宣稱,夏頌白之前報名參賽隻是做戲,現在臨陣脫逃,是因為騎術低劣。
    ——夏頌白丟臉,也就是廉晟自己丟臉。
    廉晟冷冷看著夏頌白,夏頌白裝作被他嚇到了,怯生生地低下頭。
    良久,聽到廉晟冷哼一聲:“算了,你要參加就參加吧。我到時候想想辦法,替你多少弄個好聽點的名次,隻要不是倒數第一就行。”
    你能想個屁辦法。
    夏頌白暗暗腹誹。
    廉晟好麵子,一場馬賽,請了不少專業俱樂部的選手助陣,對於這些人來說,名譽勝於一切,難道能賭上職業生涯幫著廉晟弄虛作假?
    夏頌白:“晟哥你真好,都是我替你惹麻煩了。”
    聲音又甜又糯,帶著一點點顫抖的哭腔,像是被廉晟冰冷的語氣嚇到了。
    廉晟不疑有他,畢竟之前夏頌白對他的態度,說是跪舔也不為過。現在聽夏頌白這樣乖巧認錯,廉晟敷衍地伸出手來,想要將夏頌白攬入懷中,給他一個吻來安慰一下。
    隻是剛伸到夏頌白麵前,就被夏頌白隔著衣袖,一把攥住了手腕。
    廉晟:?
    夏頌白:_凸
    別看現在是廉晟主動來摟他親他,要是真的摟到親上,以後廉晟絕對會倒打一耙,說是夏頌白勾引的自己。
    貞潔是一個攻最好的嫁妝。
    自己不潔身自好,以後遷怒別人的,都是屑中屑。
    迎著廉晟有些狐疑的眼神,夏頌白眨眨眼:“晟哥,你這是原諒我了嗎?你還是第一次主動牽我的手。”
    廉晟覺得有些不對。
    夏頌白握著的是他的手腕,而且攥的死死的,像是生怕他會掙脫。
    大概夏頌白是受寵若驚吧,畢竟他確實沒有主動牽過他的手。
    至於為什麽拉的是手腕……可能激動之下拉錯了。
    廉晟自己將思路理清,看夏頌白的眼神多了一些憐憫的包容。
    他對夏頌白,雖然有一些好感,卻遠遠不到愛的程度,在這種無關痛癢的小細節上遷就一下,就當是補償了。
    夏頌白不知道他在想什麽,把他當做路邊會咬人的野狗,牽到了觀眾席附近,立刻順勢鬆開手:“晟哥,就送我到這裏吧。”
    廉晟:“我不指望你拿名次,至少要跑完全程,別從馬上摔下來。”
    夏頌白甜甜應下,目送廉晟離開後,把廉晟剛剛說的話通通當做耳旁風,轉身就去了馬廄。
    馬廄修得高大,一般的地方,同時收納這麽多的動物,難免會有氣味,但是廉晟這次花了重金,配備了高級的空氣循環裝置,令這裏的空氣同室外一樣清新。
    夏頌白輕車熟路地向裏走去,來到了最後一間。
    聽到他的腳步聲,正在低頭喝水的馬兒仰起頭來,發出了一串喜悅的唏律律聲。
    這是一匹漂亮的白馬,身上的肌肉線條明顯流暢,毛發甚至呈現出一種閃閃發光的銀色。
    夏頌白露出個笑容,上前輕輕地撫摸它的額頭:“雪團。”
    雪團親昵地在他掌心蹭了蹭,夏頌白又查看了一下,發現它的飲食沒有什麽問題,身體和情緒都看起來很健康,這才放下心來。
    其實這場比賽,對他來說可有可無,按照他現在的處境,應該盡量避免和主角攻產生矛盾,不引起主角攻的注意。
    隻是書中寫了,這場馬會,是主角攻受第二次見麵。原本主角受對於主角攻十分討厭,覺得他是個驕傲自大的野蠻人。
    夏頌白:原來主角受這個時候審美還是很正常的。)
    但馬會上,有匹馬受驚失控,衝向了主角受,還好主角攻及時出現,將主角受救下,並開槍擊斃了這匹瘋馬。
    英雄救美之下,主角受的感情發生了微妙變化,對主角攻生出了好感。
    對此,夏頌白有六點要說:……
    第一,就算這裏是公海領域,可你哪來的槍?
    第二,那他媽是我的馬!
    夏頌白特意來馬廄,就是為了看看雪團有沒有什麽問題,可目前看來,雪團一切正常,並沒有發瘋的跡象。
    但為了保證雪團不會在參賽途中,像是原著中描寫一樣,衝向觀眾席,夏頌白今天無論如何,都要親自上場,騎著雪團來控製它。
    至於為什麽不幹脆不讓雪團參賽……
    隻能說,有些時候,劇情的慣性是十分大的。
    作者之所以特意設定,廉晟擊斃的是夏頌白的馬,就是為了激化矛盾。
    很難說後期原主那麽瘋,是不是有一部分原因,是想要為自己親手養大的馬報仇。
    他參不參賽對於劇情來說是小事,但雪團,卻是注定會上場的。
    時間漸漸臨近比賽,夏頌白親手替雪團換上馬鞍,牽著雪團向外走去。
    十二匹賽馬並排,騎師們坐在馬背上嚴陣以待。
    看台上人流攢動,都是港內普通市民,買了門票特來觀賽。不少人手中還拿著馬券,為心儀的選手下注。
    中心的電子屏上,顯示各位選手的實時賠率。
    夏頌白作為首次參賽的選手,大家都以為他是來玩票的,賠率居然到了20010。
    場邊,不少人指指點點,還有人開了直播,肆無忌憚點評:“夏家當初也算豪門,現在是一年不如一年,要小兒子出賣色相釣金龜,露骨得一點臉麵都不要了。‘金鳳凰’也是暈了頭,不想著好好看緊男人,居然還來賽馬。場下有廉少護著,上了場難道還能當眾勾引別的選手?”
    港媒刻薄,當初夏頌白桶廉晟訂婚時,八卦小報寫的就是“掘金郎挖到金山,低進塵埃當鳳凰”,來嘲笑夏頌白為了勾引廉晟,不惜伏低做小。
    原主受不了嘲諷要把小報告上法庭,反倒鬧得沸沸揚揚,丟盡了臉麵。
    現在看夏頌白這麽不自量力,網上全是對夏頌白的嘲笑,不少人就算沒來馬賽現場,也在網上購了馬券,押夏頌白的對手贏。
    網站上,選手們的實時賠率波動起伏,唯有夏頌白的一動不動。
    沒有人相信夏頌白會贏。
    除了夏頌白自己。
    夏頌白輕鬆地坐在馬背上,俯身喂了雪團一顆糖,餘光看到三號閘箱內的黑馬,有些焦躁地噴著響鼻,馬身上的騎師正緊張地安撫著。
    夏頌白挑了挑眉,又抬頭看了一眼天空。
    遠方黑雲壓城,山雨欲來,空氣中甚至能嗅得到過分飽滿凝重的水汽。工作人員已經開始示意,比賽馬上開始。
    夏頌白忽然舉手:“我申請延緩比賽。”
    說來也怪,明明剛剛電閃雷鳴,雨卻一直沒有落下。
    觀賽視野最好的貴賓包廂內,沈釗有些坐立不安,悄悄拿出手機來,看了一眼微信。
    可惜微信裏,隻有公眾號發來的消息,剛剛加了好友的夏頌白,卻始終一言不發。
    “阿釗。”上首,沈庭宗正垂眸看手機裏的文件,餘光看他這幅心猿意馬的樣子,淡淡道,“待會兒想好怎麽說了嗎?”
    沈釗一凜,連忙收攏心神,肅聲道:“這半個多月我一直在看之前的資料,相信不會出紕漏。”
    他這樣鄭重,沈庭宗反倒笑了一聲:“放鬆點。今天隻是讓你見幾位叔叔伯伯,看看賽馬,敘敘舊,那些資料也不過是讓你了解一下,免得我們聊起來,你聽不懂無聊。”
    沈釗知道,沈庭宗說這個隻是寬慰自己,但也確實心頭一鬆:“二叔,廉家怎麽突然想起來,要和咱們合作了?”
    作為港內首屈一指的豪門,沈家產業卻並不隻在香港,名下的崇和集團作為跨國企業,涉獵多個領域。
    這次的賽馬會,明麵上是廉家炫富,實際上卻是廉家邀請沈家,一道商談合作事宜。
    沈庭宗冷白指尖,慢慢摩挲拇指上那一枚碩大的鴿血紅權戒。聞言,唇角勾了一下,卻並沒有什麽笑的意味,隻淡淡道:“在商言商,廉家做事,自然是無利不起早。”
    沈釗若有所思,門外,傳來聲響,卻是侍者引著幾人走了進來。
    其中一個走在最前麵,滿頭銀發梳得一絲不苟,麵上含笑,正是此次合作的發起人廉潤文。
    廉潤文是港內出了名的大善人,樂善好施,每年捐贈超過九位數,從不與人交惡,在外界名聲極佳。
    見到沈庭宗,他立刻笑道:“沈總大駕光臨,實在是蓬蓽生輝啊。”
    沈庭宗隻一笑:“廉總客氣了。”
    似他們這般塔尖上的生意人,時間寶貴,就算寒暄,也不過三言兩語,便落座開始談正事。
    沈庭宗並不多言,交由沈釗自己發揮,偶爾開口,大多一錘定音,根本不給這些老狐狸挖坑給沈釗跳的機會。
    廉潤文麵上還是樂嗬嗬的,但是每次聽到沈庭宗開口時,都覺得牙酸。
    當初沈庭鈞死的時候,人人都以為崇和要易主,沒想到沈庭宗一個還沒十八歲的學生,硬是以一己之力扛了下來,後來更是在商場上戰無不勝,幾乎逼得他們這些老家夥沒有落腳之處。
    隻是近些年,沈庭宗退居幕後,行事低調了許多,否則整個香港商界,說不定成了他的一言堂。
    回憶起之前那幾年的腥風血雨,廉潤文還覺得心有餘悸,看看一臉傻相的沈釗,也覺得親切了不少。
    正事告一段落,廉潤文和沈釗閑聊:“賢侄還在念書?”
    沈釗道:“今年大三。”
    “是在哈佛?”廉潤文笑道,“頭腦真是好,我家阿晟當年本來也要去,可惜還是差了點分數。”
    沈釗正要謙虛,眾人身側的屏幕忽然自動亮了起來,原來是賽馬比賽即將要開始。
    鏡頭掃過一排選手,明明離得不近,看不清楚眾人麵目,可其中一名騎師,卻十足吸睛。
    與盛裝舞步選手的黑白雙色騎裝不同,賽馬中,為了區分馬主,騎師們需要身著不同顏色的彩衣來進行標注。
    在一眾五彩斑斕的騎裝中,有一名騎師身著漆黑上衣,以絲線刺繡的金紅色火焰自脖頸一路蔓延至手臂,如同盤旋的金龍般,同他白得耀眼的肌膚形成了分明的對比。
    鏡頭推進,定格在他身上,他似是察覺到什麽,忽然揚起臉來,對著鏡頭露出一個笑容。
    卻比身上的火焰更加明媚燦爛。
    沈釗又驚又喜:“怎麽是他?!”
    怪不得夏頌白不回微信,原來是忙著比賽!
    他表情太過明顯,廉潤文看他一眼:“賢侄認識?”
    沈釗有些不好意思,解釋說:“今天路上車壞了,是他幫了我。廉總也認識嗎?”
    “何止是認識。”廉潤文嗬嗬一笑,毫不留情地戳破了青年的幻想,“頌白前段時間,剛和犬子訂了婚,現在我們已經是一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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